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皇权
谁在治天下
在论社会结构里所指的皇权,照我的理解应该是治权。历史上的治权不是由于人民的同意委托,而是由于凭借武力的攫权、独占。也许我所用的“历史”两个字有语病,率直一点说,应该修正为“今天以前”。我的意思是说,在今天以前,任何朝代任何形式的治权,都是片面形式的,绝对没有经过人民的任何形式的同意。
假如把治权的形式分期来说明,秦以前是贵族专政,秦以后是皇帝独裁,最近几十年是军阀独裁。“皇权”这一名词的应用,限于第二时期,时间的意义是从公元前221到公元1911,有两千一百多年的历史。
皇权是今天以前治权形式的一种,统治人民的时间最长,所加于人民的祸害最久,阻碍社会进展的影响最大,离今天最近,因之,在现实社会里,自觉的或不自觉的毒素中得也最深。例子多得很,袁世凯不是在临死以前,还要过八十三天的皇帝瘾吗?溥仪不是在逊位之后,还在宫中做他的皇帝,后来又跑到东北,在日本卵翼之下,建立伪满洲国,做了几年康德皇帝吗?不是一直到今天,乡下人还在盼望真命天子坐龙庭,少数的城里人也还在想步袁世凯的覆辙吗?
在封建的宗法制度下,无论是贵族专政,是皇帝独裁,是军阀独裁,都是以家族作单位来统治的,都是以血统的关系来决定继承的原则的。一家的家长(宗主)是统治权的代表人,这一家族的荣辱升沉,废兴成败,一切的命运决定于这一个代表人的成败。在隋代有一个笑话,说是某地的一个地主,想做皇帝,招兵买马,穿了龙袍,占了一两个城市,战败被俘,在临刑时,监斩官问他,你父亲呢?说太上皇蒙尘在外。兄弟呢?征东将军死于乱军之中,征西将军不知下落。他的老婆在旁骂:“都是这张嘴,闹到如此下场!”他说:“皇后,崩即崩耳,世上岂有万年天子?”说完伸脖子挨刀,倒也慷慨。这一个历史故事指出为了做几天、做一两个城市的皇帝,有人愿意付出一家子生命的代价。为了这一家子的皇权迷恋,又不知道有几百千家被毁灭、屠杀。
“成则为王,败则为寇。”流氓刘邦,强盗朱温,流氓兼强盗的朱元璋,做了皇帝,建立皇朝以后,史书上不都是太祖高皇帝吗?谥法不都是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或者类此的极人类好德性的字眼吗?黄巢、李自成呢?失败了。是盗、是贼、是匪、是寇,尽管他们也做过皇帝。旧史家是势利的。不过也说明了一点,在旧史家的传统概念里,军事的成败决定皇权的兴废,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
皇帝执行片面的治权,他代表着家族的利益,但是,并不代表家族执行统治。换言之,这个治权,不但就被治者说是片面强制的,即就治者集团说,也是独占的、片面的。即使是皇后、皇太子、皇兄皇弟,甚至太上皇、太上皇后,就对皇帝的政治地位而论,都是臣民,对于如何统治是不许参加意见的:一句话,在家庭里,皇帝也是独裁者。正面的例子,如刘邦做了皇帝,他老太爷依然是平民,叨了人的教,让刘邦想起,才尊为太上皇,除了过舒服日子以外,什么事也管不着。反面的例子,石虎的几个儿子过问政事,一个个被石虎所杀。李唐创业是李世民的功劳,虽然捧他父亲李渊做了些年皇帝,末了还是来一手逼宫,杀兄屠弟,硬把老头子挤下宝座。又如武则天要做皇帝,杀儿子,杀本家,一点也不容情。宋朝的基业是赵匡胤打的,兄弟赵匡义也有功劳,赵匡胤做皇帝年代太久了,“烛影斧声”,赵匡义以弟继兄。后来赵匡胤的长子德昭,在北征后请皇帝行赏,也只是一个建议而已,匡义大怒说,等你做皇帝,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一句话逼得德昭只好自杀。从这些例子,可以充分说明皇权的独占性和片面性。权力的占有欲超越了家庭的感情,造成了无量数骨肉相残的史例。
皇帝不和他的家人共治天下,那么,到底和谁共治呢?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可以答复这个问题,和皇帝治天下的是士大夫。故事的出处是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熙宁四年(1071)三月戊子,上召二府对资政殿,文彦博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上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上曰:“士大夫岂尽以更张为非,亦自有以为当更张者。”
这故事的有意义,在于第一,辩论的两方都同意,皇权的运用是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第二,文彦博所说的失人心,宋神宗承认是于士大夫诚多不悦,人心指的是士大夫的心。第三,文彦博再逼紧了,宋神宗就说士大夫也有赞成新法的,不是全体反对。总之,尽管双方对于如何巩固皇权——即保守的继承传统制度或改革的采用新政策——的方案有所歧异,但是,对于皇权是与士大夫治天下,皇权所代表的是士大夫的利益,决非百姓的利益,这一基本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
那么,为什么皇帝不与家人治天下,反而与无血统关系的外姓人士大夫治天下呢?理由是家人即使是父子兄弟夫妇,假如与皇帝治天下的话,会危害到皇权的独占性、片面性,“太阿倒持”是万万不可以的。其次,士大夫是帮闲的一群,是食客,他们的利害和皇权是一致的,生杀予夺之权在皇帝之手,做耳目,做鹰犬,六辔在握,驱使自如,士大夫愿为皇权所用,又为什么不用?而且,可以马上得天下,不能以马上治天下,马上政府是不存在的。治天下得用官僚,官僚非士大夫不可,这道理不是极为明白吗?
士大夫治天下也就是社会结构里的绅权,这问题留在论绅权时再说。
皇权有约束吗?
皇权有没有被约束呢?费孝通先生说有两道防线,一道是无为政治,使皇权有权而无能;一道是绅权的缓冲,在限制皇权,使民间的愿望能自下上达的作用上,绅权有它的重要性。(这条防线不但不普遍,而且不常是有效的。)于此,我们来讨论费孝通先生所指的第一道防线。
假如费先生所指的无为政治的意义,即是上文所引的文彦博的话:“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因承祖先的办法,不求有利,但求无弊,保守传统的政治原则,我是可以同意的。或者如另一例子,《汉书·曹参传》说他从盖公学黄老治术,相齐九年,大称贤相,萧何死,代为相国,一切事务,无所变更,都照萧何的老办法做,择郡国吏谨厚长者做丞相史,有人劝他做事,就请其喝酒,醉了完事。汉惠帝怪他不治事,他就问:“你可比你父亲强?”说:“差多了。”“那么,我跟萧何呢?”“也似乎不如。”曹参说:“好了。既然他俩都比我俩强,他俩定的法度,你,垂拱而治,少管闲事;我,照老规矩做,不是很好吗?”这是无为政治典型的著例。这种思想,一直到十七世纪前期,像刘宗周、黄道周一类的官僚学者,还时时以“法祖”这一名词,来劝主子恪遵祖制。假如无为政治的定义是法祖,我也可以同意的。
成问题的是无为政治并不是使皇帝有权而无能的防线。
相反,无为政治在官僚方面说,是官僚做官的护身符,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好官我自为之,民生利弊与我何干,因循、敷衍、颟顸、不负责任等等官僚作风,都从这一思想出发。一句话,无为政治即保守政治,农村社会的保守性、惰性,反映到现实政治,加上美丽的外衣,就是无为政治了。(关于这一点,无为政治和农业的关系,我在另一文章《农业与政治》上谈到。)
在皇帝方面说,历史上的政治术语是法祖。法祖的史例很多,一类如宋代的不杀士大夫,据说宋太祖立下遗嘱“不杀士大夫”。从太祖以后,大臣废逐,最重的是过岭,即谪戍到岭南去,没有像汉朝那样朝冠朝衣赴市,说杀就杀,不是下狱,就是强迫自裁。甚至如明代的夏言正刑西市。为什么宋代特别优礼士大夫呢?因为宋代皇帝是“与士大夫治天下”的缘故。一种例如明代的东西厂和锦衣卫,两个恐怖的特务机构,卫是明太祖创设的,厂则从明成祖开头。这两个机构作的孽太多了,配说祸“国”殃民(这个“国”严格的译文是皇权),反对的人很多,当然以士大夫为主体,因为士大夫也和平民一样,在厂卫的淫威之下战栗恐惧。可是在祖制的大帽子下,这两个机构始终废除不掉。到明代中期,士大夫们不得已而求其次,用祖制来打祖制,说是祖制提人(逮捕)必须有驾帖或精微批文(逮捕状),如今厂卫任意捉人,闹得人人自危,要求恢复祖制,捉人得凭驾帖。这样,两个祖制打了架,士大夫们在逻辑上已经放弃原来的立场,默认特务可以逮捕官民,只不过要有逮捕状罢了。前一例因为与士大夫治天下,所以优礼士大夫,政治上失宠失势的不下狱,不杀头,只是放逐到气候风土特别坏的地方,让他死在那里(宋代大臣过岭生还的是例外),从而争取士大夫的支持。后一例子,时代不同了,士大夫不再是伙计,而是奴才,要骂就骂,要打就打,廷杖啦,站笼啦,抽筋剥皮,诸般酷刑,应有尽有,明杀暗杀,情况不同,一落特务之手,决无昭雪之望,祖制反而成为残杀士大夫的工具了。
从这类例子来看,无为政治——法祖并不是使皇权有权而无能的防线。
从另一方面看,祖先的办法,史例,有适合于提高或巩固皇权的,历代的皇帝往往以祖制的口实接受运用。反之,只要他愿意做什么,就不必管什么祖宗不祖宗了。例如要加收田赋,要打内战,要侵略边境弱小民族,要盖宫殿等等,一道诏书就行了。好像明武宗要南巡,士大夫们说不行,祖宗没有到南边去玩过,不听,集体请愿,大哭大闹,明武宗发了火,叫都跪在宫外,再一顿板子,死的死,伤的伤,无为政治不灵了,年青皇帝还是到南边去大玩了一趟。
那么,除祖宗以外,有没有其他的制度或办法来约束或防止皇权的滥用呢?我过去曾经指出,第一有敬天的观念,皇帝在理论上是天子,人世上没有比他再富于威权的人,他做的事不会错,能指出他错的只有比他更高的上帝。上帝怎么来约束他的儿子呢?用天变来警告,例如日食、山崩、海啸,以及风、水、火灾、疫疠之类都是。从《洪范》发展到诸史的五行志,从董仲舒的学说发展到刘向的灾异论,天人合一,天灾和人事相适应,士大夫们就利用这个来作政治失态的警告。但是,这着棋是不灵的,天变由你变之,坏事还是要做,历史上虽然有在天变时,做皇帝的有易服避殿素食放囚,以至求直言的诸多记载,也只是宗教和政治合一的仪式而已,对实际政治是不能发生改变的。
第二是议的制度,有人以为两汉以来,国有大事,由群臣集议,博士儒生都可发表和政府当局相反的意见,以至明代的九卿集议,清代的王大臣集议,是庶政公之舆论,是皇权的约束。其实,并不如此。第一,参加集议的都是官僚,都是士大夫。第二,官高的发言的力量愈大。第三,集议的正反结论,最后还是取决于皇帝个人。第四,议只是皇权逃避责任的一种制度,例如清代雍正帝要杀他的兄弟,怕人说闲话,提出罪状叫王大臣集议,目的达到了,杀兄弟的道德责任由王大臣集议而减轻。由此,与其说这制度是约束皇权的,毋宁说它是巩固皇权的工具。
此外,如隋唐以来的门下封驳制度、台谏制度,在官僚机构里,用官僚代表对皇帝诏令的同意副署,来完成防止皇权滥用的现象,一切皇帝的命令都必须经过中书起草,门下审核封驳,尚书施行的连锁行政制度,只存在于政治理论上,存在于个别事例上。所谓“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为敕”,诏令不经过中书、门下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是,说这话的人,指斥这手令(墨敕斜封)政治的人,就被这个手令所杀死,不正是对这个制度的现实讽刺吗?又如谏官,职务是对人主谏诤过举,听不听是绝无保证的,传说中龙逢、比干谏而死,是不受谏的例,史书上的魏徵、包拯直言尽谏,英明的君主如唐太宗、宋仁宗明白谏官的用意是为他好,有受谏的美名,其实,不受谏的史例更多。谏诤的目的在于维护政权的持续,说是忠君爱主,其实也就是爱自己的官位财产,因为假如这个皇权垮了,他们这一集团的士大夫也必然同归于尽也。
从上文的说明,所得到的结论,皇权的防线是不存在的。虽然在理论上、在制度上,曾经有过一套以巩固皇权为目的的约束办法,但是,都没有绝对的约束力量。
假如从另一角度来看,上文所说的这一些,也许正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绅权的缓冲。不同的是我所指的这一些并不代表民间的愿望,至多只能说是士大夫的愿望,其方向也不是由下而上的,而是皇权运用的一面。这些约束不但不普遍,而且是常常无效的。
(原载《观察》第4卷第6期,1948年4月3日)