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意外的求婚
三十二年来,她从未有过如此感动的时刻。
好多次参加朋友或者同事的婚礼。
她心里都有莫名的羡慕。
也曾幻想着种种美好的画面。
她深爱的人,能够给她一场浪漫的求婚。
虽然没有鲜花,没有气球,没有豪华的装饰,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和见证。
但此时林森的求婚也是浪漫的。
最关键的是林森的真诚。
他只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小男人,却精心准备了这样的惊喜。
他虽然没有多少钱,但确实满身的才华横溢。
她作为富二代,她不缺钱,她要的是真挚的感情,要的是浪漫的恋爱,和彼此中意的恋人。
她也深知,有钱不算真正的富有,只有满身的才华才是真正的富有。
钱总有一天会花完,但才华和本事是伴随一生的。
只要有本事有才华,何愁会没钱呢?
而眼前的小男人,不正是老天赐给她最好的礼物吗?
她用力的点点头,满含热泪的说:“Yes,I Do!”
然后伸出了自己纤细的左手。
林森很开心,但也很紧张。
因为这戒指不知道真假还是其次,关键不是定制的,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他轻轻的拿起了盒子里的金戒指,然后小心翼翼的套进了林若英的无名指。
老天垂怜!
这枚戒指好像是定制的一般,与林若英的无名指竟然无比吻合,不大不小,不紧不松!
林森站了起来,两人紧紧相拥,激情热吻。
他抱起了林若英,往房间走去。
之前林若英‘只许看,不许动’。
但现在她是他的未婚妻,名正言顺。
一个小时,够了!
林森将林若英轻轻放在床上。
两人四目相对,林森说:“Susan,我现在才十八岁,还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你等我毕业,我一定会娶你。”
“亲爱的,我等你。”
激情拥吻,前戏做足之后。
林森刚脱下林若英的外套。
这时,林若英的电话响了起来。
两人一瞅,是她爹地打过来的。
林若英爆了句粗口:“oh,shit!sorry, Jason,我得走了。”
“oh,no,Susan……”林森无语了,不是说好一个小时吗?这半个小时不到。
“亲爱的,对不起,有正事。”林若英急忙穿上外套,抱着林森的脑袋,说道:“我已经答应了你的求婚,现在是你的未婚妻了,我早晚会成为你的女人的。”
“嗯。”林森深呼吸一口气,重重的嗯了一声,说道:“你去忙吧,正事重要。”
“爱你。”林若英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然后捧着他的脸,再次吻了一下。
她爱极了这个小男人,她也恨不得马上就成为他的女人。
但时间不允许啊,她还有正事要办。
而且现在不能让她爹地知道,否则肯定会更加阻拦。
“我得走了,你好好的,等我电话,我一有机会,就来找你。”
“好。”林森也穿上衣服,把林若英送下楼,送上了车。
直到林若英离开,他还站在原地。
今天纯属的一场意外,可却没有想到能够如此大的收获。
他本来就认定了林若英,只是感觉现在在恋爱当中,远没有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可就是如此戏剧性的意外,来了这么一场意外的求婚。
好在林若英答应了。
虽然最后未能如愿得到她,有点小遗憾。
但早晚会是他的。
作为重活一世的他,对于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已经不像十八岁时那般渴望。
他转身回了家,试了试林若英新买的衣服。
还真别说,这衣服挺合身的,而且还是阿迪达的牌子,肯定也不便宜。
拿起发票一看,两套又去了四千多块。
林森放下衣服,发现除了吉他和琴谱之外,还有森华进出口公司的所有证件。
林森叹了口气,拿起了吉他,看着琴谱,弹唱起了《月亮代表我的心》。
虽然林若英已经走远,听不见了。
但林森的这首歌就是对她唱的。
脑子里也都是和林若英在一起的美好画面。
林若英开车回到了别墅,车熄灭了,她却坐在车里好久。
此时的她,依旧沉浸在惊喜和快乐当中。
她看着手指上的戒指,这十几天分别的阴霾早已被冲散。
她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她爱到骨子里的小男人,向她求婚了。
她的脸很红,心跳很快,呼吸很急促。
但她得尽快平静下来,不能让她爹地发现了。
她轻轻摘下戒指,现在她不能戴,不然她爹地很容易就发现了。
她轻轻亲吻了一下戒指,深情说了句:“I Love you,Jason!”
本想将戒指放回盒子里。
但突然发现自己戴着金项链,一下子就来了主意。
她把金项链的吊坠取了下来,放进盒子里。
然后用项链把戒指穿了起来,重新戴上。
这样戒指就戴在身上了,只要放进衣服里,其他人就不会发现。
她为自己的聪明而开心笑了。
这才推开车门,进入了别墅。
此时的田小妮正在工业区的夜市里忙碌着,她和那位阿姨正忙着给挑选牛仔裤的顾客介绍。
夜市的人越来越多,生意也越来越好。
她很开心,也很充实。
开心的是通过自己的能力,能为林森的事业尽一些力。
也憧憬着她和林森的未来。
情窦初开的她,从来没有觉得能够为一个人而竭尽全力。
对于林森向林若英的求婚,她自然是不知道。
如果知道的话,只怕是又要蒙在被子里,大哭一场,万念俱灰。
她其实也觉察到了林森对她的态度。
那次约会的时候,明明有很多的机会,可林森却是无动于衷。
她感觉林森对她的好,是像亲人般的,似乎是把她当好朋友,或者亲妹妹一样对待。
只是她不愿意相信,她相信的是只要全力以赴,全心全意,一定能够得到林森的疼爱。
林森背着吉他,提着衣服回到了宿舍。
一进宿舍,陈永灿三人瞪大眼睛看着他的吉他。
陈永灿眯着眼,甚至走上前,轻轻摸了一下吉他,问道:“林森,你还会吉他呀?”
“会一点。”林森这不是谦虚,总共也没学几天,而且中间还停了十来天,如果不是这十八岁的脑子记忆好,换成前世那个三十八岁的脑子,只怕早忘光了。
“给兄弟仨展示展示!”陈永灿不相信林森会,认为他只是拿个吉他显摆,最多也就是入门,可能还在学怎么区分弦。
“可以啊。”林森很自信,拿着吉他,翘起了二郎腿,从曲谱中挑出了《那些花儿》。
脑子里回想着当时林若英教他的画面,整个人入神了。
加上那些天反复练习,其实已经了练成了肌肉记忆。
随后当第一下弹下去的时候,整个人已经进入了忘我的状态。
根本不用看谱,熟练的弹了起来。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一开口,三人直接跪了……
陈永灿目瞪口呆,现在才明白,三班班花王秀玲倒追林森,不是没道理的。
他原本以为林森就是长得高一点,帅气一点。
看着也平平无奇,还在街上摆地摊。
摆地摊意味着接地气,说得不好听的,就是俗。
为了碎银几两,不在乎同学的眼光。
可林森一开口,那富有磁性的嗓音,略带丝丝的沙哑,那浑厚有力的中气,那优美的吉他声。
无论是节奏感,还是重低音的处理,还是尾音的处理,无比的到位,娴熟。
这首歌是朴树的新歌,他听了好多遍,他其实也会唱。
但现在林森一唱,他瞬间知道自己与他的天差地别了。
普通人唱歌都是用嗓子,但他听得出林森唱歌用的是气。
服了,彻底服了。
原本他认为泡妞就八个字:金钱开道,死缠烂打。
可现在才发现,错得离谱。
林森用的是才气,用的是歌声,征服的王秀玲。
陈世灯和张连生也听得入了神。
两人眼里透露出了无限的羡慕。
门外边也有好多隔壁宿舍的同学闻声而来。
他们都静静倾听。
林森也没有被这些人影响。
他早就不再是羞涩内敛的少年。
他熟练弹奏,放声歌唱,忘了自我。
好似周围的人都不存在一般。
到最后手停下来,伴奏声停止之时。
所有人不由自主的鼓起了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