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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法定货币与金本位
在过去几个世纪,人类社会见证了商品货币体系、本票体系及如今的法定货币体系。商品货币(金币或银币)本身具有价值,本票(也被称为代用货币)可以用来赎回黄金白银,而法定货币仅仅基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法定货币(来自拉丁文中的法令货币)不一定非得由政府发行,也可以由达成共识的任何物品作为法定货币,虽然在现实中,它通常指的是由政府发行的货币。
各国在不同时期纷纷脱离了金本位制——英国于1931年废止了金本位制,而美国直到1971年才脱离了它。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十分推崇中央管理的方法,即政府能通过发挥印刷钞票这一重要职能,有力地刺激经济活动,并减轻经济衰退。货币发展里程碑见表1-1。
表1-1 货币发展里程碑
通过无限印钞来推动社会发展或防止经济衰退听起来很美好,但也会带来诸多问题。除非现实中商品及服务的供应量与人们用来购买它们的货币供应量相匹配,否则国家可能因此陷入货币过剩和无法匹配有限资源的困境,这就意味着价格水涨船高,最后出现通货膨胀,商品变得越来越贵。人们会因此沮丧,因为工资是固定的,能买到的东西却越来越少。如此一来,人们会要求涨工资,这进而推高了他们所生产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恶性循环就此形成,罪魁祸首就是政府扩大了货币的供应量。近几年发生了一些恶性通货膨胀的极端例子,比如在2008年11月,津巴布韦的通货膨胀率达到8.97×1022×100%[2],一条面包需要约100亿津巴布韦元(折合人民币约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