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玉趾之厄
趾 zhǐ 小篆作,从足止声, “止”亦表义。现在多表示脚趾头的意思。其实 “趾”本是 “止”的后起字,也是今天 “脚”的意思。
“举趾”是 “举足” 的意思,引申为行走、行进、前往。《诗经·豳风·七月》:“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毛传》:“四之日,周四月也,民无不举足而耕矣。”表敬称时还可以说“举玉趾”、“步玉趾”。 “玉趾”是对脚的美称:“如何枉玉趾,及门失相迎。主人岂傲客,事有迷误并。”19
脚在人们的生活中太重要了,离开了脚简直寸步难行; 即使足不出户,在室内活动也离不开脚。古代残害肉体的刑罚很多,如墨、劓、剕、宫、大辟等。其中的 “剕”,就是对脚实施刑罚的一种形式,为五刑之一。
1.刖刑
剕 fèi 是一个从刀非声的形声字。《汉语大词典》引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三章第三节:“剕是砍脚,即后来的刖刑。”
刖 yuè 是指砍去受罚者的左脚、右脚甚至双脚。刖,甲骨文作,字形像手持刀锯断人腿脚,手持之刀有的在左,有的在右,说明所锯的脚左右不限;金文作 ,《说文·刀部》释为 “刖,绝也。从刀,月声”。《玉篇》:“刖也。”《广韵》:“刖足也。”
“完璧归赵”故事里的 “璧”指的是和氏璧。相传它是卞和发现的。起初他将这块尚未雕琢好的璞玉献给楚厉王,厉王命玉工查看,玉工认为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厉王大怒,将卞和的左脚砍掉,以示惩罚。武王即位后,卞和再度献玉,仍不被赏识,又被砍去右脚。武王死后,文王即位,卞和想献玉,又怕再被加害,抱着这块璞玉在楚山下哭了三天三夜,眼泪流干了,继之以鲜血。文王派人问他,他说:“我并不是为被砍去的双脚哭泣啊,我哭的是宝玉被当成石头,忠臣被看作欺君啊! ”文王让人剖开这块璞玉,里面果然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
古代还有一位自刖其足的人,算得上是 “兵谏”的始祖。《左传·庄公十九年》记载,鬻拳曾竭力劝阻楚文王,文王不听,鬻拳就拿起武器对准他。文王只好被迫接受。鬻拳说:“我用兵器来威胁自己的国君,这是莫大的罪过。”于是就砍去自己的双脚。文王敬其忠诚,遂让他守卫楚国都城城门。鬻拳非常忠君,因为自己采用了 “兵谏”的方式劝阻国君,自觉不敬,所以用刖刑来处罚自己。不过,像鬻拳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人是被迫砍去脚的,在没有麻药、医疗设备落后的古代,其后果之严重可想而知。
2.膑、瘸、跛、蹇
除了 “刖”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残酷地伤残人的肢体、破坏人行走能力的刑罚———膑。
膑 bìn 或写作 “髌”,小篆作。在古代指的是一种剔掉膝盖骨的酷刑。
战国时期有一位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就受过膑刑。孙膑与庞涓都师从鬼谷子,一起学习兵法。庞涓得知魏惠王拜孙膑为将军,请孙膑出山,但见到自己的同门比自己才能更高,不由心生嫉妒,设下奸计,使之身受膑刑。孙膑本名不传,后来为了不忘膑刑之恨,改名孙膑。这种刑罚早已被取缔,不过 “膑”这个词在今天的方言里还有所保留。在粤语和湘语里,将腿受伤或者腿部残疾的人称作 “膑脚佬”、“膑脚子”,而在北方一般称为 “瘸腿”或 “跛足”。
瘸 qué 小篆作 。宋代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杂录》:“谚谓跛为瘸。”
跛 bǒ 小篆作《说文·足部》的解释是 “行不正也”。
“膑”、“跛”还可以叫 “蹇”。
蹇 jiǎn 小篆作《说文·足部》:“跛也。从足,寒省声。”
《庄子·达生》:“汝得全而形躯,具而九窍,无中道夭于聋盲跛蹇而比于人数,亦幸矣。”此处 “跛”、“蹇”并称。因为马驴之类都是用于骑行致远,所以将马驴的行动迟缓、顽劣驽钝等也称为 “蹇”,引申为困苦、不顺,如 “时乖运蹇”。春秋时期,和百里奚齐名的蹇叔,据说就是跛足之人。
3.缠足与裹足
中国古代还有一种非刑罚的伤足行为,这种不是刑罚的刑罚只针对女性———缠足。
缠 chán《说文·糸部》:“绕也。从糸廛声。”篆书作,是个形声字。
古代女子从幼年时候开始就被缠足,用长的布条将双足紧紧绕住裹好,最终使足骨变形,脚尖束成弓状,俗称 “弓足”、“三寸金莲”等。其起始年代说法不一,有的说起自南唐,有的说始于南朝齐代。民国后这种陋习才逐渐被废止。这种缠足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女性的出行,进一步禁锢了她们的自由。我们现在所熟悉的“裹足”就是缠足,实际上早在汉代的文献中,在没有缠足之俗的时代,就有 “裹足”之说了,但它的意思不是女性的 “缠足”,而是 “包裹其足”,准备出行。
中国缠足妇女20
裹 ɡuǒ 小篆作。《说文· 衣部》:“缠也。从衣果声。”
相传中国木匠的祖师爷鲁班为楚国制作云梯,助其攻打宋国。墨子主张兼爱非攻,乐于扶困济危,从鲁国走了十天十夜赶到楚国,脚底长满了厚厚的茧子,他就把衣服撕破了裹在脚上,继续行走。 “裹足”后来引申为盘费,宋代洪迈《夷坚志·佛还钗》有云:“恐汝无裹足,赠汝金钗。”意为怕对方没有钱,就送给他金钗充作生活费。后来 “缠足”之习流行,“裹足”也有了 “缠足”的意思。清代袁枚《随园诗话》中有一李姓女子的《弓鞋》诗写得极妙:“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今形容文章废话太多,也会说 “王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先前之 “裹足”是为出行走路方便,后来之“裹足”却是伤残人肢体、阻碍人行走,实是大异其趣。
缠足21
4.禁足
古代还有一种特殊的惩戒方式,叫 “禁足”,指佛教僧尼坐夏,避免灾祸或因过失受罚而不得外出。
禁 jìn 小篆作《说文·示部》:“吉凶之忌也。从示林声。”
“禁足”后引申为一般的禁止外出,一般称为 “监禁”、“关禁闭”等。郭沫若《我的童年》第二篇四:“那回我记了一次大过,其余的六个人罚了两个礼拜的禁足。”而张爱玲在《私语》中所描述的自己被关禁闭的情景尤其让人印象深刻:“我父亲扬言说要用手枪打死我。我暂时被监禁在空房里,我生在里面的这座房屋忽然变成生疏的了,像月光底下的,黑影中现出青白的粉墙,片面的,癫狂的。Beverley Nichols 有一句诗是关于狂人的半明半昧:‘在你的心中睡着月亮光’,我读到它就想到我们家楼板上蓝色的月光,那静静的杀机。”可见禁止人外出这种无形的处罚方式对人的伤害之深。
1本书之例,一部分字形变化比较大的字在括号内说明其繁体或古字形。
2也有人认为这个 “夭” 象人奔跑时摆动双臂并大迈步之形,加 “止” 和“彳”都是为了表示在跑动。详见邹晓丽编著:《基础汉字形义释源:〈说文〉部首今读本义》(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82 页。
3见《论语·季氏》。
4见《史记·萧相国世家》。
5李孝定编述:《甲骨文字集释》(第五卷),北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1965 年版,第 2074 页。
6也有人认为是脚穿上鞋子出门的样子。吴大澂《字说·出反说》:“古人出则纳履,返则脱履。”详见邹晓丽编著:《基础汉字形义释源:〈说文〉部首今读本义》(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74 页。
7见高鸿缙编著:《中国字例》,台北:台湾三民书局 1960 年版,第 365 页。
8见杨树达著:《积微居小学述林》,北京:中华书局 1983 年版,第 85 页。
9可译为:“对方如果爱自己,自己就撩起衣裳,徒涉溱河去跟随他。” 详见陈炜湛著:《古文字趣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9 页。
10见邹晓丽编著:《基础汉字形义释源:〈说文〉 部首今读本义》(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77 页。
11罗振玉撰:《殷虚书契考释》,北京:中华书局 2006 年版,第 452 页。
12(东汉)许慎著,汤可敬撰:《说文解字今释》,长沙:岳麓书社 1997 年版,第 724 页。
13李孝定编述:《甲骨文字集释》(第五卷),北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1965 年版,第 1892 页。
14邹晓丽编著:《基础汉字形义释源:〈说文〉 部首今读本义》(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107 页。
15陈炜湛著:《古文字趣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262 页。
16陈炜湛著:《古文字趣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版,第262 页。
17邹晓丽编著:《基础汉字形义释源:〈说文〉部首今读本义》(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 2007 年版,第 107 页。
18《汉字文化丛谈》 认为,远古人类聚群而居,有无数部落群; 部落群出行时,或围猎或战争,都以部落图腾为先导,后来就用绘有各部落图腾的旗帜。详见黄巽斋著:《汉字文化丛谈》,长沙:岳麓书社 1998 年版,第 18 页。
19(宋)司马光《奉同范景仁宋次道太常致斋韩廷评维见过阍人不时纳韩去乃知为诗谢之》。
20[法] Firmin Théophile LARIBE(1855—1942)在 1905—1910 年期间摄于中国。
21Русская учено-торговая экспедиция по Китаю(俄罗斯科学贸易考察团中国之旅),Adolf Erazmovich Boiarskii 摄于 1874—1875 年间,巴西国家图书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