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案调查科(第二季)1:罪恶根源(全新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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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版感言

五年时间在弹指间流逝,《尸案调查科第二季1:罪案根源》迎来了再版,其实很多人已经注意到,“尸案调查科”系列写到第四本,并没有在封面上继续标注序号,而是换上了“第二季1”的字样,为何会这样?因为从这一本开始,尸案调查科更换了一种“大闪回”的写法。之所以这么写,其实是有多重考虑的。首先,是回应多数“懂行人士”的质疑。“尸案调查科”系列的前三本,其实比较突出的就是刑事技术员参与审讯的问题,很多人认为这并不符合规定。然而实际上,每个地区因为社会治安形式的不同,对警种的安排也会有所区分。就拿我的岗位举例,我在没有从事痕迹检验工作之前,做了近三年的刑警,而后通过遴选进入刑事技术岗位,在定岗后,被单位送至中国刑警警察学院培训一年,这才正式上岗。而在多数地方,刑事技术员因涉及较强的专业知识,所以要求必须由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任职。这两种安排,其实都符合规定。

我们从刑警队遴选技术员的考量是,技术员必须要懂得侦查破案的全套流程,这样才能在勘查时做到游刃有余。另外,我在从事痕迹检验工作期间,编制就在刑警队,因为我是编入刑警队值班组,除了不抱卷宗之外,抓捕、勘查、审讯都需要直接参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工作就是一个既要会勘查,又要会侦破的刑侦技术警。

只要在我们辖区发生刑事案件,我们勘查小组会第一时间赶到,将现场封锁,而后进行勘查,这个时候为了尽可能保护现场,办案民警是不能进入现场的。当现场完全勘查完毕后,第一遍的审讯,负责勘查的技术员是需要参加的。所以,“尸案调查科”系列的前三本中技术员审讯的细节,其实是我们这里的一个客观记录。

尽管如此,我依旧要照顾到大多数读者的感受,而且按照编辑老师的建议,若想最大程度还原整个案件,也并非只能用“审讯”的方式。也正是在此契机下,“尸案调查科”系列的第四本使用了依据案件事实表述的“大闪回”写法。

不过,在“闪回”的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那就是究竟要“闪回”多少?而恰巧在那个时候,“尸案调查科”系列和某制作公司达成了影视合作,为了最大限度还原影视效果,行内人建议故事一定要“丰满”,而我把这个“丰满”简单地理解成了能闪回多少就闪回多少。这就导致少数人在看这一本的时候觉得故事线拉得有些过长,但读者看不到的是,这些“前情”大多被运用到了剧本的编排中。

“尸案调查科”系列的第四本算是我的一次小小转型,也是对写作方法的一次新的尝试,就目前来看,这种“大闪回”的方式既兼顾了案件的硬核,又照顾到了人物情绪的调用,虽然当时“闪”的次数有些多,但确是在丰满故事表述。

《尸案调查科第二季1:罪案根源》的再版,离不开广大读者的支持。而对于我出版过的小说,我也会列出优缺点进行总结,尽自己最大努力,给读者呈现出最好的故事,如果你们喜欢细致入微的硬核推理,那么这本书绝对不会令你失望。

九滴水 敬上

照例申明

小说涉及的案例,人名,地名等均进行了大量的模糊处理,所有的故事均来源于真实案件,但做了大量的艺术改编。案件的分析和侦破手段均是在特定的案发环境中产生,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对号入座,切勿断章取义,否则后果自负,与作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