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道德研究的方法
科学的或描述的方法
道德研究有两种主要方法。第一种是科学的或描述的方法。[1]这种方法经常应用于社会科学,并同伦理学一样,也研究人的行为和品行。但这里强调的是以经验为根据。这就是说,社会科学家通过观察和收集有关人的行为和品行的资料,然后得出某种结论。例如,有些心理学家在观察了许多境遇下的许多人之后得出结论:人常常为其自身利益而行动。这是一种对人类行为的描述的或科学的方法——心理学家观察了许多境遇下的人如何行动之后,描述其观察所得而做出结论。然而,他们并没有就什么是道德上的正当或不正当给出任何价值判断,也没有规定人们应该如何行动。
哲学方法
第二种道德研究的主要方法叫作哲学方法,它由两大部类组成。
规范(或规定)伦理学
第一部类哲学方法处理规范(或标准)和规定问题。[2]
以“人常常为其自身利益而行动”为例,规范的道德哲学家要超越心理学家的描述和结论,力求探明人是否应该或应当为自身利益而行动。他们甚至会走得更远,得出肯定的结论。例如,“根据这些论据和证据,人们应当永远为自身利益而行动”(利己主义);他们也可能认为,“人们应当永远为他人的利益而行动”(利他主义);或者认为,“人们应当永远为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切相关者的利益而行动”(功利主义)。这三个结论就不再只是描述而是规定了。这就是说,这些陈述规定着人们应当如何行动,而不只是描述人们实际上是如何行动的。
规范(或规定)伦理学的另一方面是,它包含了道德价值判断,而不仅仅是展示或描述事实或资料。例如,像“堕胎不道德”和“卢普是个道德上的好人”之类的陈述,也许没有规定什么,但确实蕴含了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都要做出的那些规范的道德价值判断。
想一想
描述伦理学和规范(或规定)伦理学的区别是什么?
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
第二部类道德研究的哲学方法称为元伦理学,[3]有时又叫作分析伦理学。这种方法不是描述或规定,而是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元伦理学家分析道德语言(例如,当我们使用“善”一词时所表达的意思);其次,他们分析道德体系的理性根据,或各派伦理学家的逻辑和论证。元伦理学家什么也不规定,也不直接论述规范体系,而是“超越”(“元伦理学”一词的希腊文前缀meta的基本意义)规定和规范,着力研究论证、逻辑结构和语言而非内容,仅仅间接关心规范伦理学体系。
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尽管所有伦理学家过去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应用元伦理学,但它已经成为许多现代道德哲学家的唯一兴趣。这可能部分地由于系统阐述适用于一切人或大多数人的道德体系日益困难。我们的世界、我们的文化和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元化,而要找到能够支持所有人的行为的道德体系,即使并非不可能,也是一项艰难的任务。因此,这些哲学家认为,他们也许可以像其他专家所做的那样,致力于研究语言和逻辑,而不谋求达成道德体系以帮助人们共同生活得更有意义、更合乎道德。
想一想
什么是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它同描述伦理学和规范(或规定)伦理学各有什么不同?
综合方法
本教科书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要对所有伦理学观点全力进行合理综合。这种综合,旨在将相互对立的观点结合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中,哪一种观点都不会完全消失,对立双方的精华即最实用的要素,都经由适用于双方的基本原则而得以体现。当然存在着不可能加以综合的冲突——你不可能把德国独裁者希特勒对种族灭绝的嗜好同强调一切人的生命价值的任何道德体系综合起来——但许多冲突是可以综合的。例如,我们在本书后面将会看到,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的观点是如何同有神论者的观点综合于同这三者相关联的道德体系的。我们还会看到规范伦理学的两种主要的不同观点,即结果论和非结果论(这些术语将在后面加以解释),是如何综合于有意义的伦理学世界观的。
然而,问题在于,对伦理学的全面研究要求运用描述的、规范的和元伦理学的方法。对于伦理学家来说,吸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语的原文为“the natural,physical,and social sciences”。——译者]的一切资料和有效的实验结果是重要的。他们还必须审查自己的语言、逻辑和根据。但是,对于伦理学家来说,为帮助一切人共同生活得更有意义、更合乎道德而做出努力,似乎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如果哲学不能完成后一项应尽的责任,那么,人类道德就将是被偶然决定的,要么由个人自行决定,要么由未经检验的宗教观念所决定。因此,本书致力于对描述的、规范的和分析的伦理学进行综合,同时着重强调将伦理学应用于人类社会;实际上,这就意味着更加注重规范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