1.2 发展近况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于1987年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这份通称为“布鲁德兰报告”(Brundlandt report)对可持续发展做了以下定义:“满足现在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满足他们需求的能力”。可持续发展很快就成为讨论环境与发展的主题。现在争论的中心是如何使这一概念更进一步明确界定,并付之实施。
可持续发展,现在被大多数国家及国际贷款机构认为是评价任何发展项目的价值时都必须考虑的基本概念。世界银行(World Bank)在年度报告中,阐述了对其所提供资金的工程项目需要评价环境后果的办法,它也清楚地表明,环境研究在其排列工程项目优先顺序及最终是否贷款的决定中所起的关键作用。
私人行业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响应也在扩展。负责任的实业家认识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必须兼顾。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最近在其会员中出版了“国际商务和可持续发展通讯”,成为探讨如何通过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场机制将可持续发展概念转变成行动的论坛。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里约热内卢召开,这次会议通常被称为“全球首脑”会议,可以看作是世界广泛关注关于发展经济和环境质量明显冲突的顶点。
在里约大会上由世界各国领导人通过的主要文件有:
里约环境和发展宣言,其中包含27条原则,再次肯定了1972年6月13日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宣言;
21世纪议程,21世纪投资者行动纲领文件;
森林管理原则声明;
生物多样性公约;
气候变化公约。
这些宣言包含了一系列的目标和建议策略,制定了使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保护全球环境系统完整性的需要协调一致的大纲。对所有参与投资行为的人,其中包含咨询工程师的挑战在于:成功地应用这些原则,以满足所有国家经济发展的合理追求,同时又保持适当的生活质量。
希望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会员仔细阅读里约大会的这些主要文件,它们是实施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