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铭文叙事文体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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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国古代的文体概言而为韵、散两类,其中散文文体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由先秦的史传、诸子到秦汉的政论、碑铭等,至魏晋时期更加丰富、完善。曹丕的《典论·论文》把文体分为诗赋、奏议、铭诔、书论四科八种;陆机则在《文赋》里列举了诗、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十种文体;到刘勰的《文心雕龙》文体分类竟达到34种之多。因此,中国古代文体的样式是丰富多样的,这其中除了少数韵文文体如诗、辞外,多为散文文体。散文文体最典型的特色是叙事性,而丰富多样的叙事手段是古代散文文体多样化的原因之一。所以,从文本出发,研究古代文体叙事的艺术形态及其演变,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古代不同文体的特色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文体分类体系。这一工作的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魏晋时期,中国的文体已经极为丰富,人们对文体的认识也日益成熟,形成了完备的文体意识。但是,魏晋时期人们总结出来的多种文体,在秦汉以前就已定型,或者说是初备雏形。关于这个问题,刘勰已经充分意识到了。他在《文心雕龙》中阐述各种文体演变的过程时,多数文体的形成都追溯到了很早的先秦时期。先秦时期,人们在不同的场合已经开始用不同的语言形式去表达。这说明,那时的人们已经有了朦胧的文体意识,他们已经懂得用不同的方式去表达自己不同的思想和情感。就散文文体来说,不同的散文文体,他们会用不同的方式去呈现,或许是书写的工具,如甲骨或青铜彝器;或许是不同职业书写者的社会角色定位,如巫觋或史官,一个要体现神意,另一个则要反映帝王的政治意图即人意。这种由于不同目的、不同方式和不同来源形成的书面语促成了散文的日益分化,而它们表现在形式上的差异就是叙事方式的差异。所以研究叙事方式的差异对确定每一种文体的文体特征,是最根本性的问题。

造成早期文体差异的原因我们可以从许多方面去剖析,其中有一个原因不可忽略,那就是随着人类物质生产水平的逐渐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明确,不同的职业者,他们承担的职责不同,他们的书写目的不同,书写的内容和方式自然也就出现差异,分化也就越来越明显。比如夏商时巫史不分,史官原先要承担巫祀卜辞的记述和主持占卜仪式,后来随着巫史的分离,史官从巫的身份中逐渐剥离出来,职责分工开始明确,主要记述帝王的言行,代替帝王参与政治活动,服务于王权政治,因此史官涉及的文书自然就多与历史事件相关,史官成为社会政治史的传承者。因此,先秦的史书内容主要是记载王侯的言行。后来,由于周王朝的稳定与长久,历史事件和历史内容的记载也就越来越多,史官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需要更多的人来完成,史官内部也开始进一步分工,出现了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的区别,“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也造成了不同史著文体的分化。就如《尚书》来说,人们根据不同场合的内容使用差异总结出多种文体。孔安国于《古文尚书》序中概括了典、谟、训、诰、誓、命六种文体;唐代孔颖达的《尚书正义》则更细化为典、谟、训、诰、誓、命、征、贡、歌、范十种。虽然这些分类不一定很科学,但至少说明,后来出现的许多文体其实都可以在先秦诸文献中找到源流。

本书主要探讨的是甲骨文、铭文等早期叙事文体的类别及特征,以及对后来文体的影响,其由早期文体向后来成熟文体演变变化的过程。这其中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探讨铭文中出现的叙事文体的现象以及特征;二是通过铭文文体与后来成熟时期的文体进行比较,分析其演变的过程,了解叙事文体变化的内在机制,为建立新的符合中国文学的文体发展规律的文体分类标准提供依据。

近年的先秦考古发掘成果极为丰富,甲骨、青铜器、简帛等都保存了许多珍贵的文献资料。随着考古发掘的大规模开展,先秦时期的出土文献更加丰富,更多形式的文体材料被发现。比如,上博简的文献中出现了大量的道家和儒家的著作,《孔子诗论》中孔子对《诗经》的论述成为最早发现的一部儒家的文学批评著作。这部著作可能是孔子教授弟子《诗经》时使用的讲稿。这种特定环境下出现的特殊的文体,是一种较早的书论体文字。而定州汉简出土的《儒家者言》则是孔子后学整理记录的儒家人物的言论集,是《论语》之后的一部重要的儒家“语”集。其内容大多成于先秦,后经汉代人整理补充。再如,清华简、北大简中出现了像《赤鹄之集汤之屋》等类似于小说的传说故事。这些“语”“论”“说”体文献在出土的先秦诸子文献中已经大量存在,可以和传世文献相互印证,也可以由此探究论述体文体的早期形态。廖群通过对先秦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的考索,认为在先秦时期存在以讲故事为主要方式,通过讲故事来间接阐述意旨的叙事文体,当时的人称为“说”“传”“语”,这三种文体就是后来史传文学、寓言和小说的源头。此文最终得出的结论虽然有待于以后文献更进一步的证明,尚有探讨的余地,但其看到了先秦出土文献中已经出现的一些新的文体形态,以及这些文体形态与后来文体的关联,这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价值。文献文本中的这些文体形态可能是后世文体的一些早期的雏形。[1]这一研究对我们了解和研究早期文体与后世文体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思路。由此,考古发掘的青铜铭文文献越来越丰富,其中包含着很多我们过去忽略的一些文体,而这些青铜铭文可能与后来的文体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一种文体的成熟都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可能会凭空出现,其必然会与之前的文献的形式存在某种关联;而这种关联可能就是某种文体的内在机制,是某种文体的早期形态。我们的研究也主要是对现有的青铜铭文进行分析,分析其内在的文体机制,追溯文体发展的源头,理清文体发展的线索,为古代文体体系的构建提供一些思路。

一种文体形式的形成,并不是古人凭借他们的智慧凭空创造出来的,在早期都会有客观条件的影响,受到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比如甲骨卜辞的记述顺序和方式。卜辞的兆序,龟甲的排列一般为自上而下排列,牛胛骨一般为自下而上排列。从卜辞书写的方向来看,由于甲骨以脊骨为中心分为两个部分,所以甲骨的书写就形成了以脊骨为中心,左右两边的卜辞分别从边缘开始向中间书写的对称格局;而牛胛骨由于只有一部分,则不存在对写的情况。另外,甲骨文字从下向上排列的顺序也基本按照时间来进行。商代人祭祀受时间观念的影响,他们最初一般只有“旬”即十天的概念,后来逐渐形成了干支循环的60周天概念,表现在甲骨文中记录祭祀时间则大多以“旬”为占卜的周期,如果一事的吉凶需要多次占卜,则形成了许多以“旬”为间隔、多“旬”连续记录同一事件的反复记事卜辞。当然这里面例外的情况也很多,可能是因为在某个特定时间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进行占卜,从而打乱了这种正常的祭祀频率。在一事多卜的卜辞中,卜辞一般按照占卜的时间顺序有规律地排列着。这就形成了甲骨卜辞独特的叙事时间和特定的时间表述方式。这种以时间顺序记述卦象变化的记事方式在《周易》的爻辞中依然有所保留。《周易》卦象自下而上、由初爻到上爻的变化在形式上与甲骨卜辞的占卜相似。虽然商周之际占卜形式在不断地变化,但其间联系依然可见。

再如甲骨卜辞的叙述结构,一个完整的占卜辞包括兆序、兆辞、卜辞(包括前辞、命辞、占辞、验辞)。卜辞是占卜的核心部分,其结构为占卜日期+卜人(贞人)+地点+事件+占辞(+目的+祈求对象+祈求形式)+验辞。由卜辞结构可知卜辞已经具备了叙事文体的基本要素。完整的吉金文辞结构一般为时间+人物+事件(或命辞)+署辞。因为卜辞占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上天叩问吉凶,断定吉凶发生的时间节点,所以占卜的时间就显得尤其重要,是必须要明确的东西,所以卜辞的时间都是放在卜辞的开始,显然有突出和强调的作用。其次就是占卜的事件,要明确告诉神祇个人的诉求内容,给神灵传递一个明晰的信号。然后就是占卜的结果。这个是指导自己今后行为的基本方向和思路,是决定是否可以施行的关键。因此,一般的甲骨卜辞多具备这些必备的要素。这种单线索式叙事是由施作者的施作目的和施作工具决定的。早期来看,影响文体叙事结构的除了客观因素还有人的原始信仰因素。古人对龟的长寿和龟的灵性异常崇拜,再加上龟甲书写和保存的方便,所以就成了中国最早的书写材料之一。

编年体史著是中国文学中最有特色的一个部分。中国的史书喜欢在明确的时间统领下去展开事件,因为中国古人对时序的变化是非常敏感的。甲骨卜辞和吉金文的时间记事都采用了干支记事的方式,这说明卜辞和金文叙事已经具有明确的时间观念。与《春秋》的编年体记事方式比较而言,卜辞和金文都能按照时间顺序把较长时间发生的事件有条不紊地叙述清楚,时间脉络清晰。但干支记事的方式对于超过一个周期以上的时间记载容易产生时间上的重复,为后人的解读造成麻烦,而编年体采用君主谥号依序记事的方式则有效解决了由于时间长造成的叙事混乱问题。但干支体记事作为编年体记事之前的主要记事方式为之后中国的记史构建了基本框架,因此可以说干支编年记事是“中国文学体系的钥匙”。

从卜辞的辞式看,由于甲骨的对称性,卜辞中有很多特殊形式的卜辞,如重贞卜辞、对贞卜辞、选贞卜辞、对选卜辞、三连卜辞等,这些卜辞在形式上格式整齐,阅读时节奏明快,韵律感强。也有一些单贞卜辞句式齐整,讲究节奏韵律,使记叙语言声情化。如《卜辞通纂》三七五句式颇具民歌风味,与南朝民歌《江南》古辞有类似的情调,其整齐的占卜句式更接近于《周易》的记述方式。吉金文也有很多合韵的铭文,如《虢季子白盘铭》近于一首美妙的四言诗,可以和《诗经》媲美。

所以,这些早期的文体叙事手段都是在特定背景下形成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文体叙事艺术。这些具有独特艺术魅力的文体同样具有极强的文学性,是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文体的艺术不能完全按照西方对文体的论述标准去判别,去肯定或否定它是否具有文学性,我们要考虑不同文化环境下文学的发展态势,从而对文学的认识形成更为客观的态度,对文学的艺术规律的总结还是要遵循艺术之“道”,以“道”来认识和统领一切文学。

基于以上我们对早期文体的认识,在下面的论述中,我们将针对以铭文为代表的早期书写工具形成的这些早期文字的文体特征展开分析,根据其不同的叙事特点分类阐述,考察这些早期文体的叙事特征和规律。


[1] 廖群:《“说”“传”“语”:先秦“说”体考索》,《文学遗产》,200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