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文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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鄘是商周时的文明国[1]——鄘诗探源(上)

一、鄘的地域

孔丘对鄘国没有留下什么文字记述,后代的朱熹等大师对鄘国的诗歌亦只字不提。可怜的鄘国及其诗歌被历史遗忘了。近年考古学家发现了鄘国的遗址,张良皋先生作了论述。笔者不自量力,在此亦作些评说。

周公旦杀了武庚,分散了殷的高官,并把卫赐封给康叔,于是康叔成了卫的始祖(他先被赐封康地,在今山西省,故称康叔)。“使康叔都朝歌,统商都周围及殷民七族。”[周旦诛杀商纣之子武庚以及管叔并放逐蔡叔(周公顾念家族之情,而没把蔡叔诛杀,只是将他放逐至较荒远的蔡水地方,故后称蔡叔)。]尔后,康叔接管原朝歌地区的商族遗民,成为卫国。朱熹写道:“邶、鄘,不详其始封。”经笔者查证,邶(今山西偏北地区)、卫在朝歌地区,“卫本旧观邑,姚姓”。鄘即庸,独立国,绝不可能属于卫。庸、卢、濮、彭等参加周武王伐纣的国家,是在商代就存在的国家。

鄘国在公元前611年被楚、秦、巴三国联军消灭而被瓜分。三国分别在鄘的北边、西边、南边。鄘在黄河的南边,因此并不可能是在河北的卫。

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鄘国地域的大巫山文化以及湖北京山屈家岭文化被考古工作人员发现,这是近年的事。前598年,有“王问诸屈巫”的记载。周朝获得天下后,中原地区几乎都是新封的周族小国,唯有朝歌附近的邶、卫,以及汉水一带的鄘国是原来的小国。后人均把其归于卫,因而造成理解上的混乱。

鄘国的地域在今湖北省十堰市及其周边的一些地方,包括汉中平原、大巴山、巴国(今重庆部分地区,巴建国时间较晚),南至长江两岸,至今仍有上庸、下庸的地名遗存,东边曾及方城(今河南)。据张良皋先生估计:“面积在4万平方公里以上。”

后人把鄘国及其诗歌归入卫,是没道理的。《桑中》有:“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朱熹注曰:“庸,未闻,疑亦贵族也。”不知道鄘地,又怎么评价鄘诗呢?他又说:“邶、鄘,不详其始封。”古人尚且对历史这样认识,则历来的评论亦如瞎子摸象,糊涂不清了。卫国地跨河北、河南,大部分在郑州以东至济水南边。新郑(东周时,今郑州)的西边有许国、隋、邓、彭、卢、罗等百濮之国,后来又增加流杂城、陆浑国、西王母祠。前712年,郑与齐、鲁一起攻打许国,许被打败,退至许(今许昌)的最东边,但仍然不断被蚕食侵吞。而鄘国之名,孔子没有提及,但在文献中还有一些遗存。

前538年,“晋人问陈之罪”。(郑子产)对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以备三恪。”这个庸大姬,笔者认为就是指鄘国人。胡公为陈始祖,是周武王时的事。鄘、陈者被称为戎蛮人。

前11世纪,周武王与鄘等八百诸侯一起讨伐商纣。周武王曰:“……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予,予其誓。”这是最早提及鄘国的资料。鄘国是参战国的获胜者。因为鄘国是获胜者,不但保护了自己的一切财富、地域及文化,而且可能获得了一些新的土地。由此推断,在西周及春秋时期,鄘国不但获得了生存权,而且其物质及文化亦得到了相应的发展。所以,张良皋全面地评价:“庸国是制陶大国、诗歌大国、器乐大国、筑城大国、营建大国、冶铸大国、造历大国、农业大国,它完全可能是领先跨入文明门槛的国家。”[2]

春秋之前,礼(其实是等级制度)是很重要的,周族与非周族的人的地位大不相同。《左传》在前712年写道:“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可见等级多么森严!

孔安国曰:“庸、濮在江汉之南。”

前16世纪,汤商有三亳;其中,西亳在今天的湖北偃师西边(或曰商密)。偃师二里头已发现商朝早期的宫址。这里的大部分土地属于后来的鄘地。鄘国处在商朝朝歌的西南方,距离京都不远,所以一定受到商朝的诸多文明包括生产技术、手工技术、精神文化等的影响。鄘国比周朝所封赠的新诸侯国(有40多个)有更好的文明基础。不管是鄘国还是百濮,都是庶民或更低一层的人。由此可知,鄘、濮是百业之奴隶,为工、为农、为渔之臣(奴隶),以至治文治史,为巫或治丧的。我们不妨参照一些事例。周赖秦非子的养马而多战马。秦朝有专门制作陶俑的大场所(从兵马俑而知道)。[3]

前658年,管仲“分齐国为十五士乡与六工商乡”。工商乡是把工人商人集中在一处居住,专门经营商业或制作工业用品的地方。有记载云:“寝工、工尹,勤先君也。”工人奴隶制作的工艺品是供君王使用的。前589年,卫国遭受楚国的侵略,“赂之以执斫、执针、织纴、皆百人”。卫国贿赂楚国,用的是有专业技艺的三种人,即木工、针工、纺织工,共300人。可见专业工人有利于提高生产能力,地位十分重要。《说文解字》:“庸,用也。”在奴隶社会,鄘人亦是奴隶,专门为贵族服务。

前506年,楚国战败,“楚莠尹然、工尹麇,帅师救潜……左尹郤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这些人的身份、职务并不高,大概是小臣或奴隶之流。前562年,“小国之事大国也,苟免于讨,不敢求贶”,这就是小国的处境。

前543年,“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他分地区分工种,专职专业,使农业能分工管理、细化而有条理。“昔虞阏父为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虞氏是专门制作陶器的一族。前554年,楚国人曾说,晋国人“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4]晋国的各种职业各种分工都很明确。《左传》记载:齐国战败,“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晋侯许之”。受贿的人物,遍及军队的大小官员,数量甚多。又记曰:“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以奴隶(即臣)为赏赐,是奴隶社会的特质。商代的甲骨文有“臧获”记载,即捕获了敌人,作为奴隶使用。

《吕氏春秋》:“尧有丹水之战,以服南蛮。”[5]丹水在今湖北,鄘的东北边,至今丹溪水仍很充沛,是南水北调的一个水源站。这地方即古代的商密县,亦是后来的六百里商于之地。《水经注》:“欢举之山,洛水出焉。东与丹水合,水出西北竹山东,南流注于洛。”[6]竹山竹水这个地方,是鄘国的中心地带。这里有山陵、丘阜、原野、湿地,生活物资十分丰裕,在以狩猎、采摘为生的上古时代,较容易讨生活。

“堵水又东北经上庸郡,故庸国也。”[7]郦道元明确地指出鄘国的地理方位,对我们正确理解鄘诗有特别的意义。

“汤溪水出上庸界。”远古时代,这里有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

皇甫谧曰:“帝喾作都于亳,偃师是也。”这就是商于之地域。

汉水东部有流杂城(逃亡的人居住的地方)。“巴蛮有五姓。”三川有鄤聚,今蛮子国,附近有汝水。《左传》记载,前703年,“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

《穆天子传》写道:“周穆王西征犬戎,回经庸入南郑。”南郑在汉水上游。鄘在南郑东南。由此可证,鄘的位置及存在,并非康叔的卫国。

《水经注》有文:“河水又东合庸庸之水……水多黄贝,伊洛门也。”[8]伊洛门即旧賨国所在地。这里的黄贝、賨国告诉我们,在商朝或周朝,这些国家为当时最大的奴隶主王朝提供贝壳这种货币。

“泛水(与沔水、岩渠同一水系)又东迳巴西,历巴渠北新城、上庸。”这则资料来自《水经注》,点明了鄘国的位置。魏文帝合房陵、上庸、西域,立以为新城郡。“堵水又东迳方城亭南。”方城即方山,在鄘的东北角,一度属于鄘国,后被楚国侵占。

前703年,楚送巴从鄂西迁往川东时,被邓地(大约在襄阳西北方)鄤姓人所劫杀。从此以后,巴人巴姓的称谓才较明确。巴人是楚的同姓。

二、受侵凌的鄘国

春秋时期及整个战国时代,战争不断,不少弱小国家被侵吞消灭。小国的弱点较多,比不上大国多才善谋。前714年,“汉东之国隋为大,隋张(张扬胜利)必弃小国,小国离,楚之利也”。战争时各小国不能互相关照,必定分离失败。前714年,“郑败戎,戎不相让,不相救,无行伍”。戎国等如此,怎能不败?

“隋侯逸,获其戎车及戎右少师。”这是把隋国作为戎看待。隋侯有蛇珠及完整的编钟出土,证明其存在。

今天的安陆,即古时的郧国。前701年,郧等国的军队攻打楚国,但被楚武王打败。

大约在前9世纪,“夷王时楚熊渠兴兵攻庸”。熊渠是楚国第三代,已敢攻打老牌鄘国。

前704年,“楚武王攻隋,俘少师”[9]

前678年,楚文王12年“灭邓”。“洛阳西北四十二里,故邓乡矣。”小国不断被消灭,鄘国更孤立了。由此推知,隋、邓、郧是百濮之族。邓、郧大概是专门制作陶器的人,其族姓泄露了这一点。

前675年,楚文王抵抗巴人,在湖北枝江西边(即津)被巴人打败。这次失败,导致楚文王病死。楚的都邑曾在枝江。约前549年或稍后,楚都搬迁至郢。江陵西北边有纪南城,楚文王自丹阳徙至此地,平王城之。班固曰:“楚之郢都也。”“千里江陵一日还”的江陵,地点在长江北岸,反证与位于河北的卫没关系。

前634年,楚成王灭亡夔国。楚国责曰:“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楚人让之。对曰:‘我先王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窜于夔。吾是以失楚,又何祀焉?’”[10]“三虢有故焦国。(周)武王以封神农之后于此。”神农的后代即祝融,神农之名古今相传。夔与楚同姓,地理方位在秭归周边。秭归在长江北岸,一度是鄘地。《地理志》中写道:“江沱出西,东入江是也。其地故罗国,盖罗徙也。罗故居宜城西山,楚文王又徙长沙,今罗县是矣。县西三里有津乡;津乡,里名。”屈原说:“朕皇考曰伯庸。”由此可知,屈原的始祖宗曾为鄘国之伯。屈原的根柢在鄘国,长沙的汨罗是屈原的第二故乡。

“汤溪水出上庸界”,考古在其附近发现了屈家岭(称为屈家岭文化),这可能是屈原老祖宗的所在地。屈家岭在西周初归进罗国。罗国在三川的南边。夷水(蛮水)“又东南迳罗川城,故罗国也。又谓之鄢水,《春秋》所谓楚人伐罗渡鄢者也”。然后才是《地理志》写的“罗故居宜城西山,楚文王又徙长沙,今罗县是矣。”罗国有三次迁徙:一是屈家岭罗国;二是江沱流域的罗国;三是长沙的罗国。

再说一说屈与楚的同姓问题。黄帝之子昌意,生子颛顼为高阳氏。屈原说的“帝高阳之苗裔”,即是黄帝的子孙后代。然而“楚自认为祝融后裔”,祝融氏处在伏羲与神农氏的中间,而后才是黄帝,黄帝之后才是颛顼(高阳氏)。这是传说中的时代,论据不足。如果一定要说屈、楚同姓,则是楚武王熊通(前740—前690)时,“是时生子瑕,受屈为客卿,因以为氏”[11]。《元和姓纂》云:“屈,楚公族芈姓之后。楚武王子瑕食采于屈,因氏焉。”考古发现(前2750—前2650)屈家岭文化,这应该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地名,如此说屈与楚为同姓则通矣。

张良皋先生认为“伯庸”是鄘国的伯爵。唐代五臣注《文选》:“又以伯庸为屈原父名,皆非也。原为人子,忍斥其名乎?”笔者倾向于把“伯庸”理解为鄘国的伯爵官名。鄘为百濮的统领,在前611年领导百濮趁楚大饥荒之年大举反抗,最终因失败而被消灭。

前624年,“晋攻楚救江(小国)至方城”。方城曾是鄘国的东北方关隘,“堵水又东经方城亭南”“岩渠水出南郑县巴岭”,巴岭是鄘国的所在地。洛水的源头来自竹山,竹山竹水在巴岭东边(今神农架地区),是鄘国的中心区域。

滽(又写作庸)之水,流入伊水。伊水在黄河南边,滽水之名可能来自这里的鄘国。

战国的庄子记载:“凡君与楚王交往。”凡君是鄘国的贵公子,后来的君王。新近在对鄘国国都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一把铜戈。铜戈的刻文是“庸公之大元子羽戈”,就是庄子所提到的历史人物凡君。铜戈是鄘国自己铸造的,所以其刻文详细而完整。据说3000多年前,鄂州就能“冶石为器,千炉齐设”,所以说鄘国是冶铸之国。

前660年,狄灭卫国。卫君几百人南逃至曹丘,后又逃至楚丘。新卫的地盘在淮水南边,即今天的山东、河南交界,与鄘国相去甚远。

汉水曲入江即夏口。江夏有五水蛮。汉东诸国隋为大。隋侯的蛇珠、编钟,都有历史记录。前640年,“隋率汉水以东的诸侯叛楚”[12]。又“麇聚百濮以叛楚”。三川是百濮集中居住地,因为国小而弱备受侵略,尤其是楚国侵占得最多。《左传》:“文公十有六年,楚军次于句澨以伐诸庸。”可知,鄘国所包揽的小国都可以“庸”称之,故称“诸庸”。

前638年,秦、晋两国联手迁陆浑人进驻伊川(陆浑族本在敦煌西边)。其目的一是以此阻止楚国势力向北发展;二是把陆浑人当作奴隶加以使用,并剥夺其财富。

《辞源》:“竹山,属湖北省。古庸国地,秦名上庸。属汉中郡。西魏时改竹山。明清皆属湖北郧阳府。”

前611年,楚庄王三年,楚国发生大饥荒。楚周边的邻国都群起而攻占楚地。山夷攻其西南的阜山(今湖北房县西南)、大林(地近当阳),又攻其东南的阳丘、訾枝。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与此同时,常常被楚国侵凌的鄘国率群蛮攻打楚国。楚庄王派出使者,联合秦国、巴国一起攻打鄘国。一国难敌三国,因此鄘国被打败,被瓜分,被消灭了。从此,可怜的鄘国被历史所遗忘。那时的战事,“庸师众,群蛮聚焉”。楚与庸交战了七次,楚均假装战败,以诱庸师。

楚师只逐裨、倏、鱼人。于是鄘国人欢欣鼓舞地说:“‘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群蛮从楚子盟,遂灭庸。”[13]这是《左传》记载的关于两国战争的全过程。

三、鄘地的文化

鄘地的巫风很盛。巫人,在古代是有知识的一群人。史、医与巫有密切的关系。鄘国有尸山尸水。“送迎尸”是巫的重要活动内容。

《山海经》:“夏后之臣曰孟涂,是司神于巴。”据说孟涂住在丹阳城,即秭归的东边约7里的地方。如此,则巴、庸等地都有夏氏的后代。又记曰:“有人无首,操戈盾立,名曰夏耕之尸。故成汤伐夏桀于章山,克之,斩耕厥前(头颅被斩落在耕的前方)。耕既立,无首,走厥咎(因为有罪而逃走),乃降于巫山。”[14]这则故事描写成汤在章山地区攻打夏桀,并取得了胜利。夏桀的部将夏耕,被成汤砍了头,头颅落在死者的前方。夏耕的尸体虽然没有头颅,但仍然拿着戈和盾站立着;因为他有罪过,所以逃走,直到鄘的巫山才住下来。这就是巫山巫神传说的由来,夏耕被当成了巫神。巫山巫人巫神,其脉络十分清晰,故事的首尾有序而且合乎情理。巫人有一种叫“禹步”的步伐,是夏族等巫人追踪大禹治水时的舞蹈动作。联系夏启之臣孟涂“是司神于巴”。巴与鄘互为邻国,其祖宗神都同一源头。因为鄘先被历史所遗忘,而巴则未被消忘,还存活在历史里及人们心中,故以巴为代替。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自窜于夔”。疾病来自鬼神,故有巫的出现。

秭归一带如今仍有禹姓,而两湖又有熊姓,《括地志》有云:“巫郡在夔州东百里。”这个地点就在巫山巫溪。长江在这一段叫巫峡,其上游有一夔门。鄘巴这一地区,有一种大动物称为夔牛(又名牦牛)。“晋太兴元年,夔牛出上庸郡。人弩射杀,得三十八担肉。”

有一个郧的小国(在今湖北安陆)是“春秋国名,为楚所灭。郧人军于蒲骚”。这个郧国就在鄘国的东边,同为蛮戎族,今天的十堰地区是古代的郧县,亦即竹山上鄘之地域。商朝的“西亳”(今偃师西)偃师二里头曾发现商代早期宫殿基址。《水经注》写道:“渭水又东迳蛮者城北,故藩邑,殷契之所居。”[15]如此,鄘人应该是一伙商族留下的做工的人,“黄人不归楚贡。冬,楚人伐黄。”这是前649年的事,可见做工及贡品的关系。前528年,王使问礼于左师及子产。左师曰:“小国习之,大国用之。敢不荐闻?”子产曰:“小国共职,敢不荐守。”这是大国与小国的关系。

楚国人曾攻打徐州,那是因为“徐即诸夏故也”。这里的战争不但是国家间的战争,同时也是种族之间的战争。

在《左传》等史书中提及的鄘国的次数极少,《说文解字》云:“庸,用也。”这是否说鄘国是百匠之所在,专门为商朝制造生产各种工艺品?因为其地位低微,故古人轻视了他,不愿提及他,而用蛮、戎、濮等侮辱性称呼称之。前649年夏天:“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王子召之也。秦、晋伐戎以救周。秋,晋侯平戎于王。”此地点在鄘及百濮。

王应麟道:“《通典》:卫州新乡县西南三十二里有鄘城,即鄘国。”清代方玉润的意见是:“此王肃、服虔所谓鄘在纣都西者。非。”鄘国在“纣都”(朝歌)西与本文认定的地点相符,与考古发现的鄘国地点相同,即朝歌的西南方。

安徽一带,有叫作舒庸、庸浦、后庸等名称的族人。他们大概是鄘国被消灭时逃到该地的鄘族后裔。其族源属蛮,其地域属江南,其名称相近似,所以笔者认为他们是鄘国人的后代。卫国迁至南楚丘之后,国力又强大起来。为什么后庸不依附新卫呢?因为后庸原来就不属卫的族群,而是蛮戎之族。由此反证,鄘诗与卫国风马牛不相及。

四、鄘诗两首

《鹑之奔奔》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此诗简短,只有二章八句,最能说明民歌的形式本质。而简洁的风格,又最能反映庶民的心情及思想。

前人对此诗的评说,大多都认为是诉说贵公子淫乱之事。清代方玉润说:“宣姜之子惠公,亲生母也……而乃为此恶言以刺之,有是理乎?虽曰国人所托,言之无伤……”方氏总结旧说,发现了其难解之点,然而还是跳不出旧说。

笔者认为此诗应该是庶民在唱自己的生活、心境。鄘国是工艺之族,是少数民族,是奴隶,其发展缓慢,备受楚等强国的侵凌蚕食,不时要逃难奔走,避开被占领之处而到自己国内那些未被侵占的安全之地。有些人的逃奔甚至不止一次,而是多次。

“鹑之奔奔”,鹌鹑是小鸟,不善飞翔,比喻庶民在敌人来时走了又走,奔了又奔。奔跑逃走,可见敌人进攻追赶;成群地飞走,一旦走慢了,就有可能被杀被伤。“奔跑”的释义十分明显,不可能释为成双成对地出游玩耍。朱熹认为“奔奔彊彊,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僖公五年(前655),晋侯侵虢,“取虢之旗,鹑之奔奔,天策淳淳,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左传》)“天策”,星名,或曰“傅说星”。意思是夜里在战火中成军,匆忙慌张。引文认定的是战争灾难,奔走逃藏以保住性命。诗与引文意义内容均相同。所以“奔奔”不能理解为匹配,应理解为一起逃难。“郕伯来奔”(前615),“宋子哀来奔”(前613),“奔”字都用于逃奔。

“鹊之彊彊”,以鹌鹊论之,体形既小,飞翔又不高不远。当强敌侵略时,自然要飞了又飞,飞逃得精疲力竭。“彊”原是弓箭,这里可以解释为飞逃了一箭地又一箭地,不间断地飞逃。在古代,古人常以一箭的射程来测量地的宽长。战乱的惊慌,不断透支的体力,是读者所能理解的。“彊彊”不可能被理解为是匹配成双,旧说不太恰当。《史记》:“材官引彊。”《辞海》:“彊彊,异体字。众鸟群飞相随貌。”

“人之无良,我以为兄。”“我以为君。”国土被敌人强占了,敌人成了统治者,新的大人物,新的压迫者;若不逃难就成了奴隶,成了新来的奴隶主贵族的奴隶。“君”是大贵族,“兄”是小贵族,都是新来的奴隶主。请参考《葛藟》:“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朱熹评曰:“世衰民散,有去其乡里家族,而流离失所者,作此诗以自叹。”“则其穷也甚矣。”对此诗的评说,朱熹说对了一些。《鹑之奔奔》一诗,诗意颇同《葛藟》,朱熹却大失偏颇,令人难以理解其评说的根据。他大概是根据国度的大小贵贱而定诗意,所以令人眼花缭乱以至于此。

诗的前二句,是一个时间段,写敌人前来侵略时庶民拼命逃走时的情景。这时是奔跑、逃命,以求活着。这是人的本能,一切为了生存。这反映了鄘国不断被楚等强国侵凌的历史,符合事实,故楚武王三十七年,“楚始开濮地而有之(濮,江汉以南的少数民族)”[16]。又“庸率群蛮叛楚……楚出兵伐庸,百濮散归。楚与秦、巴灭庸”。[17]时在前611年。

后二句是另一个时间段,部分国土已被敌人攻占,自己的军队已溃败而不存在。敌人把侵占之地划入其国界,逃不了的庶民就成了新侵占者的奴隶。时间段的前后安排非常清楚。“人之无良”就是对新统治者剥削的诉求,不顾庶民的一日三餐,这就是无良。

鄘国的地盘不断被蚕食,如方城曾是鄘国的,但后来被楚占领了。诗反映的就是这种生活。诗的时间交代得很清楚,事件发展得也很自然。文字言词朴素,能够充分反映庶民的生活思想。民歌的本来面貌,被真实地抒写出来了。

朱熹曾说:“近世有献议者,乞于经筵不以国风进讲者,殊失圣经之旨矣。”然而朱熹的“圣经”之说,有悖于诗的宗旨,有悖于民歌的庶民宗旨。

《君子偕老》

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

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鬒发如云,不屑髢也。玉之瑱也,象之揥也,扬且之皙也。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

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绉絺,是绁袢也。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

全诗从旁观者的角度,写男子对女主人公的观感与爱慕之情以及对她的评价。

第一章写女主人公的身份以及观者对她的爱慕之情。世人的祈望是夫妻能够长相守,和谐到白头。但是主人公却是有夫之妇,所以“子之不淑,云如之何”。她不是未嫁的淑女,而是有夫之妇,这叫爱慕者怎么说才是呢!本文不同意朱熹“副,祭服之首饰,编发为之”的解释。“副”指“笄”,不是“发”,与祭服无关。副笄是两笄。《说文解字》:“副,判也,从刀副声。”又:“判,分也。”笄必成双。每字篆书“其上象加笄于发之形”。按照籀文,副的中间为刀,即把物体对开。“副辜”是对罪人判成对开,是动词与名词宾语的关系。“副笄”是把木分开而成两枝,经这样加工的笄更精巧。头上的“副笄”为每边各一笄,两笄共六片珈玉。女主人公的头发及绾发的笄、笄端的玉珈如山的委委安稳、如河流的佗佗婉转柔顺,还有那彩绘着图案的衣裳,十分得体。

第二章的前四句,写她的头发黑亮而修长,不用假发就很浓密。她的衣服缀着美玉玼,饰着翟雉的修长羽毛。《说文解字》注:“翟,羽饰衣也。《周礼》王后五路(重羽)。”[18]这则资料告诉我们:她是一位王后。唯有这身份可以充当神主(尸)。诗中接着写她那象牙质的摘发揥着填玉,长短适中地系在她的耳边。她的皮肤白皙如新劈的杨木(扬且即杨木片)。《说文解字》:“扬,取木也。”“且,诸形均象盛肉之俎,本为断木,用作切肉之荐。”[19]她怎么像蓝色的天空那样纯净,又像天帝一样高尚明洁?这“天、帝”的比拟符合她作为尸祭之“子”的身份“其子展也”,后来的版本多用“之”代“子”是不恰当的,因为“子”是神主。鄘地有尸山尸水,与祭祀关系密切。

第三章的着眼点是女主人公的服色及颜面。她的衣服缀满五颜六色的玉石瑳,而祭神的陈列品丰盛多样。展,陈也。《说文解字》:“,极巧视之,从四工。《玉篇》今作展。”[20]由此透露的消息:这是严肃而隆重的祭祀典礼。接着写她的衣服外面罩着稀疏而狭长的布幅,更显得高贵而不张扬。她的脸孔洁白、眉毛修长,容颜鲜丽如新劈的白杨木。

最后两句:“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其意义十分深长。朱熹释“展”为“诚”,与他不嘉许女主人公的观点不相吻合。请注意,这里的“展”,是被借用为神主。整句的意思:神主这样的人,是有着协调全国上下子民的博大胸怀的靓丽国母。写祀主入诗文的方式极为少见。笔者只查得前660年的新兴卫戴公在他死了之后成为神主。《甲骨文字典》:“異,象人举子之形,子即祭祀中象征神主之小儿,即所谓‘尸’。”[21]凡祭必分祚(福)。异的后代义项:分也,分祭品。诗中的“邦”字代表国家,由来甚古。《说文解字》:“邦,国也。从邑,丰声。”古代封邦为一字,甲骨文称为邦土,汉代称为邦社。所以,《君子偕老》这首诗由来甚古。因而用后世的清规戒律来理解它是很难说得明白的。邦国的美貌神主,才配得上“天”、“帝”的含义,因而是国家的骄傲。

《君子偕老》中的女主人公是神主,因此,称为国母并不过分。可以再探求。甲骨文“爰”像二人以物相援引之形,为援的初文。《说文解字》:“爰,引也。”亦是媛的初文。援助援引,这种行为是爱心的表现,有博大的胸怀,才有博大的爱。可以说媛为美女,由此而得,是引申义。

媛,美女神主,美在何处?这不只是外表美,更重要的是她的内在美。诗中的“胡然而天”、“胡然而帝”的内涵是天,无所不覆。这就是博大的爱、博大的胸怀,即能爱国爱民的母亲、神主之爱。她代表帝,是帝的同身;这与备受国人所爱戴、所敬仰的神主相一致。

《诗经》的内容年代,上接商朝下连周初,鄘诗更是如此。所以,“展”、“天”、“媛”等诗中文字,既要用本义又要用引申义来理解,两者均合适。朱熹等评此诗,根据“偕老”、“不淑”就说她是寡妇,因而赋予“副,祭服……”“翟衣,祭服”的解释,是极其错误的,这种误导,只能造成理解上的混乱,使该诗永远不能得到正确的解释。

鄘、隋、郧、卢等三川地域小国,因参与打击商朝而取得独立国的地位,故其文化直接继承商代文化,所以“缓”、“展”、“副”等字应取其本义,才能理解身为祀主的她能协调国人上下的宽大胸襟及高尚品德的内在与外表之美。该诗(鄘诗)的写作年代应早于前611年。


[1] 本书涉及“鄘”字时,在一般陈述中均用“鄘”字,涉及具体引文,则保留原引文用字。

[2] 张良皋.寻找湮没三千年的庸国都城.羊城晚报,2008-10-06.

[3] 沈起炜.中国历史大事年表.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11.

[4] 左丘明.左传.长沙:岳麓书社,1988.11.

[5] 吕不韦.吕氏春秋.长沙:岳麓书社,1994.188.

[6] 郦道元.水经注.长沙:岳麓书社,1989.224.

[7] 左丘明.左传.长沙:岳麓书社,1988.420.

[8] 郦道元.水经注.长沙:岳麓书社,1995.234.

[9] 左丘明.左传.长沙:岳麓书社,1988.20.

[10] 左丘明.左传.长沙:岳麓书社,1988.79.

[11] 王逸注.楚辞章句.长沙:岳麓书社,1989.3.

[12] 左丘明.左传.长沙:岳麓书社,1988.69.

[13] 左丘明.左传.长沙:岳麓书社,1998.112.

[14] 郭璞注.山海经.长沙:岳麓书社,1992.170.

[15] 郦道元.水经注.长沙:岳麓书社,1995.290.

[16] 沈起炜.中国历史大事年表.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18.

[17] 沈起炜.中国历史大事年表.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30.

[18]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38.

[19]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3.1489.

[20] 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91.91.

[21]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