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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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躺在地上的人是谁?

万历四十八年春。

山东登州府文登县。

“信儿,赶紧给你爹送饭去。”

灶台边的女人一边用宽大的袖子擦了擦满头大汗,一边粗着嗓门对门外专心致志看书的儿子喊了句。

“好,信儿这就去。”

小家伙意犹未尽的把书本小心揣在怀里,然后跑进伙房取了饭菜,撒腿狂奔起来。

“慢点慢点,别洒了,这孩子......”

孩子他娘一边嚷嚷,一边露出了爱怜的神色。

其实他已经不是他,或者也可以说,就是他。

因为后世的他在一次偶然的车祸中死亡,灵魂竟然穿越到了万历四十年,登州府的一名普通男婴身上。

赵信,今年已经8岁了。

他的父亲名叫赵铁柱,今年32岁,人送外号“大柱子”,硕大的身板,端的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在登州府文登县衙从事刽子手的营生已经八年了。

虽说这差事是跟死亡挂钩的,但好歹也算是个公差。

加上犯人被砍头前,他们的家属为了他们少受罪,多少有些孝敬,日子到也过的还算凑合,毕竟如今这个世道,能混个饱饭吃的人家已是不错。

端着热乎乎的饭菜,老赵顾不得同僚羡慕的目光,十分疼爱的给赵信擦着脸上的汗水,“臭小子跑这么急干啥,摔跟头了咋办?你娘还不跟老子拼命啊!”老赵笑着责怪了一句。

“没事,信儿天天锻炼身体,这条路熟的很了,娘说,天太冷了,饭菜一下就凉透了,爹,别磨蹭了,赶紧趁热吃吧。”

说完赶紧从怀里拿出书,在边上随便找了个凳子就看起来。

“老赵,你家小子是个读书的料,说不定也是个‘文曲星’下凡,我看送私塾吧!”旁人看到赵信小小年纪竟如此用功,忍不住劝道。

“唉,你们不懂,跟你们说了也不明白。”老赵挥挥手,赶紧扒拉起饭菜。

其实赵铁柱跟孩子他娘林桂花没少动过这方面心思,孩子打小就显露出过人的天赋,才三岁居然就能自己认出几个字来,到了五岁已经可以明白县衙门口告示的大致意思,真是神童!

但很奇怪,他就是不乐意去读私塾,反而要求买书自学,而且每天还在家门口小跑。

刚开始老赵以为这孩子只是想为家里省钱,私塾毕竟很贵,穷人家的孩子真心读不起,公办的县学又早已名存实亡。

没成想这小子居然说私塾误人子弟,气的他棍棒教育了好几回,但真拗不过他,而且就这么一个孩子,怎舍得往死里打?只能尽量多买些书给他。

不过他有时候心里还是惋惜:“本来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天不祐咱赵家啊。”

一旁的赵信正在努力看书,其实他自从穿越过来后,惊讶的发现竟然保留着前世的大部分记忆。

前世的他学习不用功,勉强读了个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在一家小煤矿里当技工,收入低不说,还尝尽了世间冷暖,逐步认清了社会现实。

他悔啊,没好好读书,但是这个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跟大部分被社会毒打过的人一样,念叨最多的一句就是:“如果再让我重新来一次,我一定要......”

结果就在一次下班路上,一边看手机一边过马路,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飞了,然后灵魂就穿越到了这里。

赵信从刚开始的不适应,到后来的既来之则安之。

既然老天真给了我再来一次的机会,那还是要脚踏实地的混出个人样来。

别看赵信读书虽然不怎么样,但对历史的走向大体还是有数的。

万历皇帝驾崩之后,大明就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官场腐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常规的科举道路根本就行不通,加上这个时代的科举考的都是八股文,学的全是不实用的“之乎者也”,难道等乱世来时用八股文保命?

因此赵信心里有自己的盘算,利用自己识字的优势,先把这个时代的繁体字和现代的简体字学懂弄通。

然后通过锻炼打磨自己的身体,再想办法赚钱建立自己的势力,能在将来乱世里有足够的自保之力。

如果一定要拜师学艺,最好还是学点排兵布阵和棍棒刀枪,乱世里一身好武艺最能说上话。

所以赵信拒绝了父母让他进私塾的建议,成为了大家眼中的“另类”。

当然,他也是真想给家里省点钱,虽说爹有“外快”,但在这年头也仅能勉强糊口。

读书这条路真不是一般家庭承受的了的,再说,如今被苛捐杂税逼的家破人亡的,一年比一年多,跟他们相比,赵信生活的很不错了。

“爹,信儿想学武艺,将来能像爹一样,靠手艺吃饭!”赵信深知脑子里的大道理没法跟父亲明说,总不可能这么来一句:“大明快要完蛋了,学八股文没前途,所以我要拉山头自己干?”

且不说赵铁柱信不信,就这个文人至高无上的社会,这种想法无异于大逆不道,注定要被社会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我的傻儿子,你这读书的天赋岂不是要被糟蹋了?靠手艺吃饭,那没有出路啊,爹干这个营生,那是没办法的办法,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好吧好吧,爹帮你访访,看有没有靠谱点的老师傅。”老赵见实在拗不过儿子,只能先应付应付。

赵信毕竟两世为人,岂能看不透赵铁柱这点“缓兵之计”?但见赵铁柱已有了让步的迹象,自己也要见好就收,于是假作欢欣鼓舞的模样,还要求父亲说话算数,老赵也只能苦笑。

赵铁柱用饭完毕,饭碗交由赵信带回。

赵信其实也饿了,但没办法,爹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会还有公干,自己只能忍忍回家吃,于是“思饭心切”的他,一路小跑回家。

路过家门口不远的巷子时,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碗碟摔的稀碎,额头也磕破流血。

正当他连喊晦气的时候,回头一看顿时傻眼了。

只见一个满身血污的男子躺在角落,一条伤痕累累的左腿露在路边,正是让赵信跌了个大跟头的“罪魁祸首”。

赵信毕竟有着现代人的思想,人命关天啊,先救人!

“大哥,大哥,你怎样了?”赵信顾不得自己头上的伤势,赶紧呼喊起来。

“小兄弟,别大声喊......”然后头一歪,晕死了过去。

赵信通过此人简单的言语,判断出他让自己小声,八成有仇家!

怎么办?到底救还是不救?赵信有点犹豫,如果救了坏人,是会连累自己家人的,但是不救的话,此人必死无疑。

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自己也是上天给了次重生的机会,还是要积德。

“快,那边好像有摊血迹!”突然,赵信听到有人喊叫,紧接着就是一阵脚步声传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