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恭
恭喜你发现宝藏,更恭喜你发现垃圾!
发完存稿32753字,开始闭眼睛瞎编。
2023年1月1日,与他分离的第三个年头。
从未下过雪的山区小镇,今年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向大地飘洒。
雨雪交加的日子,只有空荡荡的街道,往日喧闹的小镇丧失了生气。
陪伴梁招弟的,只有戒指和无尽的回忆。
灰暗的天一帧帧地播放她的半生。
那年下午放学,班上同学已经走光,只剩下梁招弟一个人。
她从座位上望向对面的教室,欣赏他英挺的鼻梁,满心欢喜地等着他放学。
他是重点班的学生,每次放学都会晚半小时,她就每天都这样等着他回家,不知不觉已经有三年了。
唯一的好友娟子,初中毕业之后,就回家生孩子了,从那以后,梁招弟都是和他一起回家。
在高一时,她不敢光明正大等他一起回家。
梁招弟偷偷坐在自己教室里,注意观察他的动向,他一起身,梁招弟便立马背起书包,控制走路速度,在学校门口碰巧相遇。
但放学时间不同,也不好每次都偶遇,只敢每个星期偶遇一次,即使一起回家的机会鲜少,也不敢上前和他搭话,只敢控制好教室到校门口的速度,刚好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一起回家。
直到高三这一年,梁招弟才正式等他一起回家。
上个星期高三刚开学那天,梁招弟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等他,看着他起身,便按照熟练的速度走向大门。
按照两年的练习和重复,梁招弟到校门口时,他刚好踏出校大门,然后看着他的背影一起回家,可今天没有看到他的背影,连他的人都没有看到。
想着他大概是在下楼梯时耽误了,梁招弟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在校门口等着他。
若直接站在门口等,就太过于明显了,她想到一个愚蠢又正常的理由-系鞋带。
她把紧的鞋带松开,慢悠悠地绑着,系完发现他还是没有下来,只好再松开一次,再绑一次,再松开一次……
来来回回不知道做几次之后,他的鞋子出现在梁招弟眼前,她加快系鞋带的速度,还没来得及起身,他已经俯身看着梁招弟,温柔地询问她。
“你怎么经常这么晚回家?”
梁招弟抬起头看向他,可一看到他的眼睛,梁招弟便不自禁地又低下头,她小声地说着:“我留在学校写作业,重点班什么时候下课,我什么时候就走。”
这个理由早在梁招弟高一就已经想好,她曾经害怕用上这理由,又害怕又不上这个理由。
现在的她有被发现的窘迫,有得意在作祟,她终于得到了他的关注。
他依旧俯身看着她,梁招弟甚至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他微笑说道:“那以后我送你回家吧,这样也安全些。”
他笑起来时,微微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眼里闪出星星般的光亮,温良的脸蛋化作一池春水,在梁招弟心中泛起涟漪。
梁招弟的高兴快要压抑不住了,甚至想要大声告诉他,我留下不是为了写作业,只是为了等你一起回家!
但看到他温柔光亮的眼眸,高兴的情绪马上被压抑,只敢微微地点点头。
他是那样的明亮正直,没有过多询问就已经相信,而梁招弟为了能和他一起回家,却用谎话来诓骗他。
她看不上自己撒谎的行为,可她又能怎么样呢。
从那以后,梁招弟每天都如同今天这般,坐在座位上等着他一起回家,光明正大的一起回家。
“铃铃铃……”
放学的铃声终于响起,梁招弟背着书包离开教室。
虽然已经说好了一起回家,他也极其温柔有礼,但她害怕他们的关系又变回前两年一般,从不敢让他在校门口等,每次都会加快步伐,来到校门口等他。
梁招弟在校门口踢着小石子,盘算着在路上要开始什么话题,要如何做不让气氛尴尬。
“走吧,书看到哪里了?”
耳边响起他如微风拂叶的声音,此刻的他已经来到她身旁。
他说的话解决了梁招弟刚刚所困扰的,他露出温馨的笑,充满关爱的眼神,凡此种种都让她无法移开视线。
是的,梁招弟又一次被他吸引,萦绕在心头,无法抹去。
“我看完了,我好喜欢达西先生,他是那么的绅士,风趣,但伊丽莎白也很好,勇敢、不贪慕虚荣、机智,正是因为他们两个都很好,这才是爱情最完美的样子。”
梁招弟自信地说出些自认为高级的词。
高三第一次正式一起回家时,他拿了本《傲慢与偏见》给梁招弟,说复习太累的话,可以看书解解乏。
梁招弟原以为是他从书包随手一掏的书,十年之后她才知道,这本书是他精挑细选过的。
梁招弟喜欢和他讨论关于书中的想法,若想法一致时,她享受与他灵魂上的共鸣;
若不一致时,他俩便会激烈地讨论,争得脸红脖子粗,思想碰撞的过程,也是极其有趣的。
讨论的过程让梁招弟感觉回到了小时候,回到和他无话不谈的时候。
“对啊!伊丽莎白和达西看似门第、财富都不能相匹配,但他们才是正在意义上的门当户对,伊丽莎白面对爱情是如此的理性,面对世俗是如此的不卑不亢,敢怒敢言。若两人思想、三观一致,这便是美好的爱情,若不一致,在一起也会徒增烦恼,还不如分开。”
在梁招弟成长的印象之中,阿爷经常在家中贬低阿婆,梁招弟见过太多男性通过贬低女性获得优越感,很庆幸他不是这样的人,他能看到女性身上的优点,能够不吝啬对女性的赞扬。
梁招弟在高兴他对女性的高度评价,却忽略了那暗示他们结局的话。
他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腿长也异于常人,以前跟在他身后,看着他背影一起回家,梁招弟总要三步并作两步,有时还要小跑才能追上他的速度。
现在和他一起并排走路回家,发现原来他走路不算快。
只有他知道,陪伴在她身边的日子,他一直在刻意放缓速度,走路如此,人生更是如此。
他们俩从小就认识,在同一个街道住着,小时候他家里不忙时,会到梁家找她堂弟玩耍,大家年龄相仿,也就一起玩着长大了。
他们勉强算是书中说的青梅竹马吧。
小时候他们的关系还不错,也可以说得上是亲密。
初中开始他们的关系就慢慢变了,初中时男女生都带有些叛逆和矫情。
叛逆是明明看到怦然心动的他,明明想和他说话聊天,但见面时最多就打个招呼。
矫情是男女生的阵营总是分隔清楚,谁也不肯先开始打破无形的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