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飨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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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生命之树

清晨。

一辆饰有松鼠纹章的马车,停靠在领主府的正门前。

车夫翻身下马,与德里克进行交接。

“我是来自白夜城的使者,我家领主大人命我为叶芝男爵献来礼物,以感谢他为剿灭魔兽所做的付出。总共是两百枚金币以及一柄附魔单手剑,还望您当下清点一番。”

德里克疑心自己听错了,来自白夜城的礼物竟如此丰厚?这已经远超狩猎一头二环魔兽该有的报酬!

清点无误。

德里克与使者客套一番,目送马车远去,随后快步进入领主府汇报给叶芝。

“夺少?”

叶芝正在看书。

手里那本《异种族风俗指南》再怎么博大精深,也比不上金灿灿的“大帝头像”。

啪地一声,把书合上,叶芝再次确认道:“两百枚金币?外加一把附魔武器?”

很快。

德里克呈上一个小铜箱子,以及一把插入皮革剑鞘内的紫檀木手柄单手剑。

叶芝打开箱子,金光一时晃了下他的双眼。

伸出手掌,感受五指深入金币堆的快感,叶芝旋即捏起一枚金币,面带笑容地打量着。

金币正面,是赫赫有名的洛林大帝。

当年他率领十二名传奇强者组成的圣堂骑士团,横扫中庭大陆,建立庞大帝国。

这位天降猛男一度让教会感到恐慌。既然打不过,教会便公开声称,洛林大帝是受圣光认可的【圣君】,大帝也笑纳了这一称号。

但叶芝记得《幻翼》剧情,这位大帝压根不相信圣光,把圣光教会立为国教,纯粹是为了巩固统治而已。

罢黜百家,独尊圣光了属于是。

金币的反面,雕刻着一棵树。

这是【世界树】的图案。

这片大陆上的人们相信,世界的本质是一棵参天巨树,因而命名为世界树。

白夜城送来的两百枚金币,就当下而言,属实是笔巨款。

“还给我送了一柄附魔单手剑——”

叶芝抽出这柄常用于彰显贵族身份的细身剑,上下打量,道:

“白夜城主,这是在向我献媚啊!”

“领主大人,托马斯伯爵的示好有违常理,怕是另有所图。”德里克说。

同为贵族,一名伯爵并不一定就比男爵更具实力,得看封地、廷臣、部队等综合因素。

但托马斯雄踞白夜城,根本没有理睬一个晨霜岭男爵的必要,他的此番态度令曾经混迹王都圈层的德里克,心中满是疑虑。

叶芝颇有自知之明,深知自己并不比这个游戏世界里的“土著NPC”更聪明。

幸好。

自己有剧情先知的优势。

白夜城主在剧情里有不少戏份,此人广结贵族,囤粮筑墙,藏拙于外,颇有时机一到,邀请各路诸侯共襄盛举,上王都清君侧的意味。

而当下,托马斯的主要心思,都在于如何从统治他的哈德森公爵手底下独立出去,为此需要拉帮结派。

法理来说,叶芝的领主是当今的金狮国王,不过晨霜岭的地缘极为特殊,叶芝和一个独立统治者几无区别。

晨霜岭能为白夜城缓解应对寒潮的压力,这也是托马斯伯爵示好的主要原因。

领悟到这层意思,叶芝大方收下这笔丰厚的礼物,命令德里克向白夜城写一封感谢信。

旋即,细细观察,自己的第一把单手剑。

「灵盾之剑:以碳钢经过淬火工艺铸造成的钢制细身剑,剑身轻薄而直,手柄用优质黑檀木制作。附魔:护盾术」

灵盾之剑的剑身中央有一条浅浅的血槽,护手呈月牙形,剑柄末端装有一个球状挂坠,整体优雅,配合皮革剑鞘,挂在腰间非常能凸显气质。

细身剑本就权贵们常用的仪仗剑。

这柄附魔单手剑还是天然的施法道具,叶芝伸出两指,轻轻抹过细身剑的血槽,法力波动顿时萦绕在他四周。

「护盾术:一环。制造一面看不见的法力护盾飘浮在你身边,能够拦截所有瞄准你的魔法飞弹。」

魔法飞弹,又叫奥术飞弹,低环法师的神技,一种拥有自瞄、必中的强大法术。

有了这把灵盾之剑,就不怕被不讲武德的敌方法师,暗中用魔法飞弹偷袭了。

随后。

叶芝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试着挥了挥细身剑。

前身的战技天赋约等于零,不论是骑术还是剑术都十分堪忧。

叶芝收剑入鞘,喃喃道:

“若能成为吟游诗人职业序列里的剑舞诗人,剑术也能够得到提升……”

这时。

“叶芝,有件事!”

门外传来格蕾的声音,她推门走进。

“距离村外大概半天路程,发现疑似地精小队的痕迹,数量约有二十多只,弗卡斯已经率领民兵队前往清剿了。”

叶芝:“地精?”

格蕾抱着手臂,说道:“这种类人生物身材矮小,繁殖迅速,是人类的死敌。王国境内的地精几乎绝迹,但咱们这里靠近绝岭山脉,有地精来犯也很正常。”

叶芝沉吟。

一名训练有素的民兵能同时对付两只地精。

若情况属实,这支地精小队将成为民兵队实战的宝贵机会。

寒潮将至,魔兽进犯得也将更为频繁,我不可能每次都亲自出征,交给弗卡斯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萝塔也跟着一块出发了。”格蕾想了想,说道,“我总有种预感,那孩子距离晋升一环巡林客,应该不远了。”

关于如何晋升,众说纷纭,但都肯定实战、狩猎等行动能够提高晋升的可能性。

而萝塔既有成为游侠的天份,又跟随叶芝等人经历了鹿鹰兽之战,晋升是水到渠成。

“虽说肯定无法和洛林大帝的圣堂骑士相比。”

叶芝暗道:“但这也是我组建的第一批班底了……”

*

黄昏渐沉。

荒岭上,民兵队陷入一场厮杀。

敌军数量还是被低估了,弗卡斯保守估计至少有三十多只地精。

好在长矛队占据高坡,地形优势很大。

队列成排的民兵手持长矛,刺向蜂涌而至的地精。这帮尖耳扁鼻的丑恶生物身材短小,皮肤介于橘色到深红色之间,穿着破烂的皮质衣物,挥舞石锤、木棍,毫无章法的发动突袭,有的在旁边吱哇乱叫,有的捡起石头乱丢。

曾担任矿工,身材高大的伊桑首次直面地精,紧张得手心冒汗。然而,当长矛刺穿地精的身躯,流血的尸体滚下山坡,伊桑突然觉得魔兽不见得有想象中的那般恐怖。

“不要走神!”弗卡斯突然喝令。

以弗卡斯的经验判断,这批地精是大部队的前哨队,必须把它们全部歼灭,才能防止它们回传消息。

往年,晨霜岭有伯朗第伯爵派兵驻扎,面对地精大部队有过大胜,这一度给绝岭山脉中的地精部落留下阴影。

但是在伯朗第分家之后,叶芝少爷不可能召集足够多的兵力,因此“防止地精回传消息”的战略变得尤为重要。

弗卡斯目光凝重。

地精这种生物天性懦弱,但即使伤亡过半,这支前哨部队也没有溃散,这必然是有队长进行监督。

很快,一头穿戴青铜盔甲,有半身人身高的大地精龇起獠牙,挥舞双手战斧,朝着长矛队冲来。

“全体后退十步!”

弗卡斯抽出单手剑,亲自迎战大地精。剑锋斩在大地精的肩膀上,痛的它哇哇大叫,横扫出战斧贴着弗卡斯胸甲堪堪避过。

随着交战激烈,弗卡斯的臂甲破裂,他低头看了眼手臂上的伤势,故意卖出破绽,只见大地精怒吼着高举战斧,要将敌人头颅劈裂。

呼!

长矛破风,没入大地精的头颅。

砰的一声,大地精倒在地上,血流成泊。

弗卡斯回头一望,只见萝塔保持着掷矛的动作,呼吸微促,身上散发着独特气息。

残阳如血,弗卡斯心有明悟,暗道:

“看来,萝塔唤醒了自己的生命之树,开启了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