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当下,高职法律教育强调培养高级技能型法律人才,而高级技能型法律人才强调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应用。为实现这一内涵,颠覆传统学科体系的知识构造、建立行动导向的知识体系就成为高职法律教育对教材的基本要求。基于此,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启动了教材建设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涌现了一大批适应高职教育要求的法学教材。教材《房地产法原理与实务》的编写也顺势而上,在学院、系领导的支持下,该教材的编写者对该教材进行了适应高职法律教育要求的编写。
《房地产法原理与实务》的编写力求体现如下特点:
一、工作过程与行动导向性
工作过程与行动导向是高职教育的内在要求。因此,《房地产法原理与实务》力求在编写过程中尽量将房地产法的相关内容按照工作过程的特点来编写。同时,每一单元基本按照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知识结构图、项目和实训的结构来重构知识框架,每一项目基本按照引例、基本原理、引例分析、思考与练习这样的模式来编排。该教材体现了通过启发学生思考、引起兴趣,再引导学生进行基本理论的探讨,最后由学生对法律现象予以分析并解决的基本编写思路,保证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以及践行了将学习融入实践中的基本要求,具有鲜明的“教、做、学一体化”的高职教育特点。
二、知识够用性
《房地产法原理与实务》的编写不追求深奥的理论知识和细而全的知识范畴,只以保证学生能够运用所学房地产法理论进行简单的房地产行为操作为度来确定《房地产法原理与实务》的知识范畴。为此,本教材分为四个单元进行编写。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能够较容易地理解房地产法理论,克服学习上的困难,又能保证学生学到必需的房地产法理论知识。
本教材的编写分工如下:
王桂玲:单元一;
刘树桥:单元二之项目一、项目二;
崔彩虹:单元二之项目三;
张文益:单元三;
朱文博:单元四。
本教材由王桂玲、刘树桥担任主编,由张文益担任副主编。
本教材由主编王桂玲、刘树桥最后校对、审定。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参考和借鉴了相关教材的优秀成果,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由于本教材是按照高职教育理念进行教材改革的初步尝试,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同仁批评指正!
《房地产法原理与实务》教材编写组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