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不灭,适合囤积
这个作为钱的商品的形态最起码要不易磨损和灭失,可以长期保持购买力,这样作为财富的代表才适合囤积,以备在未来某个时候能够换取自己所需。因为我们囤积钱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最终消费(无论这种消费是为了衣食住行还是自己的爱好如收藏高级艺术品),所以持有它到自己或子孙购买需要的商品时,它还可以保持今天同样的购买力。换句话说就是,作为钱的这种物品,它不仅是一种间接交换的媒介为大家所自愿接受,同时它还形态不灭,长期保有价值和购买力。
还记得在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第二集中看到的场景吗?当一幅一面墙大小的油画在赵德汉别墅的卧室里被慢慢掀开,一整墙码得整整齐齐的现金随即呈现在我们眼前。现实生活中的亿元司长魏鹏远,就是这么一个囤积现金的人。2014年4月17日凌晨,当专案组对他在北京富力城的房产进行搜查时,清点出2亿多元现金,5台点钞机连续工作,还烧坏了1台。这么多的现金放在一个没有人住的房子里其实相当不安全。倒不是有没有贼惦记的问题,大家可以想想,放在居民楼里,水管漏水、隔壁起火等意外都可能将这些现金化为乌有。试想如果如魏鹏远所说,贪这么多钱是希望给自己的子孙留下财富,不再受他小时候受的穷,那么想让这些现金不出意外地留到那个时候,风险着实不小。当然,这还仅是保存问题。
96年前在紫禁城里就起了一场大火。辛亥革命胜利以后,末代皇帝溥仪依旧被允许住在紫禁城。但是王朝毕竟覆灭了,宫廷里各色人等都想在最后的时刻再从这个“痩死的骆驼”身上揩点油水准备跑路。宫里盗窃猖獗,于是溥仪决定清查宝物。可能是宫里偷盗宝物的太监为了销赃灭迹,建福宫——嘉庆皇帝封存乾隆皇帝珍宝的地方——在1923年6月26日的夜晚发生了一场火灾。溥仪在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中详细描述了这场大火的前前后后。这场大火烧了整整一夜,还将周围10多处宫殿仓库化为灰烬:“那堆灰烬里固然是找不出什么字画、古瓷之类的东西了,但烧熔的金、银、铜、锡还不少,内务府把北京金店的人找来投标,结果一个金店以五十万元的价格中了标。据说当时只是熔化的金块金片就捡出了一万七千多两。金店把这些东西捡走之后,内务府把余下的灰烬装了不少麻袋,分给内务府的人们。后来有个内务府官员告诉我,他叔父那时舍给北京雍和宫和柏林寺每庙各两座黄金‘坛城’,直径和高度均有一尺上下,这就是用麻袋里的灰烬提制出来的。”
2019年4月15日,巴黎圣母院起火。在大火被扑灭后曝光的首张教堂内部的照片上,十字架依旧完好(见图2.1)。很多人相信这是上帝显灵,其实这个十字架是用黄金制成的,而黄金的熔点在1 064度左右,远高于大火的600多度,因此火灾后仍安然屹立。
图2.1 巴黎圣母院大火后的首张内部照片
资料来源:路透社。
就形态不灭这一点来说,看来没有什么可以和黄金相媲美了。黄金的特性显然使其比其他物品更适合保存和囤积。然而形态不灭只是保持购买力的一个基本前提。想要保持跨越时空的购买力,我们就要谈谈钱的价值用什么来衡量。
简单来说,间接交换的过程就是货变成钱,钱变成货的过程。一种货物或者说商品客观上被需要,它的交换价值来源于这个商品的“有用性”或者说就是它的使用价值。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商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归结于它能够提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效用。而商品的使用价值则是一个主观的决定,它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比如,大多数男生觉得买汽车比买钻石重要,换手机比买包包更实用;大多数女生可能恰好觉得相反。而钱转换为货的过程中,钱的使用价值,或说是钱的有用性来源于它可以交换到其他有用的商品,即钱的客观交换价值决定了钱的使用价值。也就是说,钱的价值要以它相对于其他商品的购买力来衡量。再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你觉得那东西值多少钱,交换到它的黄金就值多少”(Tant’altre cose vale, tant oro vale)。贝尔纳多·达文扎蒂(Bernardo Davanzati,1529—1606),一位来自佛罗伦萨的商人就这样将主观价值理论扩展到了钱的价值判断上。黄金在这句话里被作为钱的广泛代表。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黄金、白银作为商品货币,除了作为交换媒介而具有的交换价值外,还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钱的替代品,如信用和纸币就缺乏这种独立的使用价值。我们会在下一章“钱的替代品——货币”里详细讨论。事实上,商品货币的历史要比纸币久得多。1971年之前漫长的人类历史长河中,我们的交换媒介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商品货币,即黄金或白银挂钩。而从美元与黄金脱钩的1971年算起,一个纯粹的纸币世界的历史还不到半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