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应天府尹:此子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
所谓尊师,指林洛读书时的先生。
林洛连中小三元以后,这个先生就很有说法。
比如应天书院,院长是当朝礼部侍郎陈大人。
在应天书院读过书的学子,如果科举落榜,尊师只能是念书时的那位先生,而林洛这样大有前途的学生,可以叫陈侍郎一声尊师。
座师那就更厉害了,将来乡试,会试,主考官都是座师。
最后一直到殿试,所有进士,都可称为天子门生。
还有其他诸多关系,共同构成一张错综复杂的蜘蛛网,连通一气。
其中能量,普通百姓不可想象。
孙志用做官二十年,深谙其中之道。
莫看林洛现在只是一介秀才,身后指不定站着什么大人物。
先探探底。
“林洛老弟,案子的卷宗我已派人去取,你我总不能在堂上大眼瞪小眼,干等不是办法。”
孙志用咳嗽一声,“请。”
“好吧!大人带路。”
林洛也没客气。
一年前,应天府尹要是有今天的态度。
他还需要看什么《明清状元科举合集》,费心学八股?
后堂。
孙志用吩咐下人煮了一壶好茶,和林洛分主客而坐。
卷宗呈上,孙志用看到一半,就眉头紧锁。
“林洛老弟,和宁街的酒楼我去过几回,光是那两栋楼,也不止八十两银子。卷宗记载,当初你的酒楼以坏充好,用了有毒的蘑菇,毒死了人……本官想来,即便这样,你也不至于八十两贱卖?”
“大人看得明白。”
林洛点头,这个孙府尹比前任强。
起码没有睁着眼说瞎话。
“钱有德抓了我们鸡公村在学堂的孩子,还有我老父,不把火锅店卖给他,孩子们就回不来,我老父就得一直蹲在大牢!”
“可有证据?”
孙志用纳闷火锅店是个什么东西,没多问,接着道,“此案疑点颇多,但只从买卖酒楼上看,交易合法,手续齐全。老弟想要把酒楼要回来,没那么简单,不妨回去多商量下,看看如何查明真相。”
证据什么的,随口说说。
量林洛一个刚考上的秀才,也不懂,更拿不出。
查明真相,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要看林洛的关系网里,有没有强力人物,出手帮忙查案。
继续探林洛的底!
“孙大人,在下既然有自信告状,自然证据确凿。”
出乎孙志用的预想,林洛的手伸进了袖子里。
一见林洛的动作,孙志用有些慌。
秀才所穿的蓝衫,袖口不算大,但里面的口袋可以装不少东西。
比如银子之类的。
“本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当官不为贪图财富,只为百姓申冤,林洛老弟熟读圣贤书,切莫做这龌龊无耻之事!”
“《大明律》规定,凡贪污六十两以上者,皆斩!”
孙志用说的义正词严,铿锵有力。
心道你这是把本官往死里坑!
用手按住林洛的胳膊,千万别往外掏,小命重要。
“大人,在下袖子里,正是《大明律》。”
林洛呵呵笑道,你怕朱元璋砍头,咱也怕,咱们来正规的。
“《大明律》能当证据?”
孙志用摇头,叹气,“林洛,你天资不凡,状子写的有条有理,看来下过功夫。但朝廷律法严明,办案查案,皆非比寻常,你不懂。”
这方面孙志用专业。
林洛连入门都算不上,起码要考中举人以后,才算朝廷的后备官员,开始接触这些,现在不过是两眼一抹黑。
“《大明律》不是证据,但能让人主动交出证据。”
谁料,林洛拿起《大明律》,露出几张供词。
“茶馆小二,在门外亲耳听到钱有德威胁林洛,八十两银子不卖,就把公鸡村的小孩投河……”
“农户张顺,于洪武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收铜钱一百文,在山中采毒蘑菇二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孙志用看着供词,明显是林洛的字,写的都是大白话,为了让店小二或者农户这样的粗人能听懂,签字画押俱在。
“死者:济阳镇人氏……”
后面一张,却是应天府下,五个县衙的仵作,联名验尸文书。
“死于胸部骨折,钝器所伤!”
孙志用大惊。
“林洛,你是说一年前在你酒楼里的死者,是被钱有德打死的,而不是吃了毒蘑菇?”
强买强卖,罪不至死。
但杀人偿命,自古以来!
“毒蘑菇也吃了,但不是我们火锅店的蘑菇。钱有德将有毒蘑菇带入店内,偷偷放入盘中,导致中毒,后来还嫌毒性太小,打死了中毒的客人。”
“这还有一年前钱有德下毒的蘑菇,现在只不过干了点。”
“应天府著名的医馆回春堂,三大主诊医师,开了鉴定文书!”
林洛解释道,“孙大人,证据可够?”
孙志用眼中异彩连连。
“铁证如山!铁证如山!光一个杀人偿命,就能把钱有德抓起来,其他证人,我立即传唤。”
只要把林洛提供的证据,和证人一对质就行。
甚至不用对质,签字画押,手印能对上,就已经铁证如山,根本不可能翻供。
孙志用自忖,换做自己来查明真相,也不过如此。
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坐在府衙里,等着捕快将证人带来,将钱有德抓来。
林洛不到二十岁,竟有这般缜密的心思和手段?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一定有高人,指点林洛!
“本官有个疑问,这些人是如何愿意为说出实情,为林洛老弟提供证据?”
“刚才我已经说过了,《大明律》。”
林洛笑道。
“《大明律》往他们面前一摆,知情不报者,全家为奴!天子圣明,谁敢在皇城脚下放肆?”
“……”
“本官明白了!”
孙志用默然,差点笑出声。
有些话不用说的太明白。
《大明律》是没错,天子也圣明,但一年前怎么就没人出来给林洛作证?
还不是因为林洛高中秀才,在科举场上有了四同,尊师座师认为他这个学生有前途,在背后出力。
官场浸淫多年的孙志用,自认为找到了心中的答案。
却压根没想,林洛是昨天才中的秀才,连中小三元的名气还没传出去。
而这些证词的落款却是从一年前开始,时间不一。
孙志用拿出府尹大印,在逮捕令上盖印。
“林洛老弟,本官亲自带人,抓捕钱有德,你同去否?”
雷厉风行,似乎此刻他以化身包青天,为民除害!
“好。”
林洛欣然同意。
孙志用此举有作秀的成分,不过无所谓。
只要他能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不失为一个好官。
“走!”
孙志用将证词和卷宗一一整理,不经意间,瞟到了案情卷宗的最后一行字。
那是结案后半个月的事,已经和本案无关。
衙门主簿添上去的,这行字里有一个名字:蓝永贞。
“大将军蓝玉的义子!”
孙志用一屁股坐回了凳子。
“钱有德将酒楼卖给了蓝玉的义子,蓝永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