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
随着东西方文化深入地沟通和交融,中国传统哲学文化的内在精神逐渐被越来越多的西方人了解。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向中国,这种最通俗的表述方式,其实正说明了两种文化之间互补共存的可能性。
谈中国传统文化,就必然要涉及儒家和道家,因为这两种源远流长的哲学形态共同构成了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基本框架。儒与道的互补性,就如同人类社会由男性与女性共同组成一样缺一不可。但是,对大多数现代人来讲,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我们常常感到道家哲学与当代社会具有更大的亲和性。这是因为,工业文明的发展使我们越来越与原生态的自然相疏离,高度膨胀的理性精神对人的情感生活构成压抑。另外,快节奏的工作生活方式使我们渴望休闲,一本正经的人际关系使我们追求轻松。在这种背景下,道家的游世主义和对逍遥人生的追求,往往更容易得到人们情感上的认同。
但是,世界性的对道家哲学,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禅宗的偏嗜,也明显造成了对中国人精神世界理解的片面,甚至误解,好像传统的中国人都是与蝶共舞、与鱼虾为侣的自然主义者,都沉溺于唐诗、宋词的风花雪月中。其实,对于大多数中国人,包括大多数中国的知识者来讲,他们从没放弃过自己对社会的良知和责任,对自己的国家更是抱持着强烈的政治热情。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承认财富、权力、荣誉的诱惑力,并试图通过勤勉的劳动和谦恭的为人获得社会的肯定。这种积极进取的入世精神,正是儒家哲学对道家游世主义的冷静修正。
人来源于自然,但必然生存于社会,人对自然情感的怀恋并不能消解对现世所应承担的义务,所以真正具有生存大智慧的人,应该是在自然性生存和社会性生存之间求得妥协的人。这种人既要游世又要用世,既要做山中隐士又要与皇帝结交,既要拿得起又要放得下,既要为国家、社会效力,又不放弃现世的享乐。很明显,这是一种更具有包容性的人生方式,它扬弃了儒道两种哲学偏重于社会和自然的极端性,而试图寻找一种中间道路,即中庸之道。
在传统中国人的心目中,中庸的哲学是“极高明”的哲学,它有效地在对立的两极之间找到了一个均衡的支点,并以这支点为中心使对立双方归于统一。在现实实践中,守中、不走极端是古代中国人固守的人生信条,也是在千变万化的世相面前防止自我迷失的最佳路径。一个人如果像道家信徒那样过于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不但有违自己的良知,也会被其他人视为虽生犹死的无用之人;相反,如果像儒家信徒那样过于追求现世的成功,也未免活得太辛苦。所以,能在儒家和道家的人生观之间左右逢源,就成为人生中最可推崇的中庸式生存理想。
但有必要说明的是,这种调和儒道对立的中庸学说,只不过是后人的合理引申,并不是源自它的首倡者的本意。中庸之道最早的提倡者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然后在秦汉时期一本名叫《中庸》的儒学著作中得到了卓越的阐发。所以,确切地讲,中庸是一个儒家哲学系统内部的概念,调和儒、道哲学之间的矛盾并不是它原初的任务。同时,生活于春秋年间的孔子是个不妥协的道德至上主义者,他倔强的个性和对社会政治的献身热情在中国历史上是出了名的,因此他不但骨子里缺乏哲学上的宽容精神,而且也不可能向偏于消极的道家思想表达善意。由此看来,要了解中庸哲学更深层的内涵,还是要到儒家哲学内部去寻找。
中庸作为一个概念,最早出现于孔子与其弟子的谈话录《论语》中。虽然这一概念在《论语》中仅出现一次,却受到孔子的极端推崇,并被后人作为一个贯穿儒家学说的中心性概念来看待。事实也是如此。先秦时期的儒家学派像其他学派一样,都是首先将自然、社会和人生划分成一系列两极对立的概念范畴,如阴阳、刚柔、动静、善恶、美丑等。在这种两极对立的状态中,任何执其一端的世界观、人生观、生存方式,都会使人陷入认知的误区和价值认同的偏执。所以,在两极之间寻找一个可以左右兼顾的中介点,就成为驾驭自我的最佳方式。具体到儒家这种积极进取的人生哲学来讲,它主要是从社会伦理的层面解释中庸,试图调解人心性内部的矛盾,进而使人的社会行为显得更加适宜合理。比如,在中庸之道这一最高的伦理原则之下,它一方面坚持人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不否认人欲望的合理性;它对那些悲观弃世的人绝对不抱好感,但对那些凡事热情过度,以至行为失矩的人也没有良好的评价。在人的个性上,它欣赏南方的宽柔,也欣赏北方的刚劲,却认为最好的状态应该是中立不倚的;在人的情感表达上,它强调喜怒哀乐的情感源于人的本性,但为了防止偏于一端,又强调它必须受到理性的制约,最终达到“发乎情止乎礼义”的适宜状态。
按照西方人非此即彼的哲学逻辑和非善即恶的道德判断方式,儒家倡导的中庸之道似乎有搞折中主义的嫌疑,似乎中庸之道就是回避矛盾,在大是大非面前耍滑头。当然,得出这种结论,是建立在对这一儒学精髓的误解之上的。其实,从孔子到后代的儒学继承者,一贯反对不讲原则的调和,他们把“好好先生”看作社会伦理秩序的最大敌人,并在自己的著作中给予了最严厉的谴责。他们认为,居于两端之间而又不改变自己的立场才是中庸之道的精义。有时候,为了捍卫真理和正义,一个君子甚至应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由此看来,儒家哲学对矛盾冲突的洞悉,并不是以牺牲道德的绝对命令为代价,而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捍卫个体的良知和社会的公正。也就是说,中庸之道是对矛盾的驾驭和超越,而不是不讲原则的简单折中。
很明显,一个人既要保持道德判断中的中立角色又不丧失原则、正义,是十分困难的事情。这种中庸之道的预置,对每一个试图达到这一境界的人都构成了巨大的考验。在春秋时代,孔子就感叹道,中庸这种最高的德行,在过去和现在都缺乏一个可参照的榜样;今天的新儒家更将它称为一种道德领域的“狭窄山脊”。但是,人生的真义总是悬于精神渴慕的最高地带,登临的困难也正是其崇高价值的一种表现。所以,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中庸作为中国哲学的精粹,为人们追求自然与人生、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提供了一个可以企及的完满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