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从牵手青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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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一桶金的出路

傍晚时分,长街上灯火通明。

路边随处可见卖淀粉肠和臭豆腐的移动摊贩。

烧烤摊的棚下,不时响起碰杯的声音,孜然和木炭的气味飘出很远。

西装革履的房产销售骑着电动车穿行在大街,带领着客户去看房。

精力无处发泄的柴犬跑得正欢,牵着被遛的老头。

橱窗里的模特换了新衣,店里放着一首英文歌,《call me maybe》,叫我美逼。

一路灯红酒绿,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林轩带着林思弦找了附近一家生意很好的大排档,带儿子去吃他喜欢的烧烤。

点了他常吃的各种烤串,主食鸡蛋炒河粉,还有拍黄瓜和皮蛋拌豆腐这样的凉菜。

又要了一盆小龙虾,开了几瓶啤酒。

林轩喝着酒,时不时地问一下儿子在学校的情况。

他不怎么问成绩,问的最多的是他有没有好好吃饭,宿舍里睡着冷不冷。

话说得太多怕儿子嫌他烦,话说得太少又怕儿子不明白他的心。

不多不少的话,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

这就是林轩在儿子面前的窘迫。

“你不是挺爱吃秋刀鱼的吗?每回出来都点,今儿怎么不吃呢?”

林轩见林思弦一直没动秋刀鱼,以为他是嫌鱼腥,又挤了些柠檬汁。

“我根本就不吃秋刀鱼啊。”

林思弦摇了摇头。

“啊?”

林轩有些懵。

“是我妈爱吃,所以出来吃饭的时候,我会给她点这个。”

以前听周杰伦的《七里香》的时候,林思弦听到里面有一句歌词,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莫名对秋刀鱼有了一种憧憬,以为它很好吃。

于是缠着妈妈,说想吃秋刀鱼。

等妈妈带他去吃秋刀鱼的时候,他尝了一口,发现又柴又腥,味道还有些苦,就不想吃了。

“秋刀鱼原来不好吃啊。”

“挺好吃的啊,是你太挑食了。”

从那之后,林思弦就以为妈妈爱吃秋刀鱼,每次出来吃饭都点。

但现在想来,林思弦也不知道妈妈是不是真的喜欢吃秋刀鱼。

也许她只是不喜欢浪费食物。

他不爱吃的东西,都是她吃掉的。

“是我对不住你妈。”

林轩悠悠一叹,摸出烟盒点了根烟。

他年轻那会自命不凡,觉得自己生来就不是给人打工的料。

打工挣不到大钱的,只能管个温饱。

性格桀骜的他,一门心思想着当老板挣大钱,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所以他卯着一股劲,初出社会就开始创业。

00年前后的生意比现在好做很多。

那时候只要有一笔启动资金,有魄力,头脑不差,发家致富真的不算难。

问题是90%的人都困在了启动资金这一步,第一桶金是最难挣的。

在老婆的劝说下,岳父岳母将他们毕生的积蓄都拿了出来,支持一穷二白的林轩创业。

靠着这笔启动资金,还有不错的头脑,林轩赶上风口挣了不少钱。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特别的牛逼,见人都是鼻孔朝天。

穷了那么久突然翻身,突如其来的暴富让他渐渐失去了对自我的认知。

他整天跟着社会上的认识的酒肉朋友花天酒地,彻夜不归。

后来,林轩被酒肉朋友们做了局,接了一个酒楼的大工程。

工程做完后,老板直接卷款跑路。

两百多万的工程款一分没有收到,还欠下了一大笔的债务。

辗转多年,林轩又尝试过几次创业,可总是时运不济,好几次都是生意刚有起色就跌落谷底。

连续几次大起大落,彻底磨灭了他的心气。

那段时间,林轩的意志很是消沉,整天买醉借着酒精麻痹神经。

家里却时不时地接到催债的电话。

为了挣钱还债,林思弦妈妈白天上班,晚上送外卖。

有一手绣十字绣的好手艺,还经常接单赚钱补贴家用。

妈妈有多辛苦,林思弦都看在眼里。

而林轩却整日醉生梦死,对娘俩不管不顾。

林思弦和爸爸有隔阂实在再正常不过。

有一天林轩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没钱买单。

林思弦妈妈接到餐馆老板的电话去带他回家。

天上下着暴雨,她身上还穿着送外卖的雨衣,头发和衣服都湿透了。

辛苦跑了几天外卖挣的钱,都还不够给他结账。

林轩在路边吐得天昏地暗,她没有责怪他,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背。

半醉半醒之间,林轩听到有人说了一句话。

“那女人真可怜,竟然嫁了一个这么没用的男人。”

这句话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将林轩的自尊彻底击溃。

“我们还是离了吧。”

就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结束了夫妻感情。

虽然这些年还了不少债,但还剩下几十万的缺口。

眼看着林思弦要上大学了,以后还得考虑结婚买房什么的,林轩倍感压力。

“都过去了,我妈现在挺好的。”

“看到她过得好,我很开心。”

林思弦说着,将那两条秋刀鱼递了过去。

“秋刀鱼,你自己吃吧。”

“嗯。”

林轩微微颔首,接过秋刀鱼咬了一口,眉头皱了起来。

“味道还行,你怎么不吃?”

“不喜欢有苦味的东西。”

林思弦看着夜色笼罩下的大街,轻声说道。

晚上回到家洗完澡,林思弦打开作家助手,看了下后台的数据。

有不少书粉发表书评了,大多是IG战队的粉丝,讨论得很是热烈。

“不错,作者文笔可以。”

“竟然是我大IG主角!速速更新,爷爱看。”

id是“宝我今天去输液了”的读者竟然直接打赏了一个白银盟。

林思弦顿时不困了,跟打了鸡血一样。

白银盟五五分成,到作者手里有五千块。

再扣除几百块钱的税,能到手4000多块。

在小县城也相当于普通职工一个月的薪水了。

林思弦赶忙开了单章感谢,并且承诺加更。

盟主加一更,白银盟十更,黄金盟二十更,说到做到!

继续码完了两章存稿之后,林思弦便心满意足地睡去。

稿费有着落了,离成功的目标就近了一步。

第二天,林思弦是被华照君的电话吵醒的。

“懒狗还没起床?都八点了,我要出门了。”

“好不容易放假,让我多睡会。”

林思弦享受着难得的睡眠,很是惬意。

对整天996的打工人来说,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可真是太幸福了。

“鲁迅说过,一个人在他生命的盛年,只知道吃吃睡睡,和猪有什么区别?”

华照君一本正经地道。

“首先,鲁迅没说过这句话,这是莎士比亚说的。”

林思弦板着脸,很是认真地纠正起来。

“其次,莎士比亚还说过,睡眠是抚慰心灵伤害的香膏。”

“最后我还想说,我就是猪,我呼呼睡。”

“哼哧~哼哧~”

林思弦打了个呵欠,顺便模仿了两声猪叫。

华照君在电话那头哑口无言,气得直跺脚。

林思弦从来不会因为自己睡懒觉而感到羞愧,反正起床了也创造不了什么价值。

如果能从浪费时间中获得快乐,那就不是浪费时间。

睡饱之后,林思弦进卫生间开始洗漱。

不需要精心打扮,只是简单洗漱一番,换一身整洁干净的衣裳,就足够帅气了。

头发该剪了,看起来有些凌乱,边上半遮着耳朵,刘海也快挡住眼睛。

林思弦随手抓了抓,跟笊篱抓面条似的。

一双黑瞳很是澄澈,眼睫浓密得梳不开,颤动的瞬间像是鸟类的羽毛。

和以往相比,他的眼神少了些温柔,变得清冷锋利,充满了侵略性。

他皮肤也是很好的,白得有些失真,也看不到粉刺和痘印。

唯一的瑕疵,大概是左边眼角下方有一颗泪痣。

五官立体精致,极具美感,犹如古希腊的雕塑,但看上去并不娘气。

身材高大挺拔,腹部有流畅的马甲线,胳膊和胸口都有肌肉。

总之,一个字,帅。

男人看到了都会被迷住的那种帅。

三人约好了在学校门口的公交车站碰面。

华照君站在树荫下,手里拿着三杯奶茶,四处张望。

她今天穿的是白色衬衣和灰色格子裙,领口有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一眼看上去很有少女感,像是从galgame里走出来的一样。

“嗨!久等了。”

华照君侧目望去,只见穿着一身黑色吊带连衣裙的花含露小跑着走来。

她手里也拿着三杯奶茶。

为了方便运动,她穿的是黑色的高帮靴。

那裙下的小腿很白,和黑色的高帮靴搭配起来,色彩泾渭分明,别有一番美感。

华照君不禁有些意外,上下打量了花含露一番。

平时不怎么注重打扮的她,今天似乎在着装和造型上费了不少心思。

头发没有像过去那样扎成麻花辫,而是解开披了下来。

额头前面有几绺空气刘海,用卷发棒特意卷过。

华照君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走进仔细瞧了瞧。

“我的天,你竟然还特意画了眼线,涂了口红?”

“脸上也打了粉底吧?”

“你搞这么好看干嘛?”

华照君嘟囔着,拿出镜子小心比对了一番,皱了皱眉。

“我没有啊。”

“你不是也特意打扮了吗?”

花含露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华照君的穿着,一脸狐疑。

“你上了腮红吧?”

“我没有。”

华照君连连摇头,有些慌乱。

“还说没有,你这脸的光泽。”

“我气血好,脸红而已,才……才不是什么腮红!”

华照君的脸更红了。

“你今天还修眉毛了。”

花含露很是笃定。

华照君赶忙伸手遮住了脸,顿时有些羞恼。

可恶,你不是说给我创造机会吗?

为什么要打扮得这么好看?

呵,口是心非的女人。

明明就是喜欢林思弦,还嘴硬。

两人时不时观察着对方的妆容,又拿出镜子左看看又看看,各怀心思。

公交到站,林思弦下车的时候。

看到了打扮得光彩照人的两个女孩,一时间有些发愣。

华照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样子,他是见过的。

她不管什么样子,他都见过。

但花含露精心打扮的时候还真不多。

虽然知道她很美,但她在打扮之后的样子,还是惊艳到了他。

“中午好,两位美女。”

两杯奶茶几乎是不分先后地递了过来。

华照君和花含露对视了一眼,又迅速收回了视线。

“谢谢。”

林思弦伸手接过。

估摸着等会怕是不用吃饭了,光是喝奶茶就可以喝饱。

三人喝着奶茶,沿着学校周围的街区开始散步。

一边走,一边闲聊。

无非聊的是些班级里有趣的事,家里的鸡零狗碎,还有关于未来大学的规划。

去电影院的路上,华照君有些累了,就慢了下来。

“我的脚好酸。”

“我的脚好甜。”

林思弦嘴角勾起,立马接了一句。

“噗嗤。”

花含露没忍住笑出声。

“你的脚臭死了,还甜呢。”

华照君也笑了起来,伸手轻轻打了林思弦的胳膊一下。

林思弦去了路边,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开始扫码。

“怎么?想载我?”

华照君见状,用手压着裙摆,坐上了电动车的后座,巧笑嫣然。

“我不会骑电动车啊,当然你载我了。”

林思弦笑着道。

华照君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嘴巴嘟了起来。

“哼!”

她翻了个可爱的白眼,往前挪了挪位置。

“上来坐好。”

“好嘞。”

林思弦上了电动车的后座,一脸满足。

花含露也扫了一辆共享电动车,跟在两人身旁。

上初中那会,林思弦在校运会上摔伤了腿,上学都是一瘸一拐的。

华照君看到了,每天都会骑着家里的旧电瓶车,在他家楼下等着,载他去上学。

那电瓶车好旧的,只有一边的后视镜,灯也坏掉了。

开的时候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异响。

有时候跑到半路就会没电,华照君气得踹它两脚,它又莫名其妙地有电了。

“他妈的,这破车!又没电了。”

好在那电动车没电了,还可以当自行车蹬。

“你怎么这么重啊?我快累死了。”

华照君就是这样,一脚一脚蹬着将林思弦送到学校,累得气喘吁吁。

可惜好景不长,那电动车停在校门口,被人把电瓶给偷了。

华照君被家里人一顿臭骂,委屈得很,掉了不少小珍珠。

她个子长得小,看起来也像是个不懂事的笨拙女孩。

却像姐姐一样,照顾了林思弦很多。

“连电动车都不会骑,以后哪个女孩子敢要你啊?”

华照君骑着电动车,沿着商务街闲逛起来。

迎面吹来的风放肆地撩拨着她的头发,吹到林思弦的鼻尖,带着薄荷洗发水的味道,有些痒痒的。

“我可以找个会骑电动车的老婆嘛。”

林思弦脱口而出。

华照君沉默了半晌没有说话。

林思弦瞅了瞅后视镜,能从镜子里看到少女的脸颊泛着红晕。

不知道是腮红,还是本来的颜色。

高大俊朗的少年坐在电动车的后座,娇小可爱的少女坐在前面。

两人待在一起的画风有些奇怪,却又分外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