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被反派大佬们排队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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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锦鲤戏荷

见楼绒绒似乎没有反应过来,费鹜苏从一堆衣物中挑出一件鱼戏荷叶中的白间玫红锦鲤纱裙,丢给楼绒绒道:

“穿上这件,剩下的都打包好。”

不得不说,费鹜苏的审美很好,楼绒绒本身便生得肌肤雪白,玫红正衬肤色,肩上有银线穿红纱如鱼鳞一般,中间部分是过度自然的云白,裙摆有金线点缀,做得仿佛锦鲤花一般绽放的鱼尾,穿上就如同湖中小红鲤修行出人身一般令人惊艳。

楼绒绒瞬间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金钱的味道,在确认费鹜苏是认真的之后,顿时开开心心换衣服去了。

笑死,赶路的主体本人都不在意,她怕什么招人显眼,反正又不花她的钱,有便宜不占大傻子。

等她从更衣间一出来,在场的人眼中都下意识流露出惊艳来。

莲娘又感到那股如狐仙临世般的美感了,忍不住夸赞道:

“真不愧是父女,小姑娘真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将来长大了一定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儿。”

楼绒绒连忙否认:“不是父女,只是……”

她看了费鹜苏一眼,刚要说只是顺路,费鹜苏却忽然说:

“是兄妹。”

楼绒绒没想到费鹜苏会这样回复,有些出乎意料,便抬头去看他,只可惜人小,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男人清晰完美的下颚线,看不清男人脸上的表情。

莲娘闻言则是连忙赔罪:“呸呸呸,你看我这张嘴,只想着两位都是如此的神仙人物,便以为是女儿肖父,未曾想到也可能是兄妹血脉同源,呸呸呸,该罚该罚。”

说着眼睛往费鹜苏身上一瞧,便笑道:

“这么一说,我倒是想到个好东西来赔礼了,我这里有一件同小小姐身上这条裙同一批的成衣,风格倒是有些相似,看尺寸倒是贵客合适,不知道贵客看不看得上眼。”

说着叫人拿了出来,那是一件秀罗云衣,褡肩如那条裙子一般做了银线穿红纱的设计,仿佛锦鲤鳞片一般,整体是通透的白色,衣服下摆则以金线穿行,白红渐变,也仿佛一条红尾白身的琉璃锦鲤化了人形一般。

楼绒绒眼睛一亮,只感觉自己再度闻到了金钱奢侈的味道,眼巴巴地望向费鹜苏,满脸都写着“有便宜不占大傻子”。

她哪里知道,这一件衣服的小小银钱,费鹜苏根本不放在眼里,只看她满眼恳求,以为是她想同他穿相同风格的衣服。

听说京城成衣坊有一种衣服就是一式三套,专门卖给有孩子的父母,美曰其名“亲子装”,想来楼绒绒的心情应该同那些人类似吧。

见费鹜苏不说话,楼绒绒以为是他怕丢脸不想穿,咬咬牙,不得不使出必杀技——低头,神情黯淡,笑意勉强对莲娘道:

“我哥哥不想穿,要不就算……”

下一瞬,一只手从她肩头上方伸向那件衣服:

“谁说我不穿。”

楼绒绒立马露出了奸计得逞的笑容,眼睛亮闪闪的,活像一只偷了腥的小花猫。

等费鹜苏再从试衣间中出来,这次就连楼绒绒都失神了半秒。

先前费鹜苏虽然好看,但却总是穿一些深色的衣物,如玄色、墨色、深蓝,因此显得成熟威严,楼绒绒第一次见费鹜苏穿这么时兴的颜色,顿觉眼前一亮。

只见费鹜苏哪还有将近而立之年的样子,分明就与那些刚及弱冠之年的毛头小子一般模样,他又神情清冷,如此便如同哪家如玉如冰的神仙公子,又如同从鱼戏莲叶间的水墨图中走出来的锦鲤妖精。

费鹜苏自己却多少有点别扭,皱眉道:

“颜色怎的如此轻浮……”

楼绒绒连忙抓住他的手,阻止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拽着他就要出门:

“那我和哥哥就先走啦~莲姐姐再见再见~”

笑死,那衣服上面全是金线银线,就算自己不穿回去拆了金银也好啊,也就费鹜苏这个大傻子会说不合身想不要吧。

温暖柔软的触感猝不及防地传来,费鹜苏忍不住愣了两秒。

在他的印象里,自从母亲去世后,再也没有人牵过自己的手,那种温暖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不由得攥紧了手心里的小手。

可惜上车之后再牵着手便不合适了,松手之后费鹜苏难得怔忪了片刻。

楼绒绒却显得兴奋不已,一上车就欢欢喜喜去看裙摆里的金线,满足地喟叹道:

“我就从来没有穿过这样好的衣裳!”

见她如此喜欢这件衣裳,原本觉得自己穿这件类似衣裳有些轻浮的费鹜苏,默默收回了把衣服换下来的想法。

正此时,任恒骑着马正往这边赶来,瞧见费鹜苏的马车,“吁——”地一声勒马收缰,从马背上翻了下来,毫不客气地钻进了马车。

进去第一眼便看到了红衣的费鹜苏,愣了一瞬,又看了眼一样装扮的楼绒绒,一时竟有些忘词。

楼绒绒没想到十几天没机会接近的将军会自己出现在眼前,连忙打算抓住机会,于是站起来轻巧地转了一圈,眼睛亮晶晶地问:

“将军,好看吗?”

任恒诚实且给面儿:“好看,特别好看!殿下这身也好看!”

费鹜苏轻咳了两声,任恒这才和善地笑着道:

“我和你费……总之要有些事情要谈,你先去后头寻斜阳玩好不好?”

楼绒绒眨巴眨巴眼,没明白为什么任恒为什么没有接收到自己的波段,不仅如此还赶自己走,她看了眼费鹜苏,费鹜苏眼神平静地看着她,看样子是叫自己听话的意思。

于是她便端着点心碟子下了车,跑到后面去找纠缠斜阳了。

马车中,任恒看着楼绒绒蹦蹦跳跳的背影,叹口气说:“你这又是何必呢?”

费鹜苏表情淡漠:

“医师说她有见血惊厥之症,若是生在平凡人家,可能一生都不会见到那等场面,但她却为了寻我,看到了那样血腥的画面,这才犯了病,我自然要为她负责。”

任恒哭笑不得:

“你怎的还是如此实诚脑筋,她这病又不是因着你得来的,怎么就要你负责了?”

费鹜苏却难得沉下脸色来,极认真道:

“国之辖地,贪官勾连,恶霸作案,导致幼童自幼而孤,无家可归,这如何就不是治国者的责任了?”

“而我被今上任命来彻查贪墨赈灾粮款一事,自然有责任为受灾民众寻一条活路。”

任恒哑口无言,半响说不出话来,只得嘀嘀咕咕道:

“可那也不用把人带回京啊,在郡府随便找一户人家收养了便可……”

费鹜苏沉默了片刻。

他当然知道在郡府找一户人家收养了楼绒绒就好了,一开始他是因为楼绒绒仿佛幼崽不愿离开母狼般的决心打动。

本来打算带这孩子走一段,遇上合适的人家便把这孩子交付出去,可是每当他想到,如若他走后,小姑娘又要小心翼翼地讨人欢心,他就忍不住觉得心烦意乱。

索性不再想这些,径直问道:

“你急匆匆来寻我,可是朝中传回什么消息了?”

提到正事,任恒的脸终于严肃起来:

“太后有意给今上选妃,萧立驻守南梁边境,此时却呈信说想回乡探亲,南梁因此蠢蠢欲动,萧立似是要以此为要挟,令其妹进宫为后。今上密信,说让咱们快些回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