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空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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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偷走的她

【2001年6月1日】

十三岁的郑婷第一次在小精灵的笔下看见一个和她的世界相关的人。

马青山,没有哪个江北人会不知道这个名字。那个时候,全世界都是这个叫马青山的男人。听说他救了好多人,彻底改变了煤矿行业的生态。每天只要一打开电视,这张普通而平庸的中年男人的脸都会出现,表情坚毅,却总有一丝悲观。

真不愧是小精灵,哪怕只活在日记里,也对这个世界的事情了如指掌。

小精灵的任务很简单,让她去锦绣苑小区找马青山,告诉他6月3日这一天千万不要出门。

不让一个人出门,这算什么?郑婷揉揉自己的脑袋,半天没理解这个任务的原因。但小精灵随后的一句话勾引着她:

只要你成功了,我们会是永远永远的好朋友。

她感觉自己的身上长出了一层新的盔甲,这盔甲是用美梦和向往织成的,一针一针细密的缝在身上,织进肉里。为了这句话,她愿意为他赴汤蹈火,献上一切。

当天晚上,郑婷在思考如何完成这个任务,妈妈郑秀英一个耳光打在了她的脸上。

“是你说的对吧?!”郑秀英愤怒地质问,瘦削的身体撑不起这件红色的吊带,她的半个身子几乎都要掉出来。龟裂的嘴唇上下撕扯着,整个人像干裂的、古老的,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油画,一动,就有陈旧腐朽的颜料像墙皮一般哗哗啦啦地掉下来。

她的身上感受不到活人的气息。

一股热流顺着鼻腔淌了出来,郑婷意识到自己流鼻血了。来不及擦拭,她往后退了一步。

“妈妈,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的确不知道。

“我赚了五十块藏在内衣里,是你告诉王虎雄这个钱在哪里!”她咆哮怒吼。人从油画里走了出来,却还是二维的,她瘦得像一张纸,一根脱水的竹竿,就这么钉在郑婷的面前,“你这个小婊子,翅膀硬了啊你——连我都敢出卖——”

虽然瘦弱,但打人的时候力气却是足的。她开始撕扯她的头发,接着扇她的耳光,然后把她摁在地上,细细的高跟鞋踩进肉里。

郑婷只觉得眼前一片天旋地转,一股金光在眼前炸开。

“妈妈我没有——”

她打了一会儿就气喘吁吁,任何一个心率超过130的动作对于她来说都是剧烈运动,她伏在那里大口吸着气,两条大腿不知羞耻地敞开,没有内裤。她是一个随时准备工作的女人,不需要遮挡自己工作的工具。

一只玻璃杯颤颤巍巍地伸了过去,接着是一颗毛茸茸的头颅,在她的手臂旁边蹭了蹭。

“妈妈我错了。”这是郑婷在这个家里活下去的法则,不用追求道理,只要学会察颜悦色,接着低头,就能免遭半顿毒打。

郑秀英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端着水一饮而尽。半个小时后,她在另一件内衣里找到了那五十块,她欢天喜地地拿钱出门,完全忘了自己刚刚对女儿撒过的泼。

这个世界上犯错的父母很多,但道歉的父母很少,“父亲”、“母亲”,这个称谓天生就带了权威。

权威是不会犯错的,更何况被毒虫吃干了脑子的人哪知道对错。

第二天郑婷出门的时候不得不戴上帽子,她的半只眼睛红肿淤青,鼻子上挂着未干的血痂。如果说郑秀英是一张古老的油画,那她就是一盘混沌的调色盘。新的淤青是茄子绀或虾红色,旧的淤青是老茶泡新水。新拳打在旧伤上,色彩斑斓的像热带鱼。

鱼。

每一次被打到窒息的时候,她就是一尾游在血池里将死的鱼。

锦绣苑。她念着这个名字,她知道那里,那是江北市最豪华的小区之一,是江北市的交通枢纽,紧邻着多所名校和三甲医院。这是一座繁华和贫穷并存的城市,这里有智障奴工,有苟且偷生的底层工作者,也有灯红酒绿,有纵情高歌的男男女女。

——锦绣苑

再念一次,舌头扫过上颚,把这三个字吃进去。小精灵应允过她,只要完成了,她就可以见到TA,和TA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她不再是瘾君子和妓女的孩子,就算没人看得上她又怎样,她有一只神秘的精灵做朋友。

这是郑婷的第一次逃学。以前也曾有过不来上学的经历,大多是因为郑秀英或者王虎雄心情不好,将她关在屋里,亦或是把她打到瘫在床上几天几夜下不来,连大小便都不能正常排泄。她在一间教室一个位置坐了整整六年,但老师还不能第一时间叫出她的名字——一个家庭条件恶劣父母还有前科的人,该如空气般沉默透明。

郑婷念着地名来到了地方。印入眼帘的是一个高档小区,超过三十层的超高建筑,配有花园和泳池,有二十四小时待命的管家和物业,也有西装革履的保安。

郑婷愣愣地看着小区内的豪华装饰,抬起脚就要走进另一个世界,却被保安抬手拦住。

“找谁?”保安问。

“我找马青山。”她努力地绞着衣摆,同时把袖子往后藏。

“又是来找马先生的?”保安并不惊讶,反而是上上下下地把郑婷扫视了一番,“现在马先生可是大红人,天天都有人排着队想见他。你看你这个样子,是被父母打了吧,想找马先生告状?”

郑婷下意识地点头,但又立刻摇头。

“被父母打,报警啊,现在东家丢只鸡西家少卷毛线都来找马先生,马先生又不是包青天,哪儿这么多功夫?”

“不是的,我不是来找他告状的,是小精灵,小精灵有很重要的事情让我转告他——”

“什么小精灵?奇奇怪怪的,去去去——”保安没工夫听一个小女孩的呓语。抬手把她拦住,同时路障打开,一辆银色的桑塔纳慢慢驶出。车内,正是马青山。

“马先生,您出门啊?”保安瞬间变了一张脸,脸上的褶子瞬间聚起,挤成一张灿烂的笑脸。

“嗯。”马青山点点头,已经休养了三四个月,他的气色好了很多,体重也回到了一百六十斤,隐隐有突破界限的趋势,“儿子闹着要去游乐园,今天带他出门。”

后车窗摇下,九岁的马朝探出头。虎头虎脑的小男孩,身上穿着一套崭新的运动服,手腕上戴着从香港带回的儿童手表。圆圆的耳廓下托着一团饱满的弧度,是即将掉落的腮部。浓密卷曲的睫毛微微下阖,遮住深棕色的眼珠。嘴唇张开耷拉出一条粉色的舌头,正专心致志的舔着指尖的糖浆。

这是一个在甜与蜜中泡大的男孩。天真、浪漫、干净、富足。这是郑婷从骨子里欠缺的东西。

郑婷看见了马朝,马朝也把视线抬起,看向郑婷。一股难以言明的羞耻从心底升起,她开始后悔穿着这套衣服出门了。昨晚被打得流了鼻血,袖口和衣摆上沾染了不少。还有前襟处,被王虎雄在地上拖拽的时候崩掉了两颗扣子,撕拉出了毛毛躁躁的花边。太不合体了,怎么穿着这个就出门了?

郑婷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

马朝突然笑了一下,对着郑婷做出鬼脸。郑婷错读了这个鬼脸,她以为他在嘲笑她的衣服,嘲笑她前襟的鼻血和缺失的纽扣,嘲笑她盯着一张热带鱼的脸就出门了,嘲笑她明明住在昭阳小区,却胆敢来锦绣苑。

她委屈得快要哭出来了。这是被王虎雄和郑秀英怎样殴打都没有的情绪。

没人读懂这个十三岁女孩的情绪,他们所有人都注意力都在马青山的身上。他现在是名人,是英雄了,是锦绣苑的招牌和名片。

一旁路过的人们争先恐后地同他打招呼,彰显自己与他的熟识。

“马记者出门啊?”

“马记者你的报道我看了,真的是太有水平了,厉害。”

“马记者有空到我家来玩啊,我老婆做川菜是一绝,请你来尝尝。”

“……”

马青山笑着点头,这段几十米的出门路程进度极为缓慢。马朝也有了时间,埋头在自己的小书包里翻找。

“你在干嘛呢?”马朝的母亲,周玉问。

“找我的糖。”他闷头继续,终于翻出一大包,递到窗外,“给你。”

一只肉乎乎的小手从窗子伸了出来,五只粗短的手指,还带着童真的指窝。郑婷愣了一下,顺着手臂的方向看了上去,看到一张稚嫩的笑脸,没有嘲讽和鄙夷。

“吃啊。”

她鬼使神差地接了过来,这袋糖化解了她的窘迫。一袋糖,三百克,可在这一瞬间居然沉甸甸的像一团铁,坠得她手腕生疼。她张张嘴想要对马青山说那个重要的信息,可车已经拐了个弯,远远地离开了。

剥开糖纸,是夹心巧克力。

当天下午回到家的时候,日记已经更新了好几页,小精灵急躁地写满了疑问,日记上从没出现过这么多问题:

怎么样了?

说了吗?

成功了吗?

马青山听到了吗?

顿时,一股愧疚充斥胸口,她被一块来自马朝的糖打散了注意力,被莫名的虚荣心蒙蔽了大脑,郑婷连忙提笔道歉:

对不起小精灵,人太多了,我进不去,消息没传到。

很快,纸上浮现出一行字,虽然是安慰,但能感受到他的急躁。

没事,但是你明天一定要在下午四点前阻止他出门。求求你了,这对我很重要。

嘴里泛出一丝苦味,巧克力的甜消散了,剩下的苦味蔓延到唇齿边,郑婷不太喜欢这个味道。一种莫名的神圣感充斥着郑婷,她用力地写下字迹:

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的。

2001年的6月3日,星期六。

今天不用上学,这意味着郑婷很难找到理由出门。

一大早上起来,郑婷乖乖地做了早饭,又把父母堆了一星期的衣服洗了。做完这一切,她蹑手蹑脚地走进卧室,叫醒了郑秀英。

“妈妈,起床吃饭了。”

通常来说,没有毒瘾发作的郑秀英,算得上一个温柔的人。她总是温柔地抚摸前一夜自己亲手打下的淤青,然后用一种近乎于撒娇、忏悔的语气说:对不起啊,还疼不疼了,妈妈不是故意的。

然后郑婷就会用近乎于天真的语调回应:不疼了,一点都不疼,我知道妈妈不是故意的。

可等她再次失控的时候,她会专门朝着已经淤青的地方下手,在老茶色的皮肤上添加一抹灿烂的虾青。

郑婷喜欢吃甜。用红糖包的汤圆,或是洒满糖浆的苹果,甚至是带着劣质的齁甜、缀满人工糖精的棒棒糖。

越甜越好,郑婷喜欢用这种甜到让人窒息的东西填满自己。

郑婷的生父姓杜,具体叫杜什么她不记得了。听说当初她出生的时候,生父连看都没看一眼,扭头离开医院。第二天,头也不回地南下打工。

母亲郑秀英带着她在七大姑八大姨间辗转,在重男轻女的农村讨生活。她在一群擅长挑拨离间、擅长撒泼打诨的妯娌中苟延残喘。今天被偷了一只鸡,明天被拔了秧苗,后天被几个五大三粗的女人打上门。郑婷的记忆深处是有一年的新年,一个算得上亲戚的婶子带着她的儿媳上门咒骂郑秀英勾引她的男人,光骂还不过瘾,连晒好的柴都得搬走赔罪。那年冬天,郑婷窝在郑秀英的怀里睡觉,母女二人冻得瑟瑟发抖。

这个农村没有她们母女的容身之地。

郑婷七岁那年,郑秀英决定离婚。离婚的时候,郑婷名义上的父亲终于出现了。他们在民政局的门口见面,但也只远远地看了一眼,郑婷记得那是一张瘦削普通的脸。普通到她见了一次,就把他从自己的记忆和生命中彻底抹去。

再后来,郑秀英带着郑婷去广州打工。

最开始是做纺织女工,但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生活何其艰难。她常常因为要照顾她无法加班。在台湾老板的厂里,工人就是一次性的快消品,不会加班的员工是待不住的。她被迫从工厂里离开,搬进了城中村的一家平房。为了生存,她做起了皮肉生意。

毒瘾就是那个时候染上的。

王虎雄最开始是郑秀英的一个顾客,他在附近的电子厂里打工。二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感情。只记得某一天,郑秀英突然说:“婷婷,妈妈一个人太孤单了,想找一个人搭个伙。”

然后她就结婚了。

很久以后郑婷才知道,郑秀英之所以会和王虎雄结婚是因为她已经被迫成了毒虫,要靠着王虎雄才能换来几克够她喘息的白粉。

郑婷最开始叫王虎雄叔叔,后来被打了几顿后,“爸爸”这两个字就刻进了骨头里,只要他一抬手,话音就落出来了。

再后来,王虎雄带着郑秀英母子回到江北市,两个毒虫带着一个小女孩,每个月就靠政府的救济金生活。为了吸毒,郑秀英又干回了老本行,她的身体和母性在毒品的侵蚀下一点点丧失,直至完全消失。

郑秀英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但在郑婷心里,她始终记着她是一个母亲时的样子。

她会在阴暗潮湿的出租屋里给她开辟一个无垢的天地,把她藏进去,让她闭目塞耳,隔绝一切。隔绝的是男女的原始律动,隔绝的是带着油垢和铁锈、发臭发馊的汗衫,隔绝的是十块一次,二十五块包夜的廉价肉体。

有时候遇到怪癖的客人,还会遇到肉体伤害。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静静地缩成一小团,听着门外的哭喊和吵闹。

门开了,她把她抱出来,轻声安抚。

“不怕,不怕,妈妈不痛。”

她想,她大抵还是一个好母亲的。只是毒品偷走了她,把她藏在一个自己暂时没找到的地方。只要自己不放弃,她终有一天还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