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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财务公开化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向成为公司股东的投资人公开财务信息。创始人主要通过发送公司财务报表的方式向投资人说明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公司资产、负债、经营数据等。
公司的三大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拟挂牌公司在特定时间内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财务报表;利润表是反映拟挂牌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税收情况的财务报表,表现了公司利润的构成和实现过程;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在一定时期内(如月度、季度或年度)拟挂牌公司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产生的影响的财务报表。
在公司融资上市前,创始人只需要向少数投资人公开财务信息;等公司挂牌新三板或上市后,则需要向公众公开财务信息。
以新三板为例,挂牌公司需要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特性与公众公司特性在证券法律制度上的反映,它要求公众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九条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基础层挂牌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财务公开化有利于公司进行财务基础规范化管理,对公司发展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