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整复的目的在于使移位的骨折端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的解剖位置,为重建骨骼的支架作用创造条件。在全身情况的许可下,复位越早越好。当患者有休克、昏迷时,应待全身情况稳定后,才能整复骨折。如肢体明显肿胀,待肿胀消退后再考虑复位。
复位的方法有两类,即闭合复位和切开复位。闭合复位又可分为手法复位和持续牵引复位,持续牵引既有复位作用,又有固定作用。对于不适用闭合方法整复的骨折,可在无菌技术操作下,切开复位,然后使用各种不同的内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