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幼儿园课程的界说
1990年出版的《幼儿教育百科词典》对学前课程进行了界定:广义的学前课程指为实现幼儿园教育目标而组织安排的全部教育活动,或指规定的全部教学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和进程的总和;而狭义的学前课程指某一门学科课程,主要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评价等内容。
石筠涛在《学前教育课程论》中把学前课程定义为:学习者在教育者有意识指导下与教育情境相互作用而获得有益经验和身心健全发展的全部教育性活动。
冯晓霞在《幼儿园课程》一书中指出:“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园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
袁爱玲在《学前创造教育课程论》一书中认为:“学前课程是在幼儿园安排下所进行的一切有组织、有系统、有意义的园内外学习的经验或活动。”
台湾学者王静珠在《幼稚教育》一书中对学前课程的界定是:“幼稚教育课程就是指幼儿在幼稚园有目的、有计划的安排及老师的辅导下,为达成幼稚园教育目标而依循一定程序进行的各种学习活动。”
香港教育署于1996年颁布的《学前教育课程指引》指出:“儿童在园内的一切活动,包括健康检查、排洗、进食、休息、音乐、故事、美劳、分组学习、集体游戏及在户内外进行的各式各样的活动。”
从以上关于幼儿园课程的种种界说来看,大家较认可的看法是:“幼儿园围绕培养目标所提供的一切活动和有益的经验就是幼儿园课程。”[8]
从文化的角度审视幼儿园课程,它应是最优秀的人类文化,体现的是人类或者是特定群体的文化积累;它应是适应幼儿的,也是与个体早期接受能力相一致的文化内容。幼儿园课程应是人们为幼儿精心选择和组织的人类社会所积累的社会生活和学习经验。在全球化席卷中国的今天,选择幼儿能理解和接受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内容,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有效的传播应是幼儿园课程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