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名家名言
美国现代文学的起源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伟大的文学家马克·吐温的传世佳作,也是世界文学中的经典名著。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曾说过:“全部美国现代文学源于马克·吐温写的一本书《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不曾有过,在它之后也没有一本书能和它相比。”诗人托·艾略特认为这部小说开创了英美两国的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他还认为哈克的形象是永恒的,可以和奥德修斯、浮士德、唐璜及哈姆雷特相媲美。美国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福克纳也说:“我认为马克·吐温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他的后继人。”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写作开始于马克·吐温完成《汤姆·索亚历险记》后不久,前后历时八年,于1884年先在英国出版,1885年在美国出版。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写的是白人男孩哈克为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弃家出走,遇上为摆脱被贩卖的命运出逃在外的黑人奴隶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一路漂流所经过的种种历险与奇遇。
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中期美国内战之前。当时,黑奴处境悲惨,可随意买卖。同时,北方废奴呼声高涨,南方奴隶制根深蒂固,所以,黑奴逃跑都是由南向北。这是阅读本书应该了解的背景知识。书中的哈克和吉姆由于乘坐木排,只能身不由己顺水南漂。通过哈克对自己所见所闻所感的叙述,小说由此向读者展示了广阔而生动的社会现实画面和形形色色的人物长廊:杀人越货的强盗、挑动族斗仇杀的地方贵族、自称国王与公爵到处招摇的骗子,以及小镇醉鬼、轮船水手等等,无不栩栩如生。小说是美国现实主义的杰作及19世纪中期美国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
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出现过,小说开头也是接着往下写,但小说的主人公由汤姆变成了哈克,叙述也改为第一人称,小说自始至终是哈克的内心独白。他是个几乎目不识丁的顽童,对长者的虔诚教诲无动于衷,对文明教化感到拘谨和约束,他向往自由,说话直截了当,做事讲求实效。他对经历和看到的任何事情,都要发表见解,褒贬评说,给人以童心无蔽、童言无忌的感觉。他的褒贬不带成见,对景状的描写活灵活现。哈克的视角使小说的叙述真实可信,又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想象和自我判断空间。小说由哈克亲自叙述自己的故事,内容丰富了许多,主题也深刻了许多,远远超出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表现层次。
在哈克的内心深处,一直与人们公认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观念进行着开始困惑继而自觉的抗争。他起初对规定必须把吉姆送还给他的主人的法律是否合乎正义百思不得其解,在社会准则与自己良知发生的冲突中,他不断认识着、坚定着自己,天性和良知战胜了社会的偏见和维护私利的法律。小哈克在虚伪的社会道德与善良的天性的冲突中成长起来,能够按照自己的判断行事使他获得了真正心灵上的自由。他这样做时,当初要摆脱文明教化和醉鬼爸爸的束缚而产生的不置可否的自由向往才有了明确的意向。小说描写的不仅仅是逃亡和对自由的向往,也是奔逃途中对心灵升华的高歌和赞扬,是一部用少年的观察启迪成人心智的典范杰作。
同时,这又是一本名副其实、引人入胜的少年历险记。除中间主要部分外,前后结构对仗,各用七章专门写了孩子们的生活和游戏。汤姆·索亚原本是一个机智勇敢、天真顽皮的少年,而在这本书里,他由于一味沉迷于幻想、迷信书本,成了一个“书虫”和调皮鬼,其不顾事实的无事生非恶作剧,有时令人生厌。书的最后,他明知吉姆已经获准自由却偏要煞有介事地来一番营救,使这部名著有了些许画蛇添足之嫌。当然,马克·吐温本人对儿童游戏一直乐此不疲。而流浪儿哈克随着对现实生活的接触,应付事变与判断是非的能力不断提高;在漂流中,他加深了对吉姆的理解,能够逐步抛开世俗偏见,背悖宗教训诫,因为开玩笑伤害了吉姆而勇于向黑人认错(见第十五章),最终甚至于宁愿“下地狱”也要营救吉姆,替他争取自由(见第三十一章)。哈克这些行为极其难能可贵且富于理想色彩,使这个人物显得坦诚可爱。《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哈克成长的心灵历程。
小说的对比艺术一向令人称道。当时发生在机器文明正在形成、物质主义日见兴盛的时代,两岸沃野千里、林木参天的大河依然静谧悠闲,尚能够给人精神上的安抚。在它宽广的河面上,一只木排顺流而下,上面坐着年龄和肤色都迥然相异的两个人,他们随大河奔流,看尽了岸上的争斗仇杀、甜酸苦辣。大河上一老一少、一黑一白却相互帮助鼓励,和岸上的丑陋、嘈杂的社会生活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象征人们心灵的摇篮和人们对自由向往的大河也时常充斥着强盗的掠杀和分赃;象征自由快乐和充满人类情谊的木排却挤上了邪恶的骗子公爵和国王;小小木排难以把握自己的方向,只能随波逐流,向往北方遥远的自由却朝向南方越来越苦难的现实逼近。正是小说主要人物身不由己的漂流而带来的这些困惑,才产生了人物心灵的碰撞,以及良知与教化、现实与理想的对立和矛盾,由此升华着主人公的心灵。
小说对美国文学语言的革新影响深远,是铸就美国民族文学的经典之作。小说用口语化风格、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的少年的语言写出,还使用了黑人口语,在当时是个大胆的创新。马克·吐温对语言精益求精,精心提炼了他所熟谙的多种方言土语,他写出的其实是与英国书面英语迥然有别的、简洁地道的美国通俗口语,表达生动,直截了当,富于动感和直觉想象,犀利的讽刺和轻松的调侃浑然一体,行文简洁却意味深长,奠定了美国文学口语化风格的基础。马克·吐温以他对美国口语的精当理解和娴熟运用为铸就独立的美国文学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文学史上一座里程碑,也是美国民族文学语言风格确立与成熟的分界线。
所以,这是一本能满足不同层次阅读需要,引发不同深度理解的好书。名著经久不衰的魅力也正在于此。
基于此种认识,为保持原著的耐读性与语言特点,在翻译本书时,把忠于原文表达作为第一要义,依照原著逐句直译。译文力求简洁明确,多用短句。另一方面,原著毕竟年代久远,尤其在对话中用了很多当时的方言,对这部分的处理是在保持方言语感的同时,尽量翻译成普通的大众口语。这样做有助于名著的普及性与理解的准确性,因为过分方言化的语言毕竟难以理解和普及。
名著经典流传至今已经千锤百炼,对于译者既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考验。我翻译马克·吐温的作品开始于1995年。现在,我翻译出版了十多本书,其中给我感动最多的,仍然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不仅因为原著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还因为这是我的第一本译作。翻译的起步从这里开始,让我觉得很荣幸。1996年版的译本,由于篇幅的要求略有删节。这次翻译,除了补齐原译本未译出的部分外,基本上保持了原来的模样。这样的一个全译本,让我感到欣慰。
刁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