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昭阳小区
门前的皂角树遮天蔽日,一枚巨大的皂角落在了地上。树下的阴影缩着一个陈旧的老人,他在蝉鸣里躲避太阳。
“激情杀人?”高恒问。
“对。”李智回答,“目前已经采集了刘守信指缝里的皮屑组织,还有床板上的指纹去鉴定了,您也别太着急了,结果还没完全确定呢,说不定……”后面的话他不忍心说了。
“我知道了。”高恒抬手,想像曾经那样拍拍他的肩膀,但余光扫到了自己指尖的泥垢,又看到李智笔挺的西装,最终垂了下来。“李智,谢谢你,案件有什么最新进展,麻烦你告诉我。”
“好。”
高恒起身,拽起桌上的腰包就要走。他的动作神态,他的行为举止,将腰包挎上的时候那娴熟的动作,已经与街上最普通的农民工没有任何区别了。
“老师!”李智最终还是喊出了声。
高恒没有回头,只是摆了摆手,消失在人流里。
高恒行走在一片泥泞与油污里。
昭阳小区,江北市西城老区里的一个小区,已经有四十几年的历史了。当年它是江北市最热闹的小区之一,不算高档,但人潮汹涌,形形色色的人往来不绝。但因为产业升级,工厂倒闭,这里已经成了最破败、最荒芜的地方。住在这里的,多半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孤寡老人,这个年代,像马朝这样年轻力壮有前途的小伙子愿意住在这种地方的,屈指可数。
马朝是一年半以前搬过去的。当时他在江北市电视台里实习,是名记者。电视台给实习生安排了集体宿舍,但马朝生性寡言少语,脾气固执,跟其他年轻人格格不入,最后索性搬了出来,搬进昭阳小区的403号房,一住就是一年半。
他的房东就是这次的死者,刘守信。
刘守信,65岁,江北市本地人,离婚无孩,一个打了几十年光棍的老头。
马朝和高恒虽然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但高恒实质上照顾马朝十几年,二人情同父子,彼此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马朝刚搬进昭阳小区的时候的确对高恒抱怨过:抱怨刘守信没有契约精神,随意涨房租;抱怨刘守信手脚不干净,时常小偷小摸……看得出来,他对刘守信的怨念很大。
当时高恒就曾劝过马朝搬走,但马朝却挥挥手说不用,这里离他上班近,租金便宜,有烟火气,刘守信的不良行为都在他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所以他才在这里一住就是一年半。谁会想到小小的摩擦居然能发展为杀人案,而且这个案子还偏偏落到了肇东的手里。
经过一个小时的徒步,高恒到了这片江北市最复杂、最鱼龙混杂的地区。
一条肮脏,被油污和垃圾掩盖的柏油马路,两边鳞次栉比排列着各式小贩。卖菜的,卖水果的,卖煎饼果子和烤面筋的。青色的油烟混杂在这片市井里,炽热的火烧云将橙色的光晕泼满了世界,一青一橙,相得益彰。
高恒被油烟呛得打了个喷嚏,继续行走。来往商贩们都殷勤招呼,展现自己物美价廉的商品。他们都是昭阳小区的租户,是这座城市中的底色。
如今高恒与他们一样。
一进去就看见小区里拉着警戒线,几个警察正在走访调查,更多的人则是懒洋洋地靠在车边,抽烟的抽烟,闲聊的闲聊。倒也不怪他们,这起案子明了的跟水煮白菜似的,嫌疑人已经认罪伏法,现在只是走个流程。
高恒走了进去,最外边那个蹲在地上抽烟的家伙立刻站了起来,心虚地丢掉烟,一切出自肌肉记忆。但这一套行云流水做完之后才想起,他已经不是高队了,如今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
“高队,您怎么来了?”讪讪的打招呼。
“别叫我高队了。”他尴尬笑笑,“路过,路过。”
高恒伸长颈子往里探,暗骂自己来早了,应该在他们走后再来的。同时,案发的101号房里走出一个人,跟高恒差不多的年纪,但精气神却超出一个档次。不愧是升了官的人,官气养人。
远远地就招起了手,声音先于人地飘了过来:“高队,你来啦!”紧接着肇东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来,肥厚的身子像一堵墙,厚实的手拍在高恒的肩膀上,“老搭档,可得好一阵子没见面了。看见你我就踏实,你帮我看看这案发现场,可别有什么我们工作不到位漏了的。”
“肇队说什么呢,我一个小老百姓,哪比得上您这大领导。”高恒懒得跟肇东多费口舌,他才不相信肇东能放他进案发现场。
肇东发福的肚皮往前一顶,官腔在喉咙里震撼:“不管你现在干什么,都是我们的高队。这局子里的人一半都是你手里带出来的,多少人天天念叨你呢,是吧?”
警员稀稀拉拉地应和,都露出尴尬的表情。
肇东再接再厉,继续往高恒的心窝子里捅:“可不巧,这次犯事的是高队的养子,马朝。”他扭过头对一旁的警员说:“你们不知道吧,这个马朝了不得,他爹,马青山,就是报道黑色矿场的记者,当初被誉为江北市的英雄。可惜了——”
众人面面相觑,一个警员大着胆子提了一声:“肇队,线索都收集的差不多了,我们归队吧——”
肇东面上还是全套的客气:“高队,咱们十几年的交情了,你永远是我们的高队,别说你现在不是警察了,就算是,这个案子你都得避嫌。听我一句劝,案子在我这儿你就放心吧,回家好好等结果。”
“我——”
后面的话被掐断,肇东那只肥厚的,摸过权势的手搭在他的肩头,声音从牙缝里挤出,确保只有两人听见:“闲杂人等随意进出案发现场,是什么结果你不是不知道吧?就算不干这行了,好歹拿出点职业道德,否则,我倒是不介意把你和你儿子关在同一个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