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雾很大
外面的雾很大,常秋云瞅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快八点了。
女儿窦金还没回来,每天这个时候,她已经接上晴天到家了。
常秋云手里拿着绷子,继续用白色丝线绣兔子耳朵内侧的绒毛。
其实,还不到五点的时候,外面的天就暗得沉了。她不舍得开灯,那样太费电。
对着从窗口透进来的那点光,她把绷子举到合适的距离和角度,调整半天,才能看清上面的针脚。
后来,她瞥到茶几上的眼镜盒,女儿给她买的老花镜就躺在里面。
她轻轻打开,自打买回来,这是她第二次打开,镶着一圈金属边的眼镜就躺在里面。
她没老花镜这事从没跟女儿提过,女儿买镜子也没问过她,她们一个不说一个不问。
只是一天晚上,刚吃过晚饭,窦金把装着老花镜的眼镜盒递给她,就像吃饭时给她递筷子一样随便。
没有任何额外的动作和表情,只是在常秋云接过眼镜后,轻描淡写地补了一句,“戴上会清楚点。”
女儿也不问她合不合适。
可她自己也没多说,只道了声谢谢,轻飘飘的,估计女儿没听见,因为她擦桌子的手根本没停。
今天,常秋云戴上眼镜,确实清楚了,度数不是很合适,但已足够。
再拿针走起线来,比以前快得多、也准得多。
她能看清楚那些细腻的层次,还有颜色之间的过渡。
一针一针绣上去,平平的布料变得层层凸起,有了形状,也泛起了生气。
但是,今天并不顺。
不知道为什么,她连着两次被针尖刺破了指肚,第二次扎得更深,被针扎过的地方,有个小洞,冒出血珠来。
常秋云盯着那个红色宝石一样的小血珠,心里升起一丝不祥的预感。
当初,关在同一个牢房里的女犯听说她杀过人,都瞪大了眼睛,不相信,还取笑她,“就你,杀过人?!别逗了,瞧你那样儿,一副可怜相,还杀过人?!”
她不争辩,自己也不觉得能杀人,可手上就是沾满了血,那是真真切切的血。
血腥味她忘不了,她还是第一次看过那么多血、闻到那种味道,类似铁锈一般的味道。
别人拿这事开玩笑,她不解释,只暗自庆幸,没让女儿闻到,不然一辈子也忘不了。
有一次,女儿来看她,那是她刚进监狱不久,一次会见家属的时候。
别的犯人也瞅见窦金了,都夸她,说女儿看起来不错,根本不像杀人犯的女儿。
常秋云不知道她们从哪儿得出这样的结论,她们是因为没见过女儿原先的模样才会这么说的,她知道女儿过得不好,女儿不开心、垂头丧气,她在生自己这个当妈的气。可她也没办法。
后来女儿好几年都不来,她也不埋怨,每次看到被家人探视过的狱友回来眉飞色舞的样子,她也不多问,只默默绣自己的东西。
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都以为她一心想多绣东西多卖钱。
雾下得越来越沉,女儿还没回来,晴天也没信儿。
早上女儿和孙女出门的时候,她也跟到门边,把保温杯递过去的时候,轻声问,“要不……晚上我去接晴天?”
女儿看都没看她,仿佛是对空气说话,“你不认得路!”斩钉截铁,没有回旋的余地。
这就是她们的日常对话,女儿跟她说话从不看她的眼睛。
过后,女儿似乎把烦躁迁移到了晴天那里,“快点,愣着干嘛,要迟到了!”
每到这时,常秋云便不再说什么了,说什么都难以挽回她和女儿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