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新说(弘道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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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近体诗的格律

引子 近体诗的形成

近体诗是在南朝宫体诗中“新绝句”与“准五律”的基础上形成的。[1]

“新绝句”是南朝宫体诗派对传统五言古诗“古绝句”进行变革后创造出的一种四句型五言诗,原本称作“连绝”、“绝句”、“断句”,或者省称为“绝”。称为“连绝”、“绝句”、“断句”或“绝”,是着眼于这种诗型从连句(联句)衍生出来的源流关系;称为“新绝句”,则旨在突出它与“古绝句”之间的差异,强调它作为南朝四句型五言诗的“新变”特征。

“新绝句”的称谓见于《玉台新咏》,该书卷十收有吴均的《杂绝句四首》,但值得重视而且屡为人们忽视的是,“杂绝句”在目录中却明明白白地写作“新绝句”。对此,清人纪容舒“考异”道:“目录作‘新绝句’,然体仍旧格,不应云新,当由字形(石按:指繁体‘雜’字与‘新’字)相近而误。”(《玉台新咏考异》)纪氏之说颇有臆断之嫌,“新”字与繁体的“雜”字字形固然相近,但并不见得就是目录中的“雜绝句”讹成了“新绝句”。根据南朝文人“绝句”诗型的创作实践和徐陵对《玉台新咏》所收“绝句”的编次,可以断定错讹的情形恰与纪氏所考的结论相反,即应该是正文诗题中的“新绝句”讹成了“杂绝句”。“新”与“古”是意义相反的两个语词,吴均诗称“新绝句”,目的在于彰显其作与“古绝句”的不同:既然《玉台新咏》卷十开篇所列的四首古诗题为“古绝句”,与之相对的近人吴均四首完全有理由称为“新绝句”,这是作者所处时代的“古”、“新”之别;尤为重要的是,在诗作的体格上,吴均的四首与“古绝句”也存在着“古”、“新”之别。诗入元嘉以后,讲究偶对,永明迩来,注重声律,四句型五言诗表现出一种引人注目的形式美和声律美。吴均的四首绝句显然带有这种与“古”体大相异趣的永明“新”体特征。而且,四首中有的已经“新”得与近体五绝几乎相差无几(如其第一首)。吴均把自己的诗题写作“新绝句”,无非是有意识地强调或突出这类四句型五言诗异于“古”体的“新变”特征而已。

“新绝句”形式上所具备的重偶对、讲平仄的时代特征,不仅表现在上引吴均的四首诗中,而且也表现在南朝宫体诗派许多诗人的作品中,可以说它不是个别诗人偶一为之的特例,而是代表着南朝宫体诗派的创作趋向。换言之,所谓“新绝句”,已经当仁不让地成为南朝宫体诗派笔下四句型五言诗的主流形式。徐陵编撰《玉台新咏》,为了突现南朝人创作“新绝句”的业绩,在全书中特辟“卷十”一卷,专收四句型五言诗,在全卷所收的一百八十五首诗中,南朝人之作即有一百七十一首,所占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二,而且,其中大部分篇章都与吴均的“新绝句”相类,显示出锤炼构造、雕琢声律的倾向。尤其是这一卷中江洪、何逊、姚翻、萧衍、萧纲、庾肩吾、刘孝仪、刘泓、萧、戴暠等人的一些“新绝句”,全章结构严谨、平仄整饬,粘对处理完全符合后世近体五绝的规则,应该说它们对近体五绝格律的形成无疑起到了不容小觑的借鉴作用。

所谓“准五律”,指的是宫体诗派诗人笔下八句型五言诗中声律接近近体五律的一种诗型。同“新绝句”一样,它们与古诗最大的差异也在于具备了“新变”特征:一是注重对仗,或者全诗对仗,或者前三联对仗;二是讲究声律,诗篇中出现了大量的律句。之所以称它们为“准五律”,是因为这种诗型总体上还没有导入“粘”的规则,与近体诗中的五律还有距离。但是,正是这些“准五律”的大量创作,才为近体五律的形成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换言之,“准五律”恰恰是近体五律的先声。

在宫体诗派的全盛期有梁一代,诗人们越来越注意诗联之内声调的对应谐调,讲究一联之内两个律句平仄相对的诗人与诗作占据了主导地位。如《玉台新咏》卷七所收的梁武子弟萧纲、萧绎、萧纶、萧纪四人近四十首八句型五言诗中,有七八成注重了律句与律句的平仄相对。同时,关于对仗的使用,梁武子弟也开始越来越集中于颔联与颈联。这两条变化使南朝人的“准五律”与近体五律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小,及至宫体诗派的衰飒期有陈一代,有些“准五律”实际上已与近体五律浑然莫辨,如徐陵的《折杨柳》、陈后主的《梅花落》等。南朝末期出现的这类完全合乎近体五律格律的诗作当然带有相当大的偶然性,联与联之间的“粘”的关系并未形成诗歌创作的定则。但毫无疑义的是,这类作品在后人成就近体五律的规则时成为最初的参照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南朝宫体诗派的创作实践与创作经验,就不可能有唐代近体诗的形成。换言之,唐代近体诗正是在“新绝句”与“准五律”这些前朝诗型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入唐以后,诗歌的发展大体延续着前朝的走向,“句栉字比,非古非律”是以唐太宗为首的宫廷诗人们诗作的主要特征。不过,上官仪在总结南朝对偶与声律的关系基础上,提出的所谓“六对”、“八对”说,对古诗的律化定型起到了推动作用。而“斗酒学士”王绩不仅以其恬淡清新的诗风令人刮目相看,而且还在古绝向律绝演化的过程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所作的五言绝句中有六成以上都完全符合近体律绝的格式。

近体诗的最后定型,是在初唐的武则天执政以后。武则天这位传奇的女性皇帝,不仅懂得治国用人的方略,而且还喜欢赋诗作文,《全唐诗》说她“有《垂拱集》百卷,《金轮集》六卷,今存诗四十六篇”。她的诗歌或许“皆元万顷、崔融辈为之”(《唐诗纪事》卷三),但史称她曾“广召文词之士,入禁中修撰”(《旧唐书·元万顷传》),不少诗人都是以诗博得她的青睐,如郭震“上《宝剑篇》”,武后“览嘉叹,诏示学士李峤等,即授右武卫铠曹参军”(《新唐书·郭震传》);杜审言也是如此,“武后召审言,将用之,问曰:‘卿喜否?’审言蹈舞谢。后令赋欢喜诗,叹重其文,授著作佐郎”(《新唐书·杜审言传》)。据说骆宾王参与徐敬业反叛武则天的兵乱,写下一篇《讨武曌文》,武则天“读但嘻笑,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矍然曰:‘谁为之?’或以宾王对,后曰:‘宰相安得失此人?’”(《唐诗纪事》卷七)由此逸事,更可想见她对骚人墨客的态度。她自唐高宗显庆五年(660)开始视政至长安四年(704)辞世的近半个世纪,为诗歌的繁荣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初唐四杰”、“沈宋”、“文章四友”等人,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完成了古诗律化和定型的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