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勒与柔然(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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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勒篇

第一章 敕勒的称谓、起源及其向黄河流域的发展

一、敕勒的称谓及其变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活跃在中国北部和西北部的少数民族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敕勒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敕勒之名最早见于《晋书》卷97《北狄传》,内记晋太康年间(280—289),漠北有十九种部落迁入塞内居住。其中就有“赤勒”种。赤勒即敕勒,赤、敕同声异字。又同书卷110《慕容儁载记》也记:前燕光寿元年(357),慕容儁曾遣慕容垂等,“讨丁零、敕勒于塞北”,后又云:“塞北七国贺兰、涉勒(即敕勒)等皆降。”《魏书》、《北齐书》、《周书》、《北史》等史籍对敕勒均有记载,且有时写作“勑勒”、“勅勒”。不仅如此,《魏书》还将敕勒一名与古代的赤狄、丁零,以及北朝出现的高车等名联系在一起。可见,敕勒一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最为复杂,它反映了当时各族对敕勒族的不同称谓。因此,要研究4—6世纪敕勒的历史,首先必须弄清敕勒的称谓及其变化,即找出不同时期各个民族对他的不同称谓。

关于这个问题,《魏书》卷103《高车传》有一段十分重要的记载:

高车,盖古赤狄之余种也。初号为狄历,北方以为勒,诸夏以为高车、丁零。其语略与匈奴同而时有小异,或云其先匈奴之甥也。

众所周知,《魏书》卷103原缺,此系宋人据《北史》卷98《高车传》补成。现存《北史·高车传》此句为:“高车……初号为狄历,北方以为高车、丁零。”据《通典》卷197、《通志》卷200“高车”的一段文字与《魏书·高车传》相同的情况看,今本《北史》在“北方以为”下脱“敕勒,诸夏以为”六字1。正因为有上述情况,所以至今有人对《魏书·高车传》这段记载加以怀疑,也有人因对这段文字理解不同,而产生歧义。

要证明上引《魏书·高车传》这段文字是否正确,首先应检验我们对这段文字的理解,与汉文史籍的记载是否一致。根据文意,《魏书》是把高车、赤狄、狄历、敕勒、丁零统视为一个民族。而且以为,这些不同的名称,是因时代和各民族对他的称谓不同而产生的。赤狄,是公元前3世纪以前,汉文史籍对居住在今河北、山西、陕西北部,属阿尔泰语系各部落的称呼;狄历,是敕勒自己的“初号”;勑勒(即敕勒,勑又同敕),是居住在“北方”的民族对他的称呼;高车、丁零,则是“诸夏”各族对他的称呼。

所谓“北方”,在南北朝时应指塞外鲜卑、柔然等族聚居之地。《魏书》卷44《孟威传》说:“孟威,字能重,河南洛阳人。颇有气尚,尤晓北土风俗。……后以明解北人之语,敕在著作,以备推访。”文中所说的“北土”、“北人”,显然就是上述的“北方”,即指居住在塞北的柔然、鲜卑、敕勒等族及其居住的地方。

“诸夏”,据我的理解,系指自古以来称为华夏的汉族。在南北朝时期,诸夏(诸华夏族)不仅指南朝的汉人,而且也指北朝的汉人和汉化了的鲜卑等。他们称敕勒为高车或丁零。据《魏书》的用例可知:南朝的汉族只称敕勒为“丁零”,而不用“高车”之名;北朝汉族及汉化了的鲜卑等则用“高车”之名。关于“高车”一名的来源,应是由于北朝人看见草原的敕勒人有一种高轮车,与内地车不同,因其“车轮高大,辐数至多”2,所以称他们为“高车”。《新唐书》卷217上《回鹘传上》记叙原属敕勒一支的回纥(北魏时称“袁纥”)时说:“回纥……俗多乘高轮车,元魏时亦号高车部,或曰敕勒,讹为铁勒。”

根据上述理解,参照汉文史籍,两者基本一致。在北朝史书里,把敕勒主要称为高车,并立有专传。这反映了北朝人对这个民族的主要称谓是高车。在南朝史书,如《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等中,就未发现有“高车”之名,而且对在北朝史书中写作“高车”族的,却一律用了“丁零”之名。如《南齐书》卷59《芮芮虏传》记载了南齐益州刺史刘悛“遣使江景玄使丁零,宣国威德。道经鄯善、于阗,鄯善为丁零所破,人民散尽。……丁零僭称天子,劳接景玄,使反命”。此云之丁零,正是《魏书·高车传》所记从柔然分离出来的高车副伏罗部。这部分高车部落当时在今新疆北部曾建立一个政权,史称“高车国”。

可是,在《魏书》等北朝史籍中,敕勒、高车、丁零之名均见于各纪传。既是一族,为什么名称又不统一呢?这正是那些对上述《魏书·高车传》一段文字产生怀疑的主要原因。其实,如果真正理解了上述关于《高车传》一段文字的含义,这个疑问是可以迎刃而解的。敕勒一名既然是塞北各族对这个民族的称呼,高车是北朝汉人和汉化了的鲜卑对这一民族的称呼,那么作为已经汉化了的北魏鲜卑族统治阶级,对上述两个名称都应该是熟悉的。因此,反映在《魏书》中,敕勒、高车之名均出现在文中,而且两者互通的例子比比皆是。唯一的例外是该书卷28《古弼传》所记:“世祖(拓跋焘)使高车敕勒驰击定(赫连定)。”(神䴥三年事)此将敕勒与高车并列,似乎两者非一族,有的学者由此而以为敕勒为高车之一部,上文意应为“使高车之敕勒击定”3。高车与敕勒并记的例子,在《魏书》及北朝史籍中仅此一例,且与《魏书·高车传》记载相左。同时,从《魏书》记载中大量高车与敕勒互通的例子里,并不能得出敕勒是高车之一部的结论。产生这种错误的原因,是误解了《魏书》作者在记叙敕勒族历史时,是以高车之名为主,有时又用敕勒一名的缘故。

其次,《魏书》等北朝史籍所记之“丁零”,实指在东晋十六国之前,早已入居黄河流域的敕勒族。上已叙及,南朝的汉人直至南北朝时,仍称此族为丁零。显然,北魏人是沿用了汉族对早已入居内地这部分敕勒族的称谓。因此,在《魏书》中,十分明显地将早已入居内地的敕勒称为丁零;而将塞外或者在十六国以后由塞外迁入塞内各地的敕勒称为高车或敕勒。这也就不难理解,敕勒之名为什么会首先出现在西晋太康年间塞外各族大量迁入内地的时候了。

此外,还有的学者根据《魏书》有把高车、丁零并列的记载4,否认丁零与高车为异名同族,或谓丁零是高车所役属的一部5。如果理解了《魏书》对丁零一名的用例,知道书中所指的丁零,仅是早已入居内地的敕勒。那么,对于书中出现高车、丁零并列的情况,就不会产生疑问了。

《魏书·高车传》还说,敕勒、高车或丁零,“盖古赤狄之余种也”。赤狄,是春秋时,中原各国对今河北、山西、陕西北部一种少数民族的称谓。据王国维的考证,春秋时的北狄(包括赤狄、白狄、长狄和其他的狄),即是殷周甲骨文所记的鬼方,为隗氏之狄。6《国语》、《春秋》等先秦古籍记载北狄的姓氏,又有翟氏、甲氏、洛氏、潞氏(又作“路氏”)、仇由氏、皋落氏、鲜虞氏等。在古代,翟与狄字相通,唐代林宝《元和姓纂》卷10二十陌“翟氏”条下云:“黄帝之后,代居翟地。《国语》云,为晋所灭。”据此,可知翟氏最早应是春秋时北狄之后裔,以种族名为姓氏。鲜虞氏,在春秋时曾建中山国(在今河北定州、晋县一带),后被赵国所灭。以上这些在春秋时称为狄的大姓,却在八百年之后的五胡十六国南北朝时,以丁零的族名,活动在黄河流域原北狄聚居的地区。其中最多的是翟氏7,其次是鲜于氏8、洛氏9、路氏10等。

根据这种情况,有许多学者早已指出:春秋时期的赤狄或其他的狄与后来的丁零本是一族11,即是说,高车、丁零、敕勒同古代的赤狄是同族异名。如果从姓氏上来考察,还可以找到北朝人称之为高车族的姓氏,与赤狄、丁零姓氏的关系。如《魏书·高车传》记:“其种有狄氏……”狄氏即翟氏,也就是春秋时的赤狄、南北朝时丁零的大姓。可见,《高车传》说,“高车,盖古赤狄之余种也”一句,是有根据的。

国内外有许多研究者还企图进一步从语源上来证明上述结论。如日本的志田不动麿、小野川秀美等。12在我国,马长寿先生也认为:所谓狄、狄历、丁零、敕勒及隋唐时期的铁勒、突厥等名称,其语源皆是突厥语“Türk”一词翻译来的。“Türk”在突厥语有“强力”或“气力”之意,其复数为“Türküt”。只是因为他的自称或其他民族对他称呼的差异,翻译在汉文上而略有不同。13这样,就把上述的赤狄、狄历、丁零、敕勒、突厥等名称统一起来,说明它们是各个不同时期各个民族对属突厥语族民族的称呼。这种看法,无疑是解决不同时期汉文史籍对居住于蒙古草原及其周围的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民族复杂称谓的钥匙。

综上所述,关于敕勒的称谓及其变化,我们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1.赤狄、狄历、敕勒、高车、丁零,乃是汉文史籍在不同的时代所反映的各个民族对敕勒族的称谓。赤狄,是春秋时汉文史籍对该族的称谓;狄历,是该族的自号;敕勒,是西晋初年以后,塞外各民族对他的称谓;高车,是北朝人(包括北朝的汉人和汉化了的鲜卑等)对他的称谓;丁零,是很早以来汉族对他的称谓。

2.在南北朝时期,北朝人只把十六国之前迁入内地居住的敕勒族称为丁零,其余称为高车或敕勒。南朝人则把北朝人称为高车、敕勒或丁零的民族,统称为丁零,不加区别。

3.丁零、狄历、高车、敕勒、铁勒等名,均是古代各族人民对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民族的统称或泛称。只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的名称才是专指其中一部分。

为了叙述的方便,本书选择了上述诸名中的“敕勒”,作为该族族名,其余名称除在适当地方注明外,不再重复上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