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的命值多少钱?
一些普通老百姓借助新闻舆论监督解决了他们遇到的甚至是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他们是幸运的,但是,我们又能让幸运之神眷顾多少个求助者呢?
你能想象吗?400多名民工干了11年的搬运工作,没有人与他们签订过一纸劳动合同,也没有人为他们买过一分一厘的社保和工伤保险。这样的事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在某市的一家村办劳动服务公司。记者调查发现,造成400多名民工干了11年“冤枉活”的主要原因竟是蓄意蒙骗。
事件的本身并不复杂。10多年前,这批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于建工厂。工厂投产后,村民所在的村委会注册成立了一家有经营权的劳动服务公司,与工厂签订劳务合同,组织村民承包工厂的材料、成品搬运等劳务,从中收取部分“管理费”。400多名民工就这样被雇用,懵懵懂懂一干就是11年。期间,也有少数民工提到过合同、保险之类的事,但是,一年又一年,事情都不了了之。最近这几年,这批民工有的年纪大了,想到了老来无依无靠的难题,年轻的想到可能发生的工伤,想到了未来的生活,于是,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劳动保险被民工们当成了“命根子”,强烈要求公司还他们应有的基本权益。
接到投诉后,记者找到这家劳动服务公司的负责人。表面上看,这批民工的保险问题牵涉到工厂和劳动服务公司,也就是民工的社保该由谁负责买单的问题。其实,这个被认为“扯了很多年扯不清”的问题并不应成为问题,因为劳动服务公司与工厂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已经有了不容争议的条款:“从事劳务作业人员必要的社保、工伤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等由劳动服务公司一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很显然,劳动服务公司是真正的用人单位,理应为民工的社保买单,但是他们却没有。
同样离谱的事后来还在发生。工厂出于对民工的爱护,从前年开始提高一定额度的劳务价格,并在相关补充合同中特别写明这笔钱是用来给民工提高福利和购买意外保险的。然而,劳动服务公司的负责人却找出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说这笔钱也被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和村民福利等方面上,所以至今没有用来为民工购买意外保险。
更为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负责人在知道无法推卸责任之后,又找出一些滑稽的理由以求自圆其说。他说,服务公司没有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一直以来没有发生什么事;没有给工人买社保,是因为没有钱;没有给工人买工伤保险,是因为没有发生过工伤事故。
民工们真的平安无事吗?不是。事实是:以工伤为例,这些年来有好几个工人发生过工伤事故,有的还断了手指,成了残疾人。
聊以慰藉的是,在新闻媒体的介入下,这批民工终于找回了公道,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但是,一家企业长达10多年置民工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漠视民工的生命,却给我们留下了沉重的思考。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绝非小事。以法律为准绳,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违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理由。但是,法定的事为什么就有人不执行?毋庸置疑,对一些老板来说,他们的黑眼珠只认白银子,工人只是他们赚钱的工具,工人的生老病死也就被他们无情地漠视了。对这类“黑心老板”,我们绝不能听之任之。
人们不禁要问:有些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会无动于衷,非得要新闻媒体介入才“立刻处理”?很显然,因为这方面的成绩很难像GDP、市政工程那样成为官员们的政绩,而且这类问题的处理与否又很少能动摇到官员们的乌纱帽,所以他们的积极性自然就大打折扣了,甚至不闻不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坐在办公室里品茶聊天过日子那才潇洒。
记者在采访中有一种深刻的感受:一些普通老百姓借助新闻舆论监督解决了他们遇到的甚至是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他们是幸运的,但是,我们又能让幸运之神眷顾多少个求助者呢?要解决老百姓遇到的实际问题,需要新闻媒体的呐喊,更需要各级政府,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扛到肩上、放在心里,慎重掂量每一个公民的利益与生命的分量,严格执法,敢于作为,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