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阳明学的经典之作《传习录》
在中国文化的悠久发展历程中,产生了许多传诵不绝的经典作品,如《论语》《孟子》《老子》《庄子》等,《传习录》这部作品便是体现明代大儒王阳明(1472—1529)心学思想(又称阳明学)的经典之作。
《传习录》不仅是阳明学的思想宝库,而且后来逐渐成为儒学史上一部重要的传世经典,其中“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万物一体”等观点不仅是阳明学的智慧结晶、重要理论,而且业已构成儒学传统中最富代表性的内容之一。孟子曾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因此,为了更好地阅读《传习录》,有必要先了解阳明生平事迹及其主要学术观点。
1 阳明主要生平事迹及思想学说
少年立志:学做圣贤
王阳明,名守仁,字伯安,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今宁波余姚)人,因曾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自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成化八年(1472)农历九月三十日出生,初名云,后改为“守仁”。1482年,阳明随祖父一同北上京师,直到16岁,阳明随父亲等家人在北京生活。
阳明来到京师繁华之地,眼界大开,性格更为旷达,喜好侠义,研究兵法,骑马射箭,出入于佛、道、相、卜之间。这些行为自然令父亲颇为担忧,为教化阳明,12岁那年,父亲便为他请来塾师,希望他能收敛身心,专心向学。
生性豪迈、顽皮的阳明喜欢提问题,有一天问私塾老师“何谓人生第一等事”,私塾先生回答“读书登第”,即读书做官是人生第一重要的事。阳明却不以为然,指出“读书学圣贤”才是人生第一等事。可见,在少年阳明的心目中,已然萌发了一个高远的志向,便是成就像圣贤一样伟大的人格。自北宋儒学复兴运动以来,立志成圣是儒者的共同追求,阳明亦不例外。
格竹失败
十五六岁时,阳明开始学习朱熹[1]格物之学,立志格尽天下之物。这是因为按照朱熹的为学路径来做成圣成贤的工夫,就必须首先经过种种学习,即物穷理,格物致知,了解和把握各种各样的知识和事物之理,然后才能一步步成就圣人、君子的伟大人格。
青年阳明便遵循这一为学成圣的工夫路径。有一天,他与一朋友相约,来“格”面前一片竹林,企图获得有关竹子的道理。结果那位朋友格了三天病倒了,阳明格了七天七夜,也以失败告终,而且大病一场,这便是阳明生命历程中著名的“格竹事件”。这一失败导致阳明对“读书学圣贤”萌生灰心之念,他心中始终挥之不去的疑问便是,向外逐物以求其理的实践,果然能解决心与理“判若两截”的情况吗?即使格尽天下之物,与自家身心又有何关联?可以说,阳明在很长时间内为朱子的“格物穷理”说所困扰,“格竹事件”无疑是阳明后来思想转向的直接“导火索”。
直至1505年,阳明在北京授徒讲学,昌明“身心之学”,由研习诗词文章之学转向追寻圣人之学。同年,阳明与湛若水[2]相识定交,相约一起昌明圣学;徐爱[3]也在这年进京,拜阳明为师,为阳明门下之“颜回”。可见,此时阳明思想趋向已定,这无疑是阳明“龙场悟道”的预伏期。
龙场悟道
1506年,即正德元年,明武宗初政,然朝政仍在以刘瑾为首的宦官集团手中。南京科道官戴铣(1464—1506)等上疏批评时政,被捕入狱。阳明为维护正义,率先上《乞宥言官去权奸以章圣德疏》,希望朝廷宽宥言官,并建议摈除权奸。结果,阳明也被捕,入锦衣狱。随后在午门外被杖打四十(一说“五十”),并被贬为贵州龙场(今贵州省修文县)驿丞。正是在龙场“万山丛棘”“蛇虺魍魉”“蛊毒瘴疠”的艰苦环境中,阳明思想上经历了一次大彻大悟,史称“龙场悟道”。
阳明身处环境恶劣的贬谪之地——贵州龙场,思忖圣人如果处在此地会怎么做(“圣人处此,更有何道?”)这样的灵魂追问。他终于彻底解决困扰他良久的“格物致知”问题,意识到“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意思是我以前向外面的事物去追求道理,这种做法完全错了;领悟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这八个字浓缩了阳明无数次的思想苦难及其人生磨炼。他最终悟出了成就理想人格的依据就在于“吾性”(实即“吾心”),而不在于书本知识的追求、积累。可见,“龙场悟道”实质上就是“心即理”。这场彻悟意味着阳明学的正式确立,表明阳明已将问题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内心”这一点上。“心”的问题在其思想中凸显出重要的地位和意义,他从此开创出一个与朱子学不同的思想世界。
“心即理”与“心外无物”
1510年,阳明离开贵州龙场,先到江西吉安庐陵县任知县,随后回京任职。1511年,阳明与湛若水比邻而居,自此与湛若水、黄绾[4]三人常常聚会讲学,切磋学问。
在整个宋明理学史上,“心”与“理”之间的关系是基本哲学问题之一,“心即理”无疑是阳明学的第一命题。1512年,阳明与徐爱乘船从京杭运河回绍兴老家,一路上讨论“格物”“知行合一”“心即理”等问题。徐爱所录语录距阳明离开龙场约两年,大致反映了阳明在龙场悟道后不久的思想观点。
在这数条语录中,阳明详细阐述了作为道德法则的“理”不存在于道德行为的对象身上,忠、信、仁、孝这些道德原理都存在于行为主体的心中,并由此批评朱子学的理在事物的观点。可以说,阳明面对的直接对话者是徐爱,而隐秘的对话者却是朱子的“即物穷理”说。
阳明晚年在《答顾东桥[5]书》中,更集中表述了“心即理”“心外无理”的思想,认为朱子“心与理”说法开启了后世学者分心与理为二的弊病,主张“心与理”在本体意义上的同一性,而不是在工夫论意义上“心与理”可能为“一”。所谓“天地圣人皆是一个,如何二得”的反问,其意便是说明心理原本为一,针对程颐(1033—1107)“在物为理”说,提出“此心在物为理”。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阳明所谓“此心在物为理”之“理”并不是指自然界客观规律意义的“物理”,而是特指人的道德意识所指向的道德活动。也就是说,其所谓的“理”是人间伦常之“理”,具有实践的、人文的意味,是心之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这才是阳明强调“此心在物为理”以及“心即是理”的真实意涵。可见,阳明所说的“心即理”,是一个属于道德哲学领域的命题。从道德行为的角度看,道德原则存在于道德主体身上,而并不存在于外在的对象物身上。
再者,对阳明来说,所谓“心,不是那一团血肉”,也就是说,心不是血肉躯体的那颗心脏之心,也不是只知痛痒的感官知觉之心,而是本体意义上的良心或本心,阳明称之为“真己”。这一“心体”或“心之本体”意义上的“心”乃是指“知善知恶”的道德知觉,这一点应是阳明心学体系中有关“心”的根本义。
“知行合一”
龙场悟道次年(1509),阳明在贵阳龙岗书院提出其思想历程中第二个著名的命题——“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阳明学的基本命题之一,也是其哲学思想的一项重要理论贡献,与朱子“知先行后”说形成鲜明对照。
徐爱因尚未领会阳明“知行合一之训”,前来请教。按照常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知而不行的情况,知与行难道不是两件事?阳明首先指出此种情况是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此处“本体”是指“本来意义”。所谓“知行本体”,是说知行本来如是的状态,而知行本体的丧失乃是“私欲隔断”的结果。如知道孝顺父母,便是要做孝顺父母的事,才是真知孝顺。之所以说“知行合一”,正是为了对治当时学界流行的一种弊病,即认为必须先做知的功夫,必待真知,然后才去行,于是造成的后果就是不知也不行。
晚年在《答顾东桥书》中,阳明论述了“知行并进”思想,指出“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这两句话是阳明“知行合一”的重要观点,旨在表达:行的过程必须有知的参与,知行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从而不可分离。阳明还根据其“致良知”的心学立场,指出“知行合一之功,正所以致其本心之良知”,也就是说,知行合一作为一种工夫实践,其实就是“致其本心之良知”的工夫,因此说“知行合一”乃是“圣门之教”,也就是说“知行合一”才是儒学的真正教义。
后世对阳明“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等说法提出批评,认为是“以知为行”(张岳,1492—1553)、“销行以归知”(王夫之,1619—1692),这些批评固然不无道理,但若说阳明心学忽视“力行”却又非公允。因为在“知行合一”论述中,阳明颇强调“行即是知”,极力反对“知而不行”现象,这反映了其心学思想中的力行主义的特色。总之,“真知力行”是阳明心学的一大特色,在“知行合一”理论中强调道德行为是最终实现道德生活的决定因素。
江西平乱,阐发“致良知”
1516年,阳明受命巡抚南、赣、汀、漳等地。在平叛、安民的同时,阳明仍不忘授徒讲学。1519年,宁王朱宸濠(1476—1521)叛乱,阳明倡议起兵,不久攻克南昌,击败宸濠先后遣来的敌兵,领兵攻九江、南康,擒获宸濠,平定宸濠之乱,创立赫赫大功。
1520年,陈九川[6]来虔州问学,阳明阐发“致良知”学,提出“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又说:“此‘致知’二字,真是个千古圣传之秘。”“良知”的概念来自《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阳明继承并发展孟子这一思想,指出良知为“心之本体”,将孟子的良知观念提升到本体论高度,形成了独特的良知本体论。所谓“良知本体”,是指在阳明思想中“良知”具有形上本体的意义。1521年,阳明致信邹守益[7],写道:“近来信得‘致良知’三字,真圣门正法眼藏。”这是说,阳明越来越相信“致良知”真是儒学中的第一要义。
阳明在江西平乱近五年,创下盖世奇功。兵戎岁月,不忘授徒讲学。由阐发“诚意之学”到发明“致良知”学,标志着阳明心学的成熟圆融。特别是平叛后,在阳明的谈话和文字中,充满了对良知的赞叹和发现“致良知”的喜悦,他说:“人若知这良知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这里一觉,都自消融,真个是灵丹一粒、点铁成金!”
居越讲学
1521年,阳明回到绍兴。王畿[8]来受学,不久,钱德洪[9]率两位侄子和余姚士子来受学,王、钱为阳明晚年两大重要弟子。
1522年,父亲去世,阳明在家守丧。王艮[10]驾小蒲车北上京师,沿途聚讲,轰动一时。阳明遣人送信命其速归绍兴。有御史上书攻击阳明“异学”,希望禁“叛道不经之书”。“学禁”自此兴起。
1524年,王艮又来绍兴问学,请筑书院,是为阳明书院(前有新建伯祠);南大吉(1487—1541)任绍兴知府,偕弟弟、侄子来受学,修建稽山书院,聘阳明主讲。1525年,王艮偕王襞[11]等子侄一同来绍兴受学。时四方学子来绍兴受学者众多。
阳明居越守丧期间,门人益进,他常常与门人弟子阐述“致良知”等心学思想。
“万物一体”
1525年,顾东桥来信质疑阳明“致良知”学。在回信中,阳明系统阐述了“知行合一”“致良知”以及“万物一体”思想。其中,阐述“万物一体”思想的文字即《拔本塞源论》,长两千余字,纵论古今,气势磅礴,痛快淋漓,一气直下,读来令人荡气回肠,感奋不已。
“拔本塞源”原意为拔起树根,塞住水源,比喻防患除害要从根本上着手,在阳明这里,是指揭示如何从根本上拯救人心、重整秩序的道理。“夫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外内远近”,在阳明看来,就心的本来意义而言,每个人与圣人一样,均是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从中可以看出,《拔本塞源论》立论基础是“心体同然”这一心学观念,而且在中国“三代之世”原是万物一体,没有人己之分、物我之别,人人同心一德,彼此犹如一家之亲。可见,阳明的“万物一体”论既是有关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理论建构,同时又是一种社会批判理论。具体而言,“万物一体”论是阳明建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人类共同体这一远大理想的一项重要理论表述。它既是一种哲学观念、价值关怀,也是一种社会理论、实践理论。
出征思田,揭发“四句教”
1527年,广西思恩、田州爆发叛乱。鉴于此前阳明平定匪乱、宸乱的武功韬略,朝廷再次任命阳明出征。
启程前夜,应钱德洪、王畿的请教,在天泉桥,阳明详细阐述了“四句教”思想,即“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史称“天泉证道”。“天泉证道”缘起钱德洪与王畿的争辩,后者认为四句教只是“权法”,所谓“权法”是指这是阳明针对一时一地的权宜性教法;而前者则坚持认为其为“定本”,所谓“定本”,是指这是老师的最终的定论性说法。而就阳明自己而言,他指出四句教乃是即无即有、即上即下、即顿即渐的“彻上彻下”之本体工夫论系统,不能放弃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所以一再强调这是他的“四句宗旨”,不可更改,并告诫王畿,就本体上“一悟尽透”的方法,就连颜渊和程颢这样聪明绝顶的人都不敢自许,故绝不可轻易示人,否则有可能导致悬空揣摩本体的严重弊端。
阳明出发经过严滩,钱德洪、王畿追送至此,阳明阐发“有心俱是实,无心俱是幻。无心俱是实,有心俱是幻”,史称“严滩问答”。这一次不仅是天泉问答的继续,而且具有定论的意义。可以说,在严滩四句中,阳明不是把“无”,而是把“有”放在首要地位,体现出阳明关于“有无”问题的思考,是以“有”为实体,以“无”为功用。如此一来,有与无或者说有心与无心,就不再是佛教或老子哲学意义上的空、无或假有,而是强调在儒家的立场上实现两者的统一,而这种统一既表现为工夫境界层面的“有无合一”,同时也是心体(本来意义层面上)的“有无合一”。
阳明去世后,关于“四句教”的争论更是聚讼纷纭。其实,据朱得之辑《稽山承语》记载,1526年,阳明与门人论良知心学,便首次揭示“王门四句教”,言:“无善无恶者心也,有善有恶者意也,知善知恶者良知也,为善去恶者格物也。”这是最早的“王门四句教”的记载,比“天泉证道”早一年。可见,“四句教”绝非阳明在“天泉证道”之际的偶发之语,而是他晚年屡有言及的重要教法。
嘉靖七年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历1529年1月9日),阳明在归途中,卒于江西南安(今江西省大余县)青龙铺。临终之际,弟子问他有何遗言,阳明说:“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一代大儒谢世,其功业足以彪炳史册,其思想更是朱子学之后的第二大高峰。陈荣捷曾说:“有明王学展播全国,支配国人精神思想百有余年。其致良知与知行合一之旨,至今仍为我国哲学一擎天高峰,而四句之教,聚讼数百载,火尚未阑。”此言诚为不虚!
2 《传习录》结构
“传习”两字出自《论语》:“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按朱熹的解释,“传”谓“受之于师”,“习”谓“熟之于己”,“传习”大意是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传授和学习。《传习录》便是阳明与其弟子之间的论学记录。在十余年间,就儒、佛、道等各种思想学术问题进行对谈的“实录”,显示出阳明与其弟子的思想互动。
《传习录》上、中、下三卷分别代表《传习录》成书的三个时期。上卷刊刻于正德十三年(1518),中卷刊刻于嘉靖三年(1524),下卷刊刻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按照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条目统计,上卷共129条,其中徐爱录14条,陆澄(1517年进士)录80条,薛侃(1486—1546)录35条。
《传习录》中卷是阳明弟子、绍兴府知府南大吉新增九篇(《王文成公全书》本称八篇)阳明给门生或友人的书信,与上卷合并刻行,又称“续刻传习录”。只是《王文成公全书》本《传习录》中卷后经阳明大弟子钱德洪的增删,已非南本旧貌,并新增《示弟立志说》《训蒙大意》两篇附于末。阳明曾亲见这部“续刻传习录”,表示该书的出版将有助于“共明此学于天下”,这表明阳明很看重这部书。
《传习录》下卷共收142条,记录者有陈九川、黄直[12]、黄省曾[13]等阳明弟子,记录的时间大致为1519—1527年,主要反映了阳明晚年的思想观点,其中“致良知”“万物一体”“四句教”最为著名。
将上述三卷合并,收入《王文成公全书》之际,又将阳明在正德年间撰写的《朱子晚年定论》(刊刻于正德十三年,1518年)附在卷下之末,这便是今天看到的《传习录》全本,至此《传习录》的结构最终形成,今天流传的各种注释本的祖本都是《王文成公全书》本。
3 关于选录的底本及相关说明
本书在《传习录》选录基础上的导读,以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为底本(《集评》本),校本则是中华书局《王文成公全书》、邓艾民《传习录注疏》(《注疏》本)以及上海古籍出版社《王阳明全集》(新编本)。因此次选读按照阳明学的主要思想命题分类撰写,每类别重新分别编序。同时为便于读者查询,在每条选录文本后面标出《集评》本条数,而且为了便于阅读,将过长条目适当做了删减。
名词解释主要参照《集评》本,现代汉语翻译参考了《传习录全译》本(见“参考书目”),并尽量做到精简,赏析与点评部分主要参照《〈传习录〉精读》《传习录》《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入圣之机:王阳明致良知工夫论研究》,意在适当点出阳明思想的精髓所在,帮助大家进一步领会阳明学的奥义。
4 主要参考书目
·《王文成公全书》(王晓昕、赵平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
·《王阳明全集》(新编本)(吴光、钱明、董平、姚廷福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修订本),台北:学生书局,1992年。
·邓艾民:《传习录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吴震:《〈传习录〉精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
·吴震:《传习录》(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年。
·于民雄注、顾久译:《传习录全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年。
·陈来:《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陈立胜:《入圣之机:王阳明致良知工夫论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
注释
[1]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祖籍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省尤溪县),是理学集大成者,后世尊称为朱子。
[2]湛若水(1466—1560):字民泽,又字元明,号甘泉,晚号默翁,学者称甘泉先生,广州府增城县甘泉都(今广州市增城区新塘)人,与阳明为友,创立“甘泉学派”。
[3]徐爱(1487—1518):字曰仁,号横山,浙江省余姚马堰人,为阳明早期弟子之一。
[4]黄绾(约1477—约1551):字宗贤、叔贤,号久庵、石龙,浙江省黄岩县洞黄(今温岭市岙环镇照谷村)人,为阳明好友兼早期弟子。
[5]顾东桥(1476—1545):名璘,字华玉,号东桥居士,世称“东桥先生”,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寓居上元(今江苏省南京市)。少负才名,工诗,与刘元瑞、徐祯卿并称“江东三才”,与陈沂、王韦、朱应登并称“金陵四大家”。
[6]陈九川(1494—1562):字惟濬,号明水,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抚州府临川县(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江右王门的代表人物。
[7]邹守益(1491—1562):字谦之,号东廓,江西安福县北乡澈源(今江西省安福县连村乡新背老屋里村)人,阳明的高足与良友。
[8]王畿(1498—1583):字汝中,号龙溪,学者称龙溪先生。绍兴府山阴(今浙江省绍兴市)人,为阳明后学“浙中王门”的代表性人物。
[9]钱德洪(1496—1574):名宽,字洪甫,号绪山,在阳明弟子中,与王畿齐名。
[10]王艮(1483—1541):字汝止,号心斋,南直隶泰州安丰场(今江苏省东台市安丰镇)人,是阳明后学“泰州王门”的代表性人物。
[11]王襞(1511—1587):字宗顺,号东崖,泰州安丰场(今属江苏省东台市)人,有《王东崖先生遗集》传世。
[12]黄直(1500—1579):字以方,别号卓峰,江西金溪人,阳明弟子,嘉靖二年(1523)进士。
[13]黄省曾(1490—1540):字勉之,号五岳山人,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著有《五岳山人集》《西洋朝贡典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