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我能穿越到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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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饭菜(旧)

这群头似乎对林卫东这种既有表现欲,又有上进心的人极其嫌弃。

可惜这二人也不在一个频道上,林卫东对这人的嫌弃毫无知觉。

他虽然不懂啥是“剧组”,但是,打扫卫生还是懂的!

林卫东只觉得自己今天走了大运了,竟然可以留下来收拾这些好吃的。

这和让吃不饱饭的他去守大队的粮库有啥区别啊?

和玉皇大帝让猴子看桃子有什么区别啊?

莫说这两麻袋的馒头了,就那丢的一地的份饭都是一笔横财啊。

要知道,大队书记死了开席都吃不上这样的席面!

而这些都归他林卫东了。

为这些东西死一次都值,就不要说收拾干净了。

‘果然是圈养死士啊,不就是火龙烧仓,阴兵借粮,耕牛哭田吗!干了!’

林卫东心中暗道。

那人说完就走了,望着远去的身影,林卫东喜笑颜开,甚至不要脸的谄媚道。

“您放心,我干活可利索了,以后还有这活,您还叫我啊!麻利的都给你干好了!出事你就找我,我担着!”

那态度,表现的可懂事了。

说真的,林卫东为了回城对他爸都没这么低三下四的献媚过。

而这番献媚,让那离开的人更嫌弃了!快走了两步不说,嘴里还嘀咕道。

“一群三和大神里出了一个有上进心的,这感觉太让人别扭了。”

说完,这人直奔了几步,就上了车。

上车后都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妈的。说好的干一天玩三天的,怎么野狗群里混进来个粑粑蛋啊!晦气!!!”

有上进心还能混成了三和大神,这人必定是个不安分的啊!!

不是个赌狗,就是个黑户,可得注意啊!

对于别人的嫌弃,林卫东全然不知。

见大家都走了,他乐颠颠拿起了麻袋,自顾自的收拾了起来。

“一顿饱,两顿饱,三顿饱....”

每收拾起一个馒头,林卫东就这么嘀咕一句,不一会就把馒头收拾了个干净。

两大麻袋的馒头,四百来个,够林卫东吃一百多天的。

这也就是他有个高小的文化,不至于不识数,不然就这馒头的数量,会让他觉得够他吃一辈子的了。

三月的口粮啊!可不是个小数!

满村子打听打听去,谁家有三月的正经粮食存下,不都是米糠加野菜对付到入秋吗?

这还不算,这群演有个二三十人,丢下的饭菜都有二十来盒。

是一盒米饭加一盒菜的,这饭菜可比馒头值钱多了。

只是这饭菜容易坏,这一点上挺可惜的。

正好旁边有两个木桶空着,林卫东又把饭菜分离的放开,嘀咕着。

“回头把菜放到后山的破庙去,开个火做乱炖了,也能放几天。自己紧着时间吃,让这油水进肚子养养身体,可别糟蹋了啊!”

他心里嘀咕着不说,还望着手中的菜感慨了起来。

“活着的时候吃这么好,会不会折寿啊!!”

对此,林卫东都有点负罪感了!

此时,这小子因为一个大暄乎的馒头已经进肚子了,终于过了饿的慌神的那个劲了。

人啊,不饿了就有劲了!干活也就利索了!

何况是给自己干活。

饭一个桶,菜一个桶,剩余的鸡腿平铺在菜上。

要是让这里的人看一眼,还以为这是个收厨余泔水的!

但在林卫东眼里,这就是珍馐!

那饭盒里的油水都被林卫东刮了个干干净净。

林卫东很满意!

对此,他也算有了新的发现!

眼见那群四散而去的家伙,饭菜也不要了,只是把鸡肘抽出来吃了,这才让这小鸡腿的数量如此少的。

这也让林卫东心中多少有了点底。

这里的人应该不缺吃喝,但也没奢侈到丧心病狂的地步,鸡腿这样的肉菜还是有人舍不得的。

也不知道这个发现对不对!

想到这,林卫东望着手中别人不要的鸡腿,才吃饱的他竟然又开始馋了起来。

这足以见得,人的欲望是无穷大的了,只是没那么多机会满足!

可惜,林卫东还是不忍心吃鸡腿!

虽然这鸡腿有十来个,但他就是舍不得。

总觉得这时候吃了,就等于把以后的福分吃了。

很是有种负罪感。

为了这一个别人不要的鸡腿,他纠结了很久,哪怕这样的鸡腿他有十多个。

甚至打扫卫生用的时间,都没有他纠结要不要吃鸡腿的时间多。

但最终嘴馋战胜了愧疚,林卫东还是恶狠狠的冲着鸡腿下嘴了。

“香,真香!比村头那群插队摸了雪花膏的女知青都香!”

这一口鸡腿下去,香的林卫东话都不会说了。

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好的东西,吃的他精神都有点恍惚了。

多少有点温饱思淫欲了!

小东子现在都已经开始怀疑,莫非自己去村东请卫生员的时候在半路已经饿死了,而这里就是仙界。

不然,哪里有这等便宜事,让自己赶上了啊!

想不明的林卫东,一边啃着鸡腿索拉上面的油,一边顺手掏出了那让他收拾卫生的人塞给他的红票。

这纸票多少有些让林卫东觉得,他确实还活着。

因为这是钱。

仙界应该用不到钱吧。

林卫东到底是见过纸币的,知道这红票是钱。

只是不是他哪里的钱。

这红票上写着人民很行,以及100元的字样。

虽然听名字好似和他们那里挺有渊源的,但绝对不是一个地方。

再说,他们那里最大面值的是10元字样的纸币,叫大团结。可没听说有100元的老人头啊。

上面的老人,他也不认识。

那么,这里肯定不是他那里。

“也不知道100元值不值钱。”

望着手中的二百块,林卫东犹豫了。

“估计我应该不是死了;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了,来到这地方了!也许在这活下去,也挺好!”

望着手中的钱和那么多吃的,林卫东犹豫了。

谁不想过好日子啊!不然那些有本事人为啥都往外跑啊!

可林卫东想了一会,最终咬牙做了决定。

“不行,我还是得回去;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不是久留的地方。我还得回去救我妹妹呢!”

这也不怪他这么想。

人在陌生的环境总有一种排斥的心理。

就比如那些犯罪的逃犯,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回到他最熟悉的地方。

这是一个道理。

眼前的地界虽然好,但总是让林卫东有种彷徨感。

而村里老虔婆虽然刁,可那里毕竟熟悉,交道打多了,也就没有这么恐慌了。

何况现在林卫东在这里得了这么多好东西,这些东西给了林卫东足够的底气。

回去靠这些东西,他就能分家,就能自己活下去。

那么让人憎恶的老虔婆也就不是事了,自己甚至能活的更好。

那为啥不回去啊?

这毕竟分家是林卫东这么多年朝思梦想的所求的啊!

能实现愿望为啥不干啊。

这一刻,林卫东的思想又深刻了。

深刻的理解楚霸王为什么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了

想到这,林卫东赶紧开始打扫卫生。

既然管事的‘资本家’给了钱,自己答应人家的该做到还是要做到的。

不然以后自己再来这打黑工没人要了可怎么办。

想到这,林卫东更卖力气了。

三下五除二的,他就把这剧组搞乱的一切收拾了个立正。

干完了,他也觉得不应该久留了。

随后挑起两个装饭菜的桶,扛起两个麻袋就往回走。

他总感觉,沿着来时的路,他还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