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秦明:万象卷(套装共7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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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我们的警车并没有把我们直接带去现场,而是带我们来到了青乡市公安局。

专案组正在进行案情研讨会,我们走进专案组大门的时候,也没有过多地寒暄,而是直接走到会议桌旁坐下。王杰局长和陈强支队长见我们走了进来,示意现场勘查人员把幻灯片恢复到头一张,重新汇报一遍。显然,这场研讨会刚刚开始不久。从侦查员们疲惫的神情也可以推断,从昨天晚上发案到现在,大家一直都没有合眼。

确实,即便是有头绪的案件,为了第一时间扎实证据,专案组也不可能给侦查员们留睡觉的时间。

案件发生在昨天晚上9点,地点在青乡市一个老小区某栋居民楼的三楼。住在案发现场楼上的一名住户晚间下班回家,经过现场的时候,发现大门下方门缝里,往外渗着血迹。当时这人就被吓蒙了,再仔细一看,楼梯上也滴落了不少血迹,于是赶紧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门缝渗出的血液似乎又多了一些。民警不由分说,踹开了大门,发现屋主母女二人被杀死在客厅里,现场血流成河。

幻灯片显示出整个中心现场,也就是客厅的全景图。

“客厅的摆设很简单,一个电视柜、一台空调、一组沙发、一张餐桌和几把椅子。”青乡市公安局刑科所的张成功所长介绍道,“这是被害人于萌轩,她主要的被侵害地点是那一组沙发。”

沙发的“贵妃靠”上,躺着一个年轻女性,大概30岁。她上身的衣着没有异常,但下身是赤裸的。她的棉毛裤和外裤被脱下来,整齐地放在沙发“贵妃靠”一旁,内裤褪下一条腿,挂在另一条腿的脚踝处。

“这不像是强奸啊。”大宝说,“衣服那么整齐地脱下来,那么整齐地放在旁边。”

“大宝的想法和我们不谋而合啊。”张所长神秘一笑,说,“于萌轩是颈部左侧中了一刀,是切割创,凶手一刀直接划破了她的左侧颈动静脉。”

“切割?”我问道。

“是的,很肯定是切割创。”青乡市公安局法医——大宝以前的同事——孙伟说,“有拖刀的痕迹,刀很锋利。从我们仔细观察来看,创口的周围像是有试切创。可是试切创多见于自杀,难道凶手是因为害怕才会留下试切创?”

我示意孙法医把死者颈部的照片放大。

“这不是试切创。”我说,“试切创一般都会出现在创口的起始端,多半是自杀的人不敢轻易下手而导致的。这些创口旁边密集的小切创并不位于创口的起始端,而是和创口平行。我认为,这是威逼创。威逼不成,直接割颈。”

孙法医恍然,点头道:“秦科长说得有道理。一来我们实在不好用试切创来解释这些损伤;二来于萌轩身上还有其他的威逼伤(3)。”

投影幕布上显示了一张死者的衣物照片,死者上衣有几个小洞,应该是刀尖形成的。衣服下方,死者的胸腹部也有几处细小的裂口,应该是被刀尖威逼、顶住而形成的。

“威逼强奸?”大宝问。

我摇摇头,说:“当然也不能排除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因为毕竟衣服脱得很整齐。第一现场没问题吧?”

孙法医点点头,说:“从我们的勘验来看,有血迹的地方,只有现场客厅,其他地方都完全没血。而且,于萌轩所躺位置的墙壁上有大量的喷溅状血迹,可以判断,她就是在这个‘贵妃靠’上被割颈的,而且割颈后直接丧失行动能力,就没动弹过了。另一名死者赵于乐周围也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说明凶手在杀死赵于乐后,也没有移动她的尸体,而是直接离开了现场。”

“赵于乐的死因是什么?”陈诗羽的声音有些哑。她最看不得小孩子被害,一碰见这样的案件,她就全程情绪低落。

“死者赵于乐,5岁,女,死在沙发旁的餐桌边,身中十八刀。”张所长也有些沮丧。

“十八刀?谁这么残忍!”大宝叫道。

照片切换到餐桌脚下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她一身洁白的外套几乎已经完全被血浸染了。从接下来的几张尸检照片可以看出,赵于乐的头部、胸部、腹部遭受了多次锐器刺击,导致全身多组织器官、多处大血管破裂。这种急性失血,可以让一个5岁的孩子在一分钟之内死亡。

“现场没有什么痕迹物证吗?”林涛问。

张所长摇摇头,说:“其实客厅地面的条件还是蛮好的,但大部分区域都已经被血迹浸染了。也就是说,即便凶手留下了血足迹,也被后来流出来的血液覆盖了。”

“其他房间呢?”我问。

张所长说:“其他房间没有任何翻动的迹象,地面我们都看了,但是脚印杂乱,实在无法甄别出有没有外人的足迹。”

“案件性质呢?”我问。

“没有侵财迹象,又没有任何社会矛盾关系,只有性侵的迹象。”张所长说,“而且性侵动作发生得不猛烈,又没有提取到精斑,最关键的是,法医尸检的时候,在于萌轩大腿内侧发现了一小片亮晶晶的区域,初步看应该是避孕套外的油渍。由此,我们初步判断凶手是戴套了,现场衣物又脱得整齐,所以,我们分析有没有可能是在性生活过程中,发生口角,然后激情杀人。”

“没有社会矛盾关系是什么意思?”我问。

陈支队插话道:“经过了一夜的调查,于萌轩没有任何婚外恋的迹象,也没有什么有矛盾的人。这样说吧,她在一家幼儿园里当会计,收入不低,但是接触的人很少。加之性格较为内向,每天都是幼儿园、家里两点一线,几乎没有社会矛盾点。”

张所长补充道:“而且,我们通过现场勘查,可以确定现场门窗都是完好的,不可能有人非法侵入。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敲门入室或者开门入室。也就是说,必须是熟人或者有钥匙的人。于萌轩的死亡时间是下午6点30分左右,也就是她刚刚下班回家后不久,从现场厨房的情况看,她还没有开始做饭。前面说了,没有和死者关系复杂的矛盾人员,这个时间点又不可能来偷情,那这时进入室内的,会是谁呢?”

“我知道了,电话里说初步发现的嫌疑人,指的就是她丈夫?”我点点头说,“不过,门窗完好,不一定要敲门或者开门入室吧?尾随,趁其开门的时候冲入室内也是可以的。”

“这个绝对不可能。”陈支队说,“因为母女俩一起回家上楼的时候,正好迎面碰见了二楼的住户。二楼的住户和她们有一些远亲的关系,所以平时走动也比较多。这个调查点不会错,也就是说,昨天下午6点钟,两名死者上楼,正好碰见二楼住户下楼。如果有尾随的人,自然会被二楼住户看到。然而,并没有。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排除尾随进入室内。”

“看起来,你们已经把她的丈夫控制住了?”我问。

陈支队点点头,依旧愁容满面,说:“其实我们内心都确认是她丈夫干的。”

“有什么依据呢?”我心存疑窦。

陈支队说:“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保护现场,然后从市局调集了血迹追踪犬。毕竟楼道里有滴落的血迹,凶手手上和凶器上也应该沾有大量的血迹嘛。果真,警犬跟着血迹行走的方向一路追去,直接找到了死者丈夫赵辉的家。”

“这是很好的证据。”林涛说,“不过,她丈夫怎么不和她们住在一起?”

“是这样的。死者丈夫赵辉在市电力公司上班。嗯,怎么说呢,就是国家的一个蛀虫吧。”陈支队说,“他嗜酒如命,每天早晨到单位点个卯,然后就会立即到附近的小酒吧里去喝酒,天天都处于醉酒状态。因为于萌轩怎么劝他,他都不肯改,所以她就想着惩罚惩罚他——在半个月前,于萌轩要求赵辉到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里住,把酒戒了才能回家睡。因为赵辉的父母也都是以前供电局的老职工,所以分的房子也在这个小区,距离案发现场也就隔着几栋楼。父母去世后,房子就一直空着。赵辉住到老房子里后,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我们去他家里勘查的时候,发现地面上全是二两装的二锅头的瓶子,满满一屋子。”

“这应该就是病理性醉酒了。”我点点头。

陈支队接着说:“警犬追到赵辉居住的一楼门口的时候,正好碰见了赶来赵辉家出警的另一队警员。一问,他们说是赵辉在两个小时前,也就是昨晚7点钟左右的时候,报案说自己在家里被人抢劫了。这队警员刚给赵辉做完笔录准备离开。”

“啊?”大宝说,“他正好在这个当口儿被人抢了?”

“贼喊抓贼的事情也不少见。”王杰局长开口说。

大宝点了点头。

陈支队说:“我们当时就觉得不对。血迹是直到赵辉家的,中间都没打弯儿。然后赵辉还正好在死者被害半个小时后报警说自己被抢劫了,而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情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又那么大,最后加之赵辉对整个‘被抢劫’的经过根本就说不清楚,所以我们二话不说,就直接把赵辉带回来了。经过对赵辉家现场勘查,我们在客厅里发现了一把匕首,大小和法医说的杀人凶器差不多,然后提取了匕首上的血迹和赵辉家里的几滴滴落状血迹送检。昨天晚间,DNA结果出来,匕首和赵辉家里的血迹都属于死者于萌轩、赵于乐的血。”

“那岂不是证据确凿?”大宝问。

我摆摆手,让大宝不要轻易下结论,问:“这个赵辉叙述的被抢劫的经过是什么?”

“他说,有一个蒙面男人,身高和他差不多,比他瘦,拿着匕首来到家里,让他给钱。”陈支队说,“赵辉正在喝酒,借着酒劲和蒙面男人发生了激烈的搏斗。虽然赵辉的肩膀被刺了一刀,但最终他还是夺下了对方的刀子。然后对方就仓皇逃窜了。”

“现场有几滴滴落的血迹,血并不多。”孙法医一边放着对赵辉进行人身、衣着检查的照片,一边说,“地面是水泥地面,不具备检验足迹的条件,但肯定没有血足迹。”

“我明白了,这就是你们困惑的原因。”我说,“死者下午6点30分死亡,赵辉7点就报案。半个小时,他可以走回家,可以打电话,但是不一定有时间把身上的血衣,还有自家的地面全部清除干净。在于萌轩家查不出足迹,是因为血足迹被后来流出来的血迹覆盖了,但凶手的身上、鞋底一定会有大量的血迹。如果是赵辉干的,他的家里也应该有血足迹。”

“有道理啊!”大宝恍然大悟,“这个案子有问题。”

“即便是这样,我们内心还是确认是赵辉所为,因为他的表现太反常了。”王杰局长说,“一进来就哆哆嗦嗦的,会不会是他中途抛弃了鞋子,然后回到家中换掉血衣?”

“王局长说的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是他哆哆嗦嗦,也不排除可能是因为病理性醉酒,所以才让你们觉得反常。”我说,“我倒是觉得还真不一定是赵辉所为。你看啊,一来,赵于乐是他的亲生女儿,即便他是激情杀人杀了于萌轩,也没有必要杀害自己的女儿啊!即便是杀人杀红了眼,要灭口,也不至于捅那么多刀啊!二来,如果是赵辉所为,按照现场还原,就是他和妻子于萌轩在沙发上过性生活的时候发生矛盾而杀人。但我们别忘了,当时他们的女儿也在客厅或者房间,夫妻过性生活的时候,谁不避着子女?毕竟孩子5岁了,也懂一些事了,所以这不合情理啊。”

“如果按照赵辉的说法,”林涛显然支持我的观点,补充道,“凶手在强奸、杀害完于萌轩,又杀死赵于乐后,直接去了赵辉家,然后对其进行抢劫,过程中滴落了死者的血迹,匕首又被赵辉夺去,就符合我们现在的证据支持了,而且也印证了赵辉说的都是真的。”

“按林科长说的这样,也是可以形成整个现场证据过程的。”陈支队说,“但是案情不合理。赵辉说,他在搏斗中拉下了凶手的面罩,确认他是不认识这个凶手的。既然是个生人,对方又是如何能进入于萌轩家里的呢?于萌轩一个人带孩子,警惕性应该是很强的。这就不符合我们现场勘查的结论。而且,如果是不认识他们两口子的人,又怎么会在杀死两人后,准确定位到另一个人,然后去实施抢劫呢?随机的吗?如果是巧合,这巧合都已经不合情理了。”

“那倒也是。”我说,“这里面肯定有一个谜团没有被我们解开。在这个时间点作案,又能准确找到受害人分别居住的两个家,受害人还声称绝对不认识。最重要的,凶手还不是尾随进入现场,而是和平进入现场的,这些点之间,矛盾太多了,我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明白。”

“连那么可爱的孩子都杀,太可恶了,必须破案!”陈诗羽咬牙切齿地说。

投影幕布上的照片正好停留在赵于乐躺在血泊之中的画面,现场尽是血液,惨不忍睹。

我稳定了一下情绪,说:“杀人现场,确实不存在财物丢失,对吗?”

“呃,也不是绝对的。”孙法医说,“现场勘查,确实没有发现什么地方被翻动过,而且也没有什么地方沾有血迹,看起来是没有翻找财物的动作。但是赵辉一直声称他们家的床头柜里有一个铁盒子,铁盒子里面长期放着三四万块钱作为平时的机动资金。我们后来又去床头柜看了,确实有一个铁盒子,但里面一分钱都没有。不过,这个醉鬼到底哪句真话、哪句假话,谁也不知道。就是在审讯室里,他都迷迷糊糊的,老是吹牛说自己的收入有多高多高,年薪几十万什么的。”

我灵光一闪,顿时看见了一丝曙光。我问:“那赵辉不是受伤了吗?”

孙法医点点头,切换照片,说:“你们看,他就是左侧肩膀上中了一刀。其他地方没伤了。”

“如果是贼喊抓贼的话,自己也可以形成这个位置的伤吧。”王杰局长说。

大宝点点头,说:“这里自己可以形成。”

“但别人也可以形成。”我说,“凡是自己可以形成的损伤,别人都可以形成。”

“谁说的?”大宝和我抬起了杠,“自己咬舌头,形成的是外向圆弧的损伤。别人咬你的舌头,形成的是内向圆弧的损伤。不信你试试,别人怎么咬你的舌头能形成外向圆弧的损伤?所以,自己咬舌头形成的伤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别人就形成不了。”

大宝说的还真是很有道理,我眼看抬杠抬不过他,果断转移了话题:“这案子疑点诸多,我觉得我们必须复勘现场、复检尸体才能有进展。现在的侦查工作,我觉得还是要以赵辉一家三口平时接触的人为调查的重点。”

“出发吧!”陈诗羽已经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