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噬痕:观点与评论(莱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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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D.H.劳伦斯的《狐狸》

无论是作为普通人还是作家,D.H.劳伦斯在其一生中都激起了人们的强烈反应。关于他的争论现在依然在继续:他品质上存在瑕疵;他没有瑕疵,是一位天才;他占据着英国文学的核心位置;他在世界文学中有着稳固的地位;他憎恶女人,为人卑鄙。但是,只要翻开他的作品,古老的魔力便开始显现。开始看他的作品时我住在古老的罗德西亚[1],年纪尚小。当时也没有按恰当的顺序看——战争时期,拿到什么看什么。我看的第一本是《阿伦的杖杆》,差不多六十年了,书中的一幕幕在我脑海里还跟当初一样鲜活:男人洗澡时的水流声(他还一边侧耳倾听老婆说他的刻薄话,因为他就要永远离开她了);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刚成雏形,无业年轻人拉帮结派,为祸一方;山坡上雪痕道道,宛如虎纹。一幕幕栩栩如生,我一方面被它深深诱惑,另一方面又在努力抵制这位男性作家传递出的信息——该书仿佛推荐了一个个性十足的人让我追随。《袋鼠》也是如此。现在我能以他的视角来看澳大利亚荒野了,光怪陆离,梦境一般,跟前些时候我亲眼所见的大为不同。曾有人说劳伦斯与其拥趸的关系仿佛强悍的领袖与纳粹突击队员间的关系,这纯粹是一派胡言,也几乎被人遗忘了。他的每一本书都有这种魔力。他让人着迷,能用他对事物的理解主宰读者的大脑。人们(包括站在他的对立面的人)一致认为,《儿子与情人》和《虹》无懈可击,但也仅此而已。他的对手们说,他此后的作品每况愈下;至于那些令人昏昏入睡的墨西哥狂想曲,不提也罢,可轻易仿制。我自己则在阅读过程中高声尖叫,同别人一样开怀大笑,即使意识里听到劳伦斯在说“暴民、暴民”,听到他在激昂地咆哮,因为他是抨击他人的能手,跟很多此类能人一样,他容不得别人半点指责。各种意见此起彼伏,但人们却常常忘记,劳伦斯还写过很多优美的诗;他的短篇小说可以和任何短篇佳作相媲美。

《狐狸》是劳伦斯创作的精髓,是他巅峰时期的作品。该小说风格鲜明,读者很容易忘记它的时空背景。战争刚刚结束,士兵们陆续回到家乡。当时应该是1919年,因为流感盛行,附近村落有不少患者。之后,人们又一次经受战争后遗症:食难果腹,衣不蔽体,供给短缺,人们苟延残喘。此次之后又有一次战后困难时期,那是三十多年前,我们中的一些人还记得当时的情形。食物短缺,燃料不足,冬天渐渐来临。两位年轻女性在一个小农场上尝试独立生活,战争的阴影蔓延到了这里。她们的收成不好,因为她们不谙耕种。她们的情感生活也正经历不快:她们感觉生活无望,对未来甚至心生恐惧。失望的情绪乘势侵入。她们还有一个看得见的敌人——一只狐狸偷吃她们宝贵的鸡。两人决定射杀狐狸,可对她们而言,那只狐狸太狡猾了。

这只狐狸迷住了马琪——两位女性中较强壮的那位,从一开始它就不仅仅是一只动物。“它抬眼看马琪,那种眼神让马琪感觉到它看透了自己的内心。这只狐狸不仅仅是简单地存在于马琪的意识中——它掌控了她的灵魂。”《圣经》的某些思想在这里成了咒语的一个构成部分:狐狸一次又一次“魔咒般地俘获她的灵魂”。

这个故事深深嵌入社会背景中,我们对其真实性已毫不质疑。劳伦斯的动物小说都有这个特征。时不时有人说这些岛上的人信奉神人同性论,或有类似的情结,但劳伦斯对动物的情感,或者说他寄托在动物身上的情感,已远远超越了这种情结。这只狐狸代表着某种力量或能量——外来的、非人的、他者的,是古老世界的一部分,除非通过劳伦斯这样的中介,人类难以接近。他显然是旧时术士的后裔,他和他的先辈们对动物的了解超出了常人的维度。这只狐狸有灵性,“无形之中,她感觉它主宰了自己的灵魂”。

对于俗世间人与动物——猫、狗、马、鸟,甚至包括猪——之间的特殊关系我们并不陌生。这些关系太普通了,不大会引起我们的关注。但是,动物的驯化和融入我们的家庭及心灵的过程是非常奇特的。我们可以想象那样的奇异空间:人类处于动物的包围之中,甚至被淹没在动物之中,两者的界限难以区分。一些科学家认为,人类与狗之间的情谊可以回溯到人类形成之初。他们甚至提出,最先驯化狼——后来变化为狗——的人类族群比没有驯化狼的族群兴旺昌盛,并最终征服了那些没有驯化狼的族群。那时,人类肇始,洞穴火光不仅映射出了人的身影,还映射出了狗的身影。当然,第一批狐狸就在火光的外围活动着。在故事里、传说中,动物们存在于户外或荒野的阴暗处。最初的人类或许不知道他们的思想在何处终止,动物的意识从何处开始。

看劳伦斯作品时,这样的想法会不由自主地冒出来。这只放肆的狐狸到底是什么?是谁?

人类或许有以下心结:千百年来,我们现代人猎杀了曾经潜藏在人类生活边缘的野生动物,现在想念它们,想让它们重新活过来,从而用狗、猫和不计其数的野生动物故事取而代之。我曾在达特穆尔高原边上有过一所小屋,赋予我小屋所有权的契约说我可以在高原上养四只羊,借以弥补人们猎杀了威胁到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安全的狼和熊的过错。非久远之事,数百年前而已。后来,人们晚上听到了狼的嚎叫,也有游客遭遇了熊。在今日的非洲,人还没有完全战胜野兽,你能时时刻刻感到它们就在身边,在观察你的动向,在了解你,它们时时保持着警惕。在英国乡下,所有野生动物当中,列那狐对人的行动肯定一清二楚,它在看着我们。在现在的城市之中也同样如此。这些忙碌的掠夺者经常光顾我们的后院。故事中的狐狸对两位年轻女性的行动了如指掌。

狼和熊消逝不见了。它们是魔法和传说中力量非凡的动物,它们的毛皮和爪掌被以前的巫师当作饰物佩在肩头,戴在头上。狐狸的毛皮和爪掌也一样。劳伦斯小时候住在矿区,实际上他是个乡野男孩:旷野、森林伴他长大,现在这些又出现在他的笔下。没有哪位作家有劳伦斯那般强烈的乡野情结和动物情结。老巫师们有,他们有说不完的故事。在他们和劳伦斯眼里,动物绝非如它们的外表那么简单。白孔雀是厉声尖叫的女性的化身。谁能忘记来自远古时期的圣莫尔[2]呢?就连在阴暗林子里育出的野鸡雏鸟也仿佛是生育力的体现。这个故事中是一只狐狸。林场上,两位年轻女性在努力实现经济上的独立,一位年轻男性闯入了她们的生活。他粗鄙、鲁莽,就像那只狐狸。他是一个士兵,刚从萨洛尼卡[3]回来。士兵们从战争中回到了坚守岗位的女性们身边。虽然他说过跟枪打了太多的交道,但作为士兵他没有取得多大的成就。但是,我们确确实实感觉到了他心神不宁,缺乏归属感。

这个士兵给马琪的感觉就像是那只狐狸。她梦到屋外有歌声,自己却听不懂,弄得她直想哭。她走过去抚摸狐狸时,却被它咬伤了手腕。狐狸的尾巴仿佛着了火,扫过马琪的脸时灼伤了她的嘴。任何一个老巫师都知道这个梦意味着恐惧、威力、警示,以及被禁忌之物所深深吸引。

这里的禁忌物指的是男性、男人、阳刚之气。这个故事里充满着当时的女权思想,这也是劳伦斯作品一个鲜明的特征。女权运动已经发展了将近一百年,现在看来那种女权思想显得非常单纯幼稚。马琪和班福德之间的关系是排斥男性的。她们之间有没有性关系作者并未明确叙述。劳伦斯在性的描写上从不忸怩,记住这一点很重要。此处他有可能跟别的作家一样,不直接表述是他不想误导读者。在这里,人的情感联系才是重要的东西。此外,我们也不能将我们的臆想放置到当时那迥异于现在的时空背景中。两位女性共睡一床,但当时的女性经常如此。她们彼此关爱,细心呵护对方。不要忘了那是战争时期,男性短缺。因为这种短缺,很多女性亲吻、搂抱女性伴侣。或许劳伦斯不想让读者错误地产生这样的臆想。

年轻人宣布马琪要嫁给他时,班福德说那不可能:“她不会这么傻的。”她说那样马琪会“失去自尊”,她指的是独立自主。性,做爱,是“愚蠢的行为”,男人们的愚蠢行为。

但是,马琪被年轻士兵深深吸引了,如果她嫁人,班福德将遭到抛弃,所以班福德伤心落泪,开始怨天尤人。士兵听到了恋人的哭诉和争吵,知道了自己被看成了插足者和偷心贼。他走入夜幕,射杀了那只狐狸。

马琪又做梦了,她梦到自己的班福德死了,她没有别的东西可做寿衣,只有那只狐狸的皮。她把班福德的头枕在狐狸尾巴上,用火红的狐狸皮做了罩衣。醒来后她发现死狐狸已被悬挂起来,正待剥皮。她一遍遍抚摸狐狸的身体,爱抚它飘动着的美丽尾巴。士兵在旁边静静看着,等待着。

于是,一只活蹦乱跳的狐狸死了,但那只人狐还活着,并决意要娶马琪。刚开始他觊觎的是那个小农场,现在,他想得到的是那个女人,他在和班福德争斗。一时间这场争斗成了故事的重心,被争夺的马琪倒几乎成了旁观者。这位青年男性憎恨班福德。这是一场较量,赤裸裸且冷酷,跟那场以狐狸死亡而告终的人狐较量一样。争斗总会有牺牲。班福德较为娇弱,平时多依赖马琪,很显然,失去了马琪她将一筹莫展。

故事在一幕幕推进,每个细节都意义非凡,因为它们提醒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东西让我们怀念,对很多东西我们又视而不见。马琪平时穿着农装、马裤和靴子,看上去“像一个打扮不大协调的俊美年轻男人”。现在她换上了女装,在年轻士兵眼里第一次成为危险而美丽的女性。我们现在对于各种时尚甚至裸体都已司空见惯,麻木不仁,很难想象当今的小说中换上女装、展露女性身体魅力的场景能有如此的震撼效果。而马琪呢,换上女装则意味着跌入陷阱,由此变得柔弱无助。

尽管班福德百般恳求,万般阻挠,他还是拉着马琪进入夜色,去说“我们必须说出的话”。他把马琪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马琪感觉到了他沉重有力的心跳。“太可怕了,那哪是心脏啊。”而他呢,现在已把她当真正的女人看待,他害怕和她做爱,因为“那仿佛是一种黑暗,他知道自己最终将进入的黑暗”。

劳伦斯让某些女权主义者苦恼的,或许是他坚持认为做爱、性是严肃的事情,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在我看来,那个时期,这种可怕的基因冒险活动经常导致小孩的出生、死亡和疾病,就如我们现在的性爱伴生品艾滋病。本故事中的冲突也以死亡告终:班福德,那位被抛弃的女性,被一棵树砸死了;事故的策划者就是那个年轻人,那个士兵。

现在,障碍被清除了,结婚预告、婚礼钟声和幸福应顺理成章了,但是,别忘了作者是劳伦斯。马琪并不幸福。我们立刻回到了古老的劳伦斯风格之中。男人想要女人跟她在船上时看到的水草一样柔顺,她必须敏感和逆来顺受。他要妻子臣服自己,“让她强有力的个人思想死去”。他想夺走她的思想,他目的很简单,让她变成他的女人。

哦,是的,这很容易让人感到好笑。劳伦斯和巴思妇人认为,按自己的思想行事的女人似乎也不是那么幸福。

而那样男人当然就不幸福啦。

我很想知道,他现在会给出什么样的对策?

“幸福是个糟糕的错误。”劳伦斯嘟囔道。他认为,如果执意谈论幸福,事情便会变糟。

关于他对性爱之战的看法我们又计较些什么呢?那个被迷得神魂颠倒的女人在我们头脑中挥之不去。黑暗之中她游走在小农场上,寻找她的敌人——那只狐狸,寻找它火红尾巴尖上的那簇白毛,寻找深草丛中它那红色的身影。在我们头脑中挥之不去的还有年轻士兵与两个女人之间的生死较量。战后的漫漫冬夜,炉火火光中,他们彼此对视。“无形之中,一场微妙但意义深刻的意念之战已然展开。”劳伦斯说。

劳伦斯晚年时期住在新墨西哥州,其间有一些不大好的传言,说他对待动物非常残暴冷酷。而他的作品却时常给人一种他自己也是一只动物的感觉。或许晚年时他是在惩罚自己吧。当时他病得很厉害。我看了当时关于劳伦斯的文章、报道和分析文章,没人提及他被肺结核折磨得不成人形。正是这种疾病使得年轻时的他超常敏感、反应敏捷、天资聪慧。似火,如焰,烛火摇曳,似星火闪烁,猛火奔涌,烈焰腾空——都是些他喜欢用的词语。肺结核这种疾病先使人对性过度敏感,然后性功能紊乱,接着性欲旺盛,之后失去性能力,它让人一步步向死亡及对死亡的恐惧迈进。“他素质上有缺陷”,没错,但得弄清是哪方面的素质。

注释

[1]位于南非中南部地区,扎伊尔以南,包括现在的赞比亚及津巴布韦。

[2]劳伦斯中篇小说《烈马圣莫尔》中的马。

[3]希腊中北部重要海港城市,临萨洛尼卡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