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危为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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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对矛盾范畴与疫情的社会治理

在基本的疫情形势面前,我们事实上面对着两对矛盾,即人与病毒的矛盾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1]。如果说前者属于病理学或医学意义的范畴,那么后者则属于社会范畴。当下,这两对矛盾的交织无疑加大了疫情防控的难度,甚或扩大了疫情的风险性。一方面,目前还没有直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效药物,换言之,人与病毒之间的矛盾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另一方面,见诸媒体的不少社会事实则更多反映出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譬如,投机经营行为的产生、人际信任的缺失、基层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社会内聚力的不足等等。无论是战胜病毒还是化解疫情风险,其关联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都脱离不了社会治理的范畴,而社会治理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因此,无论是从有效化解此次疫情风险的意义上,还是对于国家今后应对和处理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而言,都必须把握国家关于社会治理的总体理念和逻辑主线。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并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要求。在不断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治理的理念做了进一步的深化,强调“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2]。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家关于社会治理的内涵、外延和重点更加明确,社会治理的总体框架和目标要求更加清晰具体,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3]。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那么在疫情的防控和风险危机的化解中,应当如何理解、加强社会治理的作用,创新社会治理的路径方向呢?

2020年2月3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防控理念、防控格局、防控重点、物资供应、医疗技术、经济社会秩序、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多个关键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行动擘画[4]。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5]。这些论述提纲挈领、方向明确,为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重大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一条逻辑鲜明的主线,也关涉新时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关节点。

应该说,此次疫情防控的地方经验和治理实践,既在不同程度上暴露出了当下社会治理的一些短板和不足,同时也反映出我国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已经有了很大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有了很大提升。比如,在阻断疫情传播方面,全国城乡社区开展“入网、入格、入户”排查,实行重点群体监控,“两个全覆盖”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高效完成。2020年2月10日,习近平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充分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加强社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使所有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6]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探索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理顺条块关系,推动了社会治理工作重心下移,城乡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整合基层资源,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升。应该说,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治理实践的积累、治理方式的精细化在此次疫情防控中起到了“安全网”和“防护垫”的作用。又比如,有效的社会动员,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是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制度优势。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不难发现,社会力量被广泛动员和自主动员了起来。抗疫物资从全国各地涌向湖北武汉等重疫区,为缓解防疫物资紧缺的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广大志愿者冒着危险逆向而行,前往疫区加入抗疫队伍,开展防疫宣传、货物运送、卫生健康状况排查等工作。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和防护工作,齐心协力营造危难与共的社区共同体。多地开展疫情心理援助线上服务,为化解疫情给民众带来的畏惧和恐慌情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一而足,可以说,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社会治理效能得到了充分释放,社会力量动员实现了全覆盖和无缝衔接,铸就了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

化解突发公共危机,需要立足社会治理现代化,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升有赖于从多条路径发力。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共治共享的根本保证。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党中央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彰显了党的坚强领导和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冲在一线,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疫情的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无论是对确诊患者的医治,还是对疫情扩散风险的管控,以及对民众心态情绪的调适和疏解,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增进民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第三,联动融合、群防群治是实现协同治理的内在要求。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实现社会力量和资源的统筹协调,实现部门联动、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增强社会治理的联动性、协同性和整体性,是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效力的必然选择和内在要求。第四,源头治理是实现精细化治理的基本策略。疫情发生后,各地采取防控方式向前端延伸的做法,加大对疫情严重地区“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管控,加大对重点群体的监控隔离,都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以更好地掌握防疫工作主动权。第五,法治引领是实现有序治理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7]充分发挥法治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制度化防控的保障作用,实现治理方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进而实现应急状态下社会安定有序、民众预期稳定。第六,科技支撑是实现智慧治理的基础力量。随着我国进入高风险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多发易发,因应社会变动趋势,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社会治理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智慧治理,将有效增强应对风险危机的预见性、精准性和动态化、信息化水平。


注释

[1]魏钦恭.明确而稳定的预期是化解疫情风险的内在动力.(2020-02-02).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5724762.

[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9-11-06.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125-126.

[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人民日报,2020-02-04.

[5]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人民日报,2020-02-15.

[6]习近平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人民日报,2020-02-11.

[7]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出席.人民日报,20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