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休养生息,天命在秦
秦王政六年,嬴政十九岁
蓝田大营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
“噌”的一声龙吟,秦王剑缓缓出鞘,在阳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嬴政那张镇定、平静的脸庞映入了眼帘。
六年时光,嬴政的样貌变得更加成熟,身高更是蹭蹭的往上涨。
《河图》曰:秦始皇帝,名政,虎口,日角,大目,隆鼻,长八尺六寸,大七围,手握兵执矢。
虎口,日角,大目,意思就是说,嬴政相貌雍容轩昂,是古代相书中典型的帝王之相。长八尺六寸,就是说他的身高,换算成现在的单位,就是198cm。
加上那身浑身壮硕的肌肉,只从气势上,就让敌人感到畏惧!
今日的嬴政,全副冠冕,头戴一顶没有流苏的天平冠,身披金丝夹织烁烁其光的黑斗篷,内则一身软甲,腰悬秦王剑,凛凛之气颇见肃杀。
身为秦王,此等装束原不足奇。然在这个素来不看重程式而讲求实效的年青秦王身上,此等礼仪装束便实在罕见了。
他的对面,是一个十七岁左右的少年,手中拿着一柄雪亮的战刀。
正是长安君——成蛟。
寒芒陡闪,成蛟的战刀如电一般直砍嬴政的的胸膛,嬴政纵身而起,秦王剑化作一片光雾,挡下了这一击。
空地之上,两人的速度越来越快,刀、剑的光芒交织成了圆形光环,将二人的身体挟裹在当中。
一道寒光猛地飞了起来,一切声音和动作都消失了。
只见成蛟的胸前的铠甲被破开,留下了一道口子,不过并未受伤。
嬴政收剑回鞘,露出一个笑容。
“王弟,你剑术见长了。”
当然,他刚刚不过是收了力道,亲自考较成蛟一番。
成蛟擦了一下额头上的冷汗,如果不是嬴政对剑术的力道掌握的极好,刚才这一剑,自己恐怕已经死了。
“王兄,那这次攻赵的副将……”成蛟一脸期待的望着他。
“是你了。”
闻言,成蛟心中一喜,赶忙将战刀收回,“末将遵命!”
看着成蛟那跃跃欲试的模样,嬴政暗自叹息。
原著中,成蛟奉命带兵出征,突然中途叛乱图谋王位,樊於期追随叛逆本应一并治罪。
而在秦始皇面前为他求情,让他戴罪立功的人是昌平君。岂料那场叛乱牵连后来的反秦势力,樊於期难逃嫌疑,最终叛离燕国。
成蛟的能力嬴政也是知道的,虽然有些城府,但对于带兵打仗,他根本不擅长。
至于樊於期那个“二五仔”,他压根就没考虑过。
让那小子带几千人冲杀可以,统军打仗还差的远。
因此这次,攻赵的主将为王贲,副将为成蛟,其实就是让他上去过过瘾。
按照原本的发展,成蛟和樊於期都是华阳太后一方的人,待成蛟长大成人,楚系一派便忽悠他起兵造反,说的难听点,成蛟就是背锅的。
不过现在,嬴政牢牢的握住王权,无论在朝中还是民间,其威望都不可撼动。
明面上有阴阳家、公输家,两大势力的全力协助。
暗地里还有渗透七国任何势力的罗网,替他搜罗情报。
没了楚系势力在背后整“幺蛾子”,成蛟自然不可能反叛,也没有反叛的能力。
这些年来,对于嬴政这位兄长,成蛟极为尊敬和崇拜,总是将其当做“人生标杆”。
嬴政上前两步,拍拍他的肩膀,叮嘱道:“一切听从王将军安排,多跟他学学,记得戒骄戒躁,因为你一个错误的决定,就可能造成数万将士丧命。”
“诺。”成蛟点头。
“活着回来,寡人在咸阳等你。”
说罢,嬴政跃上马背,扬长而去。
六年时光,秦国与山东六国之间,几乎发生过什么战役。
集中力量修渠的同时,嬴政也利用这难得的空闲时光,全力发展秦国的农耕业、水利、商业,以及医道。
同时,嬴政也召集人手,正式推出造纸术。
白纸刚出来,便在秦国,乃至整个天下,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嬴政为了给秦国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直接来了个“技术垄断”,一开始只在秦国商店出售白纸,且为了杜绝“倒卖现象”,每天都是限量出售。
每天出售五千张;每张纸五枚金币;每人每天只能购买五十张,严禁秦国商贾私下买卖。
五个金币对于普通人来说,的确有点贵。
可在这个年代,读书人往往都是有钱的,他们肯花两金购买一卷可写五百字的竹简,就舍得花五金买可写五百字的白纸。
当然,他可以让价格定的更高,可谁也不是傻子,价格太离谱,人家大不了继续用竹简书写。
毕竟,白纸又不是生活必需品。
如此限制了将近半年,当白纸为天下人所知的时候,秦国商队带着白纸,陆续进入山东六国,成立专门的商店,进行售卖。
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白纸便成为了贵族和读书人不可或缺的东西。
秦国也赚的盆满钵满,短短几年的功夫,他们修渠所投入的资金就赚回来一多半。
而这些商贾背后,站的全是嬴姓宗族,以及少数的几个芈姓一脉。
虽说大家认为商人低贱,但那金灿灿的金币真正摆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一个个也是眼冒绿光,巴不得多赚一点。
当然了,这些宗族也只能得到1/3的利润,剩下的利润则需要收入国库。
这些宗族是大秦的根,绝不容忽视。
另外,还有一人不得不提,那便是“潮女妖”——如今的秦王妃明珠。
她的医术天赋相当高,自从读完了四本后世的医学著作,她让嬴政帮自己在咸阳开了一家很大的医馆。
医道,可不是读书就行,还需要亲自去医治患者。
当然了,她的患者全是女性。
虽说在医者眼里,根本没有男女之别,但她是身份尊贵的王妃,可不能跟别的男人有任何身体接触。
嬴政则是让离舞在“奴隶市场”上挑选了几十个小女孩,并让明珠亲自教导她们医术,天赋好的,可以被她收为弟子,学成后就可外出行医。
天赋差的,等她们再大一点,可以留下来当宫女。
虽说此事不合礼法,但医道本身是造福于民的东西,哪怕你是贵族,谁又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生病?
很快,一则消息就从宫中流传出来:秦王妃明珠,乃是一位医术通神的女神医。
她汇聚四本医书精髓所撰写的《医典》,更是被医家尊为“圣书”,直接让整个医道,发展了一大截。
很多医者不远万里前来咸阳,就是为了拜见王妃。可惜的是,她只接见女性医者。
照着这个势头,几十年后,明珠必然被冠上“医圣”的名头。
对于这些,明珠也只是一笑了之。
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得到嬴政更多的宠爱。
嬴政自然也没让她失望,直接将医道奇功《天蚕功》传授给她。
【天蚕功】出自于港漫《龙虎门》。源自一代神医华佗,是种极奇特的医道武学。共分七大周天。
练功者必须先采千草千药煮成药液精华,然后倒入大缸浸泡其中,依照心法口诀,吐纳练气。
练成五周天之后,体内所有污秽都排放殆尽,筋骨血脉则吸尽百草药性,自然转化为治病疗伤,可解百毒的无上灵药。
练成六周天,则可以吐出气丝直接探入人体循经脉流转,直接令生病坏死的内脏重新再生,功效神奇无比。
而当成就颠峰的七周天时,更能吐气为丝作茧自缚,闭息融汇天地,冲破生死玄关,返老还童成就“半仙”之躯。
因此,明珠身上常年有着一股药草的清香。
……
晌午时分,嬴政回到了咸阳宫。
简单洗漱了一下,他打算去看望华阳太后。
王后之位,至关重要。
华阳太后自然知道芈妧和焱妃之间的差距,所以这六年,她一直在尽力培养芈妧,希望她能胜任王后这个位置。
所以有时候,总是看到芈妧一脸疲惫,为了能让她睡个好觉,嬴政让明珠调配了不少安神的熏香。
走到半路,嬴政看见了芈启。
“王上。”
“右相也是去看望太后?”嬴政问。
芈启点点头,道:“听闻太后最近身体抱恙,我理应去看望一下。”
“那需不需要我让明珠给太后开几服药?”
“小病而已,就不劳烦明珠王妃了。”芈启摇了摇头。
嬴政目光看向身后的赵高,“我陪相国去看望太后,你别跟着了。”
“诺。”赵高应了一声,恭敬的站在原地,直到两人走远,他才缓步离开。
“相国,你多久没回江南了?”嬴政忽然问。
“唉……我生在秦国,长在秦国,之后又在秦国担任官员,不能回去。”芈启的神色有些无奈。
“七百年以来,天下一直四分五裂,各国势力割据,大家文字不同,语言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传统信仰也不同,所以才会动不动就打仗,而且一打就是整整七百年没有停过,寡人灭六国就是为了要消除这种隔阂,没有国界的划分,没有语言的误解,人们才可以融洽地生活在一起,这样的国家才有资格被称为乐土!”
“如果将来寡人打下楚国,相国自然就能回家了。”嬴政目光望向他,“岳父,你觉得呢?”
听到嬴政对他的称呼,芈启明显愣了一下。
“王上深谋远虑,臣……这不是臣该考虑的。”
“那将来寡人灭楚,你会站在哪一边?”嬴政直接问道。
“臣……是秦臣,自然要站在王上这边……”
“这么说来,岳父跟农家侠魁来往,也是为了寡人?”
闻言,芈启浑身如遭雷击,看向嬴政的目光开始变得惊恐,结结巴巴的道:“王上……臣……”
“岳父,寡人不想看到妧儿流泪,她是无辜的。但‘天命在秦’,天下无人能阻挡寡人的霸业,六国不行,你——也不行!”
这一瞬间,芈启如坠冰窖。
他知道,嬴政背后有罗网,但他跟侠魁见面是秘密进行的。且带的人都是心腹手下,怎么可能被罗网知道?
还是说,侠魁身边,有着罗网卧底?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此事已经被嬴政得知,还会看着他继续执行秘密计划么?
“岳父,寡人答应过妧儿,即便灭楚,也不会对芈姓动刀兵,希望你好自为之。”
说完,嬴政扬长而去。
芈启依旧待在原地,汗水顺着他的额头滴落下来。
其实在几年前,他就明白,以嬴政的野心,灭楚已成定局,无人可以改变!
可自己身上流着的,是芈姓王族的血脉,怎忍心看着自己母国被秦国入侵,王权覆灭!
所以,他不得不暗中谋划。
如果芈妧被立为王后,那她诞下的孩子就是太子,秦国未来的储君。只要王子身上有一半的楚国血脉,芈姓想要复辟楚国王室也并非难事。
可这些年来,嬴政没有诞下任何子嗣。
另外两位王妃也非一般人。
一位来自阴阳家,武功奇高,算尽天机,又和嬴政“师出同门”。
一位来自医家,才貌双绝,医术通神,堪称医道圣手。
相比之下,芈妧除了是楚国王室血脉之外,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
而根据芈妧透露的消息,秦王直到三年前才跟她圆了房,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妧王妃不受秦王宠爱。
芈启也逐渐意识到,无论是吕不韦还是芈姓一族,自始至终都是秦王用来平衡朝中势力的工具而已。
几年下来,他相继制造了陌刀;横刀;种植出天粮;种植香料;酿制美酒;得传国玉玺;修建水渠;发明造纸术……
他所做的每件事情,都远超山东六国。
奈何嬴政对这些东西控制的极其严格,每个走私“天粮”的人,不仅会被罗网杀死,而且会被诛三族,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去做这些事情了。
至于那些削铁如泥的兵器,根本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制造的,唯一知道的就是,嬴政近几年大肆开采铜矿、铁矿,同时总赚来的钱高价收购六国铜铁。
六国为了从秦国购进调味料和美酒,也分分开采矿石,换取更多的报酬。
很长一段时间,秦国似乎就剩下了两件事,修渠、做生意。
大家似乎都遗忘了一件事。
秦国是虎狼之国!
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休养生息,备战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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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之滨,小圣贤庄
两名青年站在凉亭中,看着前方那碧波万顷的湖水。
此二人便是青年时期的韩非,李斯。
“师兄,你要回去了吗?”李斯问道。
“是的,该回去了。”韩非点点头。
“韩国是七国之中最弱小的国家,以师兄的才华,实在可惜。”李斯的语气有些惋惜。
“没办法啊,那是我的国,也是我的家。”韩非叹了一口气,他离家修学已经多年,但对一些七国的大事,时常关注着。六年前,为了拖住秦国进攻的步伐,使用“疲秦之术”,虽然保住了几年的太平日子。然而韩非敏锐的意识到,自己祖父走的这招,绝对是臭棋。
李斯不由感叹道:“出身在帝王之家,看来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也许吧。”韩非微微一笑,反问:“你呢,有什么打算吗?”
“师兄之才,远胜于我,所以我准备去七国中,最强大的屋檐下碰碰运气。”
“你要去秦国?”韩非眉头一皱。
“师兄见笑了,李斯还是比较现实。”李斯平静地道。
李斯出生在楚国上蔡郡的一个小村庄。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将和他老子李营一样,守着几亩薄田,做一辈子的农民。
然而,上天却给了他一颗不甘平凡的心,他拒绝了在上蔡郡守手下做官,当首席笔杆子的职务,之后辞职前往荀子处深造。
跟着荀子学习的这几年,李斯结识了一生中挚友和对手——韩非。
有多大的平台,就有多大的眼界,跟着荀子学习和韩非交流,他的眼界和格局有所放大。
可惜,彼时他的目标除了学有所成之外,还仅是想让荀子把自己引荐给春申君,再借助春申君这个阶梯平步青云。
但学成后,李斯并没有按照原先的计划通过荀子的关系为春申君效力,而是直接只身投奔咸阳,改变初衷的原因,是他看到了秦国崛起并会统一天下的可能。
不得不说李斯的眼光独到!但他从头至尾的目标都仅仅是追逐名利,荣华富贵……
“梦想虽然很美,但是非常脆弱,还是现实一点好。”韩非也笑了。
“听闻秦王张榜纳贤,邀请各国人才。也只有如此,我才敢与师兄一较高下。”李斯说道。
“听闻秦王,十三岁登基亲政,精通百家,博古通今。人曾言:秦王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几年以来,秦国在他的带领下,越来越强。这样的人,我也想见见呢。”
韩非看向远方,心中有些许不安:“也不知有没有这个机会?”
“那师兄可以跟我一起前往秦国。”李斯提议道。
“你说笑了,韩国有我的家,我的妹妹,我怎么能弃他们于不顾?”
“李斯失言,师兄勿怪。”
“走了。”韩非转过身,接着道:“下次再见,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后会有期。”李斯躬身行礼,他虽然嘴上说着客套话,可若是韩非入秦,就不会有他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