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匪帮
对于孩子,或者是这么大的少年,娜迪莎可没有多戈那么好的脾气。
或者说,娜迪莎见过了太多的坏小孩,见过了许多天真无邪的恶,于是她在听多戈提起自己被三个少年抢劫的时候,就打心眼里对三个少年加了十二分的小心,尤其是这个“组织头目”,艾米丽。
对于娜迪莎而言,是否能去拉斯乌尔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活下去。
艾米丽犯下了两个愚不可及的错误。
第一个错误就是她在发现手枪后,并没有选择告诉多戈或是娜迪莎,而是自己偷偷地把枪藏了起来。
如果大家早点能拥有这把手枪,在刚才众人坐车里被枪指着的时候,完全可以掏出枪来反指对方,然后多戈快速倒车脱离。
很显然,有没有对等的自保武力,完全就是两种待遇,两种下场。
第二个大错误就是现在。
艾米丽在最不该掏出枪来的时候掏出了手枪。
她想干什么,难道还以为光凭借自己的身手可以逃出这个小镇吗?
一路过来的路上,娜迪莎至少看到了十名以上的持枪警卫。
这不是孩子们经常玩的FPS(第一人称射击游戏),主角可以依靠一把手枪或是匕首,就能轻易在敌人的营地里杀进杀出。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起出现的同伴,艾米丽的行为必然会连累到其他四人,直接受害者就是与艾米丽一起的自己。
不管艾米丽的行动最终是成功还是失败,自己的下场无非就是被射杀或是被处决。
所以,在这紧要关头,娜迪莎出其不意的制服了艾米丽。
现在,艾米丽独自正蹲在墙角埋头哭泣,娜迪莎将手枪递给那名到现在依然看上去镇定自若的女性,对着她说道:“枪给你,但是事情的经过请不要说出去好吗?求求你了,我是一名学校的老师,她不是我的孩子。”
娜迪莎的意思很简单,她告诉这个女的,自己不应该因为艾米丽的冒失而受到牵连。
拿到手枪后,这位女人长松一口气,她对着娜迪莎说道:“放心好了,我会说这枪是我搜出来的。”
“谢谢,非常感谢。”娜迪莎听到这话后,也是长松了一口气。
……
浑然不知自己险些被拖入更大的麻烦中的多戈,现在和约翰等人聊天。
通过聊天多戈才知道,原来在大突变发生后的两天内,有非常非常多的幸存者从城市中逃离。
当然了,这些主要都是生活在城市边缘地带的人,而当听说多戈竟然是带队从市中心逃出来的,众人皆是佩服得很。
在大家的认知里,以城市中心为原点,很大一片的区域里,根本就是死亡之地,只要在那个范围内的幸存者,绝对是十死无生。
听他们一讲,多戈大概明白自己在大突变的当日明明看到有许多幸存者,为什么随后的几天里,他只遇到了三个孩子。
原来那些人,要么就是当日逃出去了,要么当日就G了。
不,没有要么,是都死了。
那些市中心地带里躲在家里的幸存者,当他们最终不得不出门时,也是难逃一死。
只有多戈才天真的认为,可以在公寓里苟着生活。
……
本杰明和吉森被带到了一个房子里,一进门,他们就看到一个躺在地上无精打采的男人。
“嗨,乔,人给你带来了,明天任务继续。”带路人对着那个叫乔的人喊道。
乔抬起头后看到眼前三人,他不满地说道:“怎么是两个臭小鬼。”
带路人也懒得解释,他转身就走了。
这才叫人狠话不多。
“看什么看,睡觉。”乔看着眼前两人,不高兴地说道。
本杰明和杰森看到房间里仅有的一个床垫正被乔压在身下,他们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左右环视了一下后,只得躺在了冰冷的地面上。
……
“那几个人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一个房间里,纹身男正在询问两个带路人。
“我这边已经把人安排好了。”带路女对着纹身男回答道。
“我这边也安排好了。”带路男对着纹身男回答道。
“那个大个子,他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举动?”纹身男对着带路男问道。
带路男摇了摇头,他说道:“他表现得很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地方就是太正常了。”
这个上身纹满了奇卡诺纹身,一看就像是帮派老大的男人,确实就是盘踞在比利斯市的阿米高帮派老大,迭戈·加西亚·埃尔南德斯·安东尼奥。
迭戈是一个正宗的阿米高,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小有名气的拳击手,后来金盆洗手,走上了帮派之路这条康庄大道。
别看迭戈整日都坐在警察局里足不出户,长期的帮派生涯让他明白了抛头露面是一个高风险活动,但是这不代表迭戈对于尼塔镇所发生的事情毫不知情。
迭戈犹如一只蹲在蜘蛛网中心的大蜘蛛,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他都立刻就能知晓。
刚才,当多戈一行人刚刚被拦下后,已经有人先跑到警察局通报了迭戈,说拦下了五个身份不明的人物。
大本营的持枪警卫,除了日常的警戒工作之外,顺手对一些误入尼塔镇的幸存者劫个道啥的,也是寻常操作。
只不过,这次劫下的人看样子来头不小,他们除了有一辆越野车外,还有一个男人也实在不像是普通人。
迭戈的看法倒是很简单,凡是到我嘴边的东西,先吃进去再说,要是有人来讨要,再慢慢讨价还价也不迟。
再说了,迭戈也真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了不得的势力,就算是血帮的人,那又怎么样。
于是,迭戈叫人把那五人带过来,要是是血帮的人,直接干掉了就是了。
这就是多戈挨打的原因,要不是迭戈叫了停手,多戈真的会被活活打死。
迭戈之所以叫停手,也不是看着多戈挨打挨的可怜,而是他对多戈产生了兴趣。
……
抛开说话时满口的消音词,迭戈的真实性格并没有他外表那样暴躁。
混帮派在世界上某些群体的人看来,就是创业,但是混帮派和创业的最大不同的是,创业失败最多破产,混帮派失败会丧命。
这是一个淘汰率非常高的行业。
能在这个行业里混成老大的人,绝对不能用一句心狠手辣运气好就可以形容了。
更何况,迭戈今年可是有42岁了,在这个更新迭代极快的行业里,到了这个年龄还没有被同行或是警察干掉的人,已经堪称传奇人物。
大突变发生后,迭戈当机立断,带领所有还没有变成感染者的小弟从城市里撤了出来。
随后,阿米高帮在绝对火力优势之下,依然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才解决掉小镇上为数不多的感染者。
事实证明迭戈的决断极其英明,留在城市里真的是死路一条。
随后,有许多幸存者从城市里源源不断地逃出,但凡是逃到这个方向的幸存者,都在阿米高帮的强力劝说下留了下来,把这里当做了自己的家。
当然了,也有一些头铁不听劝的,阿米高帮也不是那种喜欢滥杀无辜之辈,他们最多打断对方一只手或是一条腿,然后将其丢到野外去:既然你喜欢在野外,有种就别进来。
所以,这才短短的几天时间,阿米高帮就成了拥有一个完整小镇和上百幸存者的大团体。
当然了,人多也有人多的麻烦。
小镇上的物资很快被搜刮光了,其他物资还好说,现在最缺的就是食物。
每天早上,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迭戈的脸上时,他自然而然就会醒过来。每每此时,迭戈就会躺在床上仰望着天花板,感受到一股沉重的压力落在了自己肩上。
外面还有上百张嘴等着自己去喂饱,这责任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你说以前,最有责任心的帮派也不过就是杀人之后还管埋,哪里像是现在,迭戈整天要操心净是吃喝拉撒的屁事。
在重压之下,迭戈自然也是要有所作为。
在拿下小镇后,阿米高帮和迭戈的信心都高度膨胀,于是迭戈组织人手反向杀回到比利斯市中。
结果比利斯市没有惯着迭戈,对于这种有组织无纪律,人心涣散到没办法带队的组织,它反手就是给阿米高帮一个大耳光。
第一次拾荒行动不是失败这么简单,而是全军覆没。
暴跳如雷的迭戈立刻组织的第二次拾荒行动,试图把掉落的装备和车辆给抢回来,结果就像那些尝试捡尸玩家一样,感染者群对拾荒队干净利落地完成了第二次击杀。
经此两次惨败,阿米高帮损失了绝大多数成员,枪械,弹药,还有所有的车辆。
迭戈也索性破罐子破摔,于是他组织了第三次拾荒,终于算是成功捡回来了一点东西。
于是,迭戈吸取了前三次拾荒成功和失败的教训,重新制定了大本营拾荒制度,也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
多戈正在认真听约翰为大家讲述明天的任务。
约翰是出了两次任务的老人了,他分别参加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拾荒,也是2B小队自成立以来唯一存活至今的老人,所以他也就名正言顺地成为了队长。
约翰用一块白石灰在地上画好了简略地图,他指着地上某处对着大家说道:“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集市,上次我们已经摸到边缘了,一个没小心就被包围了。
我们拼命地往外跑,有两个兄弟与大伙跑散了,没有能逃出来。”
听到这里,多戈疑惑地问道:“你们怎么不开车?”
这真是个好问题,要是有车,谁还愿意走路?
于是约翰为多戈详细讲述了前三次拾荒。
第一次和第二次拾荒是奔着巨大目标而去,可惜目标没实现,还把装备全折了进去。
第三次拾荒与前两次完全不同,它是以收集食物为目的,并且各小队分散行动,因为没有车辆,所以就只能靠拾荒者人力背运。
第三次拾荒虽然也被定义为了成功,但是暴露出来的问题依然很多,其中各小队之间的干扰、互坑、内讧,以及惊人的人员折损率。
第三次拾荒的人员平均损耗率高达40%,2B小队就算是损失如此惨重,也仅仅是达到了“及格线”。
只能说,第三次拾荒比起前两次,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在野外,大家首先是不要惊慌,就算是我们手里只有刀子,只要齐心协力,也是有保命能力的。”约翰对着大伙说道,“最怕的就是未战自乱。
我这里先讲好了,任何不听指挥的独自行动都视为背叛。”
听到了约翰的话,多戈点了点头。
玩过《求生之路》的人都知道,有时候和傻逼玩家合作,还真不如带3个NPC。虽然NPC没有什么骚操作,枪法也不好,但是起码人家不会乱跑。
有一些玩家就是喜欢特立独行,大部队朝东,他要往西;大部队朝西,他要往东;大家还在给自己打包,他把任务点给开了;所有人都在给他断后,他一个人飞奔到最前面去了。
然后大家常常就能看到一排字幕:
XXXX已经死亡。
一个小队,队员能听从指挥是最重要的。
随后,约翰又向大家讲述拾荒的目标,每人必须背回20公斤食物。
约翰说到这里后,多戈对着他问道:“如果我发现了更好的物资,比如说枪。那该怎么办?”
约翰看了一眼多戈,确认他是新来者后,才认真的对着他说道:“要是看到枪,碰也不要碰。”
啥?
凭啥?
不,是为啥?
“为什么?”多戈忍不住问道。
“枪械对我们非但没有帮助,反而是祸害。”约翰对着多戈解释道,“枪械只能用来对付活人,对付那些怪物,根本没有效果。”
这,这个理论有一些反常识啊,谁不知道用枪突突更快。
多戈反驳道:“这些怪物抗击打能力很强,但是如果有枪的话,只需要对着头来一枪,一发子弹一个。”
“道理是这个道理。”约翰对着多戈说道,“但是谁又能枪枪击中那些怪物的头?”
哦,这到也是。
太远了打不准,太近了似乎也没必要。
零距离射击的枪斗术虽然很帅,但是多戈也知道,寻常人没办法把枪玩的像里昂那么花。
“而且。”约翰说话前又看了多戈一眼,确认他到底是不是在装傻,之后他才继续说道:“你要是带了枪回到大本营,你是上缴呢,还是不上缴呢?
你是上缴一把,还是两把呢?
你说你上缴完了,他们就信吗?
如果他们认定你有隐瞒,你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
约翰说完这段后,对着多戈再一次严肃地说道:“不要想到枪,想也别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