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亵渎》:主角可以“恶贯满盈”吗?
主角是主角,作者是作者,主角的三观不等于是作者的三观。哪怕是那种第一人称视角写作的小说(如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故事里出现的视角人物“我”,也并不等同于作者本人。
这番道理对于传统小说读者来说,本来不难理解。即使是在前网络时代的通俗小说中也不鲜见,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主角郭靖是个爱国爱民的大英雄,《笑傲江湖》主角令狐冲变成了洒脱的江湖浪子,而到《鹿鼎记》,主角韦小宝又成了贪财好色的小痞子。金庸先生自然不可能分身成这么多人物。
但是对大多数网文来说,读者的阅读快感很大程度上就来自代入主角的“爽感”,特别是那些主角穿越到“异界”争霸的网络小说,“代入感”更是其安身立命的本钱。这样一来,读者必然要给小说主角设下很多行为红线。特别是读网络小说长大的年轻一代读者,既容忍不了主角失败,也容忍不了主角犯错,甚至有一点儿性格缺陷,都要被举着“三观不正”的放大镜的人指指点点。
以现在对主角三观之苛刻,回头再看烟雨江南在2004年写完的《亵渎》,一定会惊呼一声:网络小说竟然还能这么写?
故事发生在奇幻世界里,主角罗格是一个阴险狡诈、卑鄙无耻、无恶不作的胖子。他本来只是一个小贵族,无意中获得了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的传承(最重要的遗产,是一个后来成长为女主角的骷髅“风月”),又为了拯救自己深爱的魔族公主被教会通缉。他在流亡中一步步成长为枭雄级的大人物,窃国封侯,并得知了“天界”的大秘密,最终和整个世界一同毁灭于“最终审判”。
作者毫不吝啬于表现罗格近乎病态的恶,一开场就让他强奸了一位路过的女佣兵。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侮辱与损害的人(或智慧生物)不计其数。银龙一家因为他妻离子散,精灵情侣被他棒打鸳鸯,政治斗争中的坑蒙拐骗、争权夺利就更不必说了。善良的读者在阅读本书过程中,一定会经常被罗格的暴行激怒。
即便是在那个还不流行鉴定作者“三观不正”的年代,这种写法也足够大胆。因为在此之前,这种坏到流脓的角色肯定有人写过,但无论如何也当不了主角。人们见过最坏的小说主角无非就是韦小宝。但韦小宝使坏主要是针对吴三桂、神龙教主、郑克爽之类的反派,对好人作恶的强奸戏又无法明写,所以看在读者眼里,不但不觉得他有多恶,反而还觉得可爱。
另外一个大众耳熟能详的“坏人”是《三国演义》中的曹操。但无论是小说还是改编的电视剧,都强调了这位历史上的奸雄雄才伟略又具有真性情的一面,他被骂最多的“不忠”对现代人来说不是什么大黑点,真正能够触动现代人心扉的曹操恶行如屠徐州反倒没怎么提。所以易中天教授称之为“可爱的奸雄”。
罗格身上集合了韦小宝和曹操两个人的恶,并且还要变本加厉添上十倍,因为作者始终以其为第一视角人物,连他作恶时候的心理状态也描绘得淋漓尽致,这就更激起了读者的敌忾之心。
当然书中的罗格在性格上并非没有闪光点,比如说他明明最怕死,但当深爱的魔族公主被捕的时候,他又敢冒着生命危险去营救;他明明最怕受辱,但是当自己深爱的风月被教会抓住的时候,他又只能卑躬屈膝去给教皇当狗。
为什么作者要塑造这么一个主角呢?我的理解,一半是为了反常规、反套路,作者并不是不会写光彩照人的常规善良主角,他后来写的《尘缘》《狩魔手记》即是证明。但是写得再好,也很难脱出金庸、古龙、黄易诸大师的范畴,男主角写得忠厚一点就像郭靖,写得霸气一点儿就像萧峰,写得潇洒一点儿就像令狐冲,甚至哪怕是写一个恣意花丛的浪子,也会像楚留香、陆小凤。要打破常规,就需要写一个以前没出现过的主角类型,毕竟当时网络文学日渐活跃,出奇才有机会制胜,罗格是烟雨江南的一次尝试。
另一半则是小说本身的需要。这是一个充满绝望的奇幻世界。主角生活的世界(或叫“位面”)实际上是天界众神收割“信仰之力”的牧场,培养一代代只知信仰的“顺民”,收割完之后就会沦为只剩下死灵的“遗弃之地”。洞悉这个秘密并舍身反抗众神的人不多,只有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精灵长老修斯乃至神秘的老教皇等寥寥数人,获得了传承的罗格也是其中之一。实际上,罗格对众神的反抗,也是故事最重要的主线。小说设定之中,人与神的力量差距之大不啻于蝼蚁与人的差距,即便罗格等人机关算尽成了位面最强者,但看在神灵眼里,也不过就是较大一点的蝼蚁而已,挥挥手就能灭掉。小说结尾处,当整个位面被众神毁灭的时候,罗格也只能躲进次位面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
在这个故事中,罗格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坏人,也是一个充满悲剧感的叛逆者、反抗者。他的底线非常非常低,但也不能说没有——就像他自己说的:“老子虽然贪财好色,但有些东西是不卖的!”那么,到底什么不能卖?大概就是作为人的自由。他什么都能接受,唯独不能接受的是成为众神信仰之火的燃料。
网络文学初期的作者们,似乎都很喜欢写主角对自由精神的追求。其中最著名的自然是《悟空传》,但悟空传的主角多少还有点像传统小说中的正常人,《亵渎》则是更进一步,让“追求自由”成为一个没什么底线的主角最后的底线。
如果读者追问:“追求自由就可以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吗?”作者肯定会回答,不可以。但这毕竟是写小说,作者烟雨江南(注意,他和《此间的少年》作者江南不是同一个人)也并不是要让读者都去当罗格,而是指出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他在小说设定的奇幻背景中,至少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不管怎样,十多年后的今天再去看,或多或少会有一点儿恍若隔世。
明明是一个让人恨得牙根发痒的恶棍,但是在主角的笔下,罗格却可以让善良的读者代入这个角色。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我对《亵渎》的热爱,难道是因为它宣泄了我藏在内心深处的暴虐欲望?如果不是的话,那就只能怪作者的笔力太强,让人不知不觉间接受了这个恶棍主角。
烟雨江南确实很擅长写人物群像,《亵渎》中出场人物特别多,但大多数配角都有血有肉,绝不脸谱化。黄金狮子奥菲罗克、小妖精芙蕾娅、老狐狸修斯等角色塑造得更堪称光彩照人,那个胆小又贪婪的骨龙格里高利,更是至今还为人津津乐道。另一项被人津津乐道的则是《亵渎》的世界观架构,虽然参考了“龙与地下城”,但也有许多独出机杼的地方,有不少设定(如骑士的“斗气”、教皇的“大预言术”)对后世影响极大。
2006年6月,《亵渎》完本。彼时,17K中文网正在重金招募作者,而烟雨江南正是该网站招揽的大神之一。他的新书是仙侠题材的《尘缘》,作为一本转型之作,该书写得极为出色,完全感受不到《亵渎》的影子。如果说烟雨江南走的是金庸一路,那么《尘缘》可以说是得其神韵。一方面是儿女情长,一方面是家国天下、仙凡神魔,作者极好地把握住了二者之间的平衡点,让整本书既瑰丽奇伟,又厚重凝练。我一直觉得网络小说的巅峰出现在2008年左右,而《尘缘》无疑是站在巅峰上俯瞰众生的作品之一。
然而《尘缘》的销售成绩不算太好。一方面是因为当时17K这个网站本身很快就被边缘化了,另一方面恐怕也因为烟雨江南在开头和读者们开的那个玩笑有关系。当然,最可能的原因还在于时代变了。从那时起,已经不再流行字斟句酌的美妙文笔和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取而代之的硬指标是更新速度。不管你写得多好看,一天不能更新三章或者以上,就没有人气。《尘缘》这本书有129万字,足足写了3年。这时间已经足够现在的一些新兴的大神写1000万字了。
后来烟雨江南又去写了作为《亵渎》前传的《罪恶之城》,但是除了一头一尾之外,文笔越写越差,干巴巴的,缺乏灵气,终于泯然众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