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我年纪更轻、见识更浅时,父亲曾给我一个忠告,它至今仍在我脑海萦绕。
“每当你要批评别人,”他告诉我,“要记住,世上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么好的条件。”
他的话到此为止,但我们向来话虽不多,心意却是相通,我能明白他的言下之意。自那以后,我从不随便评判别人。这种习惯使我见识了许多古怪的性格,也让我领教了不少极其无聊的人物。如果正常人有这种脾气,心理异常的人很快会察觉到,并前来纠缠不清;所以上大学时,有人错怪我像个政客,因为甚至连有些冒失的陌生人也会来找我诉说心事。我并不想知道他们的隐私——如果按照以往的经验,发现有人就要向我倾吐衷情,我通常会假装睡觉、忙碌或者心不在焉。因为这些年轻人的衷情,至少是用来表达它们的言语,每每并不由衷,而且总是欲说还休。不去评判别人就是对别人怀有无限的希望。我父亲那句话好像有点瞧不起人,我的转述也显得很势利,但其实他想说的是,基本的道德观念并非与生俱来、人人皆有的东西。现在我仍然牢记这个道理,以免误会别人。
如此自夸宽厚待人之后,必须承认的是,我的宽厚也有个限度。别人的行为或有磐石般靠得住的基础,或有烂泥般靠不住的理由,可是一旦过分到某种程度,我也就不管背后的原因了。去年秋天我从东部回来后,我恨不得世人全都穿上军装,永远向道德立正致敬;我再也不要参加各种乱七八糟的活动,再也不要窥见人们的内心。只有盖茨比例外。这本书是以盖茨比命名的,他曾经象征着我厌憎的一切。倘使人格是许多连续不断的成功行动,那么他身上自有雍容华贵的气派,他对生活的各种前景也敏感得如同一台能够测知万里之外地震的精密仪器。这种敏锐并非那种被冠以“天才气质”美誉的多愁善感,而是一种永不言弃的乐观心态,一种罗曼蒂克的随机应变,是我在别人身上未曾发现、以后也很可能不会再见到的。是的——盖茨比其实完全没有问题,使我暂时对人世徒劳之悲哀和易逝之欢欣丧失兴趣的,是盖茨比身边那些食客,是那阵在他的梦想破灭之后飘散的污浊灰尘。
我的家族在这座中西部城市已经兴旺发达了三代人。卡拉威家族算得上是名门望族,我们家历来自称是伯克禄公爵[1]的后裔,但一世祖实际上是我祖父的兄长。他在1851年来到此地,南北战争时派人替他去打仗,并做起了我父亲如今经营的五金批发生意。
我从未见过这位祖伯父,但据说我长得很像他——证据就是父亲办公室挂着的那幅面无表情的画像。我从纽黑文[2]毕业是在1915年,距我父亲从那毕业正好四分之一世纪。不久之后,我参加了那场受阻的条顿大迁徙[3],也就是所谓的世界大战。我经历过非常激动人心的反攻大战,所以回乡后反倒待不住。中西部不再是温暖的世界中心,现在它像是荒凉的宇宙边缘——于是我决定到东部去学习债券生意。我认识的人都在从事债券交易,所以我认为这行业再养活一个人应该没问题。我的叔伯姑姨商量了很久,仿佛是要为我挑选某个预科学校[4],最后他们带着沉重、勉强的表情说:“嗯……那好吧。”父亲同意资助我一年,经过几番耽搁,1922年春天,我怀着一去不返的心情,启程来到东部。
按理说,我应该在市区找个房间寄宿,但那时天气暖和,而我又刚离开碧草如茵、绿树婆娑的故乡,所以当有个年轻同事说他想和我到郊区合租一套别墅时,我很高兴地答应了。房子是他找的,是一座久经风霜的单层木板房,月租八十元。但公司临时派他去华盛顿,我就独自住到了郊外。我拥有一条狗(至少拥有了好几天,然后它跑掉了)、一辆旧道奇[5]和一个芬兰女佣。她会打扫房间、准备早餐,还会在电炉边自言自语地咕哝着芬兰人的道理。
起初两天我很孤单,第三天早上,有个比我更晚搬来的人在路上把我拦下。
“请问西卵怎么走?”他无助地问。
我告诉了他。我继续往前走,再也不觉得孤单了。我已经是指路人,是拓荒者,是原住民。他无意间让我对这个地方感到亲切而自在起来。
眼看阳光明媚,周边林木的枝头倏忽长满了树叶,就像电影里情节推进那么快,我心里深深地相信,新的生活必将随着夏天的来临而开始。
首先,需要阅读的书很多,这种让人振奋的新生活中有待我去吸收的养分也很多。我买了十几本有关银行业务、信用贷款、证券投资的书,那些红皮烫金的图书摆在书架上,就像新铸的钱币,准备向我揭晓唯有迈达斯[6]、摩根[7]和梅塞纳斯[8]才了解的金光闪闪的秘密。我还下定决心要读许多别的书。上大学时,我算是文艺青年,曾替《耶鲁校报》写过许多非常严肃却见识浅陋的社论。现在我准备重拾这些东西,再次成为所有专家中最浅薄的那种,也就是所谓的“通才”。这倒不是刻薄的俏皮话——毕竟,真正的一技之长会让生活成功得多。
巧合的是,我租住的这个地方,属于北美洲最奇怪的社区之列。它坐落在纽约以东一个细长而多姿多彩的海岛上。这海岛除了许多自然奇观,还有两片形状罕见的土地。这两个地方离市区二十英里,活像一对巨大的鸡蛋,轮廓并无二致,中间只隔着一片优美的海湾,伸入西半球最宜人的海面——长岛海湾那大片的水域。它们的轮廓倒不是完美的椭圆,而是像哥伦布的鸡蛋[9],连接陆地的部分都被压扁了,但它们外观的相似之处,肯定会让在上空翱翔的海鸥惊奇不已。对于身无双翼的人类来说,更有趣的现象是,除了形状和大小,它们竟然别无相似之处。
我住的是西卵,它,怎么说呢,它没有东卵那么时髦,但这是最肤浅的比较,不足以表明两者之间那种怪诞而又有点邪恶的差异。我的房子位于西卵的顶端,离海湾只有五十码,被夹在两座每季度租金一万二到一万五千美元的大别墅之间。左边那座是标准的豪宅——它的外观完全照搬诺曼底市政大楼,边上有座崭新的塔楼,其上攀援着稀稀疏疏的常春藤,还有个游泳池,以及超过四十英亩的草坪和花园。它就是盖茨比的公馆。或者更准确地说,它是一个姓盖茨比的绅士居住的公馆,因为我并不认识那人。我自己的房子很寒碜,但它寒碜得很不起眼,向来无人注意,所以我才有幸住进这座海景别墅,得以欣赏邻居的部分草坪,还能聊以与豪门巨富比邻自慰——这一切只要每月八十元。
优美的港湾对面,沿着海岸排开的,便是东卵那些时髦漂亮的白色房子。有一天,我开车到那边和汤姆·布坎南夫妇共进晚餐,于是这个夏天的故事真正地开始了。黛熙是我的远房亲戚,而汤姆是我在大学认识的。战争结束后不久,我曾在芝加哥和他们相处过两天。
黛熙的丈夫擅长各种体育运动,他是纽黑文橄榄球史上最出色的防守端锋,某种程度上算是全国知名人物。像他这种人,年仅二十一岁便在某个领域登上最高峰,随后只能不停地走下坡路了。他的家族富可敌国,他上大学时挥金如土,曾引来不少非议。现在他离开芝加哥来到东部,搬家的排场之大足以让你瞠目结舌,例如,他居然把许多马球马从森林湖运过来。我很难想象竟然有同龄人会富裕到这种程度。
至于他们为何来到东部,我并不知情。他们先前漫无目的地在法国住了一年,然后东游西逛,到处找其他有钱人打马球。这次来是准备定居了,黛熙在电话里说,但我不信——我不知道黛熙是怎么想的,但我觉得汤姆会永远飘荡下去,不无惆怅地寻找那种已经不可复得的、过去参加橄榄球比赛时才会有的狂热激情。
于是在某个有风但闷热的黄昏,我驱车前往东卵,去探望这两个我根本所知无多的老朋友。他们的房子甚至比我预想的还要华美。那是一座赏心悦目、红白相间的华厦,典型的乔治王时期殖民主义风格[10],前方就是海湾。草坪从沙滩开始,跑过四分之一英里,来到前门,跳过日晷、砖径和几个万紫千红的花园,抵达墙角之后,仿佛借助奔跑的势头,变成常春藤继续往墙上冲。房子正面有一排落地玻璃窗,在金色斜晖的照耀之下闪闪发亮,敞开着迎接午后暖煦的和风。汤姆·布坎南穿着骑马的服装,叉开双腿,站在门廊里。
他的模样变得跟在纽黑文时不同。如今他已到而立之年,身材壮硕,头发灰黄,嘴角下垂,神态显得很倨傲。他脸上最引人关注的是那双明亮的眼睛,闪烁着傲慢的光彩,总是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甚至连那套华丽得有点女人气的骑马服也遮盖不住他魁梧的身材——他的小腿将那双油光发亮的长筒皮靴绷得紧紧的,每当他的肩膀在薄薄的上衣里面挪动,你能看到肌肉的抖动——那蛮横的身材。
他说话的声音既粗又重,而且会给人一种这人性情非常暴躁的印象。他还总是带着长辈教训晚辈的口吻,哪怕是对他喜欢的人也是如此——当年在纽黑文,讨厌他这副德性的人可不在少数。
“喏,别只是因为我比你强壮,比你更像男子汉,”他当年总是这么说,“就觉得我对这些事情的看法是不容辩驳的定论。”我们同属一个高级联谊会[11],虽然彼此的关系不算亲近,但我向来觉得他是很欣赏我的,而且怀着他自己那种急躁而又骄矜的热切心情,希望我也会喜欢他。
我们在阳光灿烂的门廊里寒暄了几分钟。
“我这个地方不错吧,”他说,眼珠子滴溜溜地到处看。
他用一只手搭着我,让我转了个身,另外那只巨大而扁平的手掌朝前一摆,示意我看眼前的景物:一座下沉式的意大利风格花园,半英亩花香浓郁的深色玫瑰花,以及海边一艘随着浪花起伏的平头汽艇。
“这里原来的主人是德梅恩[12],那个石油大亨,”他又把我转了回来,礼貌但突兀地说,“我们进去吧。”
我们穿过高高的门厅,来到明艳的玫瑰色客厅,客厅很雅致,两端是落地窗。两扇玻璃窗都开着,映照着户外绿油油的草地,显得那些草儿好像长到厅里来了。和风穿堂而过,将一边的窗帘吹进来,又将一边的窗帘吹出去,让白旗般的窗帘飘向婚礼蛋糕似的天花板,然后拂过酒红色的地毯,在其上留下波浪起伏的影子,宛如劲风刮过海面。
客厅里唯一完全静止的东西是一套巨大的沙发,上面坐着两个年轻女子,那模样仿佛是坐在落地的大气球上。两人都穿着白色的衣服,裙子不停地波动、轻摆,似乎她们刚刚乘坐气球环绕屋子归来。我不由呆呆地站住了,耳边尽是窗帘的沙沙响和墙上一幅挂画的呻吟。然后突然传来砰砰的响声,原来是汤姆·布坎南关上了后窗,于是客厅中的风渐渐平息,而窗帘、地毯和那两个年轻女子也终于慢慢地降落到地面。
那个年纪较轻的女孩我并不认识。她平躺在贵妃榻上,纹丝不动,下巴微微翘起,仿佛上面有东西就要掉下来,而她正在努力让其保持平衡似的。她眼珠转都不转一下,似乎没有看到我进来。其实我反倒很吃惊,差点嗫嚅地为我的到来打扰了她而道歉。
另外那女子就是黛熙了,她作势要站起来——身体稍微前倾,装出诚恳的表情——然后她轻轻地笑了,那笑声既古怪又迷人,我也笑起来,举步走进客厅。
“我高兴得呆掉了。”
她又笑起来,仿佛适才说的那句话非常聪明似的。她握着我的手,盯着我的脸看,装出一副全世界她最想看到的人就是我的样子。这是她惯用的伎俩。她轻声细语地说,那个下巴顶着东西的女孩姓贝克。(我曾听人说,黛熙说话很小声,是为了让人靠近她;这句无关的闲话并没有减少黛熙这种说话方式的魅力。)
反正贝克小姐的嘴唇是动了几下,几乎看不出来地朝我点点头,然后赶紧让她的头回到原位——她下巴顶着的那样东西显然歪了一点,把她吓坏了。我又差点脱口说出道歉的话。对这种我行我素、旁若无人的气概,我向来是既震惊又敬佩的。
我回过头来看着我表妹,她随即用低微而诱人的声音问东问西。那是让人侧耳倾听的嗓音,仿佛每句话都是人间能得几回闻的天籁之声。她的表情忧伤又可爱,还有着明媚的双眸和明艳的嘴巴,但最让人兴奋的还是她的声音,足以令在乎她的人永生难忘:那是低吟浅唱,也是窃窃私语,暗示着她刚刚做完欢乐轻快的事,而且接下来还有欢乐轻快的事。
我跟她说,前来东部途中,我在芝加哥停留了一天,有十来个人托我问候她。
“他们很想念我吧?”她欣喜若狂地问。
“整座城市弥漫着伤感。所有轿车都把左后边的车轮涂黑了表示哀伤,北郊的悲泣声彻夜不停啊。”
“太好啦!我们回去吧,汤姆,明天就走!”然后她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你应该看看我的宝贝。”
“好啊。”
“她睡着啦。她今年三岁。你没有见过她吧?”
“没有。”
“嗯,你应该见见她。她……”
刚才片刻不停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汤姆·布坎南停下脚步,把手搭在我肩膀上。
“尼克,你做什么工作呢?”
“我是搞债券的。”
“跟谁搞啊?”
我跟他说了。
“没听说过这几个人嘛,”他言之凿凿地说。
这让我很恼火。
“你会听说的,”我没好气地回答,“如果你在东部住下来,你会听说的。”
“哦,我会在东部住下来的,你别担心,”他说,先瞟了黛熙一眼,又看着我,生怕说错话似的,“我要住到别的地方去,那才是大傻瓜呢。”
这时贝克小姐说:“绝对的啦!”这句突如其来的话把我吓了一跳——这是我走进客厅以来她说的第一句话。显然这句话也把她自己吓到了,因为她打着哈欠,通过一系列灵巧而迅速的动作站了起来。
“我浑身都僵啦,”她抱怨说,“我都忘记在沙发上躺了有多久。”
“别看着我,”黛熙反驳说,“我整个下午都在劝你到纽约去。”
“我不喝,谢谢啦,”贝克小姐对着佣人刚从厨房端进来的四杯鸡尾酒说,“我可是遵纪守法的良民。”[13]
她的男主人不解地看着她。
“是吗!”他举起杯子一饮而尽,“那我真不懂你那些事是怎么办成的。”
我望着贝克小姐,心里奇怪她“办成”了什么事。她是个苗条的平胸少女,昂首挺胸地站着,姿势很像年轻的军校学生。她的眼睛半眯着,显然经常在阳光下活动。这双灰色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我,苍白而迷人的脸庞上满是不高兴的神色。这时我才想起来我曾在别处见过她,或者她的照片。
“你住在西卵吧,”她轻蔑地说,“那边有个人我认识。”
“我谁也不认识……”
“你肯定认识盖茨比。”
“盖茨比?”黛熙迫不及待地问,“哪个盖茨比?”
我还没来得及说他是我的邻居,佣人就宣布晚餐开始了。汤姆·布坎南强行将他结实的手臂插到我腋下,拖着我往客厅外面走,仿佛他正要将棋子移到另外一格似的。
两位苗条的年轻女子慵懒地把手轻轻放在腰上,领着我们走到客厅外玫瑰色的门廊。沐浴着晚照的门廊摆着餐桌,上面点着四支蜡烛,烛火在微风中摇曳。
“干吗点蜡烛呀?”黛熙皱着眉抗议。她用手指把蜡烛捏熄。“再过两个星期,就是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日子啦,”她容光焕发地看着我们说,“你们会期盼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日子,等它来临时却忘记了吗?我总是期盼这个日子,然后到了那天又会忘记。”
“我们应该找点事做,”贝克小姐打着哈欠说,她虽然坐在餐桌旁边,却是一副就要睡觉的样子。
“好吧,”黛熙说,“我们做什么好呢?”她无可奈何地看着我。“大家做什么好呢?”
我尚未回答,她的眼睛忽又惊讶地看着她的小指头。
“看啊!”她抱怨说,“我把它弄伤了。”
我们都看过去——指节有点淤青。
“你干的好事,汤姆,”她责怪地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这是你造成的。我真是命苦呀,嫁给这个粗鲁的男人,又壮又高又粗又笨的……”
“我讨厌你说我又粗又笨,”汤姆立刻抗议,“哪怕是在开玩笑。”
“你就是又粗又笨,”黛熙毫不示弱。
有时候她和贝克小姐同时开口,漫不经心地说着无关紧要的玩笑话,而且也绝不会彼此争执,口气冷冷淡淡的,如同她们的白色裙子和漠然的、没有任何情欲的眼睛。她们愿意坐下来,也不反感汤姆和我,礼貌地说说笑笑。但她们知道这顿晚餐终究会结束,片刻之后,今晚的欢聚也将会告终,她们对此并不在乎。这种态度跟西部截然不同,那边的人们夜里聚会时,总是热切地倾谈着,自始至终不会冷场,无论他们是感到越来越失望,或者非常不愿意曲终人散的时刻来临。
“你让我觉得自己很不文明耶,黛熙,”我喝下第二杯混杂着软木塞的气息然而口感很好的红酒,然后说,“你就不能聊聊庄稼或者其他我能听懂的话题吗?”
其实我只是随口说说,但汤姆却以我意想不到的方式把话头接了过去。
“文明即将破灭啦,”汤姆大声地说,“我现在对很多事情都感到极其悲观。你看过《有色帝国的崛起》吗?是个叫高达德的家伙写的。”
“没看过呢,”我说。他的口气让我相当意外。
“嗯,那绝对是好书,大家都应该读一读。作者认为,如果我们不小心提防,白种人将会……将会彻底沉沦。书里全是科学性的材料,这种说法是有凭有据的。”
“汤姆最近变得非常学究气,”黛熙说,不期然地露出悲伤的表情,“他读了很多有大量长句的图书。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我们……”
“这些书都是讲科学的,”汤姆不耐烦地瞟了她一眼,固执地说,“这家伙提出了整套理论。我们这些占据统治地位的人种必须小心行事,否则其他人种就会取得控制权。”
“我们得把他们打趴了,”黛熙轻轻地说,对着火红的斜阳猛眨眼。
“你们应该住到加利福尼亚去……”贝克小姐试图插嘴,但汤姆坐在椅子上重重地挪了挪身体,打断了她。
“我们属于北欧民族,我,你,你,还有……”他略微迟疑,随即点点头,把黛熙也囊括在内,而黛熙又朝我眨起眼睛来,“……你。按照这本书的观点,人类文明都是我们亲手打造的,包括科学和艺术,以及其他种种。你明白吗?”
他这种忘乎所以的劲头让我觉得有点可怜,仿佛他虽然比以前更加自命不凡,但觉得还不够踌躇满志似的。此时屋里的电话铃响起来,管家离开了门廊,黛熙立刻抓住这个良机,凑到我面前来。
“我要告诉你我们家的一个秘密,”她兴致勃勃地低声说,“有关管家的鼻子。你想听听管家的鼻子有什么秘密吗?”
“这正是我今晚前来拜访的原因呀。”
“好啊,他以前不是管家。他以前在纽约替某个富翁擦银器,那人的银器足以供两百人使用。他必须从早到晚擦个不停,后来他的鼻子终于受到影响……”
“变得越来越糟糕,”贝克小姐帮腔说。
“是啊。变得越来越糟糕,最后他只好辞职不干了。”
最后的余晖带着罗曼蒂克的色彩,将她的面容照得神采奕奕,而她美妙的声线吸引我屏住呼吸凑上前去倾听。片刻之后,那神采消失了,每道光线恋恋不舍地离她而去,就像儿童在黄昏时离开充满乐趣的街道那样。
管家走了回来,在汤姆耳边密语了几句,汤姆听完皱起眉头,向后推开他的椅子,什么话也没说就走进屋里。他的离场似乎让黛熙活跃起来,她又侧过身来,声音像歌曲般欢快而动听。
“我很高兴请你来吃饭呀,尼克。你让我想起了一朵玫瑰,一朵绝美的玫瑰,对吧?”她转头寻求贝克小姐的认可,“他像一朵绝美的玫瑰吧?”
这很荒唐。我浑身没有半点像玫瑰的地方。她只是在信口开河,但我觉得她心里似乎有股怒气,这些足以令人屏住呼吸和激动不已的话语里隐藏着她的心事。然后她突然将餐巾丢在桌子上,说了一声对不起,就走进屋子去了。
贝克小姐和我故意不动声色地互使了眼色。我正准备说话,她机警地坐直了,嘴里“嘘”了一下,示意我别作声。屋里依稀传来一阵激烈的低声争吵,贝克小姐毫不顾忌地侧过身去,想要仔细听清楚。里面的低语渐渐响亮到差不多听得清,忽而低沉下去,忽而又升高,然后彻底平息了。
“你刚才提到的盖茨比先生是我的邻居……”我说。
“别说话。我想听听怎么回事。”
“发生什么事啦?”不知内情的我问道。
“你居然不知道啊?”贝克小姐感到很意外地说,“我以为大家都知道。”
“我不知道呀。”
“好吧,”她吞吞吐吐地说,“汤姆在纽约有个相好。”
“有个相好?”我茫然地重复她的话。
贝克小姐点点头。
“她应该识趣点,别在晚餐时间打电话给他。你觉得呢?”
我还没弄懂她这句话的意思,就听到裙子的沙沙响和皮靴的踏地声,汤姆和黛熙回到了餐桌。
“刚才失态啦!”黛熙强颜欢笑地说。
她坐下来,目光闪烁地看看贝克小姐,又看看我,接着说:“我看了外面的景色,外面真是好浪漫呀。有只小鸟落在草坪上,我觉得肯定是夜莺,从英国搭乘冠达或者白星邮轮过来的。它正在唱歌……”她的声音也像是在唱歌,“真是浪漫呀,汤姆,你说呢?”
“非常浪漫,”他敷衍了一句,然后愁容满面地对我说,“如果吃完饭天还够亮,我带你去马房看看。”
屋里电话突然又响了,怪吓人的,黛熙看着汤姆,坚决地摇摇头,于是所有话题,包括马房,都烟消云散了。在餐桌上的最后五分钟,大家都很尴尬,我记得蜡烛毫无意义地又被点燃了,当时我想要直视每个人,却又避开大家的眼光。我猜不出黛熙和汤姆心里在想什么,但我敢说哪怕是显得如此玩世不恭的贝克小姐,也难以完全不去想这第三位客人刺耳而急促的电话铃声。也许在置身事外的人看来,这局面倒也挺有意思的——但我自己的本能反应是赶紧打电话报警。
不用说,马房的事再也没人提起。汤姆和贝克小姐隔着几英尺的暮色,一前一后悠悠地走进了书房,那神情活像是要去给死人守灵;而我则装出高高兴兴、若无其事的样子,随着黛熙穿过几个相连的通道,来到屋子前面的门廊。光线全然暗了下来,我们并排在一张柳条长椅上坐下。
黛熙双手捂着脸庞,仿佛是在感受它可爱的形状,她的明眸缓缓地望向天鹅绒般漆黑的夜色。我看得出她思绪翻涌,于是问起她的女儿,想让她平静下来。
“我们相互不是很了解,尼克,”她突然说,“尽管我们是表亲。我结婚时你都没来。”
“当时我还在打仗呢。”
“那倒是,”她迟疑地说,“好吧,我有过一段伤心事,尼克,现在我真是看破红尘啦。”
这显然有隐情。我等她透露,但她没有说下去。过了片刻,我无奈之下又把话题转回到她女儿身上。
“她现在什么都会说,什么都能吃了吧?”
“是啊,”她心不在焉地说,“听着,尼克,我要跟你说说她出生时发生的事情。你愿意听吗?”
“非常愿意。”
“你听了就知道我为什么会感到……心灰意冷。嗯,她出生不到一个小时,汤姆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从麻醉状态中醒来,感到非常凄凉,立刻问护士是男是女。她说是个女孩,所以我扭头就哭了。‘好吧,’我说,‘我很高兴是个女孩。我希望她将来是个傻瓜——在这个世界上,女孩最好当傻瓜,当一个美丽的小傻瓜。’
“你知道吗,我觉得总之一切都特别没意思,”她继续用很诚恳的语气说,“每个人都这么想——那些最高级的人。我就知道。我什么地方都去过了,什么景色都看过了,什么事情都做过了。”她像汤姆那样顾盼自雄地东张西望,发出一阵动听的冷笑。“这就是饱经沧桑啊——天哪,我已经饱经沧桑啦!”
她一收起那迫使我不得不专心聆听和由衷相信的声音,我立刻就察觉到她刚才说的都不是真心话。这让我很不爽,似乎晚上发生的一切都是圈套,用来诱骗我付出她想要的情感。我沉默不语,过了片刻,她看着我时,那张可爱的脸上果然露出了讥笑,仿佛她已经获得了某个由杰出人士组成的秘密社团的入会资格,她和汤姆都已经成为会员。
屋内,粉红色的客厅灯火通明。汤姆和贝克小姐分坐长沙发的两端,她正在念《星期六晚报》给汤姆听。她轻轻地念,不分发音的轻重,但听起来既流畅又悦耳。灯光照得汤姆的靴子闪闪发亮,照得贝克小姐秋叶黄的头发黯无光泽,又照得杂志的纸张白花花的很耀眼,每当翻过一页,她手臂上苗条的肌肉就会随之一动。
我们走了进去,她抬起手,要我们保持安静。
“未完待续,”她说着把杂志往桌上一丢,“请见下期。”
她双脚着地,抖了抖两边的膝盖,然后站起来。
“十点了,”她说,眼睛看着天花板,好像那里有个时钟,“我这个乖乖女要睡觉啦。”
“乔丹明天要参加比赛,”黛熙解释说,“在威切斯特[14]那边。”
“啊……原来你就是乔丹·贝克。”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会觉得她很面熟了——我曾多次在报刊的体育版上看到这张美丽而高傲的脸庞,那些媒体会报道她在阿什维尔、温泉公园或者棕榈海滩的比赛。我也听说过有关她的闲话,很难听的那种,但到底说了什么我早已忘记。
“晚安,”她轻轻地说,“八点叫醒我,拜托啦。”
“到时你别起不来呀。”
“我会起来的。晚安,卡拉威先生。希望还有机会见面。”
“当然有啊,”黛熙肯定地说,“其实我想当你们的媒人。常常来玩,尼克,我会——我会撮合你们的。比如说,把你们单独关进某个小房间,或者让你们坐船出海,诸如此类……”
“晚安,”贝克小姐在楼梯上大声说,“我可什么都没听到。”
隔了片刻,汤姆说:“她是个好女孩。他们不应该让她全国到处跑的。”
“谁们?”黛熙冷冰冰地问。
“她家里人啊。”
“她家里只有一个老糊涂的姑妈。再说了,以后尼克会照顾她的,对吧,尼克?今年夏天她常常到这里来过周末。我觉得家庭的氛围对她非常有好处。”
黛熙和汤姆默默无言地对视了片刻。
“她是纽约人吗?”我赶紧问。
“是路易斯维尔[15]的。我们在那里共同度过了纯真的少女年代。我们那美丽而纯真的……”
“刚才在门廊你是不是把心事都告诉尼克了?”汤姆突然逼问。
“有吗?”她望着我,“我不记得啦,我们好像在聊北欧民族。是的,我们聊的是这个。我们不知道怎么就聊起来……”
“别相信你听到的每句话,尼克,”他正告我说。
我轻松地说我什么也没听见,隔了几分钟,我站起来告辞。他们把我送到门口,并排站在一片明亮的灯光中。我启动引擎,这时黛熙发号施令似的大声说:“且慢!”
“有个问题忘了问你,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听说你在西部和某个姑娘定亲了。”
“是啊,”汤姆友善地起哄说,“我们听说你订婚了。”
“这是谣言。我哪有钱啊。”
“可是我们听说了,”黛熙坚定地说,让我奇怪的是,她现在又绽开花儿般的笑脸,“我们听三个人说的,所以肯定是真的。”
我当然知道他们说的是哪回事,但我根本就没有订婚。其实这谣传我已订婚的流言蜚语也是促使我到东部来的原因之一。你不能因为不想听到谣言就跟老朋友断绝来往,可是我也不想因为谣言而去结婚。
他们的关心让我很是感动,让我觉得他们不像有些富人那样人情淡薄——尽管如此,开车离开途中,我还是很困惑,也有点厌恶。我认为黛熙应该做的是抱着孩子逃离这座别墅,但她显然没有这种念头。至于汤姆,我觉得他在纽约“有个相好”其实不足为奇,怪的是他竟然会因为读了某本书而意志消沉。不知道他怎么会去啃那种腐朽落后的书,大概是因为强壮的体魄再也滋养不了他那颗高傲的心吧。
沿途所见尽是夏日的热闹景象,各处酒馆和路边加油站门庭若市,许多崭新的红色加油机坐在电灯的光圈里。回到西卵的房子后,我把车开进停车棚,在院子里废弃的压草机上坐了片刻。风儿已经远走,留下热闹而明亮的夜晚,归巢的倦鸟扑打翅膀的响声,以及被万物欣荣的大地唤醒的青蛙持续不断地发出的鼓噪。有只猫的身影在月光下蜿蜒移动,我转过头去望着它,这时才发现我并不是一个人——五十英尺开外,有个人从邻居那座公馆的暗影中走出来。他手插口袋,悄然伫立,凝望着漫天银色的星光。他的动作不徐不疾,站在草坪上泰然自若,看来正是盖茨比先生本人,可能是出来确定我们本地的天空哪部分归他所有吧。
我准备跟他打招呼。晚餐时贝克小姐提起过他,我可以借此和他搭讪。但我并没有开口,因为他突然做出的举动表示他不愿受到打扰——他对着黑黝黝的海面,奇怪地伸出双手,而且尽管离他很远,我能看出来他正在发抖。我不由向海那边望去,但什么也没看到,只见远处有一点微茫的绿光,兴许是谁家码头上的电灯。当我回头去看盖茨比时,他已经消失了,再次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不平静的黑暗中。
[1]1663年英王查理二世为私生子詹姆斯·司各特所设的封号,现任伯克禄公爵理查德·司各特是目前英国最大的地主。由于伯克禄公爵同时拥有唐卡斯特伯爵的封号,而盖茨比曾经在牛津大学和唐卡斯特伯爵合影,所以托尼·坦纳指出,菲兹杰拉德也许是在开玩笑地暗示尼克和盖茨比的关系可能比尼克以为的更密切。
[2]美国康涅狄格州第二大城市,是著名的耶鲁大学所在地,通常用以指代该大学。
[3]条顿是古代日耳曼民族的分支,现在用以指代德国人。菲兹杰拉德将第一次世界大战称为“受阻的条顿大迁徙”,既表明这次战争是德国挑起的,也表明德国最终战败了。
[4]相当于私立高中,通常是有钱人的子女所上的贵族学校。
[5]美国汽车制造商,1900年成立于底特律,1915年开始生产整车,并在1928年被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收购。由于书中的故事发生在1923年以前,所以尼克拥有的只能是道奇的第一款量产车:道奇30型轿车(Dodge Model 30),该车1914年至1922年在产。
[6]希腊神话中的弗里吉亚国王,以拥有点石成金的神奇力量而著称。
[7]即约翰·皮尔蓬·摩根(John Pierpont Morgan,1837–1913),美国金融家和银行家。
[8]罗马帝国奥古斯都皇帝的谋臣,在西方,他的名字是富裕、慷慨和开明的艺术赞助者的同义词。
[9]意大利历史学家吉洛拉莫·班索尼(Girolamo Benzoni)在1565年出版的《新世界历史》(Historia del Mondo Nuovo)中记录了一个故事,在某次晚宴上,许多西班牙贵族贬低哥伦布的成就,认为就算没有哥伦布,也迟早会有人发现新大陆。哥伦布于是和他们打赌:除了他,没有人能不借助任何外力让鸡蛋竖起来。那些贵族先后尝试了很多次,都没能成功。轮到哥伦布时,他轻轻把鸡蛋的一端敲破,然后用被敲扁的那头让鸡蛋竖起来。那些贵族看得目瞪口呆,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一件艰难的事情被完成之后,每个人都知道怎么去完成它,所以第一个完成的人是很伟大的。
[10]特点为建筑结构方正对称、前门位于房子正中间、房子正面有五个窗户、房子两端各有一道烟囱等等。这种风格的建筑主要兴建于1720年至1840年。
[11]按照托尼·坦纳的说法,当年耶鲁大学共有六个高级联谊会,在学生中,入会是一种莫大的光荣。
[12]菲茨杰拉德虚构的人物,德梅恩(Demaine)是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大姓,汤姆·布坎南对尼克这么说,是想强调他所住的房子有显赫的历史,符合他的身份。菲兹杰拉德借此突出布坎南的虚荣势利。
[13]1919年1月16日获批的《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禁止此类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从这个时候开始,直到1933年12月5日正式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废除了这条规定为止,在美国境内喝酒是违法的行为。但当时许多上层人士依然热衷于饮酒,各个大城市的警察查禁也不力,导致美国各地走私烈酒成风。
[14]即纽约州的威切斯特郡,南部与纽约市和长岛海湾接壤。
[15]美国中部肯塔基州最大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