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储罐附件
6.4.1 立式储罐应设上罐的梯子、平台和栏杆。高度大于5m的立式储罐,应采用盘梯。覆土立式油罐高于罐室环形通道地面2.2m以下的高度应采用活动斜梯,并应有防止磕碰发生火花的措施。(原为:地上油罐应设梯子和栏杆,高度大于5m的立式油罐,应采用盘梯或斜梯。)
6.4.2 储罐罐顶上经常走人的地方,应设防滑踏步和护栏;测量孔处应设测量平台。(原为:拱顶油罐罐顶上经常走人的地方,应设防滑踏步。)
6.4.3(新增) 立式储罐的量油孔、罐壁人孔、排污孔(或清扫孔)及放水管等的设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执行。覆土立式油罐应有一个罐壁人孔朝向阀门操作间。
对各种配件的作用说明如下:
1 量油孔:量油孔主要用来测量油罐内油品的液面高度,以便计算出罐内油品的储存量,同时也可以通过此孔进行取样,供化验分析使用。随着液面计量自动化水平不断地提高,以及取样器不断地完善,量油孔的作用越来越小。
2 人孔:人孔的主要作用是供安装工人施工、操作人员进出储罐时使用,同时也兼有对罐内进行通风及采光的作用。人孔的直径一般取600mm,孔中心距罐底板的距离取750mm。
3 排污孔:排污孔主要用于清扫油罐时,清除沉积于罐底的杂质,它适于设置在含杂物较少的储罐上。
4 清扫孔:清扫孔主要是用来清除罐内的沉积杂物,兼有对罐内进行通风及采光作用。
5 放水管(阀):放水管设置在油罐壁的下部或底部,用以排除油罐底部的积水和部分杂物。常用放水管分为固定式放水管和安装在排污孔上(或清扫孔上)的排水管。
6 采光孔:设在罐顶上的采光孔,主要供施工安装、储罐清洗以及检修时采光和通风使用,透光孔的直径一般为500mm。
7 通气管:通气管装在储存重质石油化工产品储罐的罐顶上,其主要作用是使罐内的气体空间与大气连通,当进行接收及发送产品作业或外界气温变化时,通气管将成为罐内气体呼吸的重要通道。
6.4.4 下列储罐通向大气的通气管管口应装设呼吸阀:
1 储存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2(新增) 储存甲B类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
3(新增) 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储罐。
储罐通向大气的通气管上装设呼吸阀是为了减少储罐排气量,进而减少油气损耗。储存丙类液体的储罐因呼吸损耗很小,故可以不设呼吸阀。呼吸阀由压力阀和真空阀两部分组成,通过这两个阀使储罐平时保持密闭状态,并可以控制罐内的最大正、负工作压力。当罐内的压力达到储罐设计的允许压力时,压力阀开启,气体从罐内排至大气;当罐内的压力降至允许的真空度时,真空阀开启,外界空气进入储罐内。
呼吸阀分为一般型和防冻型(全天候)两种。
6.4.5(新增) 呼吸阀的排气压力应小于储罐的设计正压力,呼吸阀的进气压力应大于储罐的设计负压力。当呼吸阀所处的环境温度可能小于或等于0℃时,应选用全天候式呼吸阀。
6.4.6(新增) 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储罐应设事故泄压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事故泄压设备的开启压力应大于呼吸阀的排气压力,并应小于或等于储罐的设计正压力。
2 事故泄压设备的吸气压力应小于呼吸阀的进气压力,并应大于或等于储罐的设计负压力。
3 事故泄压设备应满足氮气管道系统和呼吸阀出现故障时保障储罐安全通气的需要。
4 事故泄压设备可直接通向大气。
5 事故泄压设备宜选用公称直径不小于500mm的呼吸人孔。如储罐设置有备用呼吸阀,事故泄压设备也可选用公称直径不小于500mm的紧急放空人孔盖。
本条规定是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或呼吸阀出现故障情况下,保护储罐安全的措施。
6.4.7 下列储罐的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
1 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2 储存甲B类和乙类液体的覆土卧式储罐;
3(新增) 储存甲B类、乙类、丙A类液体并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内浮顶储罐。
本条所列储罐,其气相空间有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所以规定这些储罐“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阻火器能阻止火焰由外部向储罐内未燃烧混合气体的传播,从而保证储罐的安全。储存丙B类油品的储罐气相空间内油气浓度远远低于爆炸下限,故可不设阻火器。
6.4.8(新增) 覆土立式油罐的通气管管口应引出罐室外,管口宜高出覆土面1.0m~1.5m。
覆土立式油罐引出罐室外的通气管管口太低会影响油气扩散,太高容易引发雷击,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管口高出覆土面1.0m~1.5m比较合适。
6.4.9 储罐进液不得采用喷溅方式。甲B、乙、丙A类液体储罐的进液管从储罐上部接入时,进液管应延伸到储罐的底部。(原为:立式油罐的进油管,应从油罐下部接入;如确需从上部接入时,甲、乙、丙A类油品的进油管应延伸到油罐的底部。卧式油罐的进油管从上部接入时,甲、乙、丙A类油品的进油管应延伸到油罐底部。)
甲B、乙、丙类液体的进液管从储罐上部进入储罐,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使液体喷溅,这样除增加液体大呼吸损耗外,同时还增加了液体因摩擦产生大量静电,达到一定电位,就会在气相空间放电而引发爆炸的危险。当工艺安装需要从上部接入时,就应将其延伸到储罐下部,使出油口浸没在液面以下。丙B类液体采取沿罐壁导流进罐的方式,也是一种可选择的非喷溅方式。
6.4.10 有脱水操作要求的储罐宜装设自动脱水器。
6.4.11(新增) 储存Ⅰ、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应采用密闭采样器。储罐的凝液或残液应密闭排入专用收集系统或设备。
本条要求采取的措施可以改善工作环境,避免有毒气体损害操作人员健康。
6.4.12(新增) 常压卧式储罐的基本附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卧式储罐的人孔公称直径不应小于600mm。筒体长度大于6m的卧式储罐,至少应设2个人孔。
2 卧式储罐的接合管及人孔盖应采用钢质材料。
3 液位测量装置和测量孔的检尺槽,应位于储罐正顶部的纵向轴线上,并宜设在人孔盖上。
4 储罐排水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40mm。排水管上的阀门应采用钢制闸阀或球阀。
6.4.13(新增) 常压卧式储罐的通气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卧式储罐通气管的公称直径应按储罐的最大进出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50mm;当同种液体的多个储罐共用一根通气干管时,其通气干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80mm。
2 通气管横管应坡向储罐,坡度应大于或等于5‰。
3 通气管管口的最小设置高度,应符合表6.4.13的规定。
表6.4.13 卧式储罐通气管管口的最小设置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