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针灸治疗原则
针灸治疗原则就是针灸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是确立治疗方法的基础。《灵枢·官能》说:“用针之服,必有法则。”针灸治疗的病种众多,针灸方法也多种多样,所以从总体上把握针灸治疗原则具有执简驭繁的重要意义。针灸治疗原则可概括为治神守气、补虚泻实、清热温寒、治标治本和三因制宜。
一、治神守气
治神守气是充分调动医者、患者双方积极性的关键措施。医者的治神守气、患者的意守感传,往往对诱发经气、加速气至、促进气行和气至病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中医者应端正医疗作风,认真操作,潜心尽意,正神守气;患者应正确对待疾病,配合治疗,安神定志,意守感传。治神守气既能更好地发挥针灸疗法的作用,提高治疗效果,又能有效地防止针灸意外事故的发生。
(一)治神
中医学的“神”是指整个人体机能活动的外在表现,是对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活动以及脏腑、气血、津液外在表现的概括。治神是要求医者在针刺治疗中掌握和重视患者的精神状态和机体变化,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针灸操作过程中,医者专一其神,意守神气,患者神情安定,意守感传;二是指在施治前后注重调治患者的精神状态。治神对于针刺操作手法是否成功、针刺疗效能否提高都有其重要意义。
《素问·宝命全形论》记载的“凡刺之真,必先治神”及《灵枢·官能》记载的“用针之要,勿忘其神”,意在强调治神在针刺中的重要性,旨在表明“治神”是针刺施治的基础和前提,在针刺治疗中居重要地位。《灵枢·九针十二原》记载的“粗守形,上守神”也强调了“治神”在针刺治病过程中的重要性。精神因素在针灸临床治疗中与医患双方都有密切关系。
(二)守气
气,主要指经气。守气,意即守住所得之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要求医者仔细体察针下感应,并根据患者的变化及时施以手法,主要体现在行针过程中要专心致志,做到“神在秋毫,意属病者”,一旦针下气至,就要“密意守气”,做到“如临深渊,手如握虎”;二是要求患者专心体会针刺感应,配合医者治疗,促使气至病所,达到治疗目的。
在这些因素中,医者的治神守气,往往对诱发经气、加速气至、促进气行和气至病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患者的意守感传,亦能为守气打下良好的基础。如能在医者进针、行针过程中配合做呼吸运动,其意守感传的效果会更好。
二、补虚泻实
补虚泻实即扶正祛邪。《素问·通评虚实论》说:“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其中,“虚”指正气不足,“实”指邪气有余。补虚就是扶助正气,泻实就是祛除邪气。疾病有虚实,针灸分补泻,如《灵枢·九针十二原》说:“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泻之,菀陈则除之,邪盛则虚之……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灵枢·经脉》亦言:“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一)虚则补之
“虚则补之”“虚则实之”,意即治疗虚证用补法,适用于治疗各种虚弱性病证,如精神倦怠,肢软乏力,心悸气短,语声低微,自汗盗汗,面色苍白,形体消瘦,大便溏泄,遗尿或尿频,或肌肉萎缩,肢体瘫痪等。
临床上应用补法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针灸方法的选择,针和灸皆可补可泻,但两者比较而言,针偏于泻,灸偏于补,故凡虚证(除阴虚外)皆可加灸。二是针灸补泻手法的选择,虚证当用补法:偏于阳虚、气虚,针用补法,或用灸补法;偏于阴虚、血虚,针用补法,血虚也可用灸补法,但阴虚一般不宜用灸法;阴阳两虚则灸补为上,如《灵枢·官能》所言:“阴阳皆虚,火自当之。”此外,《灵枢·邪气脏腑病形》曰:“诸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灵枢·终始》也说:“如此者弗灸。”指出对六部脉小、阴阳营卫气血皆严重不足的病证,针灸并非最好的治疗手段,当首先用甘味药物补益脾胃,以化生营卫气血,待营卫气血相对充足后再施以针灸。三是选用偏补的穴位,常取下腹部穴位,如神阙、气海、关元,及其他穴性偏补的穴位,如足三里、膏肓、命门、太溪等穴,对五脏虚证多用相应的背俞穴和原穴,也可用五输穴的生克补泻法选取相应的穴位。
(二)陷下则灸之
“陷下则灸之”之“陷下”,《黄帝内经》(以下简称《内经》)的本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指脉象,如《灵枢·九针十二原》说:“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此之“陷下”主要指脉象沉伏。对于《灵枢·禁服》所记载的“陷下者,脉血结于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之。”唐代王冰注曰:“脉虚气少,故陷下也。”明代张介宾注曰:“沉伏不起也。”故脉之“陷下”主要见于血寒或气虚之证。二是指穴位,如《灵枢·经脉》说:“实则必见,虚则必下,视之不见,求之上下。”意思是说实证在相应的穴位可见隆起,虚证在相应的穴位可见下陷。
“陷下则灸之”本意是说对脉象沉伏不起,或穴位处有凹陷者皆宜用灸法。其内在的病机是血寒,或经气亏虚。临床常见脾虚者多在脾俞、足三里有凹陷或按之虚软;肾虚者多在肾俞、太溪有凹陷或按之虚软;元气不足者多在气海、关元有凹陷或按之虚软;清阳不升者多在百会有凹陷。临床上,此类病证都可以用灸法治疗。
(三)实则泻之
“满则泻之”“盛则泻之”“邪盛则虚之”,意即实证用泻法,适用于邪气盛的病证(实证),如胸闷、腹胀、便结、尿闭、高热、中暑、神昏、惊厥、抽搐,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痛等。
临床上用泻法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针灸方法的选择,一般多针少灸,或不灸,除毫针外,三棱针、皮肤针也较为常用。二是针刺补泻手法的选择,实证当用泻法。《灵枢·寿夭刚柔》说:“有刺营者,有刺卫者……刺营者出血,刺卫者出气。”所以对病在卫分的实证多用毫针浅刺出气,对病在营血的实证则必须刺后出血,以泻血分之邪。三是选用偏泻的穴位,多选用四肢末端和头面部的穴位,如十二井穴、十宣、水沟、耳尖、太阳等。
(四)菀陈则除之
“菀”同“瘀”,即瘀结、瘀滞之意。“陈”即“陈旧”,引申为时间长久,久病。“菀陈则除之”意即络脉瘀阻之类的病证用清除瘀血的刺血疗法,适用于病久入络,及跌仆损伤、毒蛇咬伤、丹毒、腱鞘囊肿等病证。
临床上运用刺血法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针具的选择,一般多用三棱针或皮肤针,也可刺血后加拔罐。二是穴位的选择,一般多选局部络脉瘀阻处或反应点,及尺泽、委中、十二井、十宣等,如治疗痹证日久入络者,《灵枢·寿夭刚柔》说:“久痹不去身者,视其血络,尽出其血。”再如痔疮,可挑刺腰骶部的反应点出血。
(五)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不盛不虚”,《内经》的本意是指人迎脉与寸口脉大小相等(《内经》多以人迎脉和寸口脉大小的不同判别病在何经),说明其病与其他经脉无关,病在本经,如《灵枢·禁服》曰:“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名曰经刺。”《难经·六十九难》曰:“不盛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所以“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并不是指病证本身无虚实,而是指本经自病,不涉及其他的经络或脏腑而言。本经自病,自当取本经穴。
临床上应用“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如何辨病在本经,《内经》所记载的通过对比人迎脉、寸口脉大小的不同来辨别病在何经的方法已较少使用,但仍有深入研究的价值,现在临床一般根据经脉的循行及“是主……所生病”“是动则病”来判定病在何经,可参见《经络腧穴学》。二是针刺补泻手法的选择,一般可用平补平泻手法。三是穴位的选取,一般以五输穴和原穴最为常用。
补虚泻实既是针灸治疗原则,又是针灸治病的重要方法,《灵枢·九针十二原》说:“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亦说:“补泻反则病益笃。”都明确指出补泻不可误用,勿犯虚虚实实之戒。对虚实夹杂或本虚标实之证,针灸应补泻兼施。
三、清热温寒
寒与热是表示疾病性质的两条纲领。在诸多疾病的演变过程中,都会出现寒热的变化。外来之邪或属寒或属热,侵入机体后或从热化或从寒化,人体的机能状态可表现为亢进或不足,亢进则生热,不足则生寒。
“清热”就是热证用清法;“温寒”就是寒证用温法。《素问·至真要大论》云:“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这是关于清热温寒治疗法则的最早记载。《灵枢·经脉》说:“热则疾之,寒者留之。”这是针对热性病证和寒性病证制订的清热、温寒的针灸治疗原则。
(一)热则疾之
《灵枢·经脉》说:“热则疾之。”《灵枢·九针十二原》亦云:“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疾”与“急”相通,有快速针刺之义,“以手探汤”形象地描述了针刺手法的轻巧快速。“热则疾之”意即针灸治疗热证的原则是:浅刺疾出或点刺出血,手法宜轻而快,少留针或不留针,针用泻法。适用于各种热证的治疗,如发热、中暑、咽喉肿痛等病证。例如风热感冒,常取大椎、曲池、合谷、外关等穴浅刺疾出,即可达清热解表之目的。若伴有咽喉肿痛者,可用三棱针在少商、商阳点刺出血,以加强泻热、消肿、止痛的作用。
(二)寒则留之
《灵枢·经脉》说:“寒则留之。”《灵枢·九针十二原》亦云:“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留”有留针之义,“人不欲行”形象地描述针刺手法应深而久留。指出寒性病证的治疗原则是深刺而久留针,以达温经散寒的目的。主要适用于各种寒证的治疗,如风寒湿痹为患的肌肉、关节疼痛以及寒邪入里之证等。若寒邪在表,留于经络者,艾灸施治最为相宜;若寒邪在里,凝滞脏腑,则针刺应深而久留,或配合施行“烧山火”复式针刺手法,或加用艾灸,以温针法最为适宜。
在临床上热证与寒证的表现往往是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如有表热里寒或表寒里热,有上热下寒或下热上寒等,所以清热温寒的治则应灵活掌握,若寒热相间,当温清并用。如素体阳虚又外感风热之证,既有发热、咽喉肿痛等风热表证,又有脘腹冷痛、大便泄泻等里寒证,则可外清手太阴、阳明表热,毫针浅刺曲池、合谷、列缺、外关、大椎等穴,内温足太阴、阳明之寒,取足三里、中脘等穴,针用补法或用灸法。
四、治标治本
“标”“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中医学中具有丰富的内涵,可以说明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例如,从正邪双方而言,正气为本,邪气为标;从病因与症状而论,病因为本,症状为标;从疾病的先后来看,旧病、原发病为本,新病、继发病为标。
《素问·标本病传论》云:“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为妄行。”明确指出治标治本是重要的针灸治疗原则,强调了标本理论对指导针灸临床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如何治标与治本,《灵枢·病本》云:“谨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者独行。”概而言之,治标治本的基本原则是: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标本同治。
(一)急则治标
急则治标就是当标病急于本病时,首先要治疗标病,这是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权宜之法,目的在于抢救生命或缓解患者的急迫症状,为治疗本病创造有利的条件。《灵枢·病本》曰:“先病而后中满者,治其标……大小便不利,治其标。”例如,不论任何原因引起的昏迷,都应先针刺水沟,在患者恢复意识时再根据本病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治疗;由于某些原因引起的小便潴留,应首先针刺中极、膀胱俞、水道、秩边、委阳,急利小便,然后再根据疾病的发生原因从本论治。
(二)缓则治本
在大多数情况下,治疗疾病都要坚持“治病求本”的原则。即正虚者固其本,邪盛者祛其邪;治其病因,症状可除;治其先病,后病可解。这就是“伏其所主,治其所因”的深刻含义。缓则治本尤其对于慢性病和急性病的恢复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肾阳虚引起的五更泄,泄泻为标,肾阳不足为本,治宜灸命门、肾俞、气海、关元以温补肾阳,肾阳得温则泄泻自止。再如脾胃虚弱、气血化生不足而引起的月经量少或闭经,月经量少或闭经为标,脾胃虚弱为本,治宜针灸足三里、三阴交、血海、脾俞以补益脾胃,脾胃和气血足,则月经自调。
(三)标本同治
当标病和本病处于俱重或俱缓的状态时,应当采取标本同治的方法。如体虚感冒,应当益气解表,其中益气为治本,解表为治标,宜补足三里、气海、关元,泻合谷、风池、列缺,以达到益气解表的目的。再如肾虚腰痛,治当补肾壮腰、通络止痛,可取肾俞、大钟补肾壮腰以治本,取阿是穴、委中通络止痛以治标。
五、三因制宜
“三因制宜”是指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即根据治疗对象、季节(包括时辰)、地理环境等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法。
(一)因人制宜
因人制宜,即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体质等不同特点而选择适宜的治疗方法,是确定治疗方案的决定性因素。人体由于性别、年龄不同,生理功能和病理特点也不相同,针刺治疗方法也有差别。如妇人以血为用,在治疗妇人病时要多考虑调理冲脉(血海)、任脉等。另外,患者个体差异更是决定针灸治疗方法的重要因素,如体质虚弱、皮肤薄嫩、对针灸较敏感者,针刺手法宜轻;体质强壮、皮肤粗厚、针感较迟钝者,针刺手法可重些。正如《灵枢·逆顺肥瘦》所言:“体质壮大,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婴儿者,其肉脆血少气弱,刺此者,以毫针,浅刺而疾发针,日再可也。”
(二)因地制宜
由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不同,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特点也有所区别,治疗应有差异。如在寒冷的地区,治疗多用温灸,而且应用壮数较多;在温热地区,应用灸法较少。正如《素问·异法方宜论》指出:“北方者……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冽,其民乐野处而乳食,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南方者……其地下,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胕,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挛痹,其治宜微针。”
(三)因时制宜
四时气候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有一定影响。《难经·七十难》认为:“春夏者,阳气在上,人气亦在上,故当浅取之;秋冬者,阳气在下,人气亦在下,故当深取之。”春夏之季,阳气升发,人体气血趋向体表,病邪伤人多在浅表,多宜浅刺;秋冬之季,人体气血潜藏于内,病邪伤人多在深部,多宜深刺。所以在应用针灸治疗疾病时,考虑患病的季节和时辰有一定意义。子午流注针法就是根据人体气血流注盛衰与一日不同时辰的相应变化规律而创立。因时制宜还包括针对某些疾病的发作或加重规律而选择恰当的治疗时机。如精神疾患多在春季发作,故应在春季之前进行治疗;乳腺增生患者常在经前乳房胀痛较重,治疗也应在经前1周开始;针治疟疾则应“先发如食顷乃可以治,过之则失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