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权力、信仰和现代世界的孕育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03
传教士
羊入虎口的胜利

看过了亮银色的骑士,我们来看看白色的传教士。代表中世纪早期传教士的白色不是乳白和亮白,而是灰白,是经历了千里的长途跋涉和无数的浆洗、缝补之后的灰白。中国人心目中的传教士是什么形象呢?大概和1300年前后方济各会传教士抵达泉州时当地老百姓的看法差不多:搞不懂,也不想搞懂,他们不仅长的样子很怪,讲的话也很怪,反正只要他们不干坏事,不去理他们就好了。但是,他们总是很热情地来攀谈,搞不懂他们的友善到底是真是假。身边的老人会忧心忡忡地说他们是危险的陌生人,他们会破坏我们的传统,甚至招来灾祸。5—6世纪刚入主欧洲的日耳曼人,也差不多是这种看法,不过,他们很快就被传教士们征服了。基督教征服日耳曼人,就是通过一个个热情的传教士完成的。一个个“文弱书生”深入蛮族部落或者王国,挑战半开化甚至未开化的人们的心智,无异于羊入虎口,然而,他们取得了全面的胜利。我们分三层来看看传教士是怎么取得胜利的:第一,奥古斯丁;第二,取代异教;第三,改变底色。

奥古斯丁

中世纪早期有很多著名的传教士,他们到日耳曼部落里传教,让一个个日耳曼部落和王国都皈依了基督教,他们后来都被罗马教廷封为圣人。其中的典型代表是圣奥古斯丁。此奥古斯丁非彼奥古斯丁。世界上最著名的奥古斯丁是罗马帝国晚期的大神学家,他也是圣人,他让基督教神学成了一个结构完整的体系。他是基督教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中世纪很长时间里奉行的都是他的学说。中世纪早期这位传教士奥古斯丁比大神学家奥古斯丁晚了不到两百年,英国成为一个基督教国家,就是从他开始的。英国基督教领袖是坎特伯雷大主教——传教士圣奥古斯丁就是第一任坎特伯雷大主教。

奥古斯丁去让英国皈依基督教是奉了教皇之命。公元590年,教皇格里高利一世登基,他随后就派奥古斯丁去英格兰传教。那个时候的英格兰,虽然度过了最混乱的时候,但还是乱得让人害怕。两百年来,英格兰经历了什么呢?罗马人自己的帝都在公元410年被蛮族首领阿拉里克率军攻占,无暇顾及大不列颠岛,岛内各方势力为取代罗马人的统治地位而相互厮杀,其中有人引来了盎格鲁-撒克逊雇佣兵。随后盎格鲁-撒克逊人潮水般涌向大不列颠岛,想在这里定居。就在这个关键节点上,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传说诞生了: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们。罗马人放弃了,他们不放弃,他们要带领罗马化的英格兰人抵抗盎格鲁-撒克逊蛮族的侵袭。很遗憾,传说虽然引人入胜,大不列颠岛还是被蛮族占领了,不然以后的英美民族怎么称自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呢!盎格鲁-撒克逊人也不是有大统领指挥的统一军团,而是一个个为了寻找生存空间而四处劫掠的部落。[1]到格里高利派奥古斯丁去传教的时候,英格兰大概形成了“七大国争雄”的局面。这些王国、国王和臣民,离原始社会都不太远,罗马在不列颠留下的文明在盎格鲁-撒克逊长达两三百年的侵袭、殖民和战争中已经荡然无存。

奥古斯丁接到教皇的命令之后带了一帮兄弟准备登陆不列颠。但他们半路害怕了,“与其到一个野蛮、凶暴、不信教甚至语言都不通的民族中去,不如回家”,[2]他们确实觉得自己会是羊入虎口,他们打退堂鼓了。他们商量之后派奥古斯丁回罗马请求教皇撤销任务。历史学家比德说,教皇知道之后给奥古斯丁写了一封语重心长的信,比德“记载”了这封信的全文;民间传说则说,奥古斯丁做了一个被警告的梦,圣彼得说要是他不去,死后要下地狱承受永远的火刑。[3]无论哪种说法,都让我们感受到了故事背后的真实:传教士并不是光有热情,带着热切的宗教理想不顾一切地往前冲,他们也是人,也会害怕,无论是教皇的劝诫让使命感压倒了恐惧,还是圣彼得的威胁让更大的恐惧压倒了现在的恐惧,到蛮族中传教确实是一件让人非常害怕的事情。恐惧,必须克服,而克服它的要么是使命,要么是更大的恐惧。

奥古斯丁到英格兰之后基本上算是顺风顺水。教皇格里高利一世指点他找到了一个极佳的内应,就是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的王后贝尔莎。贝尔莎之前是海峡对岸法兰克人的公主,法兰克人在百年前早已皈依基督教,贝尔莎是虔诚的基督徒。她答应嫁过来做王后的唯一条件就是继续信奉自己的基督教,还要带上她私人的主教。王后说服了国王接见奥古斯丁使团,不过国王让他们先待在一座叫萨尼特的小岛上,怕他们有巫术,会害他。后来,国王同意在一颗驱邪避凶的大橡树下和他们会谈。会谈很愉快,国王没有答应皈依,但允许奥古斯丁一行人传教,还给他们提供生活必需品。公元597年,王后劝服了国王皈依,奥古斯丁一行人也劝服了很多老百姓皈依,国王也允许奥古斯丁把首都坎特伯雷作为基督教活动中心,教皇任命奥古斯丁为大主教,坎特伯雷自此成为英国的宗教首都。有了这个根据地和指挥部,大量的传教士从欧洲大陆、爱尔兰和苏格兰赶来,英格兰的传教迅速铺开。

取代异教

奥古斯丁走的是自上而下的路线,先找到已经是基督徒的王后或者先劝异教徒王后皈依基督教,然后请王后帮忙劝国王皈依,最后国王帮忙推动全民皈依。这种路线在中世纪早期的传教当中很常见,后来的传教士也一直在用。1601年,著名传教士利玛窦见到了明朝的万历皇帝。不过中国的皇帝不像一千年前的中世纪国王那么好说服,中国从来没有皇帝皈依基督教,更没有带领中国人皈依基督教。因为那个时候的中国并不需要它。而中国明朝不缺的,恰恰是中世纪早期的蛮族们急需的,那就是文明。奥古斯丁这样的传教士们带蛮族进入了文明的生活。历史学家比德记载了奥古斯丁对教皇格里高利的大量请示和教皇的长篇回信,从中可以看到奥古斯丁都教了什么给蛮族。

首先,传教士们用上帝代替诸神。

这是基督教最在乎的事情。基督教宣布上帝是独一真神,上帝决不能和日耳曼诸神共存。上帝要打败异教诸神,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说难,是因为基督教不仅要改变异教徒很多根深蒂固的观念,还要改变与这些观念紧密联系的思维方式。说容易,根本上是因为日耳曼诸神的“神力”太弱,比起基督教的上帝差太远。并不是真的让奥丁、托尔或者洛基和上帝以武力决一雌雄,而是说日耳曼神话和传说以及其中蕴含的思维方式非常原始。总的来说,日耳曼人的原始信仰仍然是万物有灵,山有山神,河有河妖,连花花草草里面都有仙子,主神奥丁、雷神托尔、火神洛基只是其中的大角色。世间万物的灵,通过特定的咒语和法术都可以为人所暂时驾驭。[4]

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万物有灵原始信仰的世界就是一个魔法的世界,它很有趣,但并不真实。古日耳曼人或者至今仍然存在的原始部族恰恰相反,他们对灵和魔法深信不疑。我们这些祛魅之后讲理性、讲科学、讲眼见为实的现代人,在他们看来要么是可怜的“麻瓜”,要么是可憎的魔鬼。万物有灵原始信仰的弱点在于它很难讲道理。如果一切都是有灵的、神秘的,基本上就没有道理可讲,神和神之间、神和人之间、人和物之间是什么关系都说不清,事情和事情之间的联系也都说不清,这个世界基本上就是混沌一片。它倒是可以很玄,甚至很美、很有趣,但如此一来,它就很难条理化。人的心灵如果没有条理化,也就很难做出有条理的事,更难立出有条理的规矩,所以他们展开大规模协作的可能性就非常低,秩序也就非常脆弱。

对比起来,基督教早就是理论水平很高的宗教了,罗马帝国晚期的大神学家奥古斯丁已经为中世纪准备好了系统化的神学。所谓系统化的神学,就是在融汇希腊哲学和逻辑的基础上破解一个个理论难题,让基督教教义成为一个层次分明、逻辑一致又尽可能无所不包的意义世界。[5]要比讲故事、讲道理、讲条理,基督教比原始信仰厉害得多,也就是说,基督教拥有的“文”(Word)比原始信仰强大得多。可难处就在于,沉浸在万物有灵原始信仰里面的人们听不进传教士讲的上帝和耶稣的故事。这个时候,生活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其次,传教士们用礼仪和法律引导生活。

日耳曼人离原始社会不远,他们迁徙到新的地方,连农耕的生活都还掌握得不是很娴熟。教他们怎么过日子,过文明的日子,传教士们很有一套。其中的关键是礼仪和法律。

从礼仪的角度看,基督教有一整套规矩。一年之中,圣诞节、复活节、圣母升天节、万圣节带着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大大小小的节日,和农业生产的时节相吻合,把人们带进有节奏、有规律、有意义的时间循环当中。一辈子之中,出生有洗礼,死亡有葬礼,中间有成年礼、婚礼,等等,人生大事都变得有仪式、有见证、有规矩。有了这些,生活就不再是万物有灵的纯粹神秘状态,而变成了有目的、有意义、有规矩的状态。法律也是如此,它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让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可以通过裁判来解决。奥古斯丁特别请示了教皇很多有关生活的法律规定,比如血亲通婚要禁止到什么程度,惩罚小偷要严厉到什么程度,等等。[6]

基督教取代异教,更实在的不是传教士们凭借高级的神学说服了不太开化的蛮族,而是用礼仪和法律带他们过上文明的生活。一旦日子这样过了,人心里默念上帝或者耶稣也就越来越习惯成自然。通常而言,基督教会在中世纪是蛮族的导师,与从帝王将相文韬武略的长进来看相比,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来看,体现得更加明显,也更加根本。

最后,传教士们用教会管理的章法提升政治。

蛮族国王应该怎么样管理自己的王国,他们都没有什么明确的章法,甚至都没有基本的概念。他们原始的部落管理在劫掠的时候可能还不错,但安定下来之后怎么统治呢?奥古斯丁给教皇的请示当中有很多是关于教会管理的,比如英格兰的主教怎么选任,怎么才能既方便又不违背礼法,英格兰教会和法兰西教会是什么关系,等等。

但即便如此,英格兰教会仍然遭遇了各地主教的尔虞我诈。他们和各地国王勾结串联,没有把英格兰教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维护。结果,基督教立足未稳,国王们互相征伐,异教伺机反扑,可想而知,基督教会损失惨重。后来,经过传教士艾丹的热情传教,还有大主教西奥多充满谋略的管理,英格兰教会基本成熟了,那已经是公元672年的事情了。国王们在这不到百年的进程中看到教会安抚民众,可以照顾好他们的生活;看到教会管理自己的组织,可以摆脱亲属关系的局限;看到教会内部也有各种阴谋和阳谋,可以把殿堂的政治游戏玩得很高级。他们自然就向主教们靠拢和学习。于是,从奥古斯丁到西奥多这将近一百年的时间里,盎格鲁-撒克逊人上上下下都皈依了基督教,英格兰的基督教化算是基本完成。[7]

改变底色

圣奥古斯丁改变了英格兰,许许多多像他这样的传教士改变了整个西方,深入虎穴的羊胜利了。那么,他们到底改变了什么呢?西方的底色变了,基督教成为它的底色。我们来看看,基督教成为中世纪的底色到底意味着什么。

第一,最高级的道理属于基督教。

每一个文明都必须有一套意义系统。人是要过有意义的日子的动物,处于意义系统当中,人的行为才能有目的、有章法、有规矩,可以被别人合理预期,人的内心才能安稳,而不是处于无尽的恐惧当中。有了可靠的行为和安稳的内心,人与人之间的大规模协作才能展开。在古代社会,文明的意义系统通常都由宗教来提供。中世纪的意义系统由基督教提供,在很长时间里基本上主要就是大神学家奥古斯丁讲的神学道理,传教士奥古斯丁们完成了这套意义系统对西方人心的全覆盖。

确实,并不是每个传教士都达到大神学家奥古斯丁的理论水平,至少传教士奥古斯丁就没达到。他们讲不出大宗师一样深刻的道理,但他们的道理在蛮族世界里是最高级的。因为前面说过,万物有灵原始信仰基本上没什么道理可讲。基督教很长时间都没遇到像样的理论对手,直到11世纪亚里士多德重回西方,基督教会的绝对知识优势才被打破。这个故事后面会重点讲。

道理可以很高级,老百姓不一定按照这些道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中国人念孔子的格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和“三人行必有我师”也两千年了,也不是所有人都一直这么做人。但有了这种文明级别的高级道理,普通人就会明确地知道什么是善恶对错。普通人要不这么做,不会活不下去,却一定会不好意思。一个文明当中的“善恶是非”的标准是确定的,每个人对生活中的基本行为就有明确的评判,倒行逆施可以被所有人清楚地辨别出来,为所有人所不齿。

大神学家奥古斯丁们绞尽脑汁破解各种理论难题,让基督教教义成为一个层次分明、逻辑一贯、尽可能无所不包的体系,在实践中就是为了让传教士奥古斯丁们出门的时候尽可能多带上理论武器。书到用时方恨少,深入蛮族部落去传教更是如此,因为传教士们面对的是无限丰富的蛮族人民的心灵和生活。他们的主要任务不是像大神学家们那样在理论上把对手驳斥得体无完肤,而是要告诉所有普通人:你心里、你身边的所有事情,上帝都是知道的,而且是有明确指示的,按他的指示做,人是可以上天堂的。所以,顶级理论的深邃和宏富是一个文明的天花板,它的成就决定了整个意义系统下沉到民众心中的宽度和弹性。在这个意义上,大神学家奥古斯丁们是传教士奥古斯丁们最坚强的后盾。

第二,最重要的目标属于基督教。

基督教为世间的一切都设定好了目标:人生的目标是灵魂得救;教会的目标是帮上帝牧好羊,帮他们得救;国王的目标是当好教会的帮手,武力消灭那些危害基督教世界的坏分子和恶势力。这就是人、教会、王国存在的最重要的意义,也是蛮族基督教化最重要的指标。从前的万物有灵原始信仰很难说为人和部落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在那个世界中,人并没有把自己和充满了灵的世界完全区分开,人的灵和神的灵、万物的灵是可以相通的,人是高度融合在那个世界当中的。既然还没有与世界相区分,人的“自我”(ego)也就还没有完全形成,目标也就基本谈不上。

基督教来了,告诉蛮族你不仅有灵魂,而且你最重要的目标是灵魂得救。这就给了蛮族一套新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人一旦觉得自己有一个独立于其他任何人和任何物的灵魂,开始为它的安顿而恐惧和焦虑,就入了传教士的圈套了。因为一旦讲灵魂,就是讲上帝给了人灵魂,人的灵魂因始祖亚当和夏娃的堕落而染罪,耶稣为有罪的人搭建起重新通往上帝的灵魂拯救之路,这一整套故事就全来了。人生一旦如此设定目标,教会就是得救必不可少的挪亚方舟,王国就是护卫方舟的利剑,一切都顺理成章。基督教强大的道理会一发不可收拾,从灵魂得救这个起点开始,像滚雪球一样迅速碾压和占据蛮族道理的方方面面。

传教士们面对普通老百姓的时候,会给他们树立灵魂得救的新目标,管理自己和信徒的时候会通过种种规则来实现教会牧羊的目标,帮助国王们的时候也会给他们灌输护卫基督教的目标。中世纪逐渐成了一个目标确定且高度一致的社会。当然,有人一定会有别的目标,但是都只能悄悄地说,甚至不能说,只能藏在自己心里悄悄地去做。但他们在明面上都不能再挑战基督教的目标。

第三,最基本的生活安排属于基督教。

传教士征服蛮族老百姓其实主要不是靠喋喋不休地讲道理,而是靠指导他们过上有目的、有章法、有规矩的日子。基督教对人生的安排是全覆盖的,不仅从出生到死亡都有规矩、有礼仪,而且,人的生前死后也都有和自己紧密关联的重大事件。生前,有上帝创世,有耶稣牺牲;死后,有末日审判,有世界终结,有天堂,有地狱。总之,基督教设定的世界图景成了所有人不可能逃脱的生活图景。也就是说,每个人做每一件事,都被放在了基督教的意义框架当中。离开了它,人的行为、选择、生活是没有意义的,而结局一定是无比悲惨和恐怖的。

规矩、礼仪、法律都是群体性的,而不是个人性的,也就是说,它们在人群中才有用,对于离群索居的鲁滨孙没什么用。基督教把规矩、礼仪、法律交给蛮族的时候实际上是重塑了蛮族的社群:一个小教区就是一个社群,社群之内的信徒就是上帝的子民,他们之间就是兄弟姐妹的关系,社群的活动和集会最重要的场所就是教堂,主持活动和集会的人就是牧师。这和以家族为单位、以长老为中心的传统社群大不一样。一旦社群的共同生活展开,习惯和习俗就逐渐形成,不信教的人就会承受越来越重的身边的目光带来的巨大压力。

在塑造基督教社群生活的过程中,罗马教廷的规矩是一定是要和当地民风民情相结合的。传教士奥古斯丁向教皇的诸多请示和教皇的耐心答复,就是罗马规矩在英格兰落地的切磋琢磨。传教士奥古斯丁们也要跟蛮族讲道理,他们讲的道理没有大神学家奥古斯丁的那么高级,他们的任务和强项是去接蛮族的地气,从这个意义上说,基督教通过传教士对蛮族的全覆盖也是基督教适应蛮族的过程,也是基督教被蛮族化的过程。双方的相互接受让陷入低谷的西方逐渐找到了勇气和活力,“甚至早在7世纪时,基督教就已成功地把地方主义和世界主义、城市因素和农村因素相互混杂的文化统一成富有活力和韧性的宗教文化”[8]

基督教在传教士们艰苦卓绝的努力下完成了对西方的全覆盖,他们改变了西方的底色。刚刚走进中世纪的西方人,不知道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和凯撒也从记忆中消失了,绝大多数人不识字,也没有享受过罗马式的城市生活,成天担惊受怕地面对各种强盗和天灾。他们唯一的希望、安慰、出路和像人一样的生活,都来自传教士们带来的基督教,对他们来说,基督教就是唯一的光明。

注释:

[1]比德:《英吉利教会史》,陈维振、周清民译,商务印书馆,1991,第41-60页。(***)肯尼思·O.摩根:《牛津英国史》第二章,方光荣译,人民日报出版社,2021。(**)克莱顿·罗伯茨等:《英国史.上册,史前~1714年》第三章,潘兴明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迈克尔·伍德:《追寻黑暗时代:古英格兰诸王纪》第二章,徐菡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21。(**)

[2]比德:《英吉利教会史》,第61页。

[3]比德:《英吉利教会史》,第61-62页。埃德·韦斯特:《黑暗年代:阿尔弗雷德大帝与公元5~10世纪的早期英格兰》,谭齐晴译,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第65页。(**)

[4]米尔恰·伊利亚德:《萨满教:古老的入迷术》,段满福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第381-388页。(***)米尔恰·伊利亚德:《神圣的存在:比较宗教的范型》,晏可佳、姚蓓琴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5]关于基督教神学的体系化,参见本书第26节及拙著《西方史纲》第三章第二、四、九节。

[6]比德:《英吉利教会史》,第67-88页。

[7]比德:《英吉利教会史》第三、四卷。肯尼思·O.摩根:《牛津英国史》,第66-71页。罗伯茨等:《英国史.上册,史前~1714年》,第43-47页。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第二版)》第十六章,刘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约翰·麦克曼勒斯主编《牛津基督教史(插图本)》,张景龙、沙辰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第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