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范圩疑案》3: 引蛇出洞
9·26案件盗窃案侦破组在张成雪的带领下,迅速进驻徐刘村。徐刘村距离现场西北4500米,距离圩堤3200米,交通更加不方便。
警犬能够追到这个村子,说明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就在附近。经初步排查,发现嫌疑人3名,都有劣迹。
嫌疑人刘全永,男,35岁,未婚,身高1·65米。刘全永嗜赌成性,经常与他人争斗,还会偷鸡摸狗的,被派出所处理多次,屡教不改。9月26日晚上刘全永在村民李能武家赌钱,11时25分钱全部输光了,就离开赌场,下落不明。自己说是回家睡觉了,无人证明。
嫌疑人李能武,男,32岁,身高1·62米,赌徒,有盗窃行为。9月26日晚上在他家赌博结束以后,12时20分有人看见他在村外转悠。李能武说后来就回家睡觉了,无人证明。
嫌疑人苗大柱,男,30岁,身高1·66米,有盗窃的劣迹,因为多次偷鸡摸狗被劳动教养。作案多在夜间进行,有人看见苗大柱9月26日夜间外出。
对三名嫌疑人专案组决定立即正面接触,初步拟定了三套方案。
一是立即组织审查,突破后再起赃,再做技术鉴定。
二先鉴定再审查,这样更有把握。
三是先起赃,再鉴定,最后审查,这样可以一举拿下。
这三套方案各有利弊。第一套方案是快刀斩乱麻,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突破案件。缺点是如果被审查对象抗拒不交代,必然会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再起不出赃物,这个案子就很难结案。
第二套方案可以确保不会出现错案,审查信心更足,有充分的心理优势,可以迫使被审查人立即举手投降。缺点是赃物能否起出,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第三套方案比较稳妥,既可以直接打掉被审查人心理防线,完全结案。缺点是投放警力要更多一些,办案的时间也会拉长。
指挥部批准了实施第三套方案。
在实施方案的同时,要对三名嫌疑人进行取样鉴定,鉴定要尽可能地还原案发时的情景,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手段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9月28日上午10时许,刘家村来了一个货郎挑子,货郎一边走还一边喊着:“有废铜、烂铁、旧家电、旧家具都可以换钱,换物,换各样东西咯!”一大群孩子跟在后面打闹着,很快就引来了一大堆妇女。
货郎是当地村民进行商品交易的特殊形式。每到大忙季节,村里人忙得走不开,难免就会出现生活用品短缺的现象。货郎就把这些东西送到村里,送到田头,这样不仅解决了一些家庭急需的生活用品,也可以把一些不用的废旧东西拿来换一些钱,很受村民们的喜欢。
这时,货郎把挑子放在村中间的一棵大树下,把东西整理好,就开始和村民们交易了。还有几个男子汉站在附近看热闹。快到12点,从村南鱼塘边走来几个城里人打扮的青年人。
为首的一个青年人老远地就喊道:“大叔首饰你要吗?今天鱼钓得多了,钱带得不够,抵押也行吗?”
货郎说:“都行。先看看东西再说,没有用的东西我也不要。”
青年人说:“我这有一只手镯,是朋友送的,你看能给多少钱?”
货郎拿在手里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会说:“一口价,50块。”
“不行太少了,不卖了。”青年人拿起镯子就要走。
货郎拉着青年人说:“嫌少就再谈谈。”最后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120元成交。双方都还满意。
快到1点钟的时候,围观的人都走了。货郎正准备收摊子,走过来一个中年人,悄悄地对货郎说:“老板,我家有几件祖传的首饰,价钱好的话就卖给你。”
货郎答道:“好啊,我要看看货再说。”
货郎对旁边的一个小伙子说:“麻烦你帮我照应一下,我去去就来。”
跟着中年人就走了。中年人七拐八绕地转了一大圈,才走到村西边一间旧草房前停下,打开门说:“你先坐坐,我去拿东西。”
货郎见中年人已经走远,拿出对讲机说:“各小组请注意,鱼儿已经上钩,货到手再开始行动。听我的命令。”
大概过去有二十几分钟,中年人贼头贼脑地溜了回来。货郎迎上去就斥责道:“你怎么搞的,就你这一单生意耽误我多长时间,我正要走呢。”
中年人连忙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还包裹着几层布,点头哈腰地说:“我把宝贝藏在西头的坟地里,村上有几个毛手毛脚的家伙,如果被他们盯上了,早就不是我的东西了。所以我得防着一点。”
嘴说着,中年人就打开布包,里面有三件玉器:一尊玉佛,一只玉麒麟,一只玉扳指。
货郎看了以后,就把玉器抓在手里说:“报个价吧?”紧接着二人又讨价还价了几分钟,最后以1200元成交,双方都很满意。
货郎说:“噢,钱都在车上呢,走跟我到车上去拿。”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面包车停靠了过来,车门自动打开,紧接着伸出一双手,中年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拽到车厢里,货郎紧跟其后迅速上车关门,汽车发动立即开走了。
原来,执行这次引蛇出洞任务的是刑警队便衣侦查队。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化装侦查、城市反扒。为首的货郎是他们的队长叫邹建国。
9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在刑警队审讯室,邹建国坐在主审的位置上,看着耷拉着脑袋蹲在地上的刘全永。
邹建国说:“刘全永,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刘全永回答:“报告领导,我知道这里是公安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蹲过牢的人都知道,回答审问要先报告,对审问的人统称领导或者干事。)
邹建国说:“你先坐到凳子上。既然你都知道了,就把你的问题主动交代清楚。先把你的基本情况说一下?”
刘全永回答:“我叫刘全永,男,32岁,初中文化,未婚,家住湖滨乡徐刘村。
我承认到范建伟家里偷东西了,但是范建伟不是我杀的。请你们一定要查清楚,可不能冤枉我啊。”
邹建国问:“你先把偷东西的过程交代清楚?”
刘全永回答:“9月26日晚上,我到村民李能武家赌钱。到了11时30分左右,钱全部输光了,没有办法只好离开赌场。
我当时感到十分沮丧,身无分文,明天吃饭的钱都输了,要想办法把损失的补回来。
在村子里转了几圈也无法下手。于是,我就想到别的村子里去偷些东西。
听说范圩村的范建伟家很有钱,才盖一座小楼,可能还没有住人。有东西就偷,没东西拿一些建筑材料也能换一些钱。
来到范建伟家的门前,发现大门有一条小缝隙,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我就悄悄地溜了进去。
一楼客厅门也没有锁,我找了一遍,也没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
只看见墙上有一只挂钟,太大了不好拿,就没有动,当时的时间是12时20分。(注意:这些细节,如果没有到过现场就不可能发现。)
接着就上二楼,发现有人在睡觉,没有敢动,转身就上到三楼。
看了卧室的门虚掩着,慢慢地推开,看见床上的人睡着了,床头柜上有一只小盒子,旁边还有一瓶雪碧。
我就紧贴着地板爬了过去,拿到盒子立即打开看了一下,发现是三件玉器饰品,赶紧朝怀里一揣,就爬了出去。从进门到出门我连头都没有敢抬。
东西得手我既高兴又害怕,高兴是要发财了,害怕是东西贵重被公安局抓到肯定要坐几年牢。
走出院门,我顺着田间的小路撒腿就往家里跑。在距离村子还有1200多米的时候,一只拖鞋的带子断掉,我就在岔路口旁边把拖鞋扔到稻田里去了。
我到家进门就把玉器从盒子里取出来,把盒子砸碎塞到锅膛里。又找了一块布,把几件玉器包紧放在一只塑料袋里。重新穿上鞋子,跑到村西边的坟地,找了一个地方埋藏起来。
27号上午,我听说范圩出事了。害怕极了,偷的东西想丢又舍不得。放在手里又怕出事。于是,27号下午就到城里想把东西给卖掉。找了几家当铺都查得很严,特别是对玉器,寄售不仅要身份证,还要有派出所证明。我吓得当铺门都没有敢进,就跑回家。今天中午,就被你们给抓着了。”
邹建国指着桌上的三件玉器问:“你看是这些东西吗?”
刘全永答:“是的,这些东西是我在范建伟家里偷的”
刘全永交代了到范建伟家里盗窃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参与杀害范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