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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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郡国并行及其意义

秦灭六国后,废分封,立郡县,是为秦制。项羽灭秦,自称西楚霸王,又立十八诸侯,是为楚制。刘邦灭项羽,郡国并行,是为汉制。汉制杂用秦楚,和秦立郡县、楚复分封一样,也是当时形势使然。这形势就是上文所述“反秦”与“承秦”两大对立潮流的并存。刘邦面对这两大潮流,因地制宜,创立了郡国并行之制。由此我们意识到,郡国并行的本质可能是东西异制,主要意义则是允许东方王国在一些方面和一定程度上从俗而治。如果是这样,郡国并行便是汉初特有的东方政策,是汉初统治者在承秦立汉的过程中为避免重蹈亡秦覆辙而采取的一种对策。下面,让我们对这一问题试做考证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