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明确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运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对国家机关应履行的义务做出具体规定,包括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收集、使用数据;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构建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等。此外,对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存储、加工或者向他人提供政务数据的审批要求和监督义务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