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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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初探

第一节 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的相关概念

天津自创区于2015年2月26日揭牌,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它致力于打造“京津冀科技新干线”新节点、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是天津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起点。天津自贸区是在中国北方设立的第一个自贸区,于2015年4月21日正式运行。作为北方首个自贸区,其战略定位挂钩京津冀协同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调整和制定了相应的经济政策,参与全球产业价值链分工,成功地从技术引进型经济向创新型经济转型。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科技的进步,技术创新日趋复杂化、系统化,科技创新风险增加,依靠单项技术创新、单一企业创新根本无法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实现应有的价值,而以“捆绑”的方式将产业群聚合在一个适宜区域中,在创新的制度环境下培育其成长,能较好地实现技术突破,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就是基于这种态势建立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的加快,天津自创区与天津自贸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资源超载问题制约京津冀区域的发展;工业进程加快带来了生态环境问题;京津冀产业间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自然资源、信息资源和要素资源配置不合理;协同制度创新和政策安排落实效率低等。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分析天津自创区与天津自贸区联动发展现状,研究联动发展模型,构建基于集群创新的联动发展策略矩阵,给出相应的建议,助力天津自创区与天津自贸区联动发展。

一、联动的含义

联动是关联事物之间的相互运动。中国瞄准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宏伟战略,设立自创区与自贸区,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自创区是国家层面的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示范也是在“试错”,旨在在国家划定区域内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活动,突破制约科技创新的各种障碍,推动人才、技术、资本、包容性创新文化等多要素集聚,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提供范式。自贸区是指自由贸易试验区,旨在通过改革试验驱动体制机制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贸易、投资、产业、行政机制等新的制度资源。前者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载体,后者以贸易投资创新为核心载体,二者不是绝对独立的。一方面,良好的制度环境能有效地促进科技创新诸要素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科技创新成果使国内外的贸易投资环境更具效益,产生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人才流等产业集聚效应,二者共同指向创新经济。

二、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的内涵

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简称为“双自联动”或“双区联动”。具体是指,自创区与自贸区利用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统筹协调、融合各种发展要素,提升政策和资源效用,驱动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

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把握了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两个动力来源,一个是开放,另一个是创新,其意义在于开放驱动和创新驱动齐头并进,开放将推动创新进一步深化,创新又能促进企业“走出去”。要推动自创区与自贸区有机结合、联动发展,将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作为“金字招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向自贸区集聚。

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的实践探索先于理论分析,即国内已对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的运作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但学术界对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形成系统、完整的框架。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和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相关的文章大多来源于政府公文或报纸、杂志,仅有少量的学者就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进行了系统分析。本书在分析已有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市的实践情况,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分析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

(一)狭义角度

从狭义角度来看,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可以被理解为物理空间上的联动。《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 年)》的印发,确定了天津自创区“一区二十一园”的发展新格局。自创区与自贸区存在地理空间上的重叠。狭义上的理解实际上有两个层面:①重叠区域的直接联动。自创区与自贸区存在物理空间上的重叠区域,也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空间上的重叠增强了双方的直接联系,自创区的需求进一步深化了自贸区改革,自贸区的政策直接带动了自创区发展。②自创区与自贸区对未重叠区域的辐射联动。联动可从重叠区域进行试验探索,特别是两区重叠区域的创新成果将能实现无缝对接,可直接复制推广到其他区域。

(二)广义角度

从广义角度来看,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可以被理解为二者的高度协同发展。自创区侧重科技创新,有利于创新主体加速集聚;自贸区侧重制度创新,有利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自创区与自贸区高度协同,在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资源要素区域结合等方面协同发展,把两个区域的建设融为一体。

三、开放式创新的概念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产品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由于使用者多样化的需求,产品的复杂度不断提高,企业单纯地进行封闭式创新,即仅依靠内部的资源进行高成本的创新活动,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这种背景下,亨利·切萨布鲁夫(Henry Chesbrough)提出了开放式创新这一概念,指出企业在利用内部创新资源进行创新的基础上,也应利用外部的创新资源。

开放式创新是面向知识社会的创新,它强调多主体的参与及外部知识资源对创新过程的重要性,它要求企业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渠道加快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速度,降低研发成本;它考验的是企业“借用别人的智慧为我所用”的能力。在开放式创新下,企业在研发产品时,能够像使用内部研究能力一样借用外部的研究能力,并能够使用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来共同拓展市场。企业应把外部创意和外部市场化渠道的作用上升到和封闭式创新模式下的内部创意及内部市场化渠道同样重要的地位,均衡协调内部和外部的资源进行创新,不仅把创新的目标寄托在传统的产品经营上,还应积极寻找外部的合资、技术特许、委外研究、技术合伙、战略联盟或风险投资等合适的商业模式,尽快地把创新思想变为现实产品与利润。开放式创新是各种创新要素互动、整合、协同的动态过程,这要求企业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以实现创新要素在不同企业、个体之间的共享,构建创新要素整合、共享和创新的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