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货币史(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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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货币的发生

第一节 货币经济的萌芽

一、产生货币的社会背景

货币是在商品交换中产生的,应当以商品交换的存在为前提。固然商品交换不一定需要货币,可以用物与物交换的办法;不过物物交换有许多不方便,尤其若是可供交换的物品的种类增加,实物交换的困难更多。所以实际上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不久,必然会产生出货币来。

交易行为在中国社会中发生于哪一个阶段呢?这是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古书中有说在神农氏的时候(公元前3318—前3079年)就“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1〕的。又有说唐尧的时候(约公元前2188—前2067年),“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2〕的。这些话自然不可靠,而且真假在这里不大重要,因为讲的是物物交换,同货币没有关系。至于说,神农氏的时候,就有金、刀、龟、贝,以通有无〔3〕;或说高辛氏(公元前2275—前2176年)以前就有龟、贝、金、钱、刀、布之币以通交易〔4〕;或说黄帝采铜铸刀〔5〕,或说禹、汤以金铸币〔6〕,那都是没有根据的话。

从近年的发掘,得知在相当于传说中的神农氏和黄帝的时候,中国的各民族,最先进的也还刚进入新石器时代。虽然已经有单色陶器等工艺品的制作,但并不能证明有交易行为的存在,更不能证明有货币。

就是周武王“发鹿台之钱”〔7〕的话,也是不可信的。那是战国时人的依托,替一些成了偶像的人宣传。有人说钱字是指农器〔8〕。这种解释也不妥,原文是钱和粟并称。如果原文可靠,那就只能是指货币,但原文不可靠。近年发掘的西周墓中,器物虽多,却没有钱币。

证诸某些原始部落的情况,我们知道:各种民族,在其还只会使用石器的时候,是过一种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生活。在那种社会里,往往还没有产生出家庭来,男女乱婚。各种日用品,多是平均分配,没有私有财产,也没有交易的必要,自然没有货币可言。有时各种部落之间的有无相通,也是用交换礼物或用抢劫的方式,不用货币。这种社会普通叫作原始共产社会。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一定的阶段的。原始社会的部落之间,彼此难免发生争斗,因而产生俘虏。这种俘虏后来就成为胜利者的奴隶,替胜利者卖力。如果一个社会有许多奴隶,他们担当了主要部分的劳动,那么,这种社会就可以称为奴隶社会。在奴隶社会中,会产生商业行为和货币。不过奴隶社会应当也有等级,要看当时生产力的高低。人类使用奴隶,当然是为榨取他们的劳动。人类在原始时期,生产力很低,一人的劳动往往还不能维持自身的生活,在那时对于俘虏都加以杀戮。后来之所以豢养俘虏,不加杀害,一定是因为生产工具进步,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奴隶劳动产生出剩余价值来。这种剩余价值如果只足够维持奴隶主及其家属的生活,也不会发生大规模的交换行为,因而也不会产生货币。这种奴隶社会我们可以名之为低级奴隶社会。一定要剩余劳动的产品多于奴隶主及其家属的消费量,才会用来同其他奴隶主交换别的产品;这种交换,也不一定要用货币,可以用物物交换的办法;不过随着交换规模的增大和交换次数的加多,货币是会产生出来的。外国古代有些已证实了的奴隶社会,如巴比伦、埃及、以色列、希腊、罗马,都有货币的使用〔9〕。这种奴隶社会,我们可以名之为高级奴隶社会。

中国古代社会到底是怎样一种情况呢?由于历史数据的不充分,还不能下肯定的断语。一些研究社会发展史的人提出各种不同的见解。有人〔10〕说夏代以前是原始公社,夏代以后,在同一民族内,由于生产的分业而出现各家族间的交换,因而产生货币。另外有人说殷代还是原始公社,到殷末才演进为奴隶社会,后来商业繁盛,才产生真正的货币。有些人以为西周已是封建社会,另有些人则以为西汉还是奴隶社会。这些学者所掌握的历史资料还是不够的。

我们在这里不必讨论原始公社的问题,因为在那种社会里,既没有货币,同我们的问题就没有关系。货币产生于夏代之说,完全是一种臆测,并无根据,因为夏代有没有交换都无法知道,怎样能说有货币呢?

殷族的情形由卜辞的记录可以看出一些,但因为资料还不充分,许多问题还不能下断语。我们只知道殷族是从游牧生活进入到农殖生活的,游牧生活的色彩还很浓厚,这从当时用牲的方法上可以看出来;而且殷族迁都的习惯是大家所知道的。在盘庚时已经有人反对迁都,大概当时农业已相当发达,有人不愿意抛弃辛苦开垦的农地。卜辞中禾、黍、来、麦、蚕、桑、丝、帛等字常见,关于农事的记载也不少〔11〕

对于殷代之为奴隶社会一点,同意的人比较多,尤其是关于殷代末年。但所谓奴隶社会,应当是说在那种社会里面,全部或大部分的生产劳动,是由奴隶来担任〔12〕。卜辞中再次提到“众黍”两字,“黍”字是耕作的意思,“众”字照字形讲,应当是太阳底下的人,或释作野外劳动的人,本不一定是指奴隶,不过在后来的彝铭中有用众来作赔偿〔13〕的记载,所以众可能是奴隶,但单是有奴隶的存在,还不能说是奴隶社会,必须一切的耕作或大部分耕作是用奴隶劳动,当时的社会才可以说是奴隶社会。否则只能说当时有奴隶制度存在,而不能说是奴隶社会。奴隶制度是到20世纪还存在的。

殷人常从事对外族的战争,如伐鬼方等,这是奴隶的主要来源。不过当时的社会经济,并不需要大规模的奴隶劳动,因为那时的生产几乎完全限于农业,农业社会是自给性很大的,本社会内不会有大规模的商业行为发生。而当时并没有一个工业发达而需要农产品的邻国。在卜辞中看不出有什么国际贸易的存在。

所以中国在殷代的情形,和希腊、罗马古代的情形不同。希腊、罗马古代,已有大规模的对外贸易,已使用金银为货币,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相当高,他们使用奴隶,是为榨取奴隶们的劳动以换取外国的金银和奢侈品,来供自己享受。中国在殷代,既没有大规模的对外贸易,物质生活水平也不高。生产活动范围限于农业和渔猎;如果使用大规模的奴隶,则榨取出来的剩余价值,也不过是些五谷、鱼、畜等,这些东西当时无从向他处换取奢侈品,奴隶主自己也不能增加消费,一年一年堆积下来,结果仍是损耗浪费。所以即使中国当时是奴隶社会,也是低级奴隶社会。奴隶的生产,也不如希腊、罗马一样是商品生产,而是一种家庭式的消费生产,规模是不会很大的;偶然有交换,也以物物交换为主,真正的货币还不能产生。

对于周代的社会组织,史家们的意见也不一致。有的说是初期的封建社会〔14〕,有的说是奴隶社会〔15〕。这种意见上的分歧,是由于当时的文献中,既有关于封建的叙述,又有关于奴隶的记载,尤其是在西周。其实这种情形是容易解释的:殷周乃两个民族,周族承继了殷人的社会;一种社会制度不是一天或一道命令便可以改变的,周族社会还遗留下许多奴隶社会的残余,这是常有的事〔16〕。西周中叶以后,旧时的遗制就大部消灭了,尤其是东迁以后,到春秋末年那几百年间,似乎可以说已是真的封建社会了。

所谓真的封建社会,也是同欧洲的封建社会不完全一样的。欧洲在罗马帝国时期已形成了封建社会的胚胎,不仅在罗马帝国范围内,而且在日耳曼民族区域内。但在11世纪到13世纪,才是欧洲封建社会的盛期。中国在任何时期也没有过像欧洲那样严密的封建社会,但基本特点差不多。

封建社会有两个特点:在政治上是权力的分散,但一旦有战事发生,诸侯、地主、农奴们是有参战义务的。西周自恭、懿以后,中央政府的威望,一天一天减退,大权渐落在诸侯手中,但是宗主的地位还是保存着的,春秋时代的情形把这点说明得很清楚。齐桓、晋文都以周室为号召,强制其他小国尊重周室,正是这原因。在经济上是交换的不重要和货币经济的不发达,各种支付多用实物或土地。因为封建社会是以各个单位的自给自足为目标,是一种保守的经济制度,和奴隶社会的多少带有侵略性的经济制度不同。中国在殷代已有贝壳的使用,虽然还不足以证明已发展成为十足的货币,但至少已接近货币了。如果整个周代都是奴隶社会,则商业和货币经济一定比殷末周初有长足的进步。可是实际上在春秋那一段期间,中国的货币经济,不但没有新的发展,而且似乎特别不发达。《春秋》一书中完全没有提到货币的事,而币、帛等实物则屡屡提到。实物经济是封建社会中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在那种社会中,土地是最重要的财富。

让我们来看看《诗经》时代的社会吧!这是春秋中叶以前几百年间的社会。短短的三百零五篇,自然不能全面无遗地反映几百年的情况,但通过它们,至少可以看出一个大概的轮廓。在这社会里,实物经济的色彩异常浓厚。如果有交易,也是“抱布贸丝”〔17〕,如果有支付,也多是“握粟出卜”〔18〕。有人说,抱布贸丝的布是指铸币,即刀、布的布。当时铲币可能已经产生,个别的人手中可能有大量的铲币,但如果说“蚩蚩之民”也能抱着一束一束的空首布去买丝,未免把当时的社会太理想化了,把货币经济的发展太夸大了。汉代的王充已说出,“抱布贸丝”是“交易有亡”〔19〕。也可能有人说:握粟出卜的粟也是货币,《管子》中有“粟重万物轻”的句子,以粟来同万物对立,岂不是货币么?在实物经济条件下,交换的物品中,总有一种是作为等价物的,这就是货币的雏形,但它不是一般等价物,不是真正的货币。

《小雅·正月》提到“富人”〔20〕,这富人是不是指手里有一束一束空首布的人呢?也不是。它不是像后代一样指有钱的人,而是指物质财产多的人。实际上,在那首诗中是指“有旨酒”“有嘉肴”“有屋”“有谷”的人。最早的富人应当是指有土田的人,富字不是从田么?《礼记·曲礼》有“问国君之富,数地以对,山泽之所出。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衣服不假。问士之富,以车数对。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都不包括货币。至于《周颂·臣工》“庤乃钱镈”的钱字,一般人都知道是指农具,不是铸币。

春秋时期,各国之间常有告籴的事,这是不是通过货币呢?不是。籴的本意是入米,入米的方法可以通过交换;只有在货币经济发达的条件下,才用货币去买,《国语》提到鲁国饥荒,臧文仲请庄公以名器求籴于齐,所谓名器是指鬯、圭、玉、磬等。可见是实物交换。

有人说《周礼》所载廛人所掌的各种布,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等,以及所谓里布,都是刀、布的布,换言之,都是铸币〔21〕。甚至有人说是信用货币〔22〕。这都是穿凿。《周礼》是假托的书,不是战国以前的著作,其所指的各种布,可能根本是捏造出来的。如果有那些布,也是布、帛的布,不是刀、布的布,更不是什么信用货币。币、帛在春秋时期是重要的支付工具,尤其是在统治阶级之间。周末用币、帛的时候很多,天子以币、帛待宾客〔23〕,诸侯以币、帛献天子〔24〕。传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25〕。这种传说大概也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私人间的馈赠以及国与国间的往来,也多以币、帛为工具,所谓“主人酬宾,束帛、俪皮”〔26〕,所谓“事之以皮、币”〔27〕,都是这个意思。就是庶人嫁娶,也要用币、帛〔28〕。这恰好证明当时铸币还不大通行。

近代中外一些学者,由于误解“皮、币”二字的意义,以及硬想把外国的历史事实套在中国历史上,说中国古代曾使用过用兽皮制造的货币,或以兽皮为货币,甚至有人说得更具体,说是以牛皮为货币〔29〕,这是不确的。在先秦文献中,“皮、币”二字虽然不止一次出现在一起〔30〕,但所指是皮和币两种不同的东西,皮是兽皮或皮毛,不一定是牛皮;币是币帛,不是货币。皮、币两种物品在当时也只是作为支付工具,不是作为正式的货币。

这里我们可以研究一下“货币”这一名词的来源。在春秋、战国时期,“货”和“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这两个概念不是很明确的,货字可能是化字的变体,在战国时期,它的意义似乎和现代差不多,《易经》所谓“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货是包括一切商品的,自然货币商品也包括在内。《商书·仲虺之诰》中有“不殖货利”的话,也只是不贪财的意思,在《周礼》中货字被解作金、玉。一直到汉代,还是被解作财或宝用物,不专指货币,甚至不限于商品,只有王莽的宝货制,是指货币。由于古人不知区别货币和财富,所以在用字的时候,两个概念常混在一起。班固说:“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31〕还是作为财富的总称,包括货币在内。许慎说:古人“货贝而宝龟”〔32〕。这里的货字作货币解。关于币字,在战国时期,前面已说过,是指皮、帛,根本不作货币解。也有人说是指金、玉、齿、革、兵器,那就和货字的意义差不多了。由于币、帛在春秋、战国时期或那以前已经是重要的支付手段,而支付手段也是货币的一种职能,在统治阶级看来,是一种很重要的职能,所以币字就逐渐取得货币的含义,于是《管子》书中就有先王“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的话。司马迁也说秦始皇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西汉武帝又有皮币的发行,这些币,除了下币以外,其实都是支付手段,不作流通手段,所以币字多少还保持了原来的意义。至于货币作为一个单一的名词,那是以后〔33〕的事。古代多用钱币一词。

春秋前后,并不是民间完全没有交易和货币。欧洲在封建时代也是有货币的,不过货币经济比较不重要罢了。实际上货币可能从封建社会中产生出来,而破坏那种社会。中国在西周的时候,统治阶级就怂恿被征服的商人“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后来又有“如贾三倍”的话。可见商业有一定的发展。刀、布上的文字,有些和甲骨文相像,似乎应当是春秋以前的东西。而由农器进化到刀币、布币,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由此可知:也许在殷周间,民间已在使用那种实物货币了。而且在铸币出现之前,贝壳已取得货币或准货币的身份。殷代已有铜贝的铸造。

从农器发展到刀、布的过程,也不应拉得太长。首先,那些生产工具式的古刀、布出土不多,空首布也不多,这就证明流通的时期不会很长。而货币是流动性最强的东西,传播得快,只要条件具备,一个地方采用铸币,其他地方很快就会仿效。在地中海沿岸地区,自吕底亚的铸币出现以后,五十年之内,就传遍了亚琴海沿岸的世界。中国在春秋前后,商品生产和交换也许没有希腊世界那样发达,大陆的交通,总是不如内海交通那样方便和迅速的,但只要两个世界采用铸币的条件成熟,就不能说希腊铸币的普及只需五十年,而中国却需要五百年。旧日的钱币学家把中国的刀、布归之于太昊、葛天,到清末得到了纠正;近年来又有向上推的倾向,这是值得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