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振中小企业的政策建议
鉴于民营企业当前所面临的巨大不确定性,我们有必要直面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问题,向民营企业释放积极信号。
在现在这个阶段,民营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要健康发展,还必须厘清几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第一,首要的任务是厘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边界,协调好两者的改革。
国有企业从“管企业”和“管行业”转向“管资本”有其充分的合理性,但必须控制和消除这种转型给民营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历史地看,国有企业主导的行业包括自然垄断行业、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社会服务行业等。掌握了这些行业,国家就掌握了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也就是保障了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但“管资本”打破了国有企业原有的“领域”(行业)格局,正在形成国有资本“遍地开花”的局面,很容易导致国有企业大而不强、大而不专的局面。再者,国有资本更要节制自身随意侵入民营领域。这种“侵入”方式有两种表现。一是国有资本无论是自发的还是接到政府的指示,救济陷入困难的民营企业。深圳和广州等地“救济”恒大就是典型的例子。二是国有资本扮演“风投”的角色,投资刚刚起步的或者有利可图的民营企业。
“管资本”是新加坡“淡马锡模式”的核心。这些年,有关部门也一直在大力提倡学习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学习新加坡“淡马锡国有企业”的市场精神是必需的,但照抄照搬“淡马锡模式”会对中国带来致命性的影响。
新加坡国资控制了所有重要的企业,但国资不会保护落后的企业,企业该倒闭的还是要倒闭。这就是市场精神,政府服从市场。李光耀先生称之为“商业的可行性”(commercial viability)。一旦一个国有企业或者国资控股的企业长期不盈利,政府是不会让一个长期亏损的企业存在下去的。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资需要学习这种精神,但如果中国的国民经济出现“新加坡化”则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
新加坡国家主权基金运作有效是有其特殊背景的。新加坡是一个岛国,整个国民经济运作方式类似一个公司。有两个因素促成“淡马锡模式”的有效性。第一,国有资本的“国家化”。国家化表明国有资本控制整个国民经济。新加坡有民营企业部门,但这个部门很弱。大多数民营企业被国有资本控制。对新加坡来说,这是理性的选择。新加坡国土面积小,没有也不可能拥有完整的产业系统或者产业链,只要找到一个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或者一个产品,就足够保证新加坡的生产。而要在国际产业链中找到这样一个环节或者产品,新加坡就要动用国家的力量。自其建国以来,新加坡政府在国家的产业升级方面一直扮演着主要的角色,国资很自然地具有替代政府履行和执行政府决策的作用。第二,国有资本的“国际化”。新加坡是城市国家,对其他国家难以构成威胁。这是新加坡国有资本在全世界投资没有受到政治阻力的主要原因。但即使是这样,新加坡还是一直在小心翼翼地塑造国有资本的形象。首先,淡马锡明明是国家主权基金机构,但仍然冠以“私人控股公司”的牌子。其次,传统上,新加坡一直是西方阵营的一部分,其经济是在西方市场上发展起来的。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新加坡也开始积极与中国进行经贸交往。到今天,新加坡与中国已经发展出很紧密的经贸投资合作关系。尽管新加坡在经济上越来越依赖中国,但其在安全上越来越依赖美国。新加坡实际上早已经成为美国的“准盟友”。这种在东西方左右逢源的做法为新加坡国有资本进入东西方市场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政治条件。
但无论是“国家化”还是“国际化”,中国的国有资本都不具备条件。就“国家化”来说,中国的比较优势就是“三层资本”结构的均衡发展,即顶层的国有资本、底层的民营资本以及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互动的中间层。其中,国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的领域包括自然垄断、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家安全领域等。民营企业占据了民生经济的大多数领域。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这种劳动分工与合作促成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方方面面的经济奇迹。新加坡不重视民营企业的主要因素就是国内的市场规模过小,很难发展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新加坡的民营企业如果要获得国际竞争力,那么就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而中国则不一样,过去的经验表明,因为市场的规模,中国民营企业是有能力发展成极具国际竞争力的民营企业的。更重要的是,中国是大国,需要完整的产业系统和产业链来保障国家安全。如果国有资本在所有的领域占据主导地位,那么就很容易出现类似计划经济时代那样的“国有化”。如果那样,国民经济最终就会失去竞争力。一个理性的安排是在一些领域国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另一些领域民营企业占据主导地位。
这样一种安排也是因为中国国资“国际化”所面临的困局。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并且已经被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界定为“竞争者”甚至“敌人”,国有资本“走出去”没有政治条件。一旦“走出去”就被视为“威胁”。在过去数年,西方不断抹黑中国的“一带一路”就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无疑是“一带一路”的主体。美国、德国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从一开始就反对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除了个别资本短缺的国家,西方国家大都拒绝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主要面向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但即使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无一不受到来自西方的污蔑甚至抵制。西方国家把中国的“一带一路”视为“新帝国主义”“新殖民主义”“新债务帝国主义”等。随着中美全面竞争时代的到来,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走出去”的困难不可避免会增加。如果中国要防止和西方经济脱钩,那么就必须依靠民营企业。实际上,正如前面所讨论到的,中美(西方)之间到现在仍维持经贸关系,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生产的是民生经济物资,尽管具有很强的与西方竞争的能力,但很难被西方视为“威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民营企业的作用不仅不能被弱化,而且需要被强化。
国有资本不应当轻易拯救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因为这会导致保护落后、阻碍创新的后果。根据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理论,每一次大规模创新都会淘汰旧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并建立起新的生产体系。国有资本应当做的不是去拯救因为创新而趋向被淘汰的民营企业,而是帮助民营企业的雇员和企业重新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对民众进行教育和培训、提供适当收入和保险以及把人们重新分配到新的经济活动中,国家应当起重要作用。这样做既让“创造性破坏”发挥作用,同时也避免了“创造性破坏”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去稳定”效应。
在这方面,中国可以参照“丹麦模式”或者“斯堪的纳维亚模式”。在丹麦,当一个人失去工作之时,可以得到两年内近90%的工资。同时,国家负责对此人重新培训以便他找到新工作。这样做,不仅具有经济理性,也具有社会理性。当一个人在丹麦失去工作时,他没有压力,身心健康也不会太受影响,本质上反映的是社会机制的优越性。在亚洲,新加坡也采用类似的方法。无论当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因为改组而需要解雇工人的时候,政府不是像一些西方政府那样发放失业金,而是为失业或者行将失业的工人提供新培训,辅助他们获得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而在美国,有很多人由于失去工作,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死亡,就是因为美国没有一个好的体制来处理这种破坏性的转型。尽管美国的创新能力很强,拥有一流的创新机制,但美国并没有为民众提供有效保护的机制。这也是美国今天面临治理危机的其中一个制度根源。
中国可以将“斯堪的纳维亚式”国家保护制度和美国式创新模式结合起来,做出一个更优化的制度安排。简单地说,国有资本不是要拯救因产业过时而陷入困难或者因扩张过度而陷入困难的民营企业,因为这样做意味着保护落后或者促成民营企业“过大而不能倒”;相反,国有资本要保护因技术创新而面临就业困难的工人,因为这样做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也保护了社会。
第二,民营企业的阶段目标可以是“精而强”或“专而强”,而不宜“大而强”。德国等一些欧洲发达国家的模式值得借鉴。在这些经济体中,强大的民营企业大都在专业领域。很多民营企业尽管是家族式企业,但数代人一直在同一个领域耕耘,孜孜不倦地追求技术的进步和升级。因此,企业虽小,但技术力量强大,产品的附加值很高。
而中国的民营企业则不同。在经营业务方面,中国的民营企业呈现两个特点。第一,空间的无限扩张。这是由中国的市场规模所决定的。中国市场空间大,因此对任何民营企业来说,很难控制面对市场空间的扩张冲动。大部分民营企业的首要目的就是占领市场份额。第二,产品的多元化。很多民营企业一旦有了资本积累,就盲目扩展到其他领域。这两个特点决定了中国民营企业求数量而不求质量,求多样化而不求专业化。中国的很多民营企业往往大而不强、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一旦市场环境变化,就显得弱不禁风。
就此,政府应加强引导,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策和金融等手段引导民营企业往“专而强”的方向发展。这方面,需要比较精准的政策,不是简单粗暴地干预民营企业的发展选择,而是通过诱导进而赋权民营企业。如上所说,德国等国家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
以上两个大方面需要在宏观政策层面进行调整和改革。但从短期来说,也必须采取一些举措来恢复民营企业家的信心,重振民营企业。如前面所讨论的,西方媒体借此操作、大肆攻击中国的监管行为,在外资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无论从安抚国内民营资本还是国际资本来说,有关部门都应当光明正大地把国家监管的重要性说清楚。任何国家,无论是出于国家安全还是出于反垄断,都会出台类似的举措。而这样做就是为了给民营企业营造一个有利于长远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我们建议通过领导人讲话、举办论坛,或者以官方主要媒体发文的方式来发出这种积极的信号。同时,有关部门也要节制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对民营企业家的无端指责和攻击。这些无端的指责和攻击不仅导致形成对民营企业家非常不利的社会环境,传到海外便变成了中国政府“放纵极端民粹”“歧视”甚至“消灭”民营企业的证据,从而毒化中国的国际投资环境。
[1].本文完成于2022年6月。
[2].郑永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授、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院长。
[3].中国政府网.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DB/OL]. (2018-11-02)[2021-11-01].http://www.gov.cn/xinwen/2018-11/01/content_5336616.htm.
[4].周亚伟.打造“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EB/OL]. (2021-10-25)[2021-11-25]. https://www.workercn.cn/c/2021-10-25/6833911.shtml.
[5].参见《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