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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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我在作品中,以各种方式讲述了我这一生中发生的事情。有时候,一段经历可用作一个主题,我便虚构一系列故事来阐明它。更多情况下,我将一些点头之交或是熟络的亲友作为人物原型写进书里。我的作品中掺杂着真实事件与虚构的故事,如今回过头来看,我竟时常分不清那究竟是真实发生过的还是虚构的。即便我记住了这些事实,也并无兴趣记录下来,因为我已经将它们派上了更好的用场,况且,那些事实似乎本身相当乏味。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时常充满乐趣,但着实算不上是冒险的一生。我记性极差,即便是一个很精彩的故事,不听人叙述两遍也难以记住,但还没等我将其转述给别人就又忘得一干二净了。哪怕是我自己讲过的笑话也根本记不住,因此我不得不继续编造新的。我想,若非是这种缺陷,那些伙伴与我相处起来会更融洽吧。

我从未写过日记。但是现在想来,如若我在作为剧作家崭露头角的那一年开始写日记该多好,因为在那之后我结识了很多大人物,他们个个楚楚不凡,那样记录下来的文字一定很有趣。在那个时期,贵族和地主在南非制造各种事端造成局面混乱,人们对其大失所望,但是贵族和地主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保留了原有的那份自信。我时常出入一些政客的宅邸,他们频繁地谈论着大英帝国的政事,就好比谈论自己的生意一样。当一场大选悬而未决时,政客们就开始议论纷纷,商讨着汤姆是否应该当选掌管内政部,或是迪克是否对爱尔兰满意,每每听到这些言辞,我总是感觉不对劲。我想现在的人们应该不会读汉弗莱·沃德夫人(Mrs.Humphry Ward)的小说了,那些文字枯燥无味,但我现在回想起来,她的几本小说的确将当时的统治阶级描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小说家对此相当关注,甚至那些不识得贵族的作家也认为应该多在描写贵族生活的写作上下功夫。若是人们看一看当时的戏单上有多少人物是有贵族头衔的,必定会大吃一惊。剧院的经理认为观众会对这些人的剧目乐此不疲,而演员也热衷于出演。但是,随着贵族政治的影响力逐渐没落,人们对他们的兴趣也大不如前。人们开始乐于观看表现自己同阶级生活的剧目,这些人要么是富商,要么是管理国家政事的专业人士。后来,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开始流行:作家不要轻易在故事中塑造有头衔的人物形象,除非剧情极度需要。当时,要想让公众对下层阶级的生活产生兴趣仍不可能。人们认为涉及这一阶级的小说和戏剧是肮脏不堪的。然而,假如这一阶级完全掌握了政治权力,公众是否会像对贵族和中产阶级产生兴趣那样,对下层阶级产生兴趣呢?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在此期间,我结识了一些人,他们的阶层、名望或是地位注定会使他们名垂青史。但我发现他们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才华横溢。英国人热衷政治,我经常受邀去政客宅邸拜访,在那里大家最爱讨论的话题便是政治。我在那结识了一些著名政要,在他们身上,我并没有看到非凡的才能。因此我做出了一个或许有点轻率的结论:统治一个国家并不需要过人的智慧。从那以后,我在不同的国家结识了很多身居要职的政客。他们平庸的思想一直令我困惑不解。我发现他们对日常生活中的事物所知不多,也极少具有敏锐的才智和丰富的想象力。我曾一度认为他们取得显赫的地位要归功于演讲的天赋,因为在民主社会中,若要得势,就要抓住公众的耳朵。而众所周知,演讲的天赋未必与思想力共生。但是,当我看到那些在我看来不太聪明的政客在处理公共事务上取得了不错的成就时,我又不得不承认我先前的观点错了:治国理政当然需要某种才能,而这种特别的才能即便没有普通的才能也能很好地存在。同样,我也结识了一些干事创业的人,他们腰缠万贯,企业兴隆,但是他们似乎对自己工作以外的事物一无所知。

他们的谈话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睿智,鲜有值得深思之处。谈话内容轻松、快乐、亲切且流于表面,当然也不总是如此。谈话内容不涉及严肃话题,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论这些会令他们感到不自在,似乎出于对“专业性”的恐惧,人们也不得不避免谈论他们最感兴趣的话题。据我所知,他们的对话不过是一种高雅的揶揄打趣罢了,你也不会经常听到值得重复转述的妙语。有人认为,文化教养的唯一用途就是让人们更加出色地说废话。总的来说,我认为我所知道的最有趣、最会让人不断捧腹的人,当数埃德蒙·戈斯(Edmund Gosse)。他博览群书,尽管读得不是很精,其谈吐却尤其富有智慧。他记忆力惊人,妙趣横生,嘴尖舌快。他曾与斯温伯恩(Swinburne)非常熟络,每每谈论起这位诗人都令他入神,但他也会把雪莱(Shelley)当至交来评论,事实上他根本就不可能认识雪莱。多年来,他一直结交知名人士。我想他自命不凡,满心欢喜地观察着这些人的荒诞言行。我敢肯定,经他之口,那些人变得比实际上有趣多了。

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见名人。想要通过向朋友炫耀你认识名人来获得声望是不可能的,反而只会向别人证明自己的微不足道。而那些知名人物对于应付想要与他们结交的人也自有一套法子。他们向世人塑造一个让人过目不忘的形象,却小心翼翼地将面具下的真实自我隐藏起来。他们扮演着人们期待的角色,并且这种表演技术越来越娴熟,但是你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你所看到的就是真实的他们。

我曾深深地迷恋几个人,不过我对那些人感兴趣并非因为他们本身,而是出于我的工作。我并没有如康德(Kant)所言,仅仅把认识某个人视为最终目的,而是将其作为作家笔下的素材。相较于誉满天下之人,我更关心的是那些无名之辈。他们常常显得较为真实自然。他们无须为了保护自己或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而去创造一个不存在的形象。他们的特有品质在那有限的社交范围里有更多的机会得以发展,他们从来没有出现在公众视线中,所以也从未想过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他们尽显自己的怪癖,因为他们并不觉得那是古怪的。毕竟,我们作家必须要研究的还是普通人。与国王、独裁者、商业巨头打交道并不会令作家满意。作家经常禁不住诱惑,冒险写这些人的故事,但其作品均宣告失败,这表明这些人太过特殊,根本无法在艺术作品中占有合适的一席之地。作家们无法将他们写得很真实。平凡人的平凡事才是作家更广阔的沃土。它的出人意料,它的独特性,以及它无限的多样性,为作家源源不断地提供素材。大人物常常是千人一面,而小人物身上聚集了各种相互矛盾的元素。他们身上的写作素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为作家们储备的惊喜也是无穷无尽的。就我而言,如果要在荒岛上待一个月,我宁可和一名兽医相守,也不愿同一位首相做伴。

在这本书中,我将尝试对我生命历程中特别感兴趣的事物进行梳理和思考。但是,我所整理出的这些结论,就像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的一艘沉船残骸,在我的脑海中漂来漂去。在我看来,如果按照某种顺序将这些东西排列妥当,那么我可能会更清晰地了解它们的本来面目,书也会写得更具连贯性。这个想法在我脑海里魂牵梦萦很久了,我不止一次地在开启一段持续数月的旅行时下决心去做这件事。看起来似乎很理想。但我总被脑海中诸多印象所困扰,我看到了很多新奇的事情,结识了很多激发我想象的人,我甚至都没有时间去好好反思。那瞬间的经历太过于生动,我根本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去深思内省。

以自己的身份表达自己的思想令我感到厌烦,我的写作也受制于此。尽管从这个角度我已经写了很多东西,但我还是以小说家的身份进行创作,也就是说,我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故事中的一个角色。我更倾向于通过笔下的人物去传递话语,这是长期的习惯使然。我能轻而易举地左右他们怎么思考,但不易决定自己的想法。前者于我来说是一种乐趣,而后者则是一份宁愿推脱的苦差。但如今我不能再拖下去了。人在年轻时很难意识到他们眼前的漫长时光终将会成为过往,甚至到中年,仍对生活抱着一份平常的期望,人们也还是会轻易地找到借口,推迟该做而不想做的事情。但是,死亡的那一天终会来临。各地的同龄人不断地相继离去。众所周知,人孰无死(苏格拉底也是人,因此——众生皆如此),但对于我们而言,我们终究会认识到在这平凡的历程中,终点并非遥不可及,在此之前,它只不过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前提。偶尔瞥一眼《泰晤士报》的讣告栏,便会觉得人到六十多岁的时候身体就不是很硬朗了。我一直以为,在将这本书写完之前,我就要奔赴西天了,所以我最好立刻着手写作。完成这本书,我就可以平静地面对未来,因为那时候我就可以为生命中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不能再迁就自己脑子里那个“还没有准备好去写它”的想法了,因为如果我现在还没有决定去做这件对自己而言很重要的大事,那么此生我都可能不会去做了。令我高兴的是,最终我收集齐了所有的想法,这些想法长期以来随意地浮在我意识的各个层面上。它们一旦写成,我就完成了任务,继而我又可以自由地驰骋思绪,去思考其他事情了。因为我希望这不会是我写的最后一本书。人不会在立遗嘱后马上死去,立遗嘱是以防万一。安排好各种事务是在为余生毫无忧虑地度过做准备。写完此书我便会知道我立身于何处。到那时候,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任何要做的事情了。

不可避免的是,我会在书中重复一些之前说过的事,因此我将这本书取名为《总结》(THE SUMMING UP)。法官对案件进行总结时,会概括重述摆在陪审团面前的事实,以及对律师发言进行评论。他不会提供新的证据。既然我已将我的一生写进了我的作品中,所以在这本书中我所说的很多东西自然会在那些作品中找到。凡是在我的兴趣范围内,很少有我未曾或轻松或严肃地探索过的话题。我现在所能尝试做的全部,就是将我的感受和想法融合成一幅连贯的画面。在书中的各处,我或许还会更详细地阐述某些观点,之前受制于小说和戏剧体裁的限制,我只会蜻蜓点水般略述一二。

这本书必须要以自我为中心,书中要写的东西于我而言很重要,是关乎我自己的,因为我只会探讨影响过我的一些主题。但是它无关于我自己的作为。我不想展露自己的心迹,并且对希望读者进入我内心世界的亲密程度做了限制。考虑到隐私问题,有些事情我需要有所保留。想必任何人也不能向别人袒露内心所有的秘密。不仅是虚荣心阻止那些曾努力向世界展露自我的人说出全部真相,利益亦驱使他们这么做。他们对自己失望,惊讶于自己可以做一些看起来很反常的事情,这些都使他们过分强调那些自以为超乎寻常的事情。卢梭(Rousseau)在他的《忏悔录》(Confessions)中叙述了各种触发人类情感的恩恩怨怨。他将那些事件毫无保留地落到纸上,以至于歪曲了自己的价值观,在他的书中出现的这些事件,也被赋予了比在他的生活中更高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合乎德行或至少是道德中立的事件,但卢梭对它们不施笔墨,因为这些都太平凡而不值得去记录。有一种人不关注自己的善行,但深受恶行的折磨。这是最常书写自我的一种人。他略去了自己的可取之处,展示给世人的尽是软弱、无原则、品行不端的形象。

我写下这本书,为的是使我的灵魂摆脱某些观念的困扰,这些观念已经在我的灵魂中徘徊了许久,造成了我的不适。我无须说服任何人。我缺乏教导人的天性,因为我从未想要将自己的一知半解传授给别人。我并不在乎人们如何看待我。当然,我认为自己是对的,否则我不会那样想,他们的做法不对,但我并不会因此恼怒。即便我发现我的判断与大多数人截然不同,这也不会对我造成多大的困扰。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我必须把自己作为重要人物来写。事实的确如此,我对自己来说非常重要。对我自己而言,我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虽然我没有忘记,甚至没有考虑像“绝对”(Absolute)这样宏大的概念,但从常识的角度来看,我的确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若是我从未存在过,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尽管我认为,我写的某些作品一定要有意义,但我的意思是,对我而言,这些作品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进行讨论时,我可能会有机会提及它们。我认为,对于严肃的作家(我所指的不仅仅是写严肃事物的作家),他们几乎都不可能完全漠视他们死后自己的作品将遭遇的命运。得到永生并不会使人愉悦(任何情况下,文学作品的影响持续不过几百年,鲜有能“不朽”的),真正让人愉悦的是自己的作品在本国的文学历史上能占有哪怕很小的一席之地,可以让几代人饶有兴趣地阅读。但就我而言,我怀疑这种可能性不大。即使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曾看到过,一些在文坛上比我更轰动的作家渐渐被人忘却。我年轻的时候,乔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和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似乎注定要辉煌下去。但是对今天的年轻人来说,他们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毫无疑问,不时会有评论家寻找一个主题去写一篇关于他们的文章,这可能会使各地的读者从图书馆里借阅他们的一两本书。但我认为,很明显他们两人都没有写过任何可以与《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项狄传》(The Life and Opinion of Tristram Shandy,Gentleman)或是《汤姆·琼斯》(Tom Jones)相提并论的作品。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如果我表达自己观点时有点武断,那只是因为我觉得用“我想”或“我觉得”作为句子开头会很令人厌烦。我说的一切只是我自己的看法。读者可以接受,亦可以拒绝。如果读者有耐心读完下面的内容,就会发现,我确信只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所能确定的事情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