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书贩兼作家
德荣·桑托斯
无数人问过我:“这本书是你写的?”你看,所以我要把自己的照片印在书的背面。他们一看到照片,就会更想买这本书。照片给了他们动力。
之前有位女士,她开着车来到我身后,听见我说书是我写的,便走下车,对我说:“你为什么告诉他们书是你写的?我知道书不是你写的。”
我说:“我只是想赚点钱罢了。”她说:“如果书是你写的,我就把你的书全买了。”我没吭声,只是示意她看看照片。她看了,看着我,又低下头,一句话也不说。
◇◆◇
我最开始卖书的时候,原创作家到处都是。在牙买加大道[1],你能见到差不多十个作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书摊,卖自己的书。
他们要么管自己的书叫都市小说,要么叫街头文学或者街边摊书。但我现在不给自己的书贴标签了。我就叫它们犯罪小说。我不想限制自己,好像只为特定读者服务似的。我不会那样做,否则你会把自己逼进墙角的。
这里有作家,那里也有作家,都在卖书。
在布鲁克林市中心,富尔顿街,你认识吧,有些人现在还在那里卖书,不过他们自己不写书,他们只是普通书贩。现在在纽约市卖自己写的书的人,我几乎都认识。差不多只有七个。
很多人不够胆量站出来卖书,可能因为这个,可能因为那个,可能因为电子书,搞得他们不够自信。我在这里是为了告诉大家,不用担心那些。第一,你不是在卖书,你是在推销自己。最重要的是你怎么展现自己、表达自己。你看,我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他们会抬头看着我,心想:“好吧,让我看看这家伙有什么要说的。”然后我开始介绍这本书,他们笑了,开上几个玩笑。我会说:“呦,读一读这段。”他们一读完这段就会觉得:“噢,我的天,我必须把它买下来。”哪怕这本书是2005年写的,现在依然卖得动。
我每个月都会花2000美元在书上。我在书上花很多钱,因为我知道我能卖掉它们。我知道我会在街上卖掉它们。
在我看来,你要具备的最重要的特质是,你必须让自己看起来百分百得体,尤其是在你面对大众时。因为大家会通过外表、衣着和谈吐来判断你这个人。所以我每次出门,都要保证自己全身上下干干净净,鼻子干净,每两周剪一次头发,身上没有异味,着装得体。如果发现有任何污渍,我会换一件衬衫。因为你站在那里,和别人交谈的时候,那些人会上下打量你。他们会关注每一个细节。所以你不能说“哦,我是个作家,我在卖自己写的书”却穿着太短了[2]的连帽卫衣,像流浪汉一样。所以,形象是最重要的。
第二,你必须和顾客建立亲密关系。有些人会看着我,说:“我不看这种书;这些书都大同小异。”而我试图告诉他们:“那么,为什么有些书可以卖50万本,有些书只能卖不到500本呢?为什么?”节奏布鲁斯[3]专辑也是这个道理。你明白吧,节奏布鲁斯专辑,你觉得它们都一样吗?才不是。有些能卖1000万张,有些一张都卖不出去。
所以,你必须灵活变通。我试着以理服人。我喜欢和人交流,我喜欢和人打交道,我喜欢享乐,我享受卖书的过程。我卖书时最快乐的时刻之一,就是有陌生人上前对我说:“我听说过你的书,我读了你的书!写得真不错。续集在哪里?”就像我的处女作《怪人的雪糕》,大家都在等续集。这些书卖得太好了,他们等续集等很久了。
但也有很多人问我:“你能把书传到Kindle[4]上吗?”不行。你只能从我这里买到。
只要你是读者,不管你从哪里来,你都是读者。布鲁克林的布朗斯维尔是我卖书卖得最好的地段之一,哪怕大家都认为那里是纽约最穷的地段。那里的人很爱我的书。不仅如此,在我去布朗斯维尔卖书以前,我就把布朗斯维尔写进了我的第一本书里。
这是真的!你也知道,在纽约,每个街区都有自己的座右铭。你知道贝德—施泰[5]的座右铭吗?贝德—施泰的座右铭是“战斗到死”。流传很多年了。还有“弗拉特布什[6]:永远在赶路”……还有皇后区[7],他们管皇后区叫“安静的皇后”。曼哈顿,他们叫曼哈顿“印钞机曼哈顿”。总而言之,每个区都有自己朗朗上口的口号。那么,布朗斯维尔也有自己的口号,它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流传了。口号是“布朗斯维尔能走绝不跑,现在不跑,以后也不跑”。你看,我身为作家,我给这句口号加了一点惊喜,我加了一句:“布朗斯维尔能走绝不跑。现在不跑,以后也不跑。走慢点,小心健力氏[8]洒出来。”
于是我问别人,我说:“你是从布朗斯维尔来的?”
他们说:“对,我是从布朗斯维尔来的。”
我说:“你才不是!”
他们说:“不,我是。”
我说:“好吧。”对吧?“你是从布朗斯维尔来的?我要把这本书免费送你。”
“伙计,真的吗?”
我会说:“对。但有一个条件。你要告诉我布朗斯维尔的座右铭。”
他们会说:“我知道那句座右铭。‘布朗斯维尔能走绝不跑,现在不跑,以后也不跑。’”
我说:“答对了95%。你漏了一句。”
“什么?漏了什么?”
我说:“再给你一个机会。去问别人吧。”
这些人会打电话,打给他们的叔叔或表兄。“那句座右铭是什么?”我在努力,我让他们开免提——看到我怎么让事情变得好玩了吧。然后那个家伙会说:“我不知道那句座右铭。我记漏了一部分。”
我把书递给他们。“布朗斯维尔能走绝不跑。现在不跑,以后也不跑。走慢点,小心健力氏洒出来。”其实,“走慢点,小心健力氏洒出来”这句完全是我编出来的,但街上的人不知道。他们会想:“真的吗?我之前不知道哎。”最后他们会把书买下来。所以关键在于和人沟通,让他们发笑。
这本书卖得好,是因为标题起得特别。《怪人的雪糕》。是色情小说吗?是讲什么的?书名激起了他们的兴趣,让他们更想读了。于是,读完之后,你就会明白它为什么叫《怪人的雪糕》。他们会说:“哦,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我写作喜欢吊着人们的胃口。所以续集过了很久都没出来。
夏天的时候,他们会和你聊上两个小时。我不介意。有一次我因为说话说太多,不得不找专家看喉咙。看喉咙的专家,他们叫什么来着?他以为我得了喉癌。
他把一根特制的管子插进我的鼻子,一直伸进我的喉咙里,管子上装了一个微型摄像头,能把画面传到一个类似电视荧幕的东西上。我看见了自己的声带,还有其他部位。我说:“那是我的声带吗?”“对,对。”管子插进去了。但他告诉我我没有得喉癌。
用嗓过度。因为我说话说太多了,因为说话就是我挣钱的方式。我和别人聊天,所以我说那么多话。所以,现在我要悠着点,平均来说,我一周最多卖三天书。
不只是体力上的挑战。还是心理上的挑战,有时候我和一个人说了快一个半小时。你知道他们对我说什么吗?“你明天还来吗?”或者“我要现在去银行,你先帮我签一本书”。我才不会签。不拿到钱我是不会在书上签名的。“签一本书,等等,不,我一分钟后回来。”从此再也没见过他们。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那些人搞得我很沮丧,但我只会难受五分钟,因为下一个人出现的时候,我会彻底忘记那个人,开始关注新的人。
◇◆◇
我在自己身上投资了大笔钱,很多钱。我没有去找出版商。我自己卖书自己赚钱,就像我在这本书里说的那样。我一个人包揽了所有事。封面也是我自己设计的。
我告诉你,你在别的地方见不到这样的,因为这样说明书的质量好,说明你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说明你在乎自己卖的东西。我注意到书的封皮很容易刮花。所以我做了什么?我订购了新的封皮,压膜,多涂一层亮光漆。因为我不希望我的客人买到……封皮容易刮花的书。我希望我的封皮能挺到最后。我用一块布使劲擦它,还是会有一些小刮痕。
我是纽约最后一批还在坚持卖书的原创作家。但我告诉你,我认识纽约所有的作家。可能有,哦,在第165街上有一位作家。我认识他,他这个人不喜欢到处跑。他不去布鲁克林,不去布朗克斯,哪里也不去。我想告诉所有作家,你们必须四处游历,要去不同的地方,才能收获经历。
技术更新换代得很快。现在还有百视达[9]吗,还是已经彻底倒闭了?我就是这个意思,它们被淘汰出局了。宝丽来[10]呢?宝丽来还在吗?有些人会说:“哦,我可以在kindle上买到。我可以在这个上买到,我可以在那个上买到。”所以我告诉他们:人们说五年以后,你可以吃到一顿牛排大餐,可以吃到T骨牛排[11]、土豆泥淋肉汁、沙律和小菜,但它们都浓缩在一粒药丸里。
所以,你选哪个?你是愿意吞下一颗药丸,获得那一餐所含的所有营养,还是想真正吃到那一餐?人们会说:我想真正吃那一餐。然后我会把它和我的书联系起来。那么,你是愿意在网页上滚动鼠标,还是想买一本实体书,让你能够坐下来,打开,折起书页一角,然后回到现实世界?
它们确实越来越少了。但还是有人愿意买一本能握在手里的纸质书。我能证明这点。我走出去,我明天可以赚500美元。我明天一定会赚500美元。
注释:
[1]牙买加大道,纽约市重要公共道路之一,横跨布鲁克林区和皇后区。
[2]太短了,美国饶舌歌手Tooort创立的同名服装品牌。
[3]节奏布鲁斯,一种音乐形式,起源于美国非裔社群,融合了爵士乐、福音音乐和蓝调音乐的特点。
[4]Kindle,亚马逊研发的电子阅读器,顾客可以从Kindle商城里下载书籍报刊,在阅读器上阅读。
[5]贝德—施泰,贝德福德—施泰文森的简称,为布鲁克林里的一个社区。
[6]弗拉特布什,布鲁克林区内的一个社区。
[7]皇后区,纽约市五个行政区之一。
[8]健力氏,成立于爱尔兰的酿酒公司,以黑啤产品闻名。
[9]百视达,一家主营影视光碟租赁业务的连锁公司,于2010年倒闭。
[10]宝丽来,胶片相机品牌。
[11]T骨牛排,牛排的一种,取材于牛的上腰部,因带一块“T”形的骨头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