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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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贴现原理的应用

上述关于如何求得将来金额的现值的原理,在许多商业交易的问题上,都是同样适用的。例如银行资产的估价,这些资产的大部分实在是采取贴现票据或其他种短期放款的形式。票据的价值总是持有人所享有的将来偿付的贴现价值。

证券经纪人编制了许多详细的数学表,用来向顾客们说明一张5%的债券应付多少价格,以便购买人能对所付价格获得5%、4%或其他的利率。债券的价格是由两个项目计算出来的:(1)赚得的利率,与(2)债券提供给投资人的一系列金额或其他利益。撇开风险不谈,在价格的计算中除这两项外绝不会有其他的因素。当然,投资人可拒绝依市场价格来购买一种债券,因为他另有机会去购买别种低廉的债券,以便使他所付购买价格赚得较高的利率。但这一事实并未改变市场价格代表利益贴现的原理。这个人拒绝购买的市场影响只不过产生一种微弱的趋势,即降低前一债券的市场价格和提高另一债券的市场价格,也就是,改变所赚得的利率。以后我们还要对这种交替机会的影响进行更详尽的研究。在这里,我们只是要注意债券的价格仅仅决定于两个因素:(1)它所提供的利益,与(2)这些利益所赖以贴现的利率。

当然,这一原理并不限于债券。它可应用于任何市场中的一切财产或财富——证券、土地(它与其他资本一样有一贴现的资本价值)、建筑物、机器或其他任何东西。撇开风险不谈,每件东西都有一个市场价值,它仅仅决定于同样的两个因素:(1)投资人所预期的利益[5]或收获,与(2)这些利益所据以贴现的市场利率。

他所预期的收入可以是永久的收入(一律的或反复循环的流量),也可以是无数其他类型中的一种。如果我们假定利率为5%,则以下任一收入川流的现值都将是1000元:每年50元的永久年金;或每年50元的年金连续10年,外加10年终了时的1000元;或每年100元连续14年,此后便一无所有;或每年25元连续10年,继之以每年187.50元连续10年,此后便一无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