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双语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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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们沿着树林子里的小路,蹑手蹑脚地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过去。我们还弯着腰走,唯恐树桠枝刮破头皮。我们走过厨房时,我被树根绊了一跤,发出扑通一声响。我们马上蹲了下来,一动也不动。沃森小姐的大个儿黑奴吉姆,正端坐在厨房门口,因为他背后有灯光,所以我们看得一清二楚。他霍地站起来,伸长脖子,听了一会儿,就说:

“是谁在那儿?”

吉姆又听了一会儿,就踮起脚尖走过来,恰巧站在我们俩的当中,我们一伸手,几乎就要碰着他。大约过了好一阵子,一点儿声响都听不见,我们三个人差不离紧紧地挨挤在一块儿。这时候,我的脚踝上某个部位痒起来了,可我就是不敢搔痒。随后,我的耳朵又开始发痒,接下来发痒的,正好在我两肩之间的后背上。我仿佛觉得不搔一下痒就会痒死似的。打从那时起,我对这类事不知多少回都很经心在意。你要是跟贵族在一起,或者是在某某人家的葬礼上,或者是在毫不困倦的时候硬要入睡——不管怎么说,你只要来到不该搔痒的地方,就会觉得浑身上下有成百上千个部位都痒得要死。过了半晌,吉姆又说:

“说呀——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我要是没听见什么声响,真该死。得了,我知道该怎么办的。我就一直坐在这儿,反正会再听见那声响的。”

于是,他就坐在我和汤姆当中的地上。他背靠着大树,两腿向外伸开去,他的一条腿差点儿碰着我的腿。冷不防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都要流眼泪了。可我还是不敢搔痒。随后,肚子里头也开始发痒。接下来屁股底下也痒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坐着才能纹丝不动。我受这种罪虽然只有六七分钟,但是自己觉得好像还要长得多似的。此时此刻,我全身有十一个不同部位都在发痒。我估摸自己连一分钟也忍受不了,可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再挺下去。正好这时候,吉姆的呼吸开始变得沉重起来,接着就打起呼噜来了——于是,我身上一下子又觉得舒服了。

汤姆给了我一个暗号——从嘴里轻轻地嘘了一声——于是我们就开始匍匐爬行了。我们才离开十英尺时,汤姆就向我低声耳语地说,他真想开开玩笑,把吉姆拴在树上。可是我说不行。说不定吉姆醒了,一闹腾起来,那时她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屋子里。接着,汤姆却说他手里的蜡烛还短缺,不妨溜到厨房去再踅摸几支来。可我就是不让他去,深恐吉姆一觉睡醒会走过来。但是汤姆非要冒这个风险不可。所以嘛,我们就偷偷地溜了进去,拿了三支蜡烛,汤姆还把五个美分的蜡烛钱留在桌子上。随后,我们走出厨房,我急巴巴地要拔脚就走,可是汤姆偏要匍匐爬回到吉姆那儿去跟他逗着玩儿。我只好等着他,仿佛等了好半天似的,因为四下里都是一片寂然荒凉。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沿着小路赶紧离开,绕过花园的围栅,不觉来到了屋子对面很陡的小山顶上。汤姆说吉姆头上戴的帽子已被他摘下来,挂到吉姆头顶上一根树桠枝上了,当时吉姆只是稍微挪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惊醒过来。从此以后,吉姆常说那时他给妖怪迷住了,先是使他昏迷过去,接着骑在他背上走遍全州,最后才把他挪到那棵大树底下,再把他的帽子拴到树桠枝上,让他知道是谁开的玩笑。及至吉姆第二次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就索性说那是妖怪骑在他背上到新奥尔良去了。打从这回以后,他每说一遍,就添枝加叶地越编越多,直到最后,他竟然会说那时妖怪骑着他周游全世界,差点儿没把他累死,至今他的后背上到处都是被当马骑得来的鞍疮。吉姆对这件事总觉得很了不起,这么一来,别的黑人通通不在他眼里了。当时有许多黑人是从好多英里以外赶过来听吉姆讲这件事的,所以他在这个地区也就比任何一个黑人都更让人钦佩。许多外乡来的黑人,常常张开大嘴巴,从头到脚地打量着他,简直把他看成一位奇人似的。通常黑人都是围着灶间的炉火,坐在暗头里扯谈妖魔鬼怪。但赶上有哪一位对这类事大谈特谈、仿佛无所不知的时候,吉姆就会顺便插上一句,说:“嘿,妖怪的事你知道个啥?”于是,那个黑人的嘴巴一下子就被他堵住,不得不退坐到后面的座位上去了。吉姆始终把那个用绳子拴起来的五美分钱币挂在脖子上,说是妖怪亲手给他的一个护身符,那个妖怪还亲口关照过他,说这个护身符可以用来给人治病,而且不管在什么地方,他只要对它念上几句咒语,就能把妖怪差遣来。至于他念的咒语是什么,他从来都是守口如瓶。许许多多黑人打从四面八方赶到这儿来,还给吉姆带来他们所尽有的礼品,仅仅是为了看一眼那个价值五美分的饰物;可是他们谁都不敢触摸它一下,因为那个玩意儿是魔鬼用手摸过的。这么一来,吉姆可真给毁了,哪儿还像个佣人呢。因为他跟魔鬼见过面,还驮着妖怪走天下,自然而然他就趾高气扬起来了。

再说,我和汤姆俩来到了山顶边沿上,俯看下面那个村子[25],见到有三四处灯光忽明忽暗,说不定那里有人得了病。我们抬头一看,只见满天星光灿烂,煞是好看。村子边沿那条大河,宽度足足有一英里,出奇的静谧而有气势。随后,我们下了山,看见乔·哈珀和本·罗杰斯[26],还有别的两三个孩子,全都藏在老制革厂里。我们解开一只尖头平底小划艇的缆绳,顺水而下,走了两英里半,到达山脚下一块大陡岩坡才上了岸。

我们径直来到一片灌木丛里,汤姆先让大家起誓保守秘密,随后指给大家看——那个恰好位于长得最密的丛林深处的山洞。接下来我们就点亮蜡烛,匍匐爬行,钻了进去。我们爬行了约莫二百码,这个山洞就豁然敞开了。汤姆正在一条条通道之间摸索,忽然朝着一道石壁底下弯下身去——因为在那里,你要是不注意的话,很难发现有一个洞口。于是,我们就从这很窄的洞口钻了进去,来到了一处类似房间的地方,四周围都湿漉漉、冷飕飕的。于是,我们就地停住了。汤姆说:

“咱们这个强盗团伙,定名为汤姆·索亚帮,现在就算开张了。哪一位想要加入,就必须当众宣誓,此外还得用指血签上自己的名字。”

他们每个人都很乐意。于是,汤姆掏出一张纸,他已在纸上拟好了誓词,这时就照念了一遍。誓词上说:汤姆帮的每个成员要效忠本帮,永不泄密。如果有人伤害了本帮成员,那么,谁被指派去杀掉那个人和他的家属,就得照办不误;而且在杀掉仇人,并在他们的胸前画上本帮“十”字标记之前,不得吃饭,也不得睡觉。凡是不属于本帮的人,都不准使用本帮标记,如果冒用,必定受到控告;如果再冒用,就得杀掉他。本帮成员如果泄密,就得割断他的喉管,接下来焚尸扬灰,并用鲜血把他的名字从名单上除掉,本帮再也不提他,还要诅咒他,而且永远忘掉他。

大家都说这篇誓词真漂亮,就问汤姆是不是他自己动脑子想出来的。他说里面有一部分是,其他的是他从写海盗和强盗的书[27]里抄来的;他还说,这样的誓词每一个唱高调的团伙全都有的。

有人认为最好把泄密的那个成员的全家人都给杀掉。汤姆说,这个点子倒是很好,就用铅笔把它写上去。不料本·罗杰斯却说:

“哈克·费恩[28]没有家——那你该怎么处置他呢?”

“嘿,他不是有个老爸吗?”汤姆·索亚说。

“不错,他倒是有个老爸的,可是眼下你怎么都踅摸不到他。过去他常喝得烂醉,在制革厂里跟猪睡在一块儿,不过已有一年多这里没见过他的影儿了。”

他们扯了一会儿,想要把我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说,每一个成员都得有个家或者有个什么人,以便格杀勿论,要不然对别的成员来说就不公平了。是啊,当时谁也想不出好点子来——大家都怔住了,哑口无言。我差点儿要哭了,可是我心中忽然生出一计来,就把沃森小姐提出来——他们不妨杀她呀。于是,大家都说:

“哦,有了她就行,有了她就行。没关系。哈克可以入伙。”

他们都用尖针扎指后冒出的鲜血来签名,我就在那纸上签字画押。

“那么,”本·罗杰斯说,“咱们这个帮打算干啥呀?”

“净干抢劫、杀人的事呗,”汤姆说。

“可是,咱们去抢劫谁呢?是打家劫舍呢还是偷牲口去——还是——”

“胡扯!偷牲口那等事,算不上抢劫,那是窃贼,”汤姆·索亚说,“咱们不做窃贼。做窃贼不过瘾,咱们是拦路强盗。咱们要戴上假面具,拦住大路上的驿车、马车,先把人通通给杀了,再把他们的钱财拿来。”

“难道说咱们非得动不动就杀人吗?”

“哦,当然咯。那是上策呗。尽管有些行家里手另有看法,但大多数人认为最好把人干脆杀掉。除了你把几个人关押在这个洞里,一直到来人赎回去。”

“赎回去?什么叫赎回去?”

“我也不知道。不过别人家都是那么干的。我在书里头就见到过,所以,我们当然也得那么干。”

“不过,咱们既然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又哪能干得了?”

“得了,见他的鬼去吧,反正咱们就得这么干。我不是跟你说过,书里头都是那么写着的吗?难道说你不打算照书里头写的那样干,让事情全给乱了套吗?”

“嘿!汤姆·索亚,说起来倒是挺好听,可是,既然对那些人怎么个赎法我们也不懂得,那又怎么让他们都给赎回去呢?这个问题我倒想闹个明白。你估摸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哦,我可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要把他们关押到他们被赎回去,那也就是说:要把他们关押到他们死了为止。”

“哎哟,这么说还差不离。这个问题就算给解决了。你干吗不早说呢?我们关押他们,一直到他们死了为止——他们总是把东西吃得精光,还动不动想要逃跑,说实话,也真够讨厌。”

“你怎能那样说呢,本·罗杰斯。有看守盯住他们,只要他们动一下,就用枪将他们扫倒在地,他们还会跑得了吗?”

“还有看守!哦,那敢情好呀。所以,还得有人整夜值班,不准打盹儿,这样看守才能盯住他们。我想那么做太蠢了。为什么他们一到这儿,就不先让他们挨一顿棍打,然后就给赎回去呢?”

“因为书里头写的并不是这样——原因就在这里。喂,本·罗杰斯,你想不想照常规办事呀?——好点子就在这儿。难道说你觉得写书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合适吗?难道说你觉得你自己就能开导点拨他们吗?还差一大截!不,伙计,我们只能照常规让他们赎回去。”

“好吧。我可不介意;不过,反正我觉得那是个笨办法。喂——我们对女人也照杀不误吗?”

“得了,本·罗杰斯,我要是像你那样不懂事,怎么也不会不懂装懂。要杀女人?不,那种事谁都没在书里头见到过。你把她们请进洞里来,对她们总是客气极了,没多久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了。”

“哦,要真的是那样,我倒是很赞成,不过我不相信这个。洞里很快就会被那些女人和等着赎回去的男人挤得满满的,这么一来,我们当强盗的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啦。不过,你尽管往下说吧,反正我已经没得可说的了。”

这时候,小托米·巴恩斯已经睡着了。大家一叫醒了他,他就害怕了,哭着说要回家找他的妈妈去,再也不当强盗了。

于是,大家都拿他开玩笑,管他叫作哭鼻子小伢儿,这么一来,他可气坏了。他说他马上就把我们的全部秘密都给捅了。但是,汤姆给了他五美分,叫他静下来,并说大家都回家去,下个星期再碰头,一块儿去抢东西,杀几个人。

本·罗杰斯说,除了星期日,平常不能外出,所以他想不妨从下个星期日开始。不料所有的成员都说,星期日干这种事,实在缺德透顶,当即给否定了。他们都赞成尽量早点碰头,好择定日期。随后,我们选了汤姆·索亚当队长,乔·哈珀当队副,接着就动身回家了。

我攀上矮棚屋,从窗子里爬进屋里,这时天边刚刚透亮。我的新衣服上沾满油垢和泥巴,而且我自己也累得几乎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